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建设法规】课程平时作业1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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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大【建设法规】课程平时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4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答对得2分,答错得0分)1(1章)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使用法律的关键,下列法律效力等级排序正确的是()。国际条约宪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法律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法律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2(1章)建筑法规是指有立法权的()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政府机关 国家机关 行政机关 主管部门 (1章)法律关系三要素是( D )。 时间、地点、人物 法官、律师、被告 原告、被告、证人 主体、客体、内容4 (1章)“建筑
2、施工企业必须按工程设计的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是( C )的建筑行为规定。禁止性 授权性 义务性 指导性(1章)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执行( B ) 顺序。 指导性 法定性 参考性 推荐性6(1章)关于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D )勘察设计立项决策建筑安装竣工验收立项决策安装施工勘察设计竣工验收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立项决策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竣工验收7(2章)工程项目报建标志着工程建设的( C )已经结束。可行性研究工作 立项审批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 资金筹集工作8(2章)某建设项目为住宅楼工程,中标价为万元,招标文件规定合同工期为个月,建设
3、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其落实的资金最低不得少于( C )万元。9(2章)某建设单位年月日领取施工许可证,至迟应当自( C )开工,否则应该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0(2章)某建设单位年3月日领取施工许可证,由于周边关系协调问题一直没有开工,也未办理延期手续。同年12月7日准备开工,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建设单位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重新领取施工许可证 是否重新办理施工许可证由发证机关决定 11(2章)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是( A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建造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12(3章)两个以上不同资质
4、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承包,应当按照( B )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联合各方平均资质等级双方协商确定的资质等级13(3章)由于建筑工程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加强管理,对工程发包的说法正确的是()。工程发包有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两种所有的建筑工程都必须通过招标发包所有的招标活动都是强制性的 选择招标发包还是直接发包要经过主管部门同意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5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是正确答案;答对得3分,答错得0分)1(1章)建设法规的表现形式有( ABCD ) 宪法和法律 行政法规和技术法规 地方法规和规章 国际公约、惯例和国际标准 企业标准和规章2(1章)建筑
5、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 ABCDE )公民个人 政府相关部门 承包方发包方 相关的中介机构3(1章)建筑法律关系的变更主要是指( BDE )协议变更主体变更 事实变更客体变更 内容变更4(1章)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BC )建筑设计 建筑施工 安装施工建筑规划 建筑监理(1章)建筑法确定的基本制度包括( ABCDE )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6(2章)以下工程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有( BC )某公园的喷泉工程投资38万元 某配电房建筑面积200已经领取开工报告的会议中心为修建青藏铁路而建的临时性建筑某军区建的军事指挥
6、所7(2章)下列申报施工许可证的材料中,不符合颁发施工许可证条件的有( ABD )已经交了土地出让金,但土地证尚未办好没有规划许可证,但规划局出具正在办理的便函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已经结束已经订立施工合同,但中标施工企业资质不能满足要求办理了质量监督手续8(2章) 我国对建筑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不同专业的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的共同点有( BCDE )可以用同一专业的资格在两个不同单位进行注册 需要进行注册需要参加不同专业的统一考试 有各自的执业范围须接受继续教育9(2章)建筑业的资质分为( BDE )设计承包 施工总承包 监理承包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10(3章)根据建筑法,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分包,
7、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BCD )承包单位可以将所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所有的分包商都要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商应该对建设单位负责如果分包商所承建的工程出了质量事故,业主可以要求总承包商承担责任分包商经业主同意,可以将承揽的工程再分包11(3章)根据建筑法,关于建设项目实行联合承包的前提条件包括( BC )专业齐全的建筑工程 大型建筑工程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住宅建筑工程节能保温的建筑工程三、简答题、(1章)何为建筑法律关系?简述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答:建筑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和调整的人与人或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筑业活动,受建筑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
8、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建筑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建筑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建筑法律关系内容即是建筑法律关系的主体对他方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这种内容要由相关的法律或合同来确定,它是联结主体的纽带。2、(1章)建筑法规有哪些表现形式?它有哪些作用?答:建筑法规的表现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技术法规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际标准等。建筑法规的作用主要有:规范指导建筑行为;保护合法建筑行为;处罚违法建筑行为。3、(1章)我国目前现行的建筑法规主要有哪些法律规范组成?答:行政法规有国家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国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行政
9、法规由地方县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4、(1章)建筑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任何一项法律制度或者政策性措施的出台,都有着它的一定目的,这就是所谓的立法宗旨。建筑法也不例外,建筑法第一条规定:“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此条即规定了建筑法的立法宗旨。5、(1章)建筑法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是什么?答:法律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的时间效力,即法律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生效力和什么时候失效;法律的空间效力,即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法律对人的效力,即法律对什么人(指具有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适用。
10、建筑法的第二条对适用该法规定的建筑活动的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6、(1章)建筑法确定的基本制度有哪些?答:建筑法确定的基本制度有:建筑许可制度;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制度。7、(1章)我国现行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包括哪几个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我国现行的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包括哪四个阶段:(1)立项决策阶段(2)编制勘察设计文件阶段(3)建筑施工安装阶段(4)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各阶段的主要内容是:(1)立项决策阶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
