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化疗质控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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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 言肿瘤化疗专业是一门新兴的专业,在近二十年来得到了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展了肿瘤化疗的业务。与其他的内科治疗不同,肿瘤化疗具有毒性大、风险高的特性。如何能合理、有效地进行肿瘤化疗,对于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率以及改善生活质量具有直接的联系。此外,如何规范、安全地进行肿瘤化疗,对于防止或减轻毒副反应,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事故或纠纷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完善肿瘤化疗质量控制体系,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目前化疗期间的规范处理以及化疗毒副反应的防治是目前较突出的问题。现制定了相应的质控督查标准,希望通过本标准以及本中心组织的一系列继续教育活动,提高肿瘤化疗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我省肿瘤化疗业务
2、行为,切实提高我省肿瘤化疗的总体水平。本书作为我省开展肿瘤化疗业务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也是我省肿瘤化疗专业的质控标准。作为一本指导手册,希望大家遵照执行。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防治手册概述 1. 肿瘤化疗定义 肿瘤化疗是指采用药物针对恶性肿瘤的治疗手段,一般采用静脉给药,也可通过口服、肌肉、动脉、胸腹腔以及鞘内等途径给药。狭义的化疗主要指细胞毒药物治疗,广义的化疗还包括靶向药物治疗、内分泌治疗、生物治疗以及基因治疗等。 2. 肿瘤化疗的分类及目的 1) 根治化疗:采用单独化疗或者化疗为主的方案就可能治愈肿瘤,主要针对白血病、淋巴瘤、睾丸癌、绒癌、单纯型小细胞肺癌等。 2) 姑息化疗:化疗的目的仅
3、在于延长生存时间、改善生活质量,主要针对已发生远处转移的实体肿瘤。 3) 辅助化疗:在完全切除肿瘤后给予的化疗,目的在于减少复发、延长生存,主要针对肺癌、乳腺癌、胃癌、结直肠癌、卵巢癌、宫颈癌等。 4) 新辅助化疗:在局部根治性治疗(手术或放疗)前给予的化疗,目的在于保留重要器官、提高局控率或手术完整切除率,甚至延长生存,主要针对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头颈部鳞癌、胃癌、骨肉瘤、尤文氏瘤等。 5) 联合放化疗:指在放疗同期或序贯给予化疗,目的在于提高放疗效果、改善局控率甚至延长生存,主要针对头颈部鳞癌、肺癌、食道癌、膀胱癌、直肠癌以及肛管癌等。 6) 局部化疗:通过动脉、胸腹腔、鞘内给予化疗,目
4、的在于在局部造成药物高浓度直接杀伤肿瘤细胞,并且可以克服静脉化疗无法通透的生理屏障,主要针对肝癌、恶性胸腹水、脑膜转移等。 3. 肿瘤联合化疗的优点及原则 优点: 1) 提供最大的抗肿瘤效果,同时保证机体能够耐受每个药物的最大剂量。 2) 可以最大程度发挥不同药物之间的协同作用。 3) 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肿瘤细胞耐药。 原则: 1) 单个药物具有抗肿瘤效果。 2) 应该选用具有不同毒性或者毒性作用在不同脏器的药物进行联合,尽力避免药物毒性的累加效应。 3) 在保证药物最大剂量强度的同时,应该设置合理的化疗间歇期以保证正常组织的恢复。 4) 随意地降低药物剂量可能会损害联合化疗方案的效果。 5)
