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国际私法复习要点归纳概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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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及对象的特点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 一般地说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构成涉外民事关系 :1作为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 自然人或法人 , 或无国籍人 , 有时也可以是国家或国际组织 2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 , 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 为 3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据以产生的法律事实 (行为或事件 发生在外国 . 它包括涉外物权关系 , 涉外债权 关系 , 涉外知识产权关系 ,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和涉外遗产继承关系等 . 特点 : 1国际私法调整是一种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2是指广义上的 民事关系它包括物
2、权关系 , 债权关系 , 知识产权关系 , 婚姻家庭关系以及财产继承关系 3它所包含的涉外因素 , 固然主要是指涉及外国法律的 因素 , 但也包括涉及不同法域法律的因素 .2简述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实质1法律冲突在国际私法上是指涉及两个甚至两个以上国家的民事关系 , 因它们的民事法律规定各不相同 , 却都要求对该民事关系进行管辖 或适用 , 从而造成的在法律适用上的冲突或抵触 . 一般认为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四方面 :一是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 二是所涉各国民法上的规定不同三是司法权的独立 ; 四是国家为了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关系 , 赋予外国人在内国平等的民事权利地位 , 并
3、在一 定的范围内承认所涉外国法的域外效力 . 实质就是 “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律的域内效力或内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的域内效 力”之间的冲突 . 法律的域内效力 , 主要体现国家的属地优越权 , 法律的域外效力体现国家的属人优越权 . 因而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与内国法 律的域内效力的冲突 , 也就是外国的属人优越权与内国的属地优越权的冲突 ; 而内国法的域外效力与外国法的域内效力之间的冲突也就是 内国的属人优越权与外国的属地优越权的冲突 .3国际私法有哪些不同的名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法律冲突法 (冲突法 3国际私法 4民法施行法等4简述国际私法解决法律冲突问题所采用的两种不同的途
4、径和方法解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问题各国最早采用的办法是通过冲突规范来指定各种不同性质涉外民事关系应该适用的法律 . 但是 , 这种解决 途径只指出有关的民事关系适用于哪一个国家的法律 , 而没有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因而它只起到间接调整的作用 . 另一种解决涉外 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途径 , 就是有关国家通过国际条约 , 制定一些统一的实体规范 , 把彼此在民 , 商法上的分岐统一起来 , 并供缔约国的当事 人直接用于有关民事关系之中 , 从而消除法律冲突 , 避免在不同国家和国内法之间做选择 .5简单列举国际私法的几种不同定义主要有如下主张 1认为国际私法只是冲突法 , 因而只包括冲
5、突规范 2认为国际私法应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 冲突规范和国际 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3认为国际私法应包括有关国际民事管辖权 , 法律适用和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三个方面的规范 4认为国际私法除应包 括 2所列的三种规范之外 , 还包括统一实体法规范 5认为除包括 4所列四种规范之外 , 国内立法中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实体规范也应属于国 际私法 . 关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 我国学者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认为国际私法至少应包括冲突规范和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 调整涉外民事关 系的统一实体规范的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 即持上述第 4种观点6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对于这个问题 , 一要明