11、研究、项目评估或评审、项目决策审批、核准或批准等。(2)编制勘察设计文件阶段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采购招投标(含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和协议签订、开工准备等。(3)建筑施工安装阶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合同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工程“三大控制”(进度、投资、质量)、资金支付和管理、项目管理等。(4)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和验收、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达标、试生产运行、经营和财务状况、运营管理等。8、(2章)简述建筑工程报建的时间、范围、内容和程序。答:报建的时间:报建的时间是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批准后、建筑
12、工程发包前。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报建时要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文件。报建的范围: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报建。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统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项目,包括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 报建的内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开
13、工、竣工日期;发包方式;工程筹建情况。 报建的程序:工程项目的报建按下列程序进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及工程管理的代理机构,要到有相应管辖权的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工程项目的报建单位按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不得马虎、漏洞或虚报。工程项目的报建单位向接受报建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已填好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照要求进行招标准备。接受报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对报建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核验、审查,合格后,发给工程发包许可证。 在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的投资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及时到原接受报建的建设行
14、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9、(2章)简述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申领范围、申领条件和申领程序。答: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是指申请人应当在什么时候申领施工许可证。根据建筑法第七条规定,施工许可证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申请领取。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范围: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范围是指什么规模的建筑工程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根据建筑法第七条规定,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外,
15、其余所有在我国境内的建筑工程均应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条件是指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达到的要求。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许可证的申领程序:根据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6、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提出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建设单位向有权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要对申请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正,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法律对此
17、期限做出明确规定,是为了促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对施工许可证申请的审查,防止在颁发施工许可证工作中的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现象,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10、(2章)施工许可证争议的解决途径有哪些?答: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批准施工许可证申请,或长期无故拖延不作决定的,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11、(2章)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与延期的含义是什么?答:施工许可证的有效
18、期与延期有以下几层含义: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这是一项义务规定,目的是保证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性,利于发证机关进行监督。建设单位应当如期开工,期限为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所谓领取施工许可证日,应当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领取之日,因为领取并不完全由当事人决定,当事人自己想领取就领取,不想领取就不领取那是不行的。工程因故不能开工的,可以申请延期。申请时间是在施工许可证期满前由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理由应当是合理的,比如不可抗力的原因,“三通一平”没有完成,材料、构件等没有按计划进场等。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说,延期最长为6个月,再加上
19、领取之日起的3个月,建设单位有理由不开工的最长期限可达9个月。如果超过9个月仍不开工,该许可证即失去效力。施工许可证的自行废止。所谓自行废止,即自动失去法律效力。施工许可证失去法律效力后,建设单位如组织开工,还必须重新领取新的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既不在3个月内开工,又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二是超过延期的次数和时限,即建设单位在申请的延期内仍没有开工。建筑法对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和延期作出规定非常必要,体现了行政机关对施工许可证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结合。一方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施工许可证,是国家对建筑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
20、内开工,不得无故拖延;另一方面,由于不可抗力和某些合理的客观原因,可能影响建筑工程的如期开工,因此,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允许延期是必要的。明确规定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可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开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监督管理,保护参与施工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施工许可证的严肃性。12、(2章)终止施工后,建设单位应该做好哪些工作?答:中止施工后,建设单位应作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的情况包括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维护管理措施等,此报告应在中止施工起一个月内完成;二是按照规定作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根据1989年9月14日建设部发
21、出的关于认真作好停缓建工程善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主要有:对于中止施工,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确立合理的停工部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善后处理的具体方案。方案要明确双方的职责,确定各自的义务,提出明确的中止施工日期;建设单位要与施工单位共同作好中止施工工程的现场安全、防火、防盗、维护等项工作,并保管好工程技术档案资料。13、(2章)恢复施工时,建设单位要办理哪些手续?答:恢复施工,是指建筑工程中止施工后,造成中止施工的情况消除,而继续进行施工的一种行为。在恢复施工时,中止施工不满一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该建筑工程的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有关情况;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建筑工程
22、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建筑工程进行审查,重新确定其是否仍具备组织施工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应允许恢复施工,施工许可证继续有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许恢复施工,施工许可证收回,待具备条件后,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14、(2章)建筑活动的从事单位应具备哪些条件?答:建筑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从业单位条件的高低直接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因此,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严格的资格条件。根据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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