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的运作.doc
《浅析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的运作.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的运作.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析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的运作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浅析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的运作从前文对纠纷类型、纠纷主体和纠纷解纷方式的分析来看,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发生作用的领域是相当有限的。相反依据乡土社会自身积累起来的经验以及根据风俗习惯来解决纠纷才是乡民们最常用的方式。国家法渗入农村要么是国家法的主动参与,要么是纠纷本身已经超出了民间法的容纳范围。(一)乡民的国家法观念在这里有必要用大传统与小传统的这一概念来阐释这一问题。1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在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之下存在着大传统与小传统这样两个并行不悖的子系统,在社会演进过程和历史发展中各自作用的领域不同且各自发生相应的积极作用。生活在大传统之中的人无
2、论从价值追求、生活方式还是社会地位等方面来说都与生活在小传统中的人存在极大的差别;甚至可以认为两大传统就是两大对立的阶级。2所以,直到今天,当地的乡民对以代表国家公权力的官(乡民的朴实观念)为代表的一切东西似乎都是反感的,包括国家的法律,各项政策,即使是对他们有优惠的政策,乡民们也会表现出明显的冷漠,感觉有没有无所谓。比如:最初在当地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时候,要求每户交纳十元钱,这点钱对农民来说也不是什么大数目,但是几乎一半的人是不愿意交的。这缘于两个原因:一是国家对政策的宣传不够,农民不知道合作医疗是个什么东西;二是传统的排斥观念:只要让他们交钱,一种最初的潜意识告诉他们—&m
3、dash;这是在榨取。这样的例子很多,比如义务教育的推行,救济款的发放、公路和水利工程的实施等都存在这种排斥和冷漠。至于乡民们为什么存在这种排斥和冷漠?传统观念的遗留肯定是一个原因,但为什么在当前普遍推行民主政治、村民自治的情况下依然不能提高乡民的积极性和参与的热情?这应该是一个严肃的政治学问题。(二)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国家法与民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代表两个不同传统的利益的,尽管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两种不同的法在长期的博弈和妥协中寻求各自的生存空间,总的说来是显得相安无事,但是两者的冲突从来就没有停息过。1至少国家法代表国家政权统治的需要,对民间法的一些做法是不能容忍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冲突突出
4、体现在国家的制度和政策的推行所要求的做法与乡土社会的习惯做法出现了不一致。这同样不乏典型案例。在农业税免税之前,对农业税的征收是一大冲突,在当地的曾因为征收农业税警察用枪打死过农民的案例。现在仍然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制度也是一大冲突。计划生育要求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在当地是根本不现实的。在乡民们看来,子女多也是一种资本,有几个儿子更是一种资本。虽然地方性法规对这一问题有一些变通规定,如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上一辈是单传的,如果第一胎是女儿的可以生育第二胎等。但是这同样不能很好的解决超生的问题。这同样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封建思想的残留,男孩可以传宗接代,养儿可以防老;二是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浅析 国家法 乡土 社会 中的 运作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0801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