5、 联合运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药物以发挥协同作用。4. 化疗的适应证 1) 对化疗敏感的实体肿瘤和各种淋巴造血系统肿瘤。 2) 新辅助化疗能提高切除率、局控率或治愈率的肿瘤。 3) 术后辅助化疗能提高治愈率的肿瘤。 4) 局部晚期和转移性肿瘤的姑息性化疗以及放化疗综合治疗。 5) 采用特殊给药途径局部化疗的肿瘤。 6) 肿瘤急症:如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 7) 化疗是综合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 8) 对放疗有增敏作用的化疗。 5. 化疗的禁忌证 1) 恶液质 2) PS评分3分,KPS 70分。 3) 活动性感染或出血。 4) 重要脏器的严重功能异常,如心肺功能不全。 5) 完全性肠梗阻。 6) 血象以
6、及肝肾功能不符合化疗的要求。 7) 没有控制的精神疾病。 8) 妊娠或哺乳妇女(注:妊娠前3个月和哺乳期禁用,妊娠后期应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后决定是否化疗)。 注:由于肿瘤负荷本身所致的器官功能异常,需根据临床情况加以判断。 6. 化疗前的处理原则 与家属及患者谈话: 1) 明确化疗的目的以及可能带来的利弊。 2) 所给予的化疗方案、疗程设置、可能的毒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准备工作: 1) 患者必须有明确细胞学或组织病理学诊断。 2) 化疗前须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3) 育龄男女在化疗期间应注意避孕。 注: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取得病理诊断,应进行疑难病例讨论,有副主任医师认可临床诊断,患者或家属接
7、受并且愿意承担化疗风险。 常规检查: 血常规:了解骨髓造血功能; 肝肾功能:了解药物代谢和排泄的主要场所-肝功能情况; 电解质:特别针对容易引起电解质紊乱的铂类药物以及EGFR单抗; 心电图:特别在使用蒽环类药物和曲妥珠单抗时应排除严重的心肌缺血。心脏核素或心脏超声:在使用蒽环类药物和曲妥珠单抗时,推荐明确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情况,并在使用过程中随访和比较。 必要检查: 1) 病灶所在部位的影像学检查:推荐CT或MRI,具有重复性好的优势。2) 肿瘤标志物:特别是PSA、CA-125、CEA、AFP、-HCG等。 某些特殊化疗药物的预处理: 1)左旋门冬酰胺酶使用前必须作皮肤过敏试验。
8、2) 紫杉醇:用药前12小时和6小时分别口服地塞米松10mg,用药前30分钟静脉给予西米替丁400mg以及苯海拉明20mg。 3) 多西他赛:用药前1天开始口服地塞米松8mg Q12H,连用3天。 4) 培美曲赛:首剂用药前给予肌注维生素B12 1000ug,以后每三个化疗周期注射一次,可与培美曲赛同一天应用。首剂培美曲赛前1周口服叶酸350-1000ug qd,直至最后一剂培美曲赛后21天结束。每疗程用药前1天开始口服地塞米松4mg BID,连用3天。 7. 化疗中的处理原则 常规检查: 1) 血常规:推荐每周查血1-2次,必要时应增加频率。 2) 肝肾功能:每疗程前复查,有明显异常推荐每周
9、1次。 3) 电解质:每疗程前复查,有明显异常应增加频率。 4) 心电图:每疗程前复查。 疗效评价: 可评价病灶:推荐每6-8周评价疗效,可采用WHO标准(双径)或RECIST标准(单径)(RECIST标准见附件,推荐使用) 注:对于骨转移,推荐影像学检查进行评价,骨ECT可作为总体评价或排除新发病灶的手段。 8. 化疗药物剂量调整原则 1) 剂量调整幅度一般为20%-25%。 2) 应根据上一疗程的毒性决定下一疗程的化疗剂量。 3) 血液学毒性减量原则:4度骨髓抑制或发热性粒缺。 4) 非血液学毒性减量原则:3度以上的非血液学毒性(恶心、呕吐、脱发除外)。 注:毒性分级参照WHO或NCIC标