6、确国际私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与联系 , 二要回答国际私法到底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 . 要回答第一个问题首先要看二者 的区别 . 它表现在三个方面 :1各自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不同 . 国际私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虽然也具有国际或涉外的因素 , 但只是一种公民 之间 , 法人之间或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私法关系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而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却是作为主权者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 是一种 公法关系 ;2各自调整的方法不同 . 国际私法至少在目前和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主要是由各国的国内法来进行调整的 , 国际私法方面的国 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还不占主要的地位 , 而国际公法恰好相反 , 它主要是运用国际法
7、规范来进行调整的 ;3各自解决争议的途径不同 . 国际私法 上的争议主要是通过向有关国家的国内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即使是通过国际商事仲裁途径来解决 , 大多数这种仲裁机构由各 国自己设立 而国际公法上的争端是通过国际调停 , 斡旋 , 国际法院或组成国际仲裁庭等途径来解决在二者的联系方面 , 尽管国际私法所调 整的是一种民事关系 , 但它也已走出纯国内民事关系的范围而含有国际的或涉外的因素 , 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国际经济联系的不断 加强 ,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越来越国际化 , 国际私法所调整的非主权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 已成为整个国际关系中越来越重要的组成部 分 .*主要
8、依靠各个国家的国内法来进行调整所造成的国际交往中的法律障碍也必将通过两种渠道来加以克服 :其一是各个国家在制定自 己的国际私法规则时 , 将日益注意国际的协调 ; 另一则是各个国家将更多地致力于统一国际私法的国际立法 , 国际私法在向国际化方向发展 的前景远大 , 它应该而且终将达成各种协调或一致 , 从而尽可能减少国际民事交往的障碍 , 成为推进和保障国际民事交流的一种重要法律手 段 .*对于第二个问题 , 国内大致存在以下四种不同的观点 :1国际私法也是国际法 2国际私法不是国际法而是国内法 3国际私法目前主要还 是国内法 , 但将继续不断地增加国际法的成分和内容 4国际私法是介于国际法和
9、国内民法之间的一个法律部门7简述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对于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划分正如同国内经济法和国内民法的划分一样 , 国际经济法主要由实现国家或国际组织对发生在国际经济 贸易过程中的各种法律关系的管理和干预的公法性质的规范所构成 , 而国际私法主要是由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各种民法关系或私法关系 以及规定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商事仲裁的一般制度的法律规范所构成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虽有上述本质的区别 , 但是也必须看到 , 国 际私法既然是随着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关系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 , 它所调整的很大一部分也是发生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各种民事关 系 , 因而要求把二者截然划分开来也
10、是不合理的 , 既因为二者的基本原则有一些是共同的 , 还因为二者所涉及的一些社会关系和法律制度也 是共同的 .8简述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的关系对于国际私法与国内民法的关系问题 , 首先它们都是调整民法性质的社会关系 , 而且传统上的冲突法是国内民法的适用法 , 因而每一个国家 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都对国际私法有着直接的影响 , 国际私法中的许多制度 (如识别 , 公共秩序保留 , 法律规避等制度 也是为了保证国内 民法的基本原则不被违背 *就二者的区别来看 , 首先国际私法调整的虽然也是民法关系 , 却是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关系 ; 其次国际私法是国 内民法对涉外民事关系的适用法或施行法 , 其
11、由间接性质的冲突规范所构成 , 而民法基本上均为实体规范 ; 再次国际私法有国际条约和国际 惯例方面的渊源 , 而民法的渊源主要为国内立法机关 ; 最后国际私法既调整的是涉外民法关系 , 因而除了坚持民法的一些基本原则还特别需 要强调主权原则和平等互利等国际法原则9述国际私法与实体法 , 程序法的关系国际私法究竟是程序法还是实体法 , 在历史上曾有很多争论 . 一些传统上认为国际私法只是冲突规范构成的学者 , 根据冲突规范只规定法官 应适用的实体法这一特征而主张它为程序法 . 这当然是不正确的 . 因为即使就冲突规范而言 , 也不能说它只是一种程序规范 . 更何况随着时代 的进步和国际私法科学
12、体系的建立 , 今天各国国际私法既包括实体法规范 , 又包括冲突规范 , 还包括程序法规范国际民事诉讼法和国际商事 仲裁制度已成为国际私法不可分割的内容 .10试述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国际私法各项制度中的共同指导思想或理论原则 . 它主要是主权原则 , 平等互利原则 , 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 保护弱方当事人利益原则 , 主权原则本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最基本原则 , 但由于国际私法所调整的也是一种涉及不同国家立法 , 司法管辖权的 关系 , 因此主权原则也是国际私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 这一原则要求我们在处理涉外经济 , 民事关系时必须贯彻独立自主的方针 . 随着国际经济
