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考试教材税法(II).doc
《注税考试教材税法(II).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税考试教材税法(II).doc(27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09年注税教材-税法(II)目 录导 论1一、所得税1二、财产税2三、行为税3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1第一节 概述1一、概念1二、我国企业所得税制的产生与发展1三、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与作用3四、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意义4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5一、纳税义务人5二、征税对象5第三节税率6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6一、收入总额7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0三、扣除原则和范围10四、不得扣除的项目14五、亏损弥补14第五节资产的税务处理14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15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15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16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16五、存货的税务处理17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1
2、7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18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18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18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19三、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20四、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22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处理23第七节税收优惠23一、免征与减征优惠23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24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5四、加计扣除优惠25五、创投企业优惠25六、加速折旧优惠25七、减计收入优惠26八、税额抵免优惠26九、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26十、非居民企业优惠26十一、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27十二、其他优惠27第八节源泉扣缴29一、扣缴义务人29二、扣缴方法30第九节特别纳税调整30一、调整范
3、围30二、调整方法32三、核定征收32四、加收利息32第十节征收管理32一、纳税地点33二、纳税期限33三、纳税申报33四、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33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及相关明细表36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77第一节 概述77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77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77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78第二节 征税对象80一、工资、薪金所得80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81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82四、劳务报酬所得82五、稿酬所得83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3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4八、财产租赁所得85九、财产转让所得85十、偶然所得87十一、其他所得87第三
4、节 纳税人87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88二、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88三、所得来源的确定90四、扣缴义务人91第四节 税率91一、税率设计的原则91二、适用税率92三、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92第五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93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93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94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95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95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101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106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106五、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108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109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109八、财
5、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110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111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112十一、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112第七节 减免税优惠122一、免税项目122二、减税项目123三、暂免征税项目123四、纳税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时的审批原则125第八节 申报和缴纳125一、源泉扣缴125二、自行申报纳税126三、对高收入者的征收管理127四、对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30五、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31六、提高了个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31第九节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131一、个人独资企业、
6、合伙企业及纳税人132二、税率132三、查账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132四、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134五、税收优惠135六、征收管理135七、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及填报说明136第三章 土地增值税143第一节 概述143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143二、土地增值税的特点143三、土地增值税的立法原则144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145一、征税范围145二、纳税人147三、税率147第三节 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147一、收入额的确定148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148三、评估价格及有关规定150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152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出售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应纳税
