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与合——以行政权力的分合为焦点毕业论文.doc
《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与合——以行政权力的分合为焦点毕业论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与合——以行政权力的分合为焦点毕业论文.doc(1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与合 以行政权力的分合为焦点学院名称: 政治与管理科学学院 专业名称: 行政管理专业 年级班别: 2008级行政管理班 姓 名: 指导教师: 2012年 月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与合以行政权力的分合为焦点 摘 要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等之间的关系始终是我国行政管理理论界一直探讨与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政府管理实践中始终面临的问题,其本质体现为我国行政权力范围在各个领域中应该如何界定,也体现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分与合关系的演变。本文阐述了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的分与合的现状、趋势及构建良性分与合关系的现实意义并由此得出相关结论。关键词 政府建设 政府建制 分
2、合The close and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of our countrys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and system -administrative power is the focusAbstract Our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theory has been always discussed and concerned how to correctly dea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government、enterprises and market. Be
3、sides, our government always faces that problem in its practice of management. Its essence embodied in many fields of range should be how to define our countrys administrative power, and also embodied in the system of the evolution of the close and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c
4、urrent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and the organizational system of the present situation and tendency,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constructing benign close and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and relevant conclusions.Keywords government construction;government system;close;cooperative前 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
5、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经济方面发生许多变化,国内的各类组织都严格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运行,这对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提出更新的要求。另外,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社会治理模式也将由管理型治理模式转变为服务型治理模式。因此,分析并正确处理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分与合关系有利于适应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化,也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治理模式的良性发展。一、政府建设与建制的相关文献及理论述评关于政府建设与建制的相关文献及理论评述由于思考的出发点不同而各有侧重点与强调点。例如,王浦劬等著的政治学基础中从两大角度分析国家,一是从非马克思主义角度定义国家,如“社会共同体说”、“管理劳动说”、“国家契约说”、“国家要素
6、说”、“国家神权说”、“国家有机体说”等。二是从马克思主义角度定义国家: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的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此定义的特殊性体现在(1)国家是实行阶级统治的社会公共权力组织,它的本质在于阶级统治。(2)国家是按地区来划分其国民的。(3)国家是一种特殊的暴力机器。梅
7、因也曾断言,“在人类初生时代,不可能想象会有任何种类的立法机关,甚至一个明确的立法者。法律还没有达到习惯的程度,它只是一种惯行。用一句法国成语,它是一种“气氛”。1任剑涛在一篇论文中论述:国家不具有天然正当性。国家是具有生命、财产与自由这些天赋权利的个体建立起来的政治共同体。2笔者认为,社会发展需要是任何政府建设与建制的根本原因。具体地讲,人类社会发展程度越来越复杂,人类生存需要对应的领域越来越细化且集中化,如医疗、卫生、交通、教育、环境等领域,人们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难以自我调解,这就要求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民众都信任的且有较强管理能力的社会组织(人们史称政府)应需而生。政府产生后,为满足社会与
8、民众多元化、多层次的要求,必须进行政府建设与建制。政府建设包括行政组织、行政职能、行政法制、行政文化等方面的建设。政府建制包括行政过程中决策、执行、监督这一运行机制的建立、财政体制的确立、机关管理机制的建立、人事行政制度的构建等。在上述这些体制、机制以及制度中都应正确处理内在于其中的分与合关系,实现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分与合关系的良性发展,从而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秩序的建立。二、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过程中分与合的现状及趋势(一)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的三种渊源按照历史发展的观点,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由雏形逐渐走向成熟,由不完善逐渐走向完善。在长久以农业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中我国相关政府机构由无到有,政府职能主
