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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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GSP,二四年四月.哈尔滨,GSP概述,GSP认证基本概念监督实施GSP的目的和意义2004年GSP认证工作目标药品经营格局发展趋向企业申请认证的前提条件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GSP定义,Good Supply Practice 良好的供应规范2000版GSP定义 控制药品经营全过程质量的规范,GSP内容发展的三个阶段,基本要素建立阶段基本作用发挥阶段基本体系完善阶段,药品认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相应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相应认证证书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GSP认证,GSP
2、认证 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GSP 查什么?,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文件是否建立、健全 2.组织结构是否完善、合理 3.人员配备是否到位 4.硬件设施是否适宜 5.过程管理是否规范、可控 6.原始记录是否可追溯,GSP认证检查基本主线,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基本检查内容,文件资料 管理文件、档案资料、证明文件、原始记录 硬件设施 营业场所、库区环境、库房条件、设施设备过程控制抽查药品、工作过程、操作
3、方法、资料核实机构人员,检查原则,依法检查严格程序客观公正严守纪律认证有效,监督实施GSP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确保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药品流通渠道推动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淘汰小、散、乱、差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4年GSP认证工作目标,2004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除前项要求以外的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县及县以上城市的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对逾期难以完成GSP改造、不能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应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或者停业整顿
4、的处理,最终仍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2004年GSP认证工作意见,企业申请认证的前提条件(一),被检查企业必须是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认证检查才具有实际的意义和评价的价值,企业申请认证的前提条件(二),企业管理体制明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健全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开展工作质量管理过程具有可追溯性,GSP认证检查员应具备的能力,观察问题的能力 全面、准确、细致、严谨分析问题的能力 系统、深入、抓住特征要点判断问题的能力 客观、公正、准确解决问题的能力 意见、建议、措施把握全局的能力 掌握主动、认准目标、忠于职守,现场检查需预先索取的资料,企业GSP认证申报资料(企业简介)企业质量管理文
5、件企业主要岗位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岗 位、学历、职称、从事本岗位工作时间)企业经营场所、仓库地理位置示意图及内部布局平面图(标明地址、面积及主要设备),药品经营格局发展趋向,发展原则市场定位、分级经营、职能专属、协同发展批发企业趋向专营代理、物流分销、区域配送零售企业趋向零售连锁、配送分销,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一),(批发企业)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能全面记录企业经营管理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方面的信息;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各环节的要求,并具有可以实现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
6、管部门(机构)监管的条件。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基本要求(二),行政机关应当创造条件,实现与被许可人、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计算机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药品零售企业GSP讲课内容,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进货与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与服务,第一节 管理职责,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规模划定,大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20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020000万元;小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0以下。,药品零售企业规模划定,大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中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1000万元;
7、小型企业:年药品销售额500以下。,药品经营方式(*5801),药品经营方式,指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药品批发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方式(*5801),一、批发(一)法人批发企业(二)非法人批发企业(三)非法人批发(配送)企业 二、零售连锁 三、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范围(*5801),药品经营范围,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经营药品的品种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的核定,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管理规定,*遵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在营业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驻店药师执业证明”连锁门店应在门店前悬挂统一商号和标志,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指其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指最高管理者企业主
9、要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质量管理机构的设置(*6001),大、中型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小型企业未设置质量管理机构的,应设置专职质量管理员零售连锁门店应设置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执行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建立药品质量档案药品质量查询,质量事故或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药品入库质量验收,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不合格药品审核,对不合格药品处理过程实施监督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药品
10、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指导、督促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药品质量查询,质量事故或投诉的受理、调查及报告药品质量验收指导和监督药品陈列、销售的质量工作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收集和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协助开展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的原则,指令性原则系统性原则符合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先进性原则可行性原则可检查性原则,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要点,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发布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修订与企业的实际管理相符合各管理环节均可获得并掌握相关内容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全面规定企业各项工作均按文件规定执行全部包括GSP规定的内容,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6101),有关业务
11、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等环节的管理规定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的规定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的规定拆零药品的管理规定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规定,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二)(*6101),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的规定不合格药品的管理质量信息的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服务质量的管理规定经营中药饮片的,有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规定,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制度内容(一)(*6101),有关业务和管理岗位的质量责任;药品验收、陈列、养护检查的管理;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拆零药品的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验收、保管和销售的管理;质量事故的处理和
12、报告的规定;,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制度内容(二)(*6101),不合格药品的管理;质量信息的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卫生和人员健康的管理;服务质量的管理;中药饮片购、销、存的管理。,定期检查和考核质量管理工作(*6102),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记录检查、考核结果 预防改进措施,第二节 人员与培训,GSP,“人员与培训”检查方法,通查、浏览人员花名册,检查各岗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驻店药师抽查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营业人员从花名册中选定人员,到现场核实对现场工作人员,核查花名册交谈、观察、现场演示,药品零售企业应配备的人
13、员,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质量管理员质量验收员处方审核员药品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零售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6201),大、中型药品零售企业: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小型药品零售企业: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零售连锁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人,*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士(含药士和中药士)*跨地域连锁经营的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质量管理人员,*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相关专业)学历专业培训或岗位培训地(市)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企业内外均不得兼职)每年省药监局组织继续教育,处方审核人员(*6301),执业药师或药师职业技能
14、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就业准入,定义 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药品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应经岗位培训,地市以上药监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定期接受企业组织的继续教育,营业人员,应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为初中,须具有5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的经历应经岗位培训,地市以上药监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人员继续教育,质量管理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监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验收、养护、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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