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焊工考试机构质量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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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部分 总则1.质量管理手册发布令2. 质量方针3. 质量目标4. 引用法规和标准5. 国家质检总局质检特函(2009) 号文6. 公司文件关于成立聚乙烯管道焊工考试机构的通知7. 关于公布聚乙烯管道焊工考试委员会人员名单的通知第二部分组织机构焊工考试委员会成立1.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以下简称焊工考核细则)、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提高聚乙烯管道焊接作业人员的素质,保证聚乙烯管道的焊接质量,经省质量技
2、术监督局审查同意,并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成立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聚乙烯管道焊工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焊考委)。1.2 焊考委隶属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承担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焊工考试项目范围内的焊工培训考试与管理工作,接受省、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 焊工考试委员会概况2.1 焊考委设主任1名,技术负责人1名,成员13名。焊考委委员具体情况详见总则附件“焊工考试委员会成员一览表”。2.2 焊工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和日常培训考试管理机构设在公司培训中心。2.3 焊考委具有符合焊工考核细则要求的基本知识培训教师、焊接操作技能教师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符合焊工考核细则规定的场地条件、焊接设
3、备以及其他培训考试相关设施条件,焊考委主要设备状况见 “焊工考试委员会主要设备汇总表” (附件1)。2.4焊考委按焊工考核细则要求完成培训考试所需焊接工艺评定,并编制一系列的焊接工艺指导书(卡)。具体评定项目及其内容见 “焊考委焊接工艺评定汇总表” (附件2)。3 焊工考试委员会职责3.1 制定焊工考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3.2 审查焊工考试申请资料。3.3 确定基本知识考试试卷和操作技能考试试件。3.4 准备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和设施。3.5 组织实施焊工基本知识计算机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负责试卷的评判和试件、试样的检验,评定考试成绩。3.6 公布通知和上报考试结果。3.7 建立和
4、管理焊工考试档案。3.8 根据申请人的委托向发证机关统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3.9 根据申请人的委托向发证机关统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复审。3.10 向发证机关提交年度工作总结与考试相关统计报表,并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输入特种设备人员库。4 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机构4.1 公司设立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焊工培训考试工作,焊工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高级工程师或有关负责人担任,技术负责人由公司焊接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门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担任。4.2 焊考委主任主持培训考试全面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协助。各成员按培训考试计划和分工具体实施。4.3 本焊工考
5、试委员会组织机构设置见图1。主任技术负责人考务工作责任人实操考评责任人材料管理责任人设备管理责任人外观检验责任人试件检验责任人档案管理责任人理论考评责任人图1 焊工考试委员会组织机构图第三部分 焊工培训考试工作程序1 考试申请申请考试的焊工,应当向焊考委提交以下资料:a.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附件3);b.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c. 初中或初中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d.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且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2 资格审查 焊考
6、委应当在受到报名资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参加考试;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及时补正资料或者说明不符合的理由。3 制定培训考试计划 3.1 焊考委根据教学大纲及焊工考试项目制定培训考试计划,培训考试计划包括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的培训考试内容和课时安排。3.2 焊考委在考试30日前公布焊工基本知识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并且通知申请人和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4 组织基本知识培训考试 4.1 焊工申请考试时,属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相应基本知识考试:a. 首次申请考试;b. 改变焊接方法;c. 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内未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7、的。4.2 理论授课教师应按“基本知识教学大纲”及考试计划的要求进行授课。4.3 焊考委委员应经常听取学员对教学效果的反映,发现存在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4.4 理论培训结束后,焊考委应组织基本知识考试。基本知识考试实施计算机随机出题考试。4.5 基本知识考试内容及试题范围应为焊工考核细则附件B第B3项规定的内容,并符合考试计划的要求。4.6 基本知识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 焊考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考核大纲,组织有关专业人员编写基本知识考试试题库,报经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审定后录入计算机考试管理系统。4.7 考试的组织工作及考场纪律等按“焊工基本知识考试管理制度”
8、要求执行。4.8 基本知识考试成绩评判计算机考试管理系统自动完成,理论考评责任人根据考试结果填写“基本知识考试成绩汇总表” (附件4)报至考务工作负责人,考试成绩记入“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基本情况表”(附件5),经焊考委主任签字确认后存档。4.9 基本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的有效期为1年。4.10 基本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焊工,允许经过一定时间的复习,在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前进行补考。5 组织操作技能培训考试 5.1 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的焊工,才能参加操作技能的培训考试。5.2 操作技能考试项目所用焊接工艺指导书(卡)应经焊接工艺评定合格,焊接工艺评定按照相