9、要围绕统治职能进行构建,法治建设也开始由理论到实践;在当时的政府建制中,政府始终实行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而且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也经历了从建立、发展到结束的全过程以及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制度模式在历史朝代更替中不断演变着。在现代社会中我国相关政府机构由多数到精简,政府职能由单一中心转变为多元中心,法治建设的效果也越来越佳。在现代政府建制中,我国逐步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且选拔人才的人事制度在我国历史经验和借鉴西方人事建设方面优点的基础上逐渐完善,例如: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法;此外,我国政府处理央地关系时遵循维护中央权威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原则。在后工
10、业社会中,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过程中都应以为人民服务作为各项政府活动的终极目标,最终实现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提出的人民契约论是政府建设与建制合法性的理论基础。人民群众通过与政府建立契约关系并签订契约合同,可以将自己手中的权利让渡给政府,形成行政权力,这是政府建设与建制的根源。也就是说,政府建设必须以行政权力为基础,没有行政权力,政府建设的各种活动不具有权威性和合法性,人民群众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利颠覆它们;一些政府建制问题必须以行政权力为中心,例如:我国行政决策过程中贯以坚持的且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问题和历史存留长久的央地关系问题等。现代社会的国家建构是一种理性建构,即通过人
11、为的设计、契约的安排,通过组织架构的分割,通过组织职责的划分,把国家理性化。在国家科层建构里,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从高层组织到基层组织,一套组织架构的合理设计、权力分割和职责划分,将国家建构为一个合理的形态。3从实践角度分析,我国现阶段处于重要的社会转型期,社会活动复杂多样,社会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特征,社会中各阶层、各区域之间不平衡性问题突出,国际社会也呈现出交叉复杂变化的趋势。另外,社会分工是历史的必然选择,随着社会分工的逐步深化,生产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必然导致社会事务的错综复杂性。为适应这些变化,我国应进一步加强处理政府建设与建制中出现的问题,例如本文试图探讨的分与合关系等。综上,从
12、我国的历史发展、国内外相关理论及我国的实践三个角度分别分析了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的时间渊源、理论渊源和实践要求,从中可以认识到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的必要性:(1)我国历史发展中的经验与教训为以后的政府建设与建制提供了历史基础。(2)人民契约论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的合法性提供理论基础。(3)我国处于转型期的实践要求对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提出更新要求。(二)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分与合的含义1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分的含义陈振明教授在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提到一种政策问题界定的方法即分类分析法:是一种澄清概念的技术,这些概念用来界定问题情境,并对其进行分类。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分工可以提高效率,但造成不协
13、调的因素,没有协作的分工就不能被视为真正的分工。笔者认为,分就是指根据事物的特征或者某些设定的标准将指定范围内的客体分开并归类,从而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在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是指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在各种与政府活动有关的事务中对行政权力作用大小的界定。或者说,是对行政权力范围在各个领域中的界定,程度不同则表现为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与合。具体地讲,在某社会活动中行政权力作用小,则表现出政府对该社会活动影响小甚至没有任何影响,政府只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与环境,对其具体行为或行动并不干预,这就是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国正处于新时期的社会转型期,或者我国处于一个高度
14、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时代,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主要体现在政企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中。2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合的含义日常生活中,合作是“二人或多人共同完成某一任务”,4也是人类社会一切管理中的普遍现象,它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对一公司而言,合作是专业分工的必然要求,它能使分工更加细化,有利于某活动的专业化与精细化。只有分工,没有合作,则很难完成生产目标,有分工就必须要求有合作。5笔者认为,合实质上是指分的升华,也就是将那些具有相同特征或符合某些设定标准且属于指定范围内的客体集中起来形成某一集合体,从而产生更大的能量来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并最终实现集合体的目标的过程。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合
15、是指政府及其行政工作人员为有效地完成同一事务,某行政机构可以通过集中行使相关行政权力对该事务进行全面处理,以避免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过程中出现的多头管理、重复处理等不良现象。这就要求在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既要促进行政组织内部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的合作,又要促进与行政组织外部之间的合作。在后者的问题上,应遵循以下原则(1)优势互补原则。(2)互惠原则。(3)自愿原则。(4)诚信原则。6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国内一些学者认为:以专业分工、功能分割、层级节制为特征的“碎片化”政府管理模式在工业化时代体现了效率和理性。但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遍应用以及服务
16、型政府理念的提出与践行,该管理模式日益暴露出其固有的弊端,针对这一问题,“整体型”政府管理模式被提出。7理论上,这集中体现了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合。实践中,我国近年来为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三)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分与合的具体表现1我国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分与合一些学者从一个较为贴切的、形容性的角度认为:国家是一个巨无霸,是一个内卷性的机构,是一个黑洞似的机构。8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且在苏联模式的影响下,当时的中国政府实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统治者认为政府是全能型的政府,能够包揽一切社会事务,例如企业的经营
