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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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文本&编制说明(送审稿)高州市山美街道办二O一O年十二月目 录规划文本第一章 总 则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主要依据1三、编制原则2四、规划范围3五、规划期限3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4一、土地利用现状5二、土地利用特征5三、土地利用问题6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目标8一、规划任务8二、规划目标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0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2第五章 农用地保护与利用15一、耕地保护与利用15二、基本农田保护与利用15三、其他农业用地保护与利用16第六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利用分区18一、建设用地空间管
2、制18二、土地用途分区19第七章 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安排23一、土地整治规划23二、土地利用重大工程23三、建设项目安排23第八章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5一、基础性生态用地安排25二、生态屏障建设用地安排25三、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措施25第九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27一、农用地利用27二、村建设用地控制27三、村土地整治28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29一、制度保障29二、经济保障29三、技术保障30四、社会保障30附 表32附表1 山美街道主要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32附表2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3附表3 山美街道耕地与基本农田情况表34附表4 山美街道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5附表5
3、山美街道土地整治规划表36附表6 山美街道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7附表7 山美街道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38附 图附图1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附图2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3 山美街道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附图4 山美街道土地整治规划图编制说明第一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39一、上轮规划实施情况39二、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39三、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40四、本轮规划修编的必要性42第二章 规划编制基本情况45一、规划编制过程45二、规划协调论证修改情况46第三章 规划基础数据说明48一、人口统计口径48二、社会经济数据来源48三、规划基数48第四章 社会经济指标的
4、确定54一、人口规模预测54二、城镇化水平预测55三、地区工农业生产总值56第五章 建设用地需求分析57一、城乡建设用地57二、交通水利用地57三、其他建设用地57四、新增建设用地58第六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59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59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61第七章 耕地基本农田保护64一、耕地需求量分析64二、基本农田保护65第八章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与土地利用分区的说明68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68二、土地用途分区说明69第九章 土地整治与项目安排75一、土地整治规划安排75二、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75三、建设用地项目安排75第十章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77一、技术路线77二、影响识别
5、78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78四、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79第十一章 规划协调情况80一、与上级规划的衔接80二、与其他规划的协调80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规划文本(送审稿)高州市山美街道二O一O年十二月第一章 总 则一、规划目的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协调部门和产业间用地矛盾,落实各项用地指标,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编制高州市山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
6、0年。二、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3、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4、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43号);6、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
7、T1025-2010);10、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9号);11、广东省茂名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12、广东省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送审稿)。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规划。三、编制原则(一)依法编制乡(镇)规划编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上下结合乡(镇)规划宜与县级规划同步编制,注重与上级规划的反馈和衔接,规划目标、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土地用途分区等规划内容应在反复沟通的基础上确
8、定,符合上级规划的要求。(三)因地制宜乡(镇)规划编制应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制定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解决本乡(镇)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四)相互协调乡(镇)规划编制应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城镇、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应与乡(镇)规划相衔接。(五)公众参与乡(镇)规划编制中,应组织有关部门、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就土地利用决策及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六)注重实施乡(镇)规划编制应切实可行,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四、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山美街道所辖苍地村、官扬村、山美村、同进村、杨郡村、云径村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3677.28 公顷。
9、五、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规划近期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为2010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山美街道位于高州市区的东郊,是高州市城区的东大门,总面积36.77平方公里, 2009年总人口24374 人,其中常住人口约22109 人,农业人口7544 人,城镇人口16830 人,城镇化水平约76.12%。2009年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13.00 亿元。山美街道山清水秀,鉴江河绕边而流,交通四通八达,有高长线(高州至长坡)、高茂东线(高州至茂名东)、高广中线(高州至广州)纵横穿越而过。农业以荔
10、枝、龙眼、四季时菜、北运菜、水稻和养殖为特色。有丰富的河砂、花岗石等矿产资源。山美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展快,投资软、硬环境日臻完善。山美街道工业企业发展快。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已达78家。山美手套工业园区已具规模,日益兴旺,有手套工企业36家,其中嘉洋皮件制品有限公司为高州市手套加工业龙头企业,年出口额超千万美元。山美街道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大力发展城郊型农业和现代农业,形成了果、菜、养殖等多个生产基地和1个水果科技示范园。水果种植面积达1.6万亩,年产量55036吨,年产值达2292万元,养殖业产值达2808万元,有3家上规模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11、,一个果菜购销中心,年加工和销售水果、蔬菜1.41万吨。山美街道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发展好。街道充分利用城郊优势,以自然村为单位,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以“富余劳力、服务城区、增加收入、富裕群众”为指导,发展“建筑捣制村”、“豆米品加工村”、“粽子村”、“收旧利废村”、“养蚕村”、“屠商村”等十多条各有特色的经济生产村,“一村一品”已成为农村群众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一、土地利用现状根据高州市2010年3月11日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2009年山美街道土地总面积为3677.28 公顷;农用地面积314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45%;建设用地面积424.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4%;其
12、他土地面积110.65公顷,占土地面积的3.01%,见表1。表1 山美街道土地利用现状表单位:公顷、%用地类型面积比重农用地合计3142.2585.45耕地573.1615.59园地2169.8959.01林地214.175.82其他农用地185.045.03建设用地合计424.3811.54城乡建设用地小计359.059.76城镇用地96.012.61农村居民点258.737.04采矿用地4.300.12其他独立建设用地0.000.00交通用地小计60.791.65铁路用地31.670.86工路用地29.120.79水利设施用地小计1.200.03水库水面0.000.00水工建筑用地1.20
