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论文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十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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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十年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 【内容提要】国民政府初期是国民政府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与政策的形成期,期间基本形成1套事权分散的边疆民族事务管理体系,实施了1些内容庞杂、缺少系统性的政策,受到政府执政能力、行政效率和政权性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政策的实际执行都还相当有限。但是,这些管理机制的运行与政策的实施在国家实现政治整合和维护领土完整方面仍然有着相当重要的历史意义。 【摘 要 题】民国史研究 【关 键 词】国民政府/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政策 【正 文】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面临着繁重的国家整合、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任务,在边疆民族地区外有帝国主义国家插手的分裂活动,
2、内有基于军阀混战和各种社会矛盾激化而出现的社会动荡。如何选择多民族国家治理之路,有效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对国家整合有着重要的影响。当时,南京国民政府行政能力尚不足以全面管理边疆民族事务,因而以矛盾最突出的边疆民族事务即蒙藏事务为重点,在政府中设置专门机构统筹处理蒙藏事务,其他少数民族事务并未作为边疆民族事务纳入到专门的管理系统,更多的边疆民族事务是与地方事务合2为1,边疆民族事务管理呈现1种被动、逐步扩展关注范围的状态。 1、1套事权分散的管理机制 初期10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在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基本形成了1套事权分散的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制。从行政管理机构而言,蒙藏委员会是南京国民政府管理蒙藏边
3、疆民族事务的最高机构,但并不统筹管理全国各边疆民族事务。1927年9月,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的国民政府组织决议案中尚未有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机构设置的内容。1928年2月4日,国民党第2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第7条有蒙藏委员会为国民政府所设职能部门之1的规定。3月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组织大纲,21日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33次会议修正通过国民政府蒙藏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蒙藏委员会的行政地位和相关职能:直隶于国民政府,掌理审议关于蒙藏行政事项;规划关于蒙藏之各种兴革事项。蒙藏委员会组织结构简单:委员
4、会由5至7名委员组成,并指定1人为主席;下设秘书、蒙事、藏事3处,各得酌量分科办事,其科长、科员员额由蒙藏委员会呈请国民政府核定。该组织法还规定了蒙藏委员会行政活动的主要内容:每两星期至少开常会1次。需要注意的是,该组织法专门提出“本法称蒙藏者,指未曾改设行省及特别区之蒙古、西藏地方”。(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1编政治(5),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1页。)显然,此处西藏是指西藏地方,不包括散居于其他省区的藏族;蒙古应指外蒙古,而非已分散于各省或特别区的内蒙古各盟部旗。可是,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蒙事则主要以内蒙古各盟旗为对象,西藏地方事务未真正纳入直接管理范
