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基础知识`缴费指引和申报操作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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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费基础知识、缴费指引和申报操作培训,第一部分:社会保险费基础知识,第二部分:社保费全责征收介绍,第三部分:社会保险费缴费指引,第四部分:网上申报,规费管理处 夏文玲,社会保险费基础知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基础知识,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颁布法律,对社会全体公民或一定范围内的劳动者的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在生活中出现的其他困难,依法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保证公民和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制度。,250万,2008年11月份,347万,325万,275万,137万,一、社会保险概述,
2、强制性,保障性,互济性,普遍性,社会保险的四个特征,一、社会保险概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比较,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都具有互助共济、化解社会风险的功能。商业保险可以作为社会保险的有益补充。,1.保险目的和性质不同2.资金来源不同3.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4.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5.保障的水准不同6.立法范畴不同7.管理体制不同,两者不同点,二、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是指全社会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全社会职工人数的商,社会平均工资,是指全社会在岗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全社会在岗职工人数的商。社会平均工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均以省、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数据为准。如2008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9元,广州
3、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78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二、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指企业或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征缴比例,即为企业或个人应缴费金额。职工个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额)为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企业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的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二、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在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前的总额)。,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二
4、、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缴费下限又称保底线,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缴费上限又称封顶线,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缴费工资的下限和上限,二、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自2007年7月1日起,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改为: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金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参保人月应税工资、薪
5、金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如2008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59元,上限300%为8277元,下限按2007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1472元。,缴费工资的下限和上限,二、社会保险涉及的名词解释,指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率。社保年度,指每年7月到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年度。缴费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征缴比例,二、社会保险涉
6、及的名词解释,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广州市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老年养老保险,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养老保险,适用范围,(1)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3)本市其他个体劳动者。,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养老保险,政策概述,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养老保险,核定规则,由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月征缴。单位和个人根据参保 人上年度月
7、平均工资所核定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1)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养老保险,核定规则,(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为20和8。其中: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自然人注资总额超过资本总额50以上的参保单位和所有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参保人,缴费的费率可分别按12和8执行。注: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企业、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6号)的规定,200
8、9年7月至2010年6月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冻结在2007年度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概 述,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概 述,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
9、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疾病需要获得必需的医疗服务时,由经办医疗保险的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提供医疗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共同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残起着保障作用。,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广州市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指住院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等),公务员医疗补助,高级干部医疗照顾,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范围:广州市行
10、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总额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的,按300%缴纳。每年7月进行调整,每个年度调整一次。,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比例:单位7%(从2009年5月1日至今),个人2%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 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须满10年,退休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应当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按月计算)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过渡金的缴费标准为单位
11、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5%。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按月缴纳。过渡金的缴费标准为单位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用人单位应当按参保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为其一次性缴纳过渡金,仍不足缴费年限部分由其本人一次性缴纳,并由用人单位代收代缴。,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住院保险),适用范围 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符合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年龄范围、并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口从业人员”。核定原则 1、每月征缴一次 2、按上年度本市单
12、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3、征缴数据保留到分;4、计算利息,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住院保险),5、参加住院保险必须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同时缴纳;6、参加住院保险的缴费年限计算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7、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本市城镇户口从业人员”可选择整体参加住院和特殊门诊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部分参加;8、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或其他用人单位,其住院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由个体经济组织业主缴交;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其住院保险费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由个人缴交。,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以下
13、简称住院保险),计算方法 缴费金额=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4%其他说明 从2009年5月1日至今,将参加住院保险(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人群和正在参加住院保险职工、公益单位参加住院保险人群)的缴费比例由4%调整为3%;即所有参加住院保险的缴费比例都调整为3%。,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适用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核定原则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2、享受失业待遇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原则上需要同时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若失业人员明确表示不同
