注册税务师税法二冲刺串讲 章节重点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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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二-章节考点总结【密】前言一、课程说明本课程适宜在临考前总复习阶段学习,通过对教材中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强调,帮助考生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利用较少时间对教材进行总括性复习,帮助考生查找是否有知识点遗漏,对重点内容、难点内容进行再次强调性复习。本课程目的不是押题、猜题,而是建立在对历年考试题常规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本年度复习内容和复习方式进行的“要点”提示性的考前辅导。二、历年试题特点分析通过对近几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分析,本课程考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题型稳定,试题量大。(90个题目,150分钟)(二)考点分布广泛,全面考核。(三)侧重考核考生的“三个
2、能力”。试题侧重考核对知识的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和职业判断能力。(四)侧重对新知识的考核。近三年试题题型分值分布表:章节年份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分析题本年合计平均分值所占比重第一章企业所得税2011152018 534834.29%2010112212452009141821246第二章个人所得税2011101283034.6724.76%201013121237200911141237第三章土地增值税20112461213.679.76%201032813200948416第四章印花税 20114621212.338.81%20104610200944715第五章房产税 2011244107
3、.675.48%201024620092417第六章车船税 201124286.674.76%20102462009246第七章契税 20112467.335.24%2010244102009246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12467.335.24%201024102009246第九章耕地占用税201112332.14%2010123三、2012年教材变动情况分析 章节名称新增和变化知识点第一章企业所得税29第二章个人所得税31第三章土地增值税4第四章印花税3第五章房产税3第六章车船税全面变化第七章契税1第八章城镇土地使用税1第九章耕地占用税1四、应试技巧与复习方法1.单项选择题(40分/4
4、0题)单项选择题是各类题型中难度最小的一种题型。如果能够确定正确答案,直接选择即可,不能确定正确答案时,可以采用“排除法”和“猜测法”进行选择,因为不存在倒扣分制,所以不能放弃任何题目。复习时注意知识点的准确,练习做题速度。2.多项选择题(60分/30题)根据历年考试情况,少选可以得分,这是注册税务师考试与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题型最大的区别之一,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难度,这就要求我们做题时要谨慎,要选择有把握的选项,宁可少选,多得分,也不能冒险,导致失分。复习时注意知识点的联系性,归纳总结,通过练习题查找遗漏。3.计算题(16分,2题,每题4个问题)这类题型综合性较强,但有时其难度尚不及一道多项选
5、择题,因此再次强调多项选择题遇到“陷阱”时,先放弃,可能后面的计算题更为简单,更能得分。计算题一般是多个税种组合出题,复习时注意税种间确认收入的差异性。4.综合分析题(24分,2题,每题6个问题)该题型综合性强。针对考试对考生跨章节进行测试的特点,综合分析题中有些考题可能会将各章节所要测试的知识点串联综合起来分析,考生在答题时,要认真审题,注意题中所给资料和提供的条件,做题时一定要细心,因为一旦某步做错,后面的题目也会随之出错。综合题中企业所得税是必考内容,复习中关注企业所得税计算的体系性、注重材料间逻辑性、注意细节,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多练习,提高做题速度。第一章企业所得税章节年份单选题多选题计
6、算题综合分析题本年合计平均分值所占比重第一章企业所得税2011152018 534834.29%2010112212452009141821246按照考点划分本章总体结构重要程度内容教材节次具体内容一、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1、2、31.纳税人与征税对象2.税率二、应纳税额计算4、5、6、9、10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扣除项目-可以弥补的亏损(包括资产)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境内外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抵免+境外应纳税额三、特殊业务7、8、121.企业重组2.房地产企业3.特别纳税调整四、征收管理11、131.核定征收2.查账征收说明:本章共分2讲,其中具体内容
7、中蓝色字体部分作为第一讲内容,绿色字体部分作为第二讲内容。第一讲企业所得税(一)一、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的分类:按照所得的内容划分正常经营期间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清算期间清算所得按照所得来源地划分境内所得境外所得(三)纳税人、征税对象、适用税率对比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居民企业境内、境外所得25%非居民企业有机构场所与之有实际联系境内、境外所得25%与之没有实际联系境内所得20%(减半)境外所得不交税无机
8、构场所境内所得20%(减半)境外所得不交税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用公式表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项目允许弥补的亏损(一)收入总额分类内容特别关注教材变化1一般收入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1.不同销售方式中收入确认的时间 2.存在现金折扣、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与退回的处理3. 财产转让收入中股权转让收入确认时间4.股息、
9、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时间5. 接受捐赠收入确认时间2特殊收入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2.受托加工大型设备等或者从事建筑、安装等劳务3.售后回购方式销售 4.买一赠一组合方式销售5.以旧换新销售6.视同销售1.买一赠一组合方式销售2.视同销售(资产权属发生变化) 3.售后回购P14“值得注意”一段6.P13最后一段3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2.不包括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财政性资金。3.出口退税不属于财政性资金4.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
10、用(资产),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摊销)P16新增了第3点(2)中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的规定4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P15倒数第15行,新增免税收入的第5点(二)扣除项目1.工资、薪金支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
11、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注意:福利费的范围;14%基数的计算;超过标准的福利费不能扣除;“发生”含义的变化(2)职工教育经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注意:另有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单独核算的职工培训费);经过认定的基数先进性服务企业、动漫企业、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0% 的部分,准予扣除。(此处
12、教材错误,见财税201065号,税法原文是8%的部分准予扣除。)3.社会保险(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可以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2)为财产购买的保险,符合规定的可以扣除。4.利息费用和借款费用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
13、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下面第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例题单选题】甲乙公司属于关联公司,甲公司占乙公司40%的股权份额,同时借给乙公司长期借款860万元,约定年利率7%。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 00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是5%。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利息中不能税前扣除的()
14、万元。A.17.2B.4.2C.16D.20.2答疑编号36240101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不能扣除的利息=607%+8002%=4.2+16=20.2(万元)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4)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的扣除。(5)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本年新增)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
15、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应以企业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每一计算期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按该期间借款利息发生额乘以该期间企业未缴足的注册资本占借款总额的比例计算,公式为:企业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企业一个年度内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总额为该年度内每一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额之和。5.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当年的营业收入包
16、括视同销售收入。【例题单选题】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是50万元,全年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是2 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0万元,投资收益200万元,营业外收入6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调增的视同销售收入300万元。本年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万元。A.30B.14C.13.5D.10答疑编号36240101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 000+500+300)0.5%=14(万元),本期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14万元。6.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7、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1)基数确认:营业收入的内容(2)扣除方式:本期扣不完的递延到以后年度7.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注意: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计算基数是会计利润,不是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部分新增内容P24第17行,新增舟曲灾区的捐赠全额扣除的问题第20行,新增捐赠的第5点P25新增
18、了17、18和19点可扣除的项目(三)不得扣除的项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注意:资产减值准备金问题(四)亏损弥补1.亏损的概念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注
19、意:与会计的亏损相区分2.亏损的弥补(1)时间要求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2)范围要求情况要求1境内境外亏损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可以用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但是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可以用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弥补。2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3税务机关查补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五)
20、资产的所得税处理(属于扣除项目问题) 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1)计税基础注意:自2009年实行消费性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时,计税基础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2)折旧问题具体要求1折旧范围不能计提折旧的资产:(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2折旧的起止时间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3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4折旧年限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
21、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5折旧方法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3)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内容摊销时间新增内容P28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略)2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3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4其他应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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