10、准,某些非血液学毒性应根据具体用药进行剂量调整。 9. 化疗中的合并用药 止吐药: 1) 推荐使用5-HT3受体拮抗剂。 2) 使用高致吐药物如顺铂等,推荐联合糖皮质激素。 3) 对于反射性呕吐,推荐联合镇静剂。 4) 对于迟发性呕吐,考虑使用多巴胺抑制剂如胃复安、吗丁啉等。 G-CSF: 1) 应该避免在化疗前后24小时内用药,最好间隔48小时。 2) 具有明显的量效关系,对于严重的粒缺特别是伴发热的患者,应该加大剂量。 3) 对于有条件的患者,应该在用药后粒细胞升高至1万以上停药。 4) 对于有些特别强调剂量强度的化疗方案(如CHOP-14),应该进行预防性用药。 EPO: 1) 针对化疗
11、引起的贫血,使用前应排除小细胞性或大细胞性贫血。 2) 推荐在血红蛋白小于10g/dL时开始用药,用药后不超过12g/dL。 3) 推荐剂量:150ug/kg TIW或4000ug QW,必要时可以提高剂量。 抗生素: 1) 对于发热性粒缺的患者,推荐使用广谱的三代头孢菌素等有效的抗生素。 2) 对于使用铂类药物的患者,应该尽量避免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 3) 抗生素使用应维持5-7天,并根据细菌培养以及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抗肿瘤药物的分类 烷化剂:氮芥、苯丁酸氮芥、苯丙氨酸氮芥、环磷酰胺、异环磷酰胺、塞替哌、羟基脲、甲基苄肼、氮烯脒胺、替莫唑胺、司莫斯汀、卡莫斯汀、洛莫斯汀。 抗代谢类:甲氨
12、蝶呤、培美曲赛、氟脲嘧啶、替加氟、卡培他滨、阿糖胞苷、吉西他滨、氟达拉滨。 抗生素类:柔红霉素、多柔比星、脂质体多柔比星、表柔比星、丝裂霉素、博来霉素、米托蒽醌、放线菌素。 植物类药: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长春地辛、长春瑞滨、紫杉醇、多西他赛、依托泊苷、替尼泊苷、拓扑替康。 铂类:顺铂、卡铂、草酸铂、奈达铂 激素类:雌激素、雄激素、三苯氧胺、芳香化酶抑制剂、抗雄激素药物、LH-RH类似物。 靶向类药物: 伊马替尼、吉非替尼、厄罗替尼、索拉非尼、拉帕替尼、苏尼替尼。 单克隆抗体:利妥昔单抗、西妥昔单抗、贝伐单抗、曲妥珠单抗。 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处理原则 抗肿瘤药物的毒性反应可分为近期毒性反应和远
13、期毒性反应两大类。近期毒性反应一般指发生于给药后四周内所出现的毒性反应,又可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两大类。 局部反应 抗肿瘤药物的局部反应主要为抗肿瘤药物局部渗漏引起组织反应或坏死以及栓塞性静脉炎,与一部分抗肿瘤药物的组织刺激性有关。 药物外溢指药物漏入或浸润到皮下组织。按照对组织刺激性的不同,可将抗肿瘤药物分为强刺激性药物、刺激性明显的药物以及刺激性不明显的药物三类。常用化疗药物中,属强刺激性的药物有:更生霉素、多柔比星、柔红霉素、丝裂霉素、氮芥、光辉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长春酰胺、长春瑞宾等;刺激性明显的药物有:卡氮芥、氮烯脒胺、依托泊甙、替尼泊甙、多西紫杉醇、米托蒽醌、紫杉醇等。 外
14、周静脉输注引起的外渗处理程序: 如果患者诉输注部位疼痛,即使没有外渗的征象,也应立即停止输液。根据需要原位保留针头。用针筒尽量吸出局部外渗的残液。通知医生,指导进一步处理。使用相应的解毒剂。解毒剂经静滴给药时,量要适当,避免局部区域压力过大。皮下局部注射解毒剂时应先拔去针头。抬高肢体或注射部位48小时,患者应注意休息。毒性反应严重时,请外科会诊是否患者外科指征。 避免外渗部位受压。记录外渗液量、输注部位、药物浓度、患者症状及累及范围。 中心静脉(CVC) 输注时外渗的处理程序 一旦患者感觉中心静脉(CVC)部位有不适、疼痛、烧灼感、肿胀,胸部不适或输液速度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输液。 如果是皮下