14、意代扣,可以不参加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3、每月征缴一次。4、征缴数据保留到分。5、计算利息,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计算方法 2008.9根据穗府200811号令规定按照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26%计算,以后按照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缴费人群及比例:单位在职及退休人员 比例: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0.26%。缴纳方式:单位缴交,个人无需缴费。本市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比例: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0.26%。缴纳方式:个人缴纳。,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 比例:上年度
15、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0.26%。缴纳方式:从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代缴。社会退休人员 比例: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0.26%。缴纳方式:个人缴纳。说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工医保的人群同时参加重大疾病补助金。,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适用范围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区域内已参加基本医疗或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人员。核定原则 1、用人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可以自愿为原则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2、每月征缴一次。3、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4、补充医疗
16、保险费可以由单位承担也可以由单位和个人协商后共同分担,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收。5、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必须以全体在职人员整体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自愿参保。6、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不需缴费,即可享受补充医疗。7、征缴数据保留到分。计算方法 缴费金额=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0.5%。,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流动性较大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全日制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核定原则 1.缴费基数:
17、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2.缴费主体: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3.缴费周期:按月缴纳;4、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同时参加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5.单位可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6.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不计算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年限;7、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需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仅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不允许参加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险种确定后,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不予变更。9、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从2009年8月1日开始实施。计算方法 缴费金额=上
18、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失业保险,适用范围 本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财政核拔经费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财政核补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政策概述 每月征缴一次。缴费基数:按每年度单位申报个人缴费工资(按照每年度上下限调整)计算应缴,最高为市社平的3倍,从2009年7月起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年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原规定最低为市社平的60%)。征缴金额保留到分。,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常规)注:2009年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1-12月)类别1 比例:个人比例0
19、.1、单位比例0.2。范围:具有城镇户口(包括本市城镇、外地城镇和农场户口)的参加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类别2 比例:个人比例0、单位比例0.2。范围:非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农村、外地农村)的参加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工伤保险,适用范围 本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者雇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属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仍执行原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定;不属于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上述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上述职工、雇工以下统称“职
20、工”)。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延缴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除外)不属于本规定所称职工的范围。,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工伤保险,政策概述 1)每月征缴一次。2)缴费基数:从2009年7月起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当年的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即860元。3)征缴金额保留到分。4)农民工可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 缴费比例 比例:个人无需缴费,注: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2009年5月2009年12月所有单位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0.4%。,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工伤保险,适用人员范围说明 1)工伤保险为正常参保。2)人员状态为在职。核定
21、规则:应缴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方式 按月缴,每月计算本月应缴 每年7月开始按新年度社平计算缴费基数上下限,从而确定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并以此基数计算新年度每月工伤保险的应缴金额。其他说明 办理参保登记的时间是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补缴期间发生的工伤,工伤人员的待遇由单位支付。参保登记时间一定要精确到时分秒。,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适用范围 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政策概述 1、一次性征缴,个人不缴费;2、按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的中标价及合同价款计算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固定为1.5%3、(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城
22、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200905-200912按0.4%);4、征缴金额保留到分(小数点后面两位)5、这类企业下的农民工均采用非实名制参保,非实名制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固定为1.5%注: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2009年5月2009年12月所有单位的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0.4%。核定规则 1、按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的中标价及合同价款核定非实名制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应收金额;2、农民工人员名册须到建委备案,征收时无需录入具体参保人信息 3、根据工程预定人数、工程价款、工伤
23、保险开始截止时间核定缴费信息,非实名制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4、缴费基数 1)招标工程: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20为缴费基数 2)不招标工程: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价款的20为 缴费基数 缴费方式:一次性缴 其它说明:只有农民工才能参加 算法描述:工伤保险费=缴费基数1.5%,非实名制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适用范围: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政策概述:1)每月征缴一次。2)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的月平均数;单位新增职工的缴费基数为参加社会保险当月本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超过上年
24、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征缴金额保留到分。,生育保险,三、社会保险的险种介绍,缴费比例:2007年7月前为0.7%,2007年7月起为0.85%核定规则如下:应缴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方式:按月缴,每月计算本月应缴 每年7月开始按新年度社平计算缴费基数上下限,从而确定参保人的缴费基数,并以此基数计算新年度每月工伤保险的应缴金额。其他说明:1)生育保险费全部由单位缴纳。2)必须每月统计并留存单位当月人平缴费工资,核定单位当月的生育待遇时使用。,生育保险,三、社会
25、保险的险种介绍,社会保险费征收险种总结,险种繁多,各有特点,参保对象种类多,流程不一,参保人对参保险种可自由组合,对业务系统的要求高,采集的数据项众多,明细到个人,缴费形式灵活,包括:按月、按年、趸缴、预缴、一次性缴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转居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城镇居民老年养老保险,农村人员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重疾医疗补助(又称重大疾病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保费全责征收介绍,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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