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健康安全法规培训教程课件.ppt
《环境健康安全法规培训教程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健康安全法规培训教程课件.ppt(9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环境健康安全法规培训,内容提纲,EHS法规概要 环境法,中国法律体系简述中国EHS法律框架EHS法律发展态势,分提纲,EHS法规概要,法律位阶,中国法律体系简述,中国法律体系简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标准的种类与范围标准与法律的关系,标准,中国EHS法律框架,以行政部门分工为基础环境、健康、安全三足鼎立相关部门立法蓬勃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层次分工强制性标准作为重要补充,推荐性标准作用上升,EHS法律的分工,中国EHS法律框架,新化学品的生产或进口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设立化学反应设备、生产许可证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运营化学品危险性分类-GHS在特定产品中的应用许可敏感化学品的管理化学品的运输废弃化学
2、品的处理,法律的交叉与协力,中国EHS法律框架,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逸周书大聚篇记载“禹之禁,春三月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入夏三月川泽不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中华民国森林法(1929),土地法(1930),渔业法(1932)等苏区植树运动决议案(1932年),保护林木条例(1934),东北解放区森林保护暂行条例(1949)等,环境法简史 1,建国初期森林、水产资源、矿产资源保护等条例;1957年关于注意处理工矿企业排出有毒废水、废气问题的通知1972年组团参加斯德哥尔摩会议后回国组建“三废办公室”,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及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一度认为环境污染
3、是资本主义的必然产物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正式立法各环境要素立法,环境法简史 2,中国EHS法律框架,中国EHS法律框架,德国14世纪 矿工保护法英国1844年制定了工厂法,1974年安全卫生法1970年美国职业安全健康法,1972年日本职业安全卫生法,1981年国际劳工局颁布第155号职业安全卫生公约;1985年国际劳工局颁布第161号职业卫生服务公约中国20世纪50年代三大规程劳动保护 v.s.安全生产 v.s.职业安全工业化国家称为“职业安全健康法”,“职业安全卫生法”者为多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安全卫生法简史,EHS法律发展态势,土壤、地下水污染连带责任、惩罚
4、性赔偿生产者延伸责任国际责任与国际环境侵权诉讼国际公约的当地化履行-国际贸易指向行政指导得到应用,行政管制同时加强-清洁生产利用市场机制的法律-排污权交易特殊的法律规则: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等,环境法,EHS法律发展态势,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的不同价值导向专业领域安全技术规范作用进一步发挥OSHA规则的泛化高危行业继续成为法律关注重点: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建筑业追究内部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职业安全法,EHS法律发展态势,从学习苏联转向学习美国从工业卫生深入职业健康职业卫生现场检查机构、事务管理机构、职业病界定及工伤保险管理机构的分离现状与前景办公室室内空气污染、人机工程问题职业卫生诉讼的出现,职业
5、卫生法,环境法,环境法概述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土壤和地下水噪声放射性污染能源和自然资源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分提纲,环境法概述,来自于历次全国环境会议的总结 老三项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 新五项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制度“八项制度”提法的行政部门中心导向制度的继续发展,基本制度,环境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制订中),综合立法,环境
6、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87年制订,200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制订,199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制订,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982年制订,199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法 草案起草已开始,要素立法,环境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立法,环境法概述,产业
7、政策 淘汰15小,淘汰设备,-“小国务院”污染防治技术政策-Best Available Technology,Best Practical Technology政策的指导性与可变性,环境政策,环境法概述,促进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企业环境行为评级,绿蓝黄红黑分级产品环境标志及体系认证(EMS,Lifecycle,etc)政府绿色采购,行政指导,大气污染,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企业就高执行但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具有特殊性环保部门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公安、交通、渔业、铁道分工负责机动车船污染防治,一般性规定,大气污染,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排污申报、重大改变申报、污染处理设施停用
8、申报排污标准、排污费征收尚未达标区域和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定为总量控制区特殊区域禁止工业设施未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限期达标。政府应制定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鼓励清洁生产事故时的应急措施,通报,和报告。当地政府的强制权。现场检查和资料查询权,监督管理,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禁止高污染燃料区域达不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锅炉,不得制造、销售或者进口饮食服务企业限期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新建、扩建排放二氧化硫的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必须建设配套脱硫、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除尘的措施
9、在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内,属于已建企业超过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依照规定限期治理企业应当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公安、交通、铁道、渔业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燃煤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不得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在用机动车不符合制造当时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上路行驶。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使在用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鼓励生产和消费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船。国家鼓励和支持生产、使用优质燃料油,采取措施减少燃料油中
10、有害物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已取得公安机关资质认定的承担机动车年检的单位,按照规范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年度检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大气污染,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的,须报批。特定生产排放含有硫化物气体的,应当配备脱硫装置或者采取其他脱硫措施。严格排放含有毒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且不得超标。恶臭气体排污单位须采取措施防止周围居民区受到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禁止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机场周围、交通干线
11、附近等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市区建设施工或其他扬尘污染单位,须按当地规定,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气尘恶臭污染防治,大气污染,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主要因子:SO2,TSP,PM10,N
12、OX,NO2,CO,O3,Pb,苯丙蓖,氟废气排放标准与此标准关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大气污染,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前言: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行业性标准优先!无组织排放定义: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无组织排放限值是否实施由各省市决定。以标准实施日(1997年1月1日)为界,新污染源排放限值严于老污染源。现有污染源分一、二、三级,新污染源分为二、三级。按污染源所在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类别,执行相应级别的排放速率标准。一类区禁止新、扩建污染源。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排气筒高度与最大影响
