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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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手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系 别 专 业 学 号 学 生 姓 名 指 导 教 师 东华理工大学教学科研部二 年 月说 明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之前,由指导老师填写本手册中的任务书,并经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系主任或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发至学生手中。2、学生和教师填写前应打好草稿,认真细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做好过程记录和阶段小结。3、在填写本手册时,学生应清楚自己完成的是设计还是论文,然后要完整填写所属部分内容,所有签字必须齐全。本手册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的主要依据。4、本手册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与设计(论文
2、)一起交给指导老师,作为论文评阅和毕业答辩的主要档案材料,并由各系保存至学生毕业后四年。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流程教学科研部下达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性意见各系制定学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进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各系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查并公布课题名称,组织学生选题各系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及学生选题结果汇总指导教师、毕业生姓名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教学科研部各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填写开题报告教学科研部会同督导组进行中期检查各系组织中期检查评阅教师评语及成绩评定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上交与答辩资格审查各系上报各专业答辩安排计
3、划、组织答辩(二次答辩)工作各系成绩汇总、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并报相关材料到教学科研部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查和互查、工作总结、资料归档等教学科研部进行工作总结、编印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编、组织申报并参加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教学科研部组织实施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样评价、分析与总结目 录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条例(1)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14)三、学士学位设计(论文)答辩指南(21)四、毕业设计(论文)封面(22)五、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4)六、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27)七、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会纪要(30)八、学生毕
4、业实习成绩鉴定(31)九、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记录(32)十、毕业设计(论文)进展中期小结(34)十一、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记录(35)十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意见(37)十三、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审表(39)十四、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卡(40)十五、毕业设计(论文)第二次答辩记录卡(41)十六、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42)东华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
5、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还是衡量高等学校的教学水平,以及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训练,使学生达到系统地巩固并扩大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本专业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问题,综合锻炼并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使用工具、绘图、实验实习观察、记录、计算、设计、总结等能力,从而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第二条 为加强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三条 学校采用教学科研部、系和专业教研室
6、三级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实施、检查、考核和总结。第四条 教学科研部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政策、条例和规定;(2)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和监督;(3)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4)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5)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评估、总结,提出有关整改措施。第五条 各系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各系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负责,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
7、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督促检查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各方沟通。教学秘书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的主要职责是:(1)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2)根据教学计划和本系具体情况,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按照学校要求组织落实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工作,如确定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时间、本系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等;(3)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4)确定本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上报教学科研部;(5)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管理;(6)检查本系毕
8、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7)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管理。(8)审校并确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六条 各专业教研室作为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1)审核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2)负责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3)按要求审定毕业设计任务书;(4)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质量和纪律,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5)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6)成立验收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7)组织对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8)收集、整理、
9、保存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及毕业论文、图纸等,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七条 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各系视具体情况可以指派指导教师,也可单独委托对方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指导,但毕业答辩必须按学校的统一要求安排在校内进行。第八条 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全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院通报。教学科研部将按一定比例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教学单位,并向全院通报。第九条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日常指导工作由各专业教研室负责考评、管理,写出考评意见,并作为下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聘任的
10、条件;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日常管理工作由指导教师和相关班主任全面负责。第三章 选 题 第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坚持面向专业、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生产实际。选题应达到专业培养目标所规定的教学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基本要求。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较全面训练,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科学实验能力、工程技能、应用各种现代化仪器设备的水平以及独立工作能力有较大的提高。第十一条 选题应与社会、生产、科研、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其中,理工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在实
11、际任务、具有理论探索意义、具有实际应用前景、具有创新构思的课题中选取;文科及经管类的选题需注重分析解决当前经济改革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选题中鼓励不同学科(专业)相互交叉,相互渗透,并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 第十二条 选题的内容应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查阅文献和搜集资料的能力;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的能力;设计、计算和绘图能力;实验研究能力;技术经济分析和组织工作能力;应用计算机开发软件能力;应用外语,特别是专业外语能力;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等。第十三条 题目的工作量和难度要适当,过程要完整。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全部内容,或者能