15、埋泵,应评价针头的位置是否合适。 尽可能回抽渗出液。如果渗出是针头滑出埋泵所致,尽可能通过针头吸出渗出液,如果无法吸出,则拔除针头,从皮下抽吸残留液。给予适当的解毒剂。通过埋泵输注解毒剂应避免液量过多引起局部压力过大,注射后及时封泵。同外周静脉输注引起的外渗处理程序步骤相同。必要时摄正侧位胸片,确定渗液的原因及影响范围,并请外科会诊。 药物性静脉炎是指通过外周静脉输入有刺激性的药物,特别是腐蚀性和刺激性抗癌药物如氮芥、蒽环类抗生素,丝裂霉素、放线菌素、长春新减 等,均可不同程度地引起静脉内膜的化学性损伤,产生炎症反应,易并发血栓形成。 静脉炎的处理防胜于治,应选择适当的注射部位。药物应稀释到一
16、定浓度,滴注时调节好滴速,选择深静脉或中央静脉置管均有意义。 已发生静脉炎但没有明显不适可继续观察,早期(72小时内)静脉炎按药物类型不同,参照外渗处理要求进行外敷或用解毒剂,也可用13 普鲁卡因或加地塞米松510mg溶于生理盐水经受累侧静脉输注。72小时后仍有疼痛者可采用50硫酸镁湿热敷或外涂激素类软膏。疼痛明显者,可用0.25%0.5%普鲁卡因加用地塞米松或泼尼松龙局部封闭。局部有破溃者,按外科常规换药,清除坏死组织。严重组织坏死或溃疡不愈加重时,应考虑手术治疗。 使用PICC对防止药物外渗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全身反应 1. 过敏反应 较易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有紫杉醇、多西他赛、依托泊甙、替
17、尼泊甙、博莱霉素,多柔比星,左旋门冬酰胺酶,顺铂等。过敏反应可分为局部和全身二种。局部过敏反应表现为沿静脉出现的风团、荨麻疹或红斑,常见于多柔比星和表柔比星,如静脉使用氢化考的松或生理盐水后消退仍可继续用药,但宜慢速。 全身性过敏反应指在用药开始后15分钟内出现的症状或体征,可表现为颜面发红、荨麻疹、低血压、紫绀等。患者可诉有搔痒、胸闷、言语困难、恶心、失听、眩晕、寒战、腹痛、排便感及焦虑等。需立即停止输液并作相应处理。 使用紫杉醇和多西他赛之前需预防性使用抗过敏药物。紫杉醇预防性抗过敏处理:地塞米松10mg分别在给药前12和6小时口服,苯海拉明20mg治疗前30分钟时肌肉注射,甲氰咪呱400
18、mg治疗前30分钟时静脉推注。多西他赛使用前1天、当天和应用后1天,需服用地塞米松 7.5mg,bid,以控制过敏反应和水钠潴留。 对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的药物,应在有化疗知识的护士监管下使用,并能及时找到医生进行相关处理,给药时间通常以白天为宜。典型的I型过敏反应多发生在给药后1小时内,但也可发生在接触药物后24小时内。预防用药可防止过敏反应发生,但仍有少数病人还会有过敏反应而需及时处理。 单克隆抗体滴注时有滴注相关的反应,如潮红、胸闷、呼吸困难等,严格控制滴速,适当给予地塞米松、非那根、消炎痛栓等能减轻滴注相关反应。 过敏反应的分级 分级 定 义 荨麻疹范围6厘米的局限性反应 全身性反应:荨
19、麻疹多发、广布每处6厘米,或重度局限性反应,荨麻疹范围6厘米 严重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胸部紧迫感、咳嗽、寒战、呕吐、心动过速、不安、血清病 严重低血压、休克或任何上述症状伴低血压和休克(心血管虚脱) 过敏反应的推荐治疗 停止用药(如静脉用药应立即停药) 静脉给予肾上腺素0.350.5ml,每1520分钟,直至反应消退或总共给药6次 肌注苯海拉明 20mg 如有低血压而用肾上腺素无效,静脉补液 如有喘鸣而用肾上腺素无效,给予沙丁胺醇气雾剂0.35ml 静脉给予甲强龙120mg或地塞米松5-10mg .2. 发热 由博来霉素引起的过高热系罕见的不寻常敏感个体直接释放致热原所致。淋巴瘤病人有与疾病
