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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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专职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调动我院专职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教育管理学生的积极性,切实提高辅导员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院教师考核办法、学院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精神,制定本细则。一、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及分值(一)、辅导员考核总分为IOO分。定量指标按完成规定工作量的百分比赋分(规定了扣分项目的按规定执行),定性指标按考核等级A(100%)、B(80%)、C(60%)、D(10%)赋分,学生工作部(处)的考核结果占总分45%,系党总支的考核结果占总分55%o(二)考核具体内容及分值1
2、、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10分)2、主动学习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遵循大中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1分)3、每学期根据学院的要求和所带班级的实际,开学两周内向所在系党总支提交工作计划,在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1分)4、经常深入学生,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熟悉和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简历、个人特长、个性特征、违纪、奖励和家庭情况等),及时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对所管理班级学生情况非常熟悉,建有学生详细情况档案。(5分)5、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填写工作笔记,工作
3、笔记的内容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做到认真负责,不弄虚作假。工作笔记每月28日前上交学生工作部(处)检查一次。(4分,少一次扣0.5分)6、院、系的学生集体活动(包括学生处、院团委、系党总支组织的各种学生活动,每周升旗仪式等),辅导员督促并带领学生一起参加,负责维持所带学生的会场纪律;按时参加学生处组织的辅导员工作会。(4分)(缺席一次扣2分。)7、每月每班至少组织学生班会活动两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纪律意识、卫生意识、文明礼貌、道德诚信、安全健康等教育。指导并督促学生搞好党团组织生活。(4分,少组织一次扣0.5分)8、经常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入学教育、学习方法教育、专业思想教育、时事政策
4、教育、就业教育等)。(2分)9、负责组建所带班级班委和团支部,培训并指导其开展工作。(1分)10、每周督促检查学生早操锻炼至少两次。(4分,少到位一次扣0.5分)11、每周检查学生晚自习情况至少四次(收假日晚自习必到)。(10分,少到位一次扣1分)12、班级纪律严明,学生上课(含晚自习、周二下午)出勤率高,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6分)13、深入学生寝室检查学生宿舍纪律及内务情况,每天至少两次,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8分,少到位一次扣0.5分)14、认真督促检查所管班级教室、寝室、公区卫生扫除。(4分)15、每学年内有准备地与所带班级一半以上的学生个别谈话至少一次,特别是与贫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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