7、额的计算方法152二、出售旧房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53三、特殊售房方式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53第五节 减免税优惠153一、一般减免税规定154二、特殊减免税规定154第六节 申报和缴纳155一、申报纳税程序155二、纳税时间和缴纳方法156三、纳税地点157四、相关责任与义务157五、进一步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管工作158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158第四章 印花税162第一节 概述162一、印花税的概念162二、印花税的特点162三、印花税的立法原则163第二节 征税范围和纳税人163一、征税范围163二、纳税人166第三节 计税依据、税率和减免税优惠167一、计税依据167二、
8、税率169三、减免税优惠170第四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与申报缴纳171一、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71二、印花税的缴纳方法172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印花税的其他有关规定173四、印花税票173五、责任和义务174六、违章处理174七、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175八、印花税的管理175第五章 房产税177第一节 概述177一、房产税的概念177二、房产税的特点177三、房产税的立法原则178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178一、征税范围178二、纳税人179三、税率179第三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79一、计税依据179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81第四节 减免税优惠182一、国家机关、人民团
9、体、军队自用的房产182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182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182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182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82第五节 申报和缴纳184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84二、纳税期限185三、纳税申报185四、纳税地点185第六章 车船税186第一节 概述186一、车船税的概念186二、车船税的立法原则187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额187一、征税对象及范围188二、纳税人188三、适用税额188第三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189一、计税依据189二、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90三、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1
10、90第四节 减免税优惠191一、法定减免191二、特定减免192第五节 申报和缴纳192一、车船税的纳税期限192二、车船税的纳税地点192三、车船税的申报缴纳192四、其他管理规定193第七章 契税194第一节 概述194一、契税的概念194二、契税的特点194三、契税的立法原则195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195一、征税范围195二、纳税人198三、税率198第三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198一、计税依据198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99第四节 减免税优惠199一、契税减免的基本规定199二、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200第五节 申报和缴纳200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00
11、二、纳税期限201三、纳税地点201四、征收201第八章 城镇土地使用税202第一节 概述202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202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特点202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立法原则203笫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适甩税额203二、纳税人204三、适用税额204第三节 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的计算205一、计税依据205二、应纳税额的计算205第四节 减免税优惠205一、减免税优惠的基本规定205二、减免税优惠的特殊规定206第五节 申报和缴纳213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13二、纳税期限213三、纳税申报213四、纳税地点213附录21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14第一章 总则214第二章
12、应纳税所得额214第三章 应纳税额216第四章 税收优惠216第五章 源泉扣缴217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217第七章 征收管理218第八章 附则21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20第一章 总则220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221第三章 应纳税额227第四章 税收优惠227第五章 源泉扣缴230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231第七章 征收管理233第八章 附则23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3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3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24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45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249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251中
13、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54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55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25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59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261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61导 论一、所得税所得税制是以自然人和法人的法定所得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制体系。各国目前征收的所得税很多,税名各异,比较规范的称呼如国家所得税、市政所得税、自然人税、法人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规范性的称谓则更多。如教会税、工资税、贸易税、公共税、老年养老金捐助、伊斯兰税等,不一而足。根据纳税人的属性不同,这些所得税大致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个人所得税,包括对自然人的综合收