20、相关的发热而更为敏感。如以低剂量(1mg)作试验,严密观察体温、血压,及时补液,使用退热剂及激素可避免严重后果。 已知能引起发热反应的化疗药物还有更生霉素、多柔比星、氮芥、光辉霉素、氮烯脒胺、左旋门冬酰胺酶、高剂量氨甲蝶呤、阿糖胞苷等。大多数细胞因子和单克隆抗体也可引起发热反应,予退热剂对症处理即可。 3. 造血系统反应 由于半衰期(红细胞120天、血小板57天、白细胞46小时)的不同,最初常表现为白细胞特别是粒细胞的减少,其次是血小板减少,严重时血红蛋白也降低。骨髓中主要为粒系受抑制,单核巨噬细胞减少,稍晚淋巴细胞也受抑制。 抗肿瘤药物引起骨髓抑制的程度与患者个体骨髓贮备能力关系密切。用药前
21、有肝病、脾亢、接受过核素内照射或过去曾行放、化疗(尤以曾有白细胞或血小板明显低下)者更易引起明显的骨髓抑制。化疗引起的骨髓抑制多于停药后23周恢复,但塞替哌、亚硝脲类、丝裂霉素和苯丙氨酸氮芥有延迟性骨髓抑制,恢复需6周以上。贫血的处理:(1)定期查血红蛋白、红细胞、血细胞比容;(2)贫血严重时输注红细胞成份血;(3)有出血倾向者先予止血治疗;(4)必要时吸氧;(5)有明显眩晕乏力者适当休息;(6)促红细胞生长素(EPO)。 白细胞/粒细胞减少的处理:(1)化疗前后查白细胞总数和粒细胞计数,每周12次,明显减少时加查,直至恢复正常;(2)必要时给予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3)减少化疗
22、剂量或停药;(4)注意预防感染的措施;(5)必要时给予抗生素。 发热性粒缺的处理: 定义:肿瘤患者化疗中出现中性粒细胞绝对数少于1.0109/L同时伴有38.5以上的发热。推荐立即收治入院,有条件时进入隔离病房。 进行血常规、胸片、血培养以及相关体液、分泌物培养,并进行药敏试验。 立即使用广谱的三代头孢抗菌素,以后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立即使用G-CSF升白治疗,推荐剂量5 ug/kg/天。 应注意合并机会性感染(真菌、病毒、支原体以及肺孢子虫)的发生。 除了某些根治性化疗外,下一疗程原则上应考虑减量或预防性使用G-CSF。 血小板减少的处理:(1)化疗前后查血小板计数,每周12次,明显减少
23、时加查,直至恢复正常;(2)密切注意出血倾向;(3)避免使用有抗凝作用的药物;(4)防止出血的发生,避免用力擤鼻、谨慎刷牙、用电须刀剃须、尽可能减少创伤性操作、注射针孔用力久压、女性需注意经期出血,必要时用药物推迟经期;(5)血小板计数过低的患者有条件时应输注单采血小板;(6)血小板生长因子、白介素11等药物有一定的升高血小板的作用;(7)给予止血药防止出血。 4. 胃肠道反应 (1)食欲不振: 为化疗最初反应,出现于化疗后12天,一般无需特殊处理。孕酮类药物有助于改善食欲。 (2)恶心和呕吐: 已知有一系列因素会影响化疗药物所致的恶心呕吐,包括:原来用化疗引起呕吐的经历、饮酒史、年龄、性别、
24、焦虑、精神因素、体力状况、化疗前进食、严重妊娠呕吐史、运动病的易感性等。 化疗所致呕吐一般分为三种。急性呕吐是指化疗后24小时内所发生的呕吐。延迟性呕吐指在化疗24小时以后至57天所发生的呕吐。另有一种先期性呕吐,发生在化疗前24小时内,患者通常有化疗后呕吐经历,主要由心理因素造成。 一般而言,口服环已亚硝脲、甲基苄肼等药物或静注氮芥、顺铂、氮烯脒胺、多柔比星、链脲霉素等药物均较易引起明显的恶心和呕吐。 呕吐治疗的指导原则:用最低有效剂量止吐药;提倡联合用药如5-HT3受体拮抗剂联合地塞米松;口服止吐药与静脉注射等效;目前所有的5-HT3受体拮抗剂效果基本相同。治疗先期性呕吐应采取松驰疏导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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