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模式doc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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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模式一、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架构在对三地海关通关监管与服务实施优势集成、资源整合、专业分工的基础上搭建“一中心、四平台”,通过海关信息化手段共同构建一体化通关作业的基本框架,在原则上不改变现行组织体系和机构设置的前提下,通过海关通关中心的虚拟化运作,实现通关现场一体化作业。建立统一的申报平台,企业在获取舱单信息后,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主选择申报口岸向海关提交报关信息。建立统一的风险防控平台,按“由企及物”管理理念,对在京津口岸申报及进出境的企业、舱单、商品等风险要素进行分析和甄别,实现同一企业同一商品统一风险防控。建立统一的专业审单平台,按照商品分工开展跨关区专
2、业化审单作业。建立统一的现场作业平台,各业务现场根据审单指令,实施接单、征税、查验和卡口核放。二、区域通关一体化的主要特点(一)企业自主选择1、自主选择通关方式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其中一种通关方式。2、自主选择申报口岸企业按照经营单位注册地或货物进出境地自主选择接单、征税现场,并据此确定申报口岸。3、自主选择查验地点对于不适合口岸海关查验的,企业提出申请后,由企业所在地海关负责派员到企业所在地海关监管场所(或企业)实施查验。(二)简化行政审批1、取消报关企业跨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限制,允许代理报关企业“一地注
3、册、多地报关”。 2、简化异地加工贸易备案手续,企业凭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在对方海关办理异地加工贸易备案手续。3、执法互认,企业在一个海关办理“三预”专业认定、暂时进出境等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在另两个海关通用。4、在总署总担保及汇总征税项目的基础上,实现“一份保函区域通用”。5、监管证件三地通用,发证机关指定一体化范围内任一海关报关的许可证件电子数据,在一体化范围内海关都可接受申报。三、基本作业模式(一)通关前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方式适用于企业在京津冀口岸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企业在报关前应做如下准备:1.确认舱单信息。货物运抵京津冀口岸后或即将运抵京津冀口岸时,企业可在海关总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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