9、关标准进行。5.3 焊考委应依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卡),作为指导焊工考试的工艺文件。5.4 技能教师应按“操作技能教学大纲”要求并结合学员实际技术水平进行操作技能教学指导工作。5.5 经过培训具备相应操作技能的焊工,可参加焊考委组织的操作技能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内容及范围为焊工申报考试项目。5.6 考试用的管道元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电熔管件应当是原包装。5.7 考试用的所有管材试件,由应考焊工按工艺规定进行切割下料。5.8 监考工作及考试试件检验工作按“焊工操作技能考试管理制度”执行。5.9 焊考委组织有关人员按“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评定标准” (附件6)对考试结果进行综合评
10、定,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试成绩的评定并填写“非金属材料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PE)”(附件7),考试结果经焊考委主任签字确认后存档。5.10考务工作责任人将焊工操作技能考试成绩记入“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基本情况表”,报焊考委主任签字确认后存档。5.11焊工操作技能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在3个月内补考一次。6 证件办理6.1 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的焊工,由考务工作责任人焊工报名资料、考试资料向发证机关统一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焊工个人也可以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6.2 焊工报名资料、考试资料由焊考委存档,保存至少4年。7 证件复审7.1 特种作业人员证每四年复审一次。首
11、次取得的合格项目在第一次复审时,需要重新进行考试;第二次以后(含第二次)复审时,可以在合格项目内抽考。7.2 经焊考委考核的持证焊工应在期满3个月前,可将复审申请资料提交焊考委,委托焊考委统一向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焊工个人也可以将复审申请资料直接提交原发证机关申请复审。7.3 申请复审时,持证焊工应当提交以下资料:a.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见TSG Z6002-2010附件G);b.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c.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焊绩记录表(见TSG Z6002-2010附件H);d.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基本情况表;e. 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1份(适用于重新考
12、试或者抽考的焊工);f. 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含有视力、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且明确申请人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及课时。8 接受监督8.1 焊工考试的全过程接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接受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8.2 接受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a. 对焊工基本知识考试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的全过程监督;b. 核对焊考委资质、资源条件与考试类别、项目范围;c. 焊工考试申请资料;d. 焊工考试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e. 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作业指导书以及基本知识考试题。f. 考试机构与焊接操作技能老师的实际能力。9.
13、 焊工培训、考试流程图第四部分 焊工培训考核教学大纲1 总则1.1 培训考核目的和要求本教学大纲包括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教学两部分。主要目的是通过教学使焊工提高焊接理论和实际操作技术水平,达到焊工考核细则要求,保证焊接质量。本大纲采取理论教学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使焊接基础理论知识更好地指导实际操作,提高焊工素质,培养焊工的实际操作技能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保质保量完成聚乙烯(PE)压力管道的焊接任务。1.2 编写大纲的依据本大纲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
14、、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工基本知识与操作技能以及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而编写。2 基本知识教学大纲 2.1 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2.1.1 基本知识培训考核内容:a. 聚乙烯压力管道基本知识;b. 聚乙烯材料的分类、型号、牌号、成份、使用性能、加热后特点;c. 聚乙烯管道用焊接设备、焊接辅具、量具的种类、名称、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d. 热熔对接法和电熔对接法的特点、焊接工艺参数、焊接操作程序;e. 焊接缺陷种类、产生原因、危害与预防措施;f. 聚乙烯管道焊接接头的性能及其影响因素;g. 聚乙烯焊接质量的影响因素和控制措施;h. 聚乙烯焊接质量的检验方法和评定规定,非破坏性检验和破坏性检验方法的特
15、点和评定规定; i. 焊接质量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和工艺纪律;j. 焊接作业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k. 焊接安全知识;l. 压力管道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条件;m. 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有关焊接作业人员考核和管理规定。2.1.2 课时安排基本知识培训考试的课程安排见课程表表1。根据考生的实际知识水平,经焊考委同意,该课程表的课时可作适当调整。表1 基本知识授课课程表序号课 程 名 称课 时(小时)1压力管道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有关焊接作业人员考核和管理规定62聚乙烯管道原材料的基本知识及聚乙烯管材、管件、阀门技术要求63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及焊接质量管理体系、工艺纪律、WPS、PQR64
