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doc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doc(1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三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暂行规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现对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一、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设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港务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和部直属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冠以交通行业XX省、自治区、直辖市、局(企业、单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挂靠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管理本地区、本单位(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业务上接受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专、兼职工作人员。二、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统筹规划本地区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布局,根据布局规划设置技能鉴定站。 港务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和部直属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冠以XX局(企业、单位)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鉴定站接受所属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未设鉴定指导中心的局(企业、单位)技能鉴定站业务上接受上级劳资部门的指导。 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鉴定工作初期,鉴定站人员编制暂按35人核定,鉴定站可暂设专职人员23人。三、鉴定站的申报条件设立鉴定站必须具
3、备以下条件: 配备熟悉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站长; 按规定的编制配备专(兼)职组织管理人员; 有与规定的鉴定职业(工种)相适应的考评员队伍; 有与规定的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类别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 有具体明确的各项技能鉴定的依据和标准; 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四、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审批程序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报、审批程序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港务局、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和部直属单位应按照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登记表(见附表1)的要求认真填报,同时将人员配备、工作计划、基础条件等情况作文字说明,报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2、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 行业 职业技能 鉴定 机构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100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