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考点解析及预测自练题(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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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会计从业考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介绍及预测自练题考点1:财政法律制度(1)概念:是指调整财政分配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政法律制度的核心是财政法。它体现着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它是国家实现其财政经济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重要工具。(2)它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财政法总则、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税法、财政转移支付法、国库管理法、国有资产管理法和财政监督法。考点2: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2)由
2、国务院颁布预算法实施条例(3)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考点3:国家预算(1) 概念: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我国的预算收入采取税收等形式。我国的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2) 国家预算的作用是国家预算职能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包括:财力保证作用、调节制约作用、反映监督作用。(3) 我国国家预算级次结构是根据国家政权结构、行政区域划分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而确定的。我国的国家预算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共分为五
3、级预算。包括:中央预算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地市级(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县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4) 我国的国家预算,根据要家政权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各级预算都要实行收支平衡的原则。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和中央对地方的返还或补助。中央各部门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直属单位指与财
4、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按照国家行政区域划分和政权结构可相应划分为各级次的总预算,各级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汇编而成,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没有下级时仅为自己)。部门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既包括正常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支出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考点4:
5、预算管理的职权(1)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预算法明确地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职权。预算管理的职权序号全国人大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乡、民族乡、镇的人大的职权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3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不适当的决议。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
6、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4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预算的审批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批乡、民族乡、镇的人大审批1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2国务院财政部编制的中央决算草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编制的本级决算草案预算的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县以上地方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乡、民族乡、镇人大监督1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对本级预算、决算各级
7、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2)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序号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3提出中央预备费动用方案。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3) 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部门: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的预算职权包括:编制本部门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执
8、行、定期向上报告执行情况。单位:企业和事业单位等的预算职权包括:编制本单位草案、按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接受国家监督。考点5: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1) 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同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结合)(2)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3) 中央预算支出包括:本级支出和返还或补助地方的。地方预算支出包括:本级支出和地方上解中央的。(4) 中央与地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上级政府不得在预算之外调和下经政府预算的资金,下经政府不得挤占或截留属于上经政府预算的资金。考点6:预算组织程序(1) 包括:预
9、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2) 预算的编制编制负责人:财政部门。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至。编制依据: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内容:序号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3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上级返还或补助的收入。4返还或补助下级的支出5地方上解的收入上解上级的支出6下级上解的收入(3) 预算的审批具有时效性、级别性、程序性和严肃性。中央预算由全国人大审批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4) 预算的执行:我国预算执行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
10、金库、各位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只有法律规定预算执行权的主体,才能依法执行预算。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5) 预算的调整指经全国人大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各级政府对于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未批批准,不得调整预算。考点7:决算(1) 决算是指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包括: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2)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
11、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具体事项由国务院财政部门部署。考点8:决算的监督(1) 预算法强调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调整。(2) 分类分类标准分成的类1时间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2内容对预算编制的监督、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员、对预算调整的监督、对决算的监督3监督的主体各经国家权力机关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一级财政部门、各级政府审计部门等。考点9:政府采购法(1)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2)政府采购部门规章: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12、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3)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考点10:政府采购的概念(1)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这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2) 政府采购的主体(采购人)范围: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团体组织,无国有企业。(3) 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4) 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由省经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中央:国务院。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5)
13、对象:货物、工程、服务。考点11: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内容、标准、途径)、公平竞争(机会均等、待遇平等)、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过程真实、按约履行)。考点12:政府采购的功能: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宏观调控;活跃市场经济;推进反腐倡廉;保护民族产业。考点13: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1) 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2) 集中采购: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3)
14、 分散采购:由各预算单位自行开展采购活动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考点14:政府采购当事人: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1) 采购人的特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实施。(2) 供应商条件: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商业信誉良好和财务制度健全、具有履约的能力、依法纳税及交社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并无违法活动、其他。(3) 各人权利义务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权利义务权利义务义务和责任1自选代理机构遵纪守法平等取得资格遵纪守法依法开展并提供服务2要求代理机构守约接受监督检查平等获得信息按规定接受审查依法发布采购信息3审查供应商资格尊重供应商合法权益自主平等的参加竞争满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15、构正当要求依法接受监督管理4确定中标供应商遵守代理机构秩序就政府采购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中标后按规定签约并履约不行贿或不用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5签约并验收与中标商签约自主平等地签约其他其他6提出特殊要求发布信息及结果要求采购人及其代理人保密7其他保存采购文件监督政府采购8其他其他(4)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而依法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就是采购代理机构。(5) 采购代理机构分为一般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一般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负责分散采购代理业务。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是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代
16、理机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考点15: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应做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内容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通过与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经分析比较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取得的采购货物或服务的情况下,直接向该供应商协商采购向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单,对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的价格进行分析比较,按照符合采购需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考
17、点16: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部门: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社会公众等考点17: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考点18:国库单一账户体系(1)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及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运行。(2) 构成: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财政资金专户、特设专户账户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
18、单一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为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业务内容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与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结算。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考点19: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收缴方法直接将应缴收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由征收机关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收
19、缴程序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收缴收入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考点20: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支付方法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在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支付程序按批复的计划申请,经审核发出支付令按批复的计划申请限额,限额内自行开具支付令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考点1:职业道德概念(1) 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是职业活动对职业行为的道德要求,体现一定
20、职业特征和行业特点,针对不同职业的人员,对其职业行为提出了不同的道德要求,形成了不同的职业道德规范。(2) 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考点2:会计职业道德: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规范的对象既有单位的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也有社会中介机构的注册会计师,两者都是以会计信息为载体从事会计工作的群体,从广义上说,都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体。考点3:会计职业道德功能:指导、评价、教化功能。考点4: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联系(1)根本目标一致。(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2)作用上相
21、互补充。(3)内容相互渗透、相互重叠。(4)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5)实施过程中相互作用,相互促进。(6)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区别(1)性质不同。会计法律:他律性;职业道德:自律性。(2)作用范围不同。会计法律: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职业道德:外在行为与内在的精神世界。法律是道德的最底限。(3)表现形式不同。会计法律:成文规定;职业道德:有成文的也有不成文的。(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会计法律:国家强制力保障,有权威的制裁和审判机关;职业道德:既有国家法律的相应要求,又需要自觉遵守,缺乏权威机构保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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