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市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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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国家司法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条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置国家司法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确保濮阳考区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是指国家司法考试濮阳考区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突然发生的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事件,主要包括:1、突发疾病或公共卫生事件;2、发生影响或扰乱考点考场正常考试秩序事件;3、发生试卷(答卷)失(泄)密或严重损毁事件;4、其他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和重大事件。第三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以防为主、“防”“处”并举;统一领导、首问负责;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快速反应、联防联
2、控。第四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成立 市国家司法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国家司法考试期间濮阳考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工作,由杨 局长任组长,刘 马仲杰(学校校长)组长。局新闻宣传和司法考试科、办公室、行财装备科、监察室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研究制定和决定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各项措施的部署落实;3、突发事件发生时的现场协调和应急处置组织指挥;4、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防控处置机制;5、向上级领导报告突发事件的进展和处置情况。第五条考点总监考人为第一责任人。应急工作要求:1、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全面
3、落实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明确岗位责任;2、加强突发事件信息预警监测,保证通讯畅通,确保人员应急调度及时到位;3、严格执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做好处置准备;4、实行首次接报责任制,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记录、登记工作。第六条 一般事件及其应急处置:(一)发现考生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不齐处置: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引导考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处置。缺失准考证主(副)证的,由考务人员按有效身份证件核查无误后,为其补打印准考证主(副)证,在考试规定准许进入考场的时间内,可进入考场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缺失有效身份证件的,明确告知考生在考试规定准许进入考场的时间内补齐或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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