16、聚乙烯管道焊接设备及相关辅助工具的种类、名称、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65聚乙烯管道焊接缺陷的产生原因、危害及预防方法66聚乙烯管道焊质量控制67聚乙烯焊接质量的检验方法和评定规定,非破坏性检验和破坏性检验方法的特点和评定规定68聚乙烯管道施工、抢修与质量检验69焊接安全技术及规定610总复习、考试6合 计602.2 考试及合格标准2.2.1学员经过上述基本知识学习后,在焊考委的组织下进行闭卷考试(计算机考试)。试卷以百分制计分,不低于60分为合格。基本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焊工,允许经过一定时间的复习,在操作技能考核前进行一次基本知识补考,补考合格者,方可可参加本次操作技能考试。2.2.2 焊
17、工基本知识考试合格有效期为1年,1年内未参加操作技能考试或操作技能考试不合格时,焊工须重新进行理论知识考试。3 操作技能教学大纲 3.1 操作技能培训分为机动焊焊工和自动焊焊工培训。操作技能培训按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导书进行。3.2 操作技能培训教学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基本技能培训教学阶段,第二阶段为针对考试项目的专项技能培训教学阶段。3.3 手工焊焊工操作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分别见表2。表2 焊工操作技能培训教学大纲-基本技能焊接方法(代号)机动化程度(代号)试件类别与代号培训时间(学时)操作技能要求及质量标准热熔对接法 (BW)机动焊(J)热熔对接小试件(d)16 以指导教师讲授、示
18、范为主,以学员自己练习为辅。 熟悉设备的操作、规范参数的调整、管材管件的特点以及焊接基本操作方法,理解操作要领。 熟悉焊缝外观质量检查要求及卷边质量检查要求。热熔对接小试件(D)16电熔连接法(EW)自动焊(Z)电熔连接焊承插试件(C)8电熔连接焊鞍形试件(A)8第五部分 岗位责任制度1 焊工考试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1.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聚乙烯(PE)管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2 组织制定、批准发布焊工考试委员会质量管理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检查并监督质量管理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1.3 全面负责焊考委的管理、培训、考试工作。1.4 审批年度培训考试工作计划
19、,检查、考核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1.5 安排做好本焊考委聚乙烯管道焊工的培训考试管理工作。1.6 主持全体委员会议,决策焊考委发展计划及重大问题。2 焊工考试委员会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2.1 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聚乙烯(PE)管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2.2 协助主任负责焊考委的业务管理及培训考试工作。2.3 负责组织制定焊考委年度培训考试工作计划。2.4 负责组织焊考委质量管理手册及有关规章制度的编写和修订工作,协助检查并监督质量管理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5 负责督促做好本焊考委培训考试焊工的建档及管理工作。2.6 协助焊考委主任组织有关会议,参加焊考委的重
20、大决策,并做好焊工培训考试的管理工作。2.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 焊工考试委员会成员岗位职责 3.1 学习并贯彻焊工考核细则以及相关的标准和法规。3.2 参与制定并贯彻执行焊工考试委员会质量管理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3.3 负责做好各自分管的有关培训考试工作,保证焊工培训与考试的质量。3.4 建立健全焊工培训考试的各种技术、管理工作标准。3.5 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和学员学习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3.6 参与焊考委的建设与管理,认真做好焊考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3.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4 考务工作责任人岗位职责4.1 学习并贯彻执行焊工考试细则、焊考委质量管理手册以及相关的标准和
21、法规。4.2 进行培训学员招生工作,收集整理报名资料。4.3 落实培训考试计划,组织培训考试实施。4.4 培训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培训考试资料,编制学员办证资料并办理办证手续。4.5 建立焊工培训档案,负责焊工培训考试资料及办证资料移交归档工作。4.6 按焊考委要求及时将焊工培训考试计划及焊工管理信息进行网上公告。4.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5 理论考评责任人岗位职责5.1 熟练掌握聚乙烯管道焊工考试的有关规则、规定和标准。5.2 熟练掌握聚乙烯管道焊接理论知识,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内容及要求。5.3 执行焊考委质量管理手册及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基本知识培训大纲组织理论考试。5.4 负责组织
22、基本知识考试成绩的评判,出具“基本知识考试成绩汇总表”(见附件)5.5 理论考评责任人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或焊接专业技术担任。5.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6 理论教师岗位职责6.1 熟练掌握聚乙烯管道焊工考试的有关规则、规定和标准。6.2 熟练掌握聚乙烯管道焊接理论知识,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内容及要求。6.3 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编写教学计划和教案,认真备课。6.4 自觉执行焊考委质量管理手册及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基本知识培训大纲要求进行讲课。6.5 努力学习业务,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提高教学效果6.6 基本知识培训教师由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工程技术人员或焊接专业技术担任。6.7 完
23、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7 实操考评责任人岗位职责7.1 熟练掌握焊工考核细则和有关标准。7.2 遵守并执行焊考委质量管理手册及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焊考委制订的操作技能培训大纲进行组织焊工操作技能培训。7.3 按教学要求对学员的操作技能练习进行示范、讲解、指导等。7.4 负责焊工实操考试过程的考评,做好焊工技能考试评定记录。7.5 努力学习业务,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水平。7.6 实操考评责任人由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考核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操作技能指导教师担任。7.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8 外观检验责任人岗位职责8.1 学习并掌握焊工考核细则中“考试结果与评定”的有关内容,熟悉焊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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