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五四”时期湖南《大公报》的新闻舆论对公众舆论的引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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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五四”时期湖南大公报的新闻舆论对公众舆论的引导 摘要湖南大公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形成了自己的舆论思想观点,并以此改造和同化公众舆论,导致公众“态度”的改变。 关键词湖南大公报新闻舆论引导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与非理智的成分。”新闻学者王雄将舆论细分为公众舆论和新闻舆论。新闻舆论是一种高度自觉的、理性的、趋于平衡的自为意见表达系统,它摆脱了公众舆论通常具有的不确定性、混乱性、盲目性、偏狭性和情绪性,而达到一种确定的、有序的、条理化的、自我负
2、责的认识层次。而舆论引导就是用新闻舆论引导公众舆论。故一份报纸要对社会公众舆论进行引导,它本身必然具有二定的舆论观。 湖南大公报是湖南省民国时期办报时间持续最久的一份民营日报。1915年9月1日由刘人熙、贝允昕、李抱一、张秋尘、张平子等创办,它是因主张反对袁世凯而从湖南公报中分离出来的,贝允昕、李抱一、龙兼公、朱让丹、陶菊隐等都是清末新式培养的新一代知识分子,在“五四”运动和思想文化运动的影响下,他们所主持的湖南大公报在湖南的新文化运动中充分发挥了报纸的宣传与鼓动优势,积极引导公众舆论,促进了湖南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发展。 湖南大公报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形成了自己的舆论思想观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
3、个方面:一,报纸是公众进行思想交流的媒介。大公报总经理贝允昕在六周年纪念辞里说:“人之心一理,而人之事不变,其所恃以为之利器者,厥惟言语。文字者,无声之言语,新闻纸者,有体格之文字人之生也,非与人人相交接,则无以为生顾利害之显,诸事者易见,而是非之衰,诸理者难明。是是非非,是谓舆论。新闻纸者,又欲罗列其具体之事实,而即以阐示、抽象之公理也。”这里明确指出报纸是人们赖以进行思想交流的利器,舆论则是社会上关诸“利害”的事。报纸则是对舆论进行报道并阐示其中所含的公理。二,报纸为舆论机关,有代表舆论改造舆论之职。报纸主笔龙兼公在报纸和舆论一文中,指出报纸不等于舆论,但和舆论“关系密切”,归纳出报纸与舆
4、论的三种关系:“报纸创造舆论”,“报纸代表舆论”和“报纸改革舆论”。即舆论可由报纸创造出来。报纸发表某种新思想新主张,得到群众的赞同而渐渐成了一种舆论;代表舆论是指社会上有某种舆论,报纸于适当机会替他宣布出来。有时加以批评表示赞助的意思,报纸替舆论作喉舌;改革舆论是指报纸认为某种舆论有错误或不妥当适宜之处,把他纠正起来,并能成功并认为改革与创造舆论为要。这种报纸和舆论的观点已和新闻舆论观的“制造、引发、引导舆论”相一致了。关于报纸的功能,则认为“人有恒言,皆日报纸为舆论机关,所以监督政府指导国民。”至于舆论监督的方式,则认为“有先时之舆论,如天将旦而鹤鸣;有应时之舆论,如秋已至而蝉噪。”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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