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知识浓缩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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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三个层次。(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例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方法。如2001年
2、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形式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方法。例如,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等。(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会计监督检查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加强会计监督检查。我国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二、单位会计的工作管理(一)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单
3、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根据我国会计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其他方面的管理则由单位负责。(二)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
4、,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需要说明的是,除总会计师职务之外,会计人员取得相关资格或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后,能否具体从事相关工作,一般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第三节 会计核算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都做出了统一规定。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使用者决策有用所应具备的基本
5、特征,其包括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二、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主要有:1.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1)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
6、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2)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3)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行为,即以假乱真。【例题单选题】某单位业务人员朱某在一家个体酒店招待业务单位人员,发生招待费800元。事后,他将酒店开出的收据金额改为1 800元,并作为报销凭证进行了报销。朱某的行为属于下列违法行为中的( )。A.伪造会计凭证的行为B.变
7、造会计凭证的行为C.作假账的行为D.违反招待费报销制度行为【答案】B【解析】变造会计凭证,是指又能够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朱某将收据上的金额800元改为1 800元,显然属于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三、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1.会计年度,是指人为划分的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时间区间。我国规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记账本位币,是指日常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用以计量的货币。我国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
8、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我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都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过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例题判断题】某外商企业作为子公司采用了和母公司统一配比的以英文为文字界面的会计系统软件并以英文作为会计记录的唯一文字。( )【答案】错误【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而不能将其作为唯一的文字。四 、会计凭证(一)原始凭证1.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原始凭证的填制必
9、须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做到内容真实、项目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2)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原始凭证的保管原始凭证作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该按照有关会计档案保管的规定按办法进行保管。(1)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保管,在封面上注明记账凭证日期、编号、种类,同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附件另订”和原始凭证名称及编号。(2)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
10、制或提供查阅。(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4)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原始凭证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例题单选题】其他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 )批准,可以复制或提供查阅。A.会计机构负责人 B.会计主管人员 C.领导人 D.负责人【答案】D【解析】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或提供查阅。五、会计账簿会计账簿的保管会计账簿是重要的会计资料,应
11、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辅助性账簿保管期限一般为15年,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为25年,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六、财务会计报告(一)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组成,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具体为: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份终
12、了后6天内对外提供;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半年度终了后60天内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三)财务会计报告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因此,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我国采用的财务报告的主体是单位负责人。七、会计档案的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
13、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4.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5.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
14、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二)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五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年度财务报告(决算)(包括文字分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应永久保存。(三)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楚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必须妥善保管。第四节 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
15、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1.
16、记账人员以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自然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不相容职务,是指不能同时由一人兼任的职务,它主要包括:出纳与记账、业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
17、账、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等。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生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依据注册
18、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其具体包括:(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在许多方面都存在很大区别。1.两者的审计目标不同;2.两者的审计独立性不同;3.两者的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4.两者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5.两者遵循的审计标准不同;6.两者审计的时间不同。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
19、,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也是会计人员,所以应当同从事会计工作的其他普通人员一样,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对专业技术资格等级或者工作经历提出要求,则是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职责所决定的。(二)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我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
20、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二、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三、会计从业资格
21、(一)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二)会计从业证书的管理1.上岗注册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
22、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明,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为: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四、会计工作岗位设置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一般而言,小型企业大都“一人一岗”和“一人多岗”,而大、中型企业“一岗多人”的情况则比较普通。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是会计机构内部牵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
23、3.主要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1)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3)出纳岗位;(4)稽核岗位;(5)资本、基本核算岗位;(6)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7)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9)总账岗位;(10)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1)会计电算化岗位;(12)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等。五、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在下列情况下,也应当办理交接手续: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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