5、围,而其他藏区事务也并未真正排除于蒙藏委员会的关注范围。由此而知,当时国民政府对边疆民族事务管理的基本状态并未统筹考虑,除蒙藏地方以外的其他边疆少数民族事务尚未以边疆民族事务的形式纳入政府管理视线,蒙藏委员会相关职能设计也未覆盖蒙藏以外各边疆民族事务。比如,1928年底,在热河口北、直隶永平的旗民认为旗产久为庄头把持,军阀贪官中饱,请求派员清理时,政府只是令内政部、财政部办理,与蒙藏委员会无涉。(注:参见行政院公报,第4号,训令。) 从蒙藏委员会委员的构成看,委员们不是地方军阀,就是蒙藏上层。1928年6月,国民党中政会第144次会议通过决议,任命张继、白云梯、刘朴忱、罗桑囊嘉、格桑泽仁、刘继
6、淹等7人为蒙藏委员会委员,同时派员前往北平接收北京政府蒙藏院。7月11日,白云梯等人宣誓就职,委员会直隶于国民政府。(注:参见戴逸主编:中国近代史通鉴,第8卷,红旗出版社1997年版,第256页。)12月27日,阎锡山、恩克巴图、班禅额尔德尼、李培天、诺那呼图克图等被任命为蒙藏委员会委员,特任阎锡山为第1任委员长。(注:参见行政院公报第10号,府令。)12月31日增设赵戴文为蒙藏委员会委员,指定为副委员会长。该委员会于1929年2月1日正式成立,马福祥、石青阳、黄慕松、吴忠信、罗良监、许世英等先后任该委员会委员长。 蒙藏委员会的职能在10年间也有过1些细微的变化。1932年7月25日,国民政府
7、公布了修正的蒙藏委员会组织法,最重要的特点在于扩大并细化了蒙藏委员会管理蒙藏事务的权限,变更了蒙藏委员会的隶属关系,此后蒙藏委员会归属行政院领导。另外,在职能方面,此前的蒙藏委员会组织法只赋予蒙藏委员会“掌理和审议”有关蒙藏行政事项的职能,而对于蒙藏各项兴革事项只是“计划”,修正的组织法则直接使用了“掌理”1词,从文意上理解,蒙藏委员会直接掌理相关事项,而不仅仅限于“审议”和“计划”;修正的组织法扩大了委员会名额,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委员15至21人。这1组织法还细化了
8、蒙藏委员会行政活动时间,并规定了与其他各院、部、会间业务上的联系,以及内部组织结构。更为重要的是规定了蒙藏委员会委员应每年轮流分往蒙藏各地视察。(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1编政治(5),第2—4页。)同年12月,国民党4届3中全会议决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制改为常务委员制,并将该委员会的职能定为参与制定蒙藏地区施政纲领并协助其施行;调查蒙藏地区情况,革新行政制度;兴办教育,帮助蒙藏地区实现自治等。在设立蒙藏事务最高管理机构的同时,从1932年始,国民政府将蒙藏事务行政经费也列入专门的经费预算,此后至抗战前,每年经费预算额在130万元至180万元之间。(注:参见国民政府财政金融税
9、收档案史料(1927—1937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260页。) 国民政府建立初期10年间,蒙藏委员会共设置了9个直属机构,(注:即1929年设置的驻北平办事处、蒙藏招待所、北平蒙藏学校(将原北平蒙藏学校更名后继续开办),1932年设置的北平喇嘛寺庙整理委员会,1933年设置的蒙藏政治训练班,1935年设置的蒙藏月刊社、派驻边地各调查组,1936年设置的张家口牧场、杀虎口牧场。)指导着10几个与蒙藏事务相关的机构。(注:1929年设置的章嘉呼图克图驻南京办事处,1932年设置的蒙古各盟旗联合驻南京办事处、西藏班禅驻南京办事处,1933年设置的西陲宣化使公署、蒙旗宣
10、化使公署,1934年设置的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1935年设置的西藏班禅驻北平办事处、西藏驻南京办事处、西藏驻康办事处、西藏驻北平办事处,1936年设置的绥境蒙政会、绥境蒙政会驻南京办事处、绥蒙指导长官公署等。)1935年,蒙藏委员会内设置调查室,并在盟旗各地派驻了调查组,负责收集、调查蒙藏各地的内部情况,按月拟制边情报告,或随时将各旗动态报告蒙藏委员会。1934年,蒙藏委员会派员分期前往青海等地进行调查,第1期派蒙藏委员会委员格桑泽仁为调查专员,率同调查员朱琼等至青海调查。同时还委任谙习汉语文的曲木藏尧,以“西南夷族考察专员”名义回故里,深入民间进行考察,并复制西南
