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法律法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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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薪酬法律法规,本章要掌握的内容一、与薪酬有关的相关法律体系二、与薪酬有关的相关法律规定三、政府宏观调控指导四、工资集体协商,在第一章我们讲到薪酬设计与管理的原则之一即合法性原则。相对于计划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薪酬政策制定的特点是来自政府的直接性的指令越来越少,但这并不是说政府放弃了行政管理,企业可以无所顾忌地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制定薪酬政策了,政府只不过是管理与调控的方式改变了,即由过去行政手段为主改为以法律手段为主。随着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薪酬政策的制定越来越离不开法律依据,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之内,企业可以自由决定,但一旦违反了法律,企业也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所
2、以,了解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避免由于劳动纠纷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就成为企业人力资源主管和薪酬管理专业人员必须了解的内容。,前言,(1)企业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和劳动特点,自主确定基本工资支付制度,可自主确定选择实行岗位工资、技能、结构工资等工资制度(2)自主确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具体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确定和处理对职工的考核和工资分配事宜。(3)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和处理本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4)根据本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情况以及工资总额基金的支付能力,自主确定调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自主决定给职工升级或调整工资标准。(5)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企业有权决定企业工资水平。,
3、合法性前提下的自主分配,一、与薪酬有关的相关法律体系,宪法1982.12.4劳动法1994.7.5新劳动法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2008.1.1最低工资规定2004.3.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5.1.1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1997.1.30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2000.11.8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规定1993 个人所得税法2005.12.27,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规定 1994.12.3外商投资企业工资收入管理暂行办法1997.2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2004.9失业保险条例1999.1.22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1995.1.1工伤保险条例200
4、4.1.1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12.14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2005.12.3,1、薪酬立法原则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3、工资支付及赔偿制度4、关于工资总额的规定5、关于社会保障的规定,二、与薪酬有关的相关法律规定,1、我国薪酬立法原则,按劳分配原则同工同酬原则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工资水平的原则保护女性劳动权益的原则,2、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定义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强制手段规定用人单位(雇主)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下限,以满足劳动者自身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法律制度,是国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干预的一种重要手
5、段。最低工资的特征:强制执行;工资下限;适用范围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最低工资规定(2004),(2)如何理解最低工资 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依法制定的制度工时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依法制定的制度工时是指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而制定的工时。“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法定工时。我国把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作为法定工时。“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
6、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者未能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任务,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纪律,如迟到、早退等,该劳动者将不能得到最低工资制度的保护,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国家和本企业的有关规定扣减该工人的工资。,举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浮动工资以及劳动者在完成规定工作时所获得的奖金等。而且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7、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或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知识: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3)我国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借鉴国外的通行做法,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我国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各种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要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为了避免引起争议,有关规定中没有明确列出适用(或不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劳动者的具体范围。,(4)企业在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中的责任对于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的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
8、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关于最低工资组成的规定,不得把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部分之外的项目列人最低工资之内;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非计时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当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小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等按规定,(5)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主体: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周期: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依据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地
9、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依据 在月最低工资标准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因素,同时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依据:,(6)最低工资的保障与监督关于最低工资的保障。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
10、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用人单位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用人单位若违反此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若违反本规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进行相应赔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争议,按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关于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
11、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3、工资支付及赔偿制度,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支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是通过法律效力保障企业员工获得全部应得的工资及工资支配权。,(1)工资支付原则货币支付原则: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直接支付原则:工资支付的对象应该是劳动者本人定期支付原则: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
12、付,禁止无故拖欠工资。全额支付原则:禁止任意克扣工资。,(2)关于工资支付的立法和法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3)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和操作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
13、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末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赛奖以及稿费、翻译费等。,工资支付的形式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主要有两种支付形式:一种是以货币形式支付,一种是以实物形式支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所以工资要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支付的对象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
14、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工资支付的时间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工资支付的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另外,
15、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不属于克扣: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的工资等。,所谓无故拖欠,不包括下列情况:第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第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的最长期限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在上述情况之外的其
16、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制度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或按当事人的协议在非正常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如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外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依法或依协议的规定支付工资。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是我国工资支付制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保护的重要体现。我国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种类及支付办法则出了详细的解释和规定。,a 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支付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主要指: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
17、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b 法定休息假日及婚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法定节假日主要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其它可以放假的节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并按劳动者正常工作,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婚丧假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时依法享有的假期。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婚丧假期间,应给予劳动者往返所需的路程假。在婚丧假及相关路程假期间,单位应按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工作而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我国法律
18、对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法定工作时间的规定:法定假期的规定: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探亲假、婚假产假、休假的规定:,c 单位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d 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时间外工作的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在法定标准工作时
19、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e 单位破产时的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
20、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特殊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a劳动者受处分后的工资支付: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应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工资报酬;受刑事处分(如收容审查、拘留(押)、缓刑、监外执行或劳动教养)期间,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b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习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c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关于
21、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的情形及补偿标准第一,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第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 25%的经济补偿金。,第三,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四,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
22、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第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第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
23、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七,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末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 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和提取第一,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第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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