17、权与所有权都应归属政府,企业的一切活动应听从政府的安排,它们没有自主经营权,这种体制下的政企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无缝隙的合的关系,这种关系在一定阶段内为企业的良性发展给予极大的支持,如政府财力与政策的支持等为之创造许多有利条件。但这种关系并未能适应社会的发展,也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通过相关法律和政策逐渐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述合的关系就向分的趋势发展。到了市场经济时代,市场中最大、最重要的主体是企业,政府与企业相分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要求,同时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原则。其实,政府与企业相分离的趋势也是我国股份制改造的结果,在政府与企业相分离的过程中企业逐步走上
18、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负责任的道路。此外,一些学者认为,“社会主义”表示政治逻辑,“市场经济”表示市场逻辑,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权宜的、旨在便利地推行市场经济的政治化经济形态,只有彻底地按照市场逻辑设计中国的市场经济形态,作别刚性的捏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中国的市场经济才能够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9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改革,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在实践中越来越弱,它们之间高度合的关系也转化为分的关系,市场经济发展的良好成果表明这种关系有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由此,我国政府放弃了直接掌控经济资源和经营市场活动的权利,将经济活动的权力与政府权力相对分割。 2我国中央与地方
19、关系的分与合中国是一个泱泱大国,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固然要有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全面部署,要有统一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但是,以一个中央面对全国,如果不依靠地方,不通过各级地方政府贯彻执行,肯定是鞭长莫及和事与愿违的。10概括的讲,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主要包括中央政府权力与地方政府权力、中央政府职能与地方政府职能和各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行政管理理论认为,权力是指主体在法律范围内对客体的影响力,是社会治理活动赖以展开的必要支持力量。一切社会治理活动都离不开权力。一般地,横向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纵向权力包括中央政府权力与地方政府权力。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实行以君主
20、专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度,尽管地方政府也存在,但它完全听从国家最高统治者帝王的安排,它们实际上只是中央政府的纵向延伸,没有较高的自主权,也没有充分的自身发展空间。但随着这种制度的弊端日益暴露,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因权力的行使问题而存在严重的冲突,如何划分并界定它们之间的权力是历史中必然的程序,合理分权是应然的选择,分权是指权力的多元结构,各自在自己的权力领域里不受其他权力的支配。11现代社会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拥有一些相同的权力,即体现为中央政府权力与地方政府权力合的方面。但现实中二者权力的行使及其作用的范围不同,他们之间的权力分属也更加明晰化,前者的作用范围一般是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法律效
21、力,而后者的作用范围只在本区域内有法律效力;另外,一些较抽象的权力归属于中央政府,较具体的权力属于地方政府或者由中央政府授予或下放地方政府一些具体的权力,而中央政府并不干涉这些权力的行使与分配,这体现为中央政府权力与地方政府权力分的方面。职能是指政府依据其拥有的权力在各种社会活动中所应承担的职责和应发挥的功能。统治职能是政府最传统的职能,也表明政府存在的缘由是维护国家的统治。但随着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一个国家的政府职能出现多元化趋势,也由简单变复杂,由单一变多样,它一般主要包括宏观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这四大职能或者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这四方面的职能,这使得中央政府无力承担所有
22、职能,而且地方政府财力、人力等资源有限,导致某些职能其也无法独立完全承担,这就导致中央政府职能与地方政府职能合理分工的趋势:在符合我国宪法的前提下,涉及全社会性、全国范围内公共性、普遍性的政府职能由中央政府承担,以达到社会公正的最大化;涉及处理地方事务和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能由地方政府承担,有利于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特点有效提供本地区各种组织及所有民众所需的公共产品与服务,针对性地促进本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中央政府职能与地方政府职能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是一个共同体。例如,近年来我国发生汶川、玉树等重大自然灾害,中央政府职能与地方政府职能互补,二者共同应对灾害危机管理
23、,使灾区受损程度降低至最小,这体现为中央政府职能与地方政府职能合的方面。地方政府的产生主要是因为分级管理的需要,是为了更有效地行使政府职能。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既有的行政区划疆界正日益受到冲击。行政区划的法定边界和从政治统治角度考虑按特定地区设置的地方政府的管理行为却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甚至损害着这种经济发展的自然冲动。12各地方政府间的分与合关系也将制约政府管理的完善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各地方政府之间应打破贯有的“地方保护主义”,推动区域与区域间的合作,实现各区域间经济等方面的双赢甚至多赢发展。3.我国行政组织机构的分与合从中、西方政府建设的历史实践中,“小政府、大社会”还是“大政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论我国政府建设与建制中的分与合以行政权力的分合为焦点 毕业论文 我国 政府 建设 建制 中的 行政权力 分合 焦点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992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