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亞國家自由貿易協定優惠關稅利用率之比較(下).doc
《東亞國家自由貿易協定優惠關稅利用率之比較(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東亞國家自由貿易協定優惠關稅利用率之比較(下).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東亞國家自由貿易協定優惠關稅利用率之比較(下)(發布日期:100年9月23日)(二)同期間利用原產地證書出口的廠商數占所有出口廠商數的比率(續)2. 亞洲開發銀行之調查為瞭解東亞廠商對FTA的看法,亞洲開發銀行於2008年起陸續針對中國大陸、日本、韓國、菲律賓、新加坡及泰國等國家進行FTA利用情形之調查。依據最新的調查計畫【註3】,共對841家製造業廠商進行調查,這些製造業廠商有33%來自電子部門、21%來自汽車部門、17%來自紡織及服裝部門,其餘尚有來自化學品、藥品、金屬、機械及加工食品等部門。以廠商規模來看,33%為雇用人數低於100人的中小企業、22%為雇用人數介於1011,000人之間
2、的大型企業,22%為雇用人數超過1,000人的超大型企業。在FTA利用率方面,接受調查的廠商使用FTA優惠的比率高於預期,有28%廠商表示使用過FTA優惠,另外25%的廠商計畫使用,在東北亞方面以中國大陸(45.1%)利用率最高,其次是日本(29%),再次是韓國(20.8%),在東南亞方面,以泰國(24.9%)利用率最高,其次是菲律賓(20%),再其次是新加坡(17.3%),東北亞FTA利用率高於東南亞,相關數據請見表4。此外,接受調查的廠商認為經由FTA取得的貿易利益大於相關成本,FTA對貿易的擴大效果高於原先的預期,除了擴大貿易之外,FTA的效益包含較寬鬆的市場進入條件及優惠關稅使得中間財
3、貨的進口更加容易,雖然多原產地規則會增加一些管理及交易成本,但大部分的業者不認為原產地規則會嚴重阻礙商業活動的進行。表4亞國家接受調查廠商FTA利用率及對原產地看法 單位:%國家已使用FTA已使用或計畫使用認為原產地規定是負擔東北亞中國大陸45.177.96.3日本2947.431韓國20.854.215.4東南亞菲律賓2040.727.7新加坡17.32837.5泰國24.945.726.2資料來源:Kawai and Wignaraja(2011)東亞國家的廠商大多數未使用FTA,部分接受調查的業者表示不利用FTA優惠的原因有:缺乏資訊、優惠幅度小、因原產地規則所造成的延遲及管理成本,以及
4、FTA夥伴國家之非關稅障礙。就中國大陸的情況來看,有45%(約102家廠商)認為缺乏FTA資訊是最大障礙,其次有14%是因為優惠幅度小,而不使用FTA優惠。以韓國來看,36%認為是優惠幅度太低,而34%認為缺乏資訊是不使用FTA優惠的主要原因,而因為原產地規則所造成的延遲及管理成本以及FTA夥伴國的非關稅障礙則是比較次要的原因。在菲律賓,不使用FTA優惠的原因,有高達70%是因為缺乏資訊,其次是原產地規則所造成的延遲及管理成本,占31%。3. 中國大陸之調查張蘊嶺等(2010)【註4】於2007年間向中國大陸232家廠商進行調查,其中有226家廠商有從事出口貿易。在226家廠商中,實際利用至少
5、一個FTA優惠關稅的廠商有102 家,占所有出口廠商的比率為45.11%,而計畫利用至少一個FTA 的廠商有176 家,占所有出口廠商的77.19 %。表5為受調查廠商對個別FTA優惠關稅之利用情形,發現當中約29.16%的出口廠商有利用中國大陸東協FTA,利用率最高,其次為20.18%廠商利用中國大陸香港CEPA,第三名為14.16%廠商利用中國大陸智利FTA。另外, 226 家有出口業務的廠商,約22.11 %計畫於未來利用中國大陸東協FTAFTA出口。針對企業未利用或不準備利用FTA的理由,如表6所示,在124家未利用FTA的企業中,有62.9%(78家)的廠商回答缺乏FTA資訊,此為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東亞國家 自由 貿易協定優惠關稅 利用率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4011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