14、入、专业收入、权利金收入,以及非居民取得的上述收入所课征的税;另一类是公司所得税,包括对企业的经营利润、资本利得以及非居民公司的上述收入所课征的税。绝大多数国家同时开征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制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综合所得税制”,其征税所得为个人全年各项所得的总额,减除法定宽免额和扣除之后的净所得,依据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采用这类所得税制的国家有美国、比利时、加拿大、意大利、墨西哥、挪威、德国和法国等。第二种是“分类所得税制”,其特点是对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个人所得项目,规定不同的税率,采用源泉控制征收方法。通常对勤劳所得征税轻,而对投资所得的征税较重。英国实行的
15、分类所得税制较为典型。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也采用这种征税制度。第三种类型是“混合所得税制”,它融合了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所得税制的长处:一方面,列举特定的个人所得项目,制定专门的税率和征税办法,以便于源泉扣缴和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实行区别对待政策;另一方面,对个人取得的不同来源的所得则要综合计税,体现量能负担原则。采用这种税制的有日本、韩国等,我国原来开征的个人收入调节税属此类。由于各国税法对个人收入的扣除项目及扣除标准的规定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在一些国家的差异较大。但总的看来,作为扣除项目的必要费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个人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如差旅费、利息支出、维修费、灾害保险费,以
16、及支付给雇员的工资和奖金等;另一类是生计费。主要包括基本生活费、赡养费、教育支出、医疗费、人寿保险、退休金,以及对贫困亲戚的资助等。以上费用的扣除形式可以有多种,如据实扣除、限额扣除或限率扣除、定额扣除,以及限额内由自己负担、超限额部分允许扣除等。(二)公司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是以企业、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通过较为严密的盈亏核算程序计算出的净收益为征税对象的税。其税基是企业的应税收入总额减除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各国应税收入的项目通常包括:销售利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前期已支付费用的补偿收入(如保险收入)、利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变价收入、佣金及不必偿还的债务收入,以及其他收益(如营业外收
17、入)等。各国税法对扣除项目的规定较复杂,其基本原则是:只允许扣除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那一部分必要费用支出。为此,要区别业务支出与个人支出、营业性支出和非营业性支出、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对前者准予扣除。后者原则上不予扣除。公司所得税不同于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特点之一,是前者多为单一税率,后者通常采用多级累进税率。采用单一公司所得税率的国家或地区,其税率水平亦高低不等,低的只有10%-20%,高的可达50%-60%。也有少数国家,如危地马拉、巴拿马、沙特阿拉伯、苏丹、巴拉圭等,其公司所得税采用多级累进税率,主要目的在于体现按能负担原则,弥补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调节不力的缺陷。如何界定一国公司
18、所得税的征税范围、确定纳税主体,是一个涉及国际税收关系的复杂问题。通行的国际惯例是,居民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向公司管辖国政府纳税;非居民公司仅负有限纳税义务,只就来源于收入来源国疆域内的所得向该国政府纳税。对于居民公司的认定,各国的标准不尽一致。有的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采用“登记注册标准”,规定凡在本国登记注册的公司,即为本国居民公司。有的国家,如意大利等实行“总机构标准”,规定公司的总机构若设在本国境内,就为本国的居民公司。还有的国家,如英国、加拿大等适用“管理中心标准”,规定如果公司的实际控制或实际管理中心设在本国境内,即为本国居民公司。至于收入来源地的认定标
19、准,则更为具体、复杂,此处不再赘述。(三)社会保险税社会保险税是国家为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对工资、薪金所得征收的一种特定税收,故又称“社会保障税”或“工薪税”,税款实行专款专用。社会保险税属于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税种,据不完全统计,现有80多个国家征收此税。在奥地利、法国、德国、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葡萄牙、巴西等国,社会保险税收入已居各税之首。各国社会保险税课征制度基本类同。其征税项目或社会保障范围大致有三类,即退休养老保险、失业者及丧失劳动能力者的补助,以及疾病、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税的税基是企业雇员的工资和薪金额,通常没有税前扣除规定,但规定有税基的最高限额,对个人超过限额的那一部分工薪
20、所得,不予征税。税率般实行分项比例税率,即根据退休、失业、伤残、医疗、抚恤等项目,设置不同的税率,总的原则是保险支出多的项目,税率定得高一些。各国总体税率水平不尽相同,美国约为15%、英国为11.52%、瑞典为37%、芬兰约为15%、波兰为43%、荷兰为30.6%。社会保险税一般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分担,分担比例在有些国家是对半,有些国家的雇主要多缴一些,也有少数国家规定只由雇主缴纳。应由雇员缴纳的税款由雇主直接从其工薪所得中扣缴,个体业主则由本人申报缴纳。二、财产税财产税虽然是一个古老的税种,但因其独特的财政收入功能和调节财富分配的作用,一直在各国税制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并在一些国家的地方税制中
21、居于主体税地位。财产税的种类很多,依据不同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拟定的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标准,财产税大体分为三类:一类是不动产税,指土地、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在产权不发生转移的情况下,对因让渡不动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收益所征的税。如土地税、房屋税等;另一类是财产转移税,是对出售资产取得的收益和对转移财产征收的税,如资本利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还有一类为财产净值税,或称财富税,是对财产的产权人或使用人不论其是否取得收益,依据财产价值课征的税。财产税根据征税范围不同,还可以分为一般财产税和个别财产税。一般财产税也称综合财产税,对纳税人的全部财产实行合并计税;个别财产
22、税则是对纳税人的各项财产单独征税。(一)一般财产税一般财产税以美国最具代表性,征税对象主要是不动产、企业设备、存货、机动车等。财产税在美国基本上属于地方性税种,各地税率高低不等,最低的税率在3%以下,最高税率超过10%。税基主要是财产的评估价值。根据1976年的普查资料,在财产税收入中,约有50%来自单纯的家庭住宅,10%来自其他住宅财产,16%来自于农地。24%来自于工商业财产(参阅彭澄、倪平松外国财政,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79-180页)。(二)个别财产税个别财产税包括土地税、房屋税,以及以土地、房屋为主要课税对象的不动产税,其中土地税在世界上比较普遍。虽然各国土地税的具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考试 教材 税法 II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19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