11、苗夷民族调查表,分别咨送川、滇、黔、桂各省政府转行抄发住有苗夷民族之各县政府,认真调查,确实填载。(注:参见(南京)第2历史档案馆藏档案,代号:141,档案号:97。)1935年蒙藏委员会增设归绥、宁夏、酒泉、西宁、西康5调查组,继续进行其对边疆民族地区的调查工作。1936年添设新疆、西藏两调查组。1939年后增设滇西调查组于云南丽江。(注:此后,这些调查组的名称或调查区域也有所变化。) 在国民政府的行政系统中,1些专业部、会在日常行政中也常涉及边疆民族地区事务,各部、会遇有与蒙藏相关问题1般会咨询蒙藏委员会,或将有关情报及承办事项送交蒙藏委员会参考,或由蒙藏委员会协助办理,有的则设立了专门处
12、理蒙藏事务的机构。专业部、会遇有蒙藏重大事项的决策时,常常是蒙藏委员会与相关部、会会商决策,由行政院或国民党中央批准。如内政部在蒙藏地区的行政规划或有其他行政行为时需要与蒙藏委员会会商决策,呈行政院批准施行。 1929年8月,行政院通过教育部提请设立蒙藏司,1930年3月,蒙藏教育司正式成立。从教育部组织法可知,此司设2科,第1科掌理关于蒙古地方教育调查、地方各种教育之兴办、蒙古教育经费之计划、蒙古教育师资之培养、蒙古子弟入学升学之奖励、编译蒙文教育图书及法令、蒙古地方学术考查及其发明之奖励等事项,第2科专门掌理关于藏族教育的相关事项。在国民政府初期10年中,教育部蒙藏司为推动蒙古教育发展开展
13、了1些基础性的工作,先后制定颁布了待遇蒙藏学生章程、教育部实施蒙藏教育计划、订定边疆教育实施原则等法规和计划等,并为实施这些法规和计划投入了1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1定的效果。(注:参见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2编教育(2),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国民党在民族地区建立的党务组织机构对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也逐步增强。国民党中央组织部是掌理各级党部组织与党员训练、指导党员参加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的中央机构,设有边疆党务处负责处理在边疆民族地区建立党务的专门机构。在国民政府初期10年中,国民党由于本身党员数量有限,大多数民族地区掌握在地方军阀手中,其在民族地区的活动
14、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比如在新疆、西藏和西南1些偏远少数民族地区,国民党组织几乎不能涉足。在内蒙古、东北等地国民党组织有所发展,早在1927年国民党中央就决议派员指导内蒙古地区的党务工作,并予以1定的经济支持。边疆党务处负责向各蒙旗派遣党务特派员,蒙籍国民党党员也由此处管理。 边防体系是国家安全体系的主要支撑。国民党执政后强化了军队建设,不仅建立了1支庞大的中央军,还不断采取措施强化对地方武装力量的控制,建立了由国民党军事委员会直接指挥的中央军与地方武装结合的国防体系。为了巩固和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国民政府在军事管理部门中设置相关机构,国防部、军令部(2厅5处)和参谋本部均设有专管边疆事务的
15、机构或特别派驻蒙旗的军事专员。其中参谋本部(注:1938年,参谋本部合并于军令部。)的边务组是蒋介石担任参谋本部总长时设置的,先后由次长贺耀祖、黄慕松负责,边务组专门搜集蒙藏情报动态,调查蒙藏情况,研究边疆问题,有时还执行1些具体任务,如1933年百灵庙运动发生后,国民政府内政部长黄绍竑前往巡视,边务组成员为其随员;黄慕松则多次奉蒋介石之命到边疆地区巡察,并于1934年代表中央政府入藏致祭达赖喇嘛。军事委员会的铨叙厅主管边疆武职人员的审核、转呈、授衔等事宜。 边疆民族地区开发建设事项则主要由专业部、会负责,或各部、会联合会商。如海南岛开发问题的决策过程就是由商会组织以条陈或提案的形式提出,相关
16、条陈由广东省财政厅或径自函送全国经济委员会,行政院组织军事委员会、全国经济委员会、财政部、内政部、军政部致函行政院提出会拟此问题。全国经济委员会指出:“以据军政部次长陈诚电陈,琼崖关系两广及国防甚巨,有设特区必要。”从议事过程来看,在会上,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报告了召集内政、外交、实业、交通、军政5部开会的情况,财政部报告了琼崖财政情形,内政部报告了民国2101年海南岛设特区之经过。随着问题讨论的深入,实业部、交通部和铁道部都提出了相关计划。(注:参见夏军编选:民国时期计划开发海南岛的1组史料,民国档案1992年第29期。) 1些地方政府则设置了地方性的边疆民族事务机构,