13、联系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科技合作的全面发展 , 国际私法关系将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种重要法律关系 . 而当今时代一个统一的世界市 场正在形成 , 各国在经济 , 贸易 , 资金 , 技术 , 原料和销售方面都处在一种息息相关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关系中 . 任何国家要求得到经济 , 技术上 的迅速发展 , 就必须诚恳地同别国合作 , 这就要求在处理发生于经济 , 技术和人员交往过程中的国际私法关系时 , 必须自觉贯彻平等互利原 则 .*根据国际协调与合作原则 , 在处理涉外民商关系时 , 便应兼顾我国国情及民商法的基本制度和国际上的普遍实践或习惯作法 . 这一点在 进入全球化的时代 , 在我国加入
14、 WTO 以后是尤显重要的 . 在这全球化的时代 , 很难设想 , 任何一个国家根据自己的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益 , 可 以在其他国家被任意否定或取消 ; 同样很难设想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做出的国际私法判决或裁决都可以不需要其他国家的承认与协助执 行 . 因此在 21世纪的国际私法关系中国际协调与合作的原则 , 必然会大大提高其地位 .*人类社会虽已进入知识经济的时代但发达国家和发 展中国家贫富的差距 , 每个国家的人口中富人和穷人的差距 , 雇主与被雇佣者的差距 , 以及生产者与消费者 , 男人与妇女 ,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 利益的一切对立都还存在 , 因此在国际私法处理上述种种跨国性的私法问题时
15、 , 强调保护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 应该被视为一个重 要的问题 . 事实上许多新近的国际私法的国内和国际立法 , 都力求在有关制度中贯彻这一原则 .11试论国际私法的范围国际私法的范围是指国际私法所应包括的规范的种类 . 根据国内外不同学者的观点 , 对于国际私法所应包括的规范 , 大体上有四种不同看 法 :1认为国际私法只包括指引法律适用的法律冲突 2认为国际私法除包括冲突规范外 , 还应包括有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 调整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诉讼法规范 3认为除应包括上述第二种观点所主张的三种规范外 , 还应包括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统一实体法规范 4认 为国际私法除应包括上
16、述第三种观点所主张的四种规范外 , 各个国家规定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实体法规范也应在国际私法的范围 之中 . 但我国大多数学者比较一致的观点是认为国际私法至少应包括冲突规范 , 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 调整涉外民事关系的统一实体规 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 , 即取第三种观点 .12试述目前有关冲突法的国内立法方式及我国的作法 有关冲突法的国内立法目前大多数国家按照以下四种不同的立法方式 , 在国内法中 加以规定 1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的有关章节中 .1804年的 拿破仑法典是这一类型的代表 2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制定 系统的冲突法规范。最早采用这种做法的是 1896年公布
17、的德国民法施行和 1898年日本法例 3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编或 专章 , 比较系统地规定国际私法规范 . 前苏联 , 保加利亚等采用这种做法 4在不同单行法规中 , 就有关方面的涉外民事问题制定法律适用规范 . 英国的国际私法是此一立法类型的代表 .*就立法技术的实际运用的方便而言 , 冲突法的国内立法 , 应该说以第二种立法形式最为可取 . 根据近几年的立法进展情况看 , 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形式制定系统的冲突规范 , 将是今后各国冲突法立法的主要趋势和方法 .*我国主要采取 第三种立法方式 , 必要时也在有关单行法中规定相关领域的冲突规范 . 第 8章 ,第 5.6条 第 15条 ,
18、等规定 , 都是我国冲突法的重要国内渊源 .13主张国际私法目前主要是国内法 , 但也含有国际法渊源的根据有哪些 ?1目前国际私法主要以各国国内法的形态存在和动作 , 如现在只有中国国际私法 , 日本国际私法 , 英国国际私法等 , 并无国际的国际私法存在 2各国国际私法中虽也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这两种渊源 , 但它们不占主要地位14简述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 , 人际私法 , 时际私法的关系1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 , 人际私法 , 时际私法有不同的含义 . 国际私法是以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作为调整对象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 区 际私法是解决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私法之间冲突的法律 . 人际私法是解决