13、0.03其他建设用地小计3.340.09其他用地合计110.653.01水域32.660.89自然保留地77.992.12总计3677.28100.00二、土地利用特征(一)土地利用率较高,利用方式以农用地为主全街道土地利用率高达96.99%,农用地面积3142.25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85.45%(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园地为主,其次是耕地山美街道的林地园地面积达到2169.89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比例为59.01%。另外,耕地面积为573.16 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5.59%。三、土地利用问题(一)土地开发利用缺乏统一规划近年来,随着山美街道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城镇村及工矿建设等非农建
14、设用地增大,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缺乏统筹安排。全镇土地开发利用缺乏总体规划,城镇及农村居民点占用了大量耕地。(二)山多地少,人均耕地较少全镇耕地573.16 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8.24%,人均耕地面积为0.35 亩/人。山地面积大,可开发为耕地的后备资源有限。为落实县级规划的指标安排,实现耕地保有目标,必须严格控制土地供应,努力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土地,以保持人均耕地面积的相对稳定。(三)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城镇内部,还存在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现象;在农村,空心村和零星户较为普遍;农业用地产出也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全镇总体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四)土地生产条件亟待改善实行家庭联产承
15、包责任制后,由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原有骨干水利设施老化失修,沟路渠等田间基础设施不配套,制约了农地生产能力的发挥和生产效益的提高,阻碍了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需进一步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第三章 规划任务与目标一、规划任务根据高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山美街道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各类用地,协调各业用地矛盾,重点安排好耕地和基本农田、村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划定土地用途区,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二、规划目标(
16、一)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确保规划期内耕地总量基本稳定、耕地质量逐步提高,规划至2015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67.91 公顷,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567.91 公顷。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435.82 公顷。(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1、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201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05.58 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26.38 公顷,2010-2020年增加302.00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181.20 公顷;2016-2020年
17、增加120.80 公顷。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32.60 公顷,2020年山美街道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648.30 公顷, 2010-2020年增加289.25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173.55 公顷;2016-2020年增加115.70 公顷。3、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12.15 公顷,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20.04 公顷, 2010-2020年增加19.73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11.84 公顷;2016-2020年增加7.89 公顷。4、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规划至2015年交通水利及其他
18、用地规模为72.98 公顷,2020年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为78.09 公顷,2010-2020年增加12.75 公顷。其中:2010-2015年增加7.65 公顷;2016-2020年增加5.10 公顷。(三)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目标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规划期内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0.10 公顷,其中:2010-2015园地山坡地改造补充耕地0.06 公顷;2016-2020年园地山坡地改造补充耕地0.04 公顷。(四)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目标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259.46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
19、模为62.30 公顷。2010-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55.68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为37.38 公顷。2016-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规模为103.78 公顷,其中占用耕地规模为24.92 公顷。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总体结构2009年山美街道农用地面积为3142.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5.45%,建设用地面积为424.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4%,其他土地面积为110.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至2015年农用地面积为2986.0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20%,建设用地面积为605.59 公顷
20、,占土地总面积的16.47%,其他土地面积为85.6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至2020年农用地面积为2881.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37%,建设用地面积为726.3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75%,其他土地面积为68.9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8%。(二)农用地内部结构1、耕地2009年山美街道耕地面积为573.1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59%。至2015年耕地面积为535.8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7%,比2009年耕地减少37.32 公顷,比例下降了1.01%。至2020年耕地面积为510.9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9%,比2009年耕
21、地减少62.20 公顷,比例下降1.69%。2、园地2009年山美街道园地面积为2169.8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01%。至2015年园地面积为2079.0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为56.54%,比2009年园地减少90.80 公顷,比例下降2.47%;至2020年园地面积为2018.5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89%,比2009年园地减少151.34 公顷,比例下降4.12%。3、林地2009年山美街道林地为214.1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2%。至2015年林地面积为200.2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5%,比2009年林地减少13.88 公顷,比例下降0.38%;至2
22、020年林地面积为191.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20%,比2009年林地减少13.88 公顷,比例下降0.38%。4、其他农用地2009年山美街道其他农用地为185.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3%。至201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0.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5%,比2009年其他农用地减少14.20 公顷,比例下降0.39%;至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61.3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9%,比2009年其他农用地减少23.67 公顷,比例下降0.64%。(三)建设用地内部结构1、城乡建设用地2009年山美街道城镇工矿用地为100.32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
23、%。至2015年城镇工矿用地为112.1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5%,比2009年城镇工矿增加11.84 公顷,比例上升0.32%;至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为120.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6%,比2009年城镇工矿增加19.73 公顷,比例上升0.54%。2009年山美街道农村居民点为258.7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4%。至2015年农村居民用地为420.4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43%,比2009年农村居民点增加161.71 公顷,比例上升4.40%;至2020年农村居民用地为528.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7%,比2009年农村居民点增加26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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