17、并对区域性边疆民族事务管理起到了实际作用。比如,1927年,刘文辉接管西康后,在成都2104军军部设置了边务处,任命胡子昂为处长,并任用1些熟悉边情的学者和政治家在处内供职,边务处遂成为2104军辖区内各边远县区施政规划和领导机构。(注:参见甘孜州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西康史拾遗,甘孜州文史资料委员会1993年印刷,第90页。)1929年11月,云南省政府报请南京国民政府批准,在边疆地区成立了两个殖边督办公署,职责为防守、界务、实边、交通、实业、文教、治安、慈善、卫生及省政府委办诸事务。“918”事变前,东北政务委员会设有蒙旗处,负责处理内蒙古东部的盟旗事务;绥远省则在
18、政府秘书处内设1蒙务组,处理乌、伊两盟的蒙旗事务。1936年为了控制、监督蒙政会而设立的蒙古各盟旗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亦是1个重要的边政机构。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初期10年,在边疆民族事务管理方面初步形成的是1套事权分散的管理机制,管理活动缺少统筹性和系统性,作为专门管理蒙藏事务的蒙藏委员会管理能力极为有限,而其他专业部、会对边疆民族地区实行的是分业管理,各部门之间的会商常常成为文赎旅行,会商之事常常会而不决,当时很多计划都成为纸上谈兵。这1事权分散的边疆民族管理机制根本无法保障国民党在其党义中宣扬的“扶持弱小民族”的政治承诺。 2、以部门化为特点,内容庞杂、缺少系统化
19、的边疆民族政策 南京国民政府在初期10年对边疆民族事务的管理政策是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方面逐步展开的,内容10分庞杂,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以部门化为核心特点,很多政策的制定并非源于对边疆民族地区发展的统筹考虑,在很大程度是1种应急措施。 (1)划1边疆民族地方行政建置政策的形成和实施 划1边疆民族地区地方行政是国民政府强化其统治,推进政治整合的重要步骤,涉及省、县、乡等多个层级,热、察、绥、宁夏、青海、西康等建省和西南、西北1些民族地区的土司制度进1步废除都在此时期实施。 1928年7月,国民党战地政务委员会主席蒋作宾提议把热河、察哈尔、绥远3特别区改为行省。后经内政部正式提出改省建议。8月
20、底,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在热河、察哈尔、绥远、青海、西康设立省治。依据内政部最后拟订改省方案,1928年9月5日国民政府第153次会议议决:热、察、绥、青海、西康改省治;旧直隶省口北道各县划归察哈尔,察哈尔原划绥远之丰镇、凉城、兴和、陶林4县仍归绥远;5省府组织,委员暂定5名,设民政、财政2厅,并酌设教育、建设厅,余照省府组织法办理。同年10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又决定甘肃分治,设立宁夏、青海2省。 热、察、绥的改省和甘肃分治设立宁夏、青海省均得以顺利推行,西康建省之路则最为曲折。国民政府宣布西康建省时,该地由川康边防总指挥兼2104军军长刘文辉接管。民国107年(1928)春,刘文辉见各边
21、区的军事、财务机构已设置齐全,遂根据边务处的建议和推荐,在康定设置了1个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作为西康最高行政机关,任命龙守贤、吴3泽、程仲梁、陈启图等5人为委员,并指定龙守贤为主席委员。5月西康特区政务委员会正式成立,(注:参见甘孜州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西康史拾遗,第66页。)建省委员会由此而未能成立。直到1934年12月29日,国民政府简派刘文辉等为建省委员会委员,1935年7月21日建省委员会才在雅安正式成立,负责筹备建省事宜,执行公务。但是,直到1939年迫于国内外形势西康才正式成立省府。 为了进1步向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延伸其统治,国民政府加强了对边疆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变革,推行县制与1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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