19、一国之内适用于不同宗教或种族的人的法律之间冲突的法律 . 时际 私法是解决因所涉新旧 , 前后民法规定不同而造成的法律冲突的法律 2就国际私法来看 , 它们虽有密切的联系 , 但不是发生在一个层面的问 题 , 后三者只是在依国际私法规则指定应适用某国法律作准据法之后 , 才有可能遇到的问题 .15简述国际私法的渊源1国内成文法 . 国内成文法是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 . 国际私法所包括的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 冲突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 范 2国内判例 . 大陆法系国家早先一般不承认判例可以成为法律的渊源 , 而英美法系国家一直将判例作为主的法律渊源我国一般不承认判 例为法律渊源 3
20、国际条约 .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 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 , 适用国际条约 , 但我国声明保 留的条款除外 4国际惯例 . 包括 所称的作为通例并经接受为法律的那些国际习惯和国际贸易惯例 . 我国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 , 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16国际私法的准确定义是什么 ? 这一定义有什么特点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 , 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 , 以冲突规范为基本规范 , 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 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
21、法律部门 .*这个定义的特点 :1强调了国际私法 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即含有涉外因素的民事关系 2突出了国际私法的本质特性 , 就是它的中心任务是解决法律冲突 3反映了国际私法最基 本的规范和制度的特殊性 4为了解决法律冲突问题 , 国际私法还应包括其他三类规范 .17试论国际私法在我国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 1国际私法是国际经济民事交往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 . 在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 , 因所涉各 国的立法不同 , 在许多问题上都会发生法律冲突 , 从而需要作出法律的选择 , 这们便产生了国际私法 2是保障国际经济民事交往关系中内外 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 各国在行使自己的属地优越权或属
22、人优越权时 , 出于发展正常民事交往的需要 , 通过冲突规范加以限制 , 以保 护国际经济民事交往关系中内外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是促进国家之间发展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的重要武器在国际经济民事关系中 , 国家 在行使自己的属人优越权时会与他国的属地优越权发生抵触 , 或国家在行使自己的属地优越权时会与他国的属地优越权发生抵触 , 因此通 过冲突规范来指定各种不同性质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 是解决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 , 促进国家之间发展平等互利经济关系的一个 主要途径 .4我国国际私法在对外开放中得到了重大的发展 , 同时也在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更是如此
23、. 18为什么在国际私法研究中 , 在坚持以马列主义作为总的指导思想前提下要同时注意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1在国际私法研究中 , 无疑应该以马列主义为总的指导思想 ,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 . 但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 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不能代替具体科学的方法在国际私法研究中还必须重视具体科学的方法 2历史方法是研究国际私法学的重要方法之 一 . 这一方法能使我们正确了解国际私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 , 提示出不同制度与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与历史作用 , 使我们能透过似乎是 纯粹抽象的公式 , 了解不同立法处理都具有特定的时代特点 .3比较方法在国际私法研究中具有突出重要的
24、意义 . 因为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 践 , 常需要把各有关国家的实体民间法拿来比较 , 从而找出它们之间的差异和发生法律冲突之所在 . 同时还需要比较研究有关各国的冲突法 , 从而判定是否需要采用某项统一的冲突原则以寻求判决结果的一致 , 是否需要采用反致的制度 . 而就立法工作来说 , 这种比较研究也能提供 有益的借鉴 .19法则区别说把法则主要分为哪几种 ? 其各自适用的原则是什么?法则区别说是由以巴托鲁斯为代表的法学家们所提出来的 . 这一学说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首先抓住了法律的域内和域外效力这个法律冲突 的根本点 , 把解决法律冲突的问题分为两个主要的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 .1城邦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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