13、允许排放速率(kg/h)成正比。排气筒高度不在标准所列者按内插法和外推法计算排放速率标准。低矮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在执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指标时,由低矮排气筒造成的监控点污染物浓度增加不予扣除。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排放氯气、氰化氢、光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米。排气筒高度除须遵守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否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
14、等效排气筒。若有三根以上的近距排气筒,且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应以前两根的等效排气筒,依次与第三、四根排气筒取等效值。,排气筒,大气污染,污染排放标准示例,大气污染,监测因子监测误差采样孔、采样平台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大气污染监测,大气污染,GB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工业炉窑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 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5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
15、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352.3-2005 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621-1993 摩托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行业性排放标准,水污染,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环保部门统一实施监督管理,交通和航政部门负责船舶污染监督管理水利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地质矿产部门、市政管理部门、重要江河的水源保护机构,结合各自的职责,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
16、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般性规定,水污染,开发、利用和调节、调度水资源时,应统筹兼顾,维护合理流量和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防治水污染应按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由环保部门水利部门共同确定。重要江河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工作机构负责监测。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禁止向生活饮
17、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禁止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的活动,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排污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省级以上政府对水污染达标排放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水体,可实施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对有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量核定制度。城市污水应当进行集中处理,污水处理收费。,监督管理,水污染,在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等紧急情况下,环保部门应当报同级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新改扩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申报制度。污染排放重大改变时或停用
18、水污染处理设施需报批。在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当经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同意。缴纳排污费和超标准排污费。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限期治理。环保部门提出意见,政府决定。鼓励清洁生产,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禁止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监督管理,水污染,禁止性规定:危险性废物类,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最高水位线以下堆放、存贮固废和其他污染物。含热废水要管制。病原体废水须消毒。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
19、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海船进入内河和港口的,遵守内河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的残油、废油必须回收,禁止排放水体。,地表水保护,水污染,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地下工程设施或者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地下水保护,水污染,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域环境分类I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自然保护区,
20、源头水。II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III类: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渔业水域等。IV类: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农业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分类管理第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控制。主要包括重金属等,共13种。第二类污染物:在单位排放口采样控制,共56种。、类水域和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禁止新建排污口。排入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的执行一级标准。排入、类水域的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部
21、分行业有单位产品最高用水量或排水重复利用率要求。在排放口必须设置排放口标志、计量装置和采样装置。如同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新污染源从严,时间节点为1998年1月标准生效日。,排放标准,水污染,排放标准示例,水污染,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5 监测5.2 采样频率:工业污水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以内的,每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的,每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不少于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监测频率,水污染,GB3552-19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19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19199
22、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199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及海洋石油开放、肉类加工、合成氨、磷肥、烧碱聚氯乙烯、航空推进剂、味精、皂素、煤炭等行业,行业性排放标准,水污染,DB31/199-1997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对黄浦江上游有特殊要求。DB32/9392006 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一二级标准按化工业类子行业作了细化和略微的降低。基本架构与国标一致。,地方标准,水污染,CJ3082-1999
23、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适用于向城市下水道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常被市政污水处理厂引用作为接管标准,在EIA时需辨识、澄清。,下水道排放标准,水污染,新建项目在试生产三个月内向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各地根据具体情况,对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量根据总量控制指标核准。对总量不超标和超标者分别发放“排放许可证”和“临时排放许可证”。排污申报数据来源和意义,排污许可,固体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5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建设部门、环卫部门分管生活垃圾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
24、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它部门共同管理。环评、三同时,一般性规定,固体污染,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
25、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种类,固体污染,国家实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生活垃圾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指定的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固体污染,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998 2006 修订征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境 健康 安全 法规 培训 教程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957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