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毕业论文.doc
《信用卡毕业论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用卡毕业论文.doc(1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浅析信用卡犯罪及相关防范措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市分行办公室 郑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为金融业务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金融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愈发突出,而现代金融业务中的重要业务领域之一就是信用卡业务,而伴随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发展,形形色色的信用卡违法犯罪也随之产生。在当前的信用卡安全风险构成中,信用卡犯罪已成为对信用安全危险性最大,后果最为严重的一种表现形式,其不仅会给信用卡持卡人、发卡机构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如果这类犯罪活动形成蔓延猖獗之势,势必给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带来极大的不安全因素,甚至会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一、信用卡犯罪的定位 在我国刑法上,犯罪是指具有一定社
2、会危害性、违反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上的犯罪通常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即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涉及信用卡的犯罪同样表现为这三个基本特征,信用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集中反映在对金融结算管理制度的危害以及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关于信用卡犯罪的定位,在理论与实践中有两种模型:一种是直接定位为信用卡诈骗罪,并试图以信用卡诈骗罪囊括所有与信用卡相关的犯罪种类。另一种则是将信用卡诈骗罪与其他信用卡相关的罪名分离,仅仅研究分析信用卡诈骗罪的内容,对涉及信用卡的其他犯罪种类一概排除在外,这种定位模型是对信用卡犯罪的简单化理解,孤立的将信用卡诈骗罪与其他相关罪名割裂,难以准确把握他
3、们之间的关联性。我认为信用卡犯罪是一个集合性的犯罪概念,是对所有危害信用卡结算管理制度的犯罪种类的总称,从广义上概括它包括了所有与信用卡有关的犯罪,因此,信用卡犯罪应当定位为囊括信用卡诈骗、伪造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多种侵犯国家信用卡管理制度并同时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触犯刑法规定并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二、信用卡犯罪的基本特征(一)信用卡犯罪损害银行信用,破坏银行信用法律关系信用卡以银行信用为基础,而信用卡犯罪行为侵害的主要也是信用卡代表的银行信用,非法使用信用卡,就是非法使用银行信用。从信用法律关系角度而言,银行信用是银行按照其特定的商业规则所设立的信用支付保证。信用卡犯罪正是对这种银行
4、信用法律关系的恶意破坏,即行为人利用银行信用与消费事实的分离状态,虚构存贷关系、骗取信用资质,使正常合法的双方或三方的信用关系被剥离或割裂,从而损害发卡银行或则其他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二)信用卡犯罪通常是有计划有组织的犯罪无论是使用信用卡诈骗、冒用信用卡诈骗还是伪造信用卡等犯罪行为,犯罪分子一般都采用有组织的犯罪形式,这不仅因为信用卡犯罪更凸显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智能含量,单个人绝难有较大作为,而且实施信用卡犯罪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犯罪准备,对可能妨碍犯罪进行的各种设施、因素进行充分考察,精心准备作案的时间、地点、对象等,通过周密计划,以保证犯罪顺利进行。(三)信用卡犯罪集合性特征明显随着我国社
5、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信用卡已经逐渐成为流通领域中重要的支付和结算手段,相应地,与信用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包括刑事法条也屡次修订,使信用卡犯罪成为集合了所有信用卡类型以及概括了信用卡诈骗、伪造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多项犯罪行为的集合性罪名。首先,信用卡犯罪是对犯罪手段的集合,信用卡诈骗、伪造信用卡、妨害信用卡管理等行为集合在统一的信用卡犯罪这一罪名之下,便于分析和把握;其次,是对该项犯罪侵犯的社会关系的集合,包括信用卡的信用、信用卡的发行、信用卡的结算、信用卡的管理等;最后是对所涉及的犯罪标的的物的集合,以不同的标准划分有借记卡、贷记卡、国际卡、地区卡、单位卡、个人卡等。(四)信用卡犯罪手段与
6、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由于信用卡所关联的银行信用关系比较复杂,至少联结了发卡银行与持卡人,或者银行、持卡人与特约商户,而实践中信用卡犯罪有可能发生在银行信用所存在的各个商业环节中,这样无疑就会增加对该类犯罪认定与犯罪防范的难度。另外,信用卡犯罪所涉及的信用卡业务属于专业性银行服务,对犯罪人而言也必然是在具有一定的信用卡知识后才顺利实施,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信用卡犯罪的智能型特点。三、信用卡犯罪的构成(一)信用卡犯罪的客体要件现代经济社会中,保障金融安全已成为社会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尽管金融管理制度与金融秩序有许多细分类型,但均事关社会发展全局,金融秩序遭受破获后所引发的恶果的蔓延扩张速度与
7、广度往往难以控制和估量。从经济结构体系和金融运行体系的安全角度分析,信用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更多地体现为对社会经济生活中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对等信用平衡状态的破坏,而这种破坏往往比某种有形物质财产的破坏要严重的多,甚至关系到国家经济生活的稳定与金融运行体系的安全,因此,将信用卡管理制度与信用卡结算秩序,作为信用卡犯罪的主要客体,才能客观准确的反映信用卡犯罪的本质特征。从刑法理论上分析,信用卡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具体来讲不仅是对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关系带来损害,信用卡犯罪的对象是信用卡以及所对应的资金财物。(二)信用卡犯罪的主体要件信用卡犯罪
8、的主体应分别分析:1、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2、伪造信用卡以及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的犯罪主体则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三)信用卡犯罪的客观要件信用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骗领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则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伪造信用卡以及其他妨害性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根据行为人所实施的信用卡犯罪的类型不同,客观上具体的行为表现方式也有所差异。(四)信用卡犯罪的主观要件修订后的刑法在对信用卡诈骗罪的罪状规定中没有明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在其他类似的金融诈骗罪中却规定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如
9、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种立法处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构成条件是否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分歧意见,我认为:无论何种形式的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都是其必备的主管条件。同时,基于刑法上的规定方式,信用卡犯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多强调行为人对行为性质的“明知”,包括对行为对象或者行为结果的明知,如果行为人没有犯罪的故意,及时违反了信用卡管理的有关制度,甚至取得了财务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持卡人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行为人善意透支,行为人误用了他人的信用卡,等等,均不能作犯罪处理。实践中有时发生持卡人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形成事实上的冒用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信用卡 毕业论文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020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