12、有阶段性的成果,既不使学生承担的任务过重,结束时遗留很大的尾巴;又不因任务过少,造成学生空闲,以致达不到基本训练的要求。应采用因材施教的原则,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和能力,鼓励学生有所创新。第十四条 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为58人,鼓励有科研课题的教师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一些较大的课题,可组成设计小组分工合作,做到题目相同研究内容不同,以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第十五条 毕业生一般从各系公布的设计或论文题目中选择;也可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情况自拟题目,但必须通过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指导教师提出的毕业设计 (论文)课
13、题或校外合作单位提出的课题(须陈述理由和所具备的条件,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须出具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经系主任审查批准后向学生公布,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或经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第十六条 有条件的系可安排全部或部分学生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校提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覆盖一年”。各系应不迟于第七学期第十五周完成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不迟于第七学期第十七周下达给学生。各系应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最迟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以软盘形式和纸质(系主任签字并盖章)形式分别报教学科研部实践与建设科。已经批准备案的题目
14、不得随意更改,改换题目必须经过相同审批程序方可生效。第十七条 学生应于第八学期第二周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包括查阅资料、外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30005000字)、开题报告等。各系应根据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学生在教研室或指导小组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并将开题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提前报教学科研部实践与建设科。第十八条 各系每学年的选题应更新80%以上。理工科专业结合工程实际类型的题目(文管经法等专业结合社会实际题目)数原则上要求达到85%以上,并以毕业设计为主。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掌握本学科的基本功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研究专题。第四章 指 导第十九条 为
15、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工程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只能作为助手,协助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教师由系主任审定后,报教学科研部实践与建设科备案。第二十条 原则上学生都必须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确因特殊原因个别学生需在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时,需办理有关手续。由学生所在系聘请有关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技人员担任指导教师,题目由学生所在系教师和外单位的指导教师,根据学校的选题原则共同拟定,并委托外单位的指导教师按要求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有关系
16、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保证质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第二十一条 每个学生均须有固定的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应有一定限制,不同职称的教师指导的人数应有一定差别。每位指导教师在同一期间指导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以58人为宜。如个别专业超出此范围,须经系主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但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最多不得超过10人。第二十二条 各系一般应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前,将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以及学校对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要求向学生公布,同时安排有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开设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讲座。第二十三条 各系毕业
17、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中,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抓好动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总结答辩四个阶段的工作。中期检查要求每个学生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及阶段设计(论文)小结文字报告,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各教学单位应通知学生改正。第二十四条 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中、青年教师,各系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并定期检查他们的准备工作和指导工作。第二十五条 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及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全面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其主要职责
18、是:(1)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深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线,把学生的能力培养和训练贯穿在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中。在指导方法上,立足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精神,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抓住关键时机和关键环节,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2)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严格要求学生,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作风,培养好的学风,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不能只强调生产或科研任务而忽视和降低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更要防止片面追求成果而把学生当成单纯劳动力使用。(3)坚持教学基本要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所有学生都必须独立完成课题所规定的任务,同时针对不同学生在知识
19、能力方面的差异,因材施教。对成绩较差的学生,要加强指导,对成绩好的学生,可以从深度和广度上提出更高要求,使他们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4)坚持教书育人。在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整个阶段,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应以指导教师为主。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的根本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前要对指导的全体学生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学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意义和自己的任务。要注意对学生进行实事求是思想作风、辩证唯物主义思想方法的培养。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团结协作、爱护公物、热爱专业等。教师在思想上和业务上应严格要求学生,注意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经批准出差时间超过一周的
20、,应委派相当水平教师代理指导。(5)指导学生收集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的各种资料,制订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并随时检查学生完成情况。计划中应包括:工作阶段的划分、各阶段的目的要求和完成期限。(6)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包括编写毕业设计(论文)的程序,提出其中计算、绘图、分析、鉴定等各部分的内容和要求,最后对毕业设计(论文)写出总的评语。(7)指导教师须按以下内容对毕业设计(论文)做出评审:学生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思想表现、工作态度、资料收集情况、理论水平、工作能力、设计(论文)的质量(科学性、系统性、逻辑性,是否有独创精神,实际应用或理论意义等)。第二十六条 对指导教师
21、的基本要求(1)指导教师应充分收集资料,精心准备,拟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专业教研室审查,并经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学校的选题要求审核。(2)学生选题后,指导教师应按规范要求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应包括设计任务、设计内容及要求、设计的进度计划、指定阅读的中外文献、资料(要求至少应阅读外文文献资料二篇、中文文献资料五篇且与课题有关并能反映本学科前沿研究动态)等。(3)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指导教师要认真指导,规范教学行为,严格要求学生。对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论文)中所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要杜绝学生在设计思想、设计方法、实验方案、数据采集、
22、分析处理等方面出现原则性错误和弄虚作假现象。(4)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对学生进行三、四次阶段性检查并向学生提出书面指导意见。重点放在从思路、方法及资料查找上给学生以多方面的引导,让学生自己去思考、分析、对比和解决问题。根据教学要求对需要深化、扩大的内容,指导教师应认真备好课,进行启发式专题讲座或组织好专题讨论。平时应定期与学生联系,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并予以指导。(5)指导教师要认真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报告,对报告中的错误要有明确批示,尤其要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报告中基本理论、基本实验方法、数据及数据分
23、析、插图等方面的错误要给予指导,并责成学生修正。(6)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非出差不可时,必须经系主任批准(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无关的出差次数限于2次,总天数不超过14天),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7)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8)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进行审查,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评语并对照指标体系进行预评分,指导学生参加答辩。(9)指导教师原则上不作为本人所指导的学生的毕业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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