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合同法讲义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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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合同法,2023/3/28,1,案例1:,某单位同事甲、乙相约周末一起到郊区公园去游玩。至周末,甲如约前往,但乙忘了此事,使得甲空等半天,悻悻返回。遂指责乙言而无信,并要求乙赔偿其往返路费、公园门票、精神损害等损失。问题:甲乙之间的约定构成合同吗?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赔偿上述损失?,2023/3/28,2,案例2:张三与李四于1999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楠。2005年两人因故协议离婚,并约定:张楠随其母生活,张三每月支付生活费600元至张楠成年时止;在张楠成年前不得改姓,即使李四再婚,待张楠成年由其自己决定姓氏。作为这一约定的补偿,张三一次性支付李四50万元,如李四违约,则赔偿违约金10
2、万元。2007年,李四再婚,次年将张楠改随继父姓氏。张三知道后,将李四及其丈夫告到法院,要求改回其子的姓氏,并赔偿违约金10万元。问题:该案可否适用合同法?为什么?,2023/3/28,3,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合同(Contract)也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权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2023/3/28,4,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0
3、23/3/28,5,2、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合同是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是主体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的内容是有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2023/3/28,6,选择题:下列观点是正确的:()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2023/3/28,7,A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二、合同的种类,(一)合同分类的法律意义1、认识各类合同的一致性和差别性2、对不同的合同正确适用法律,2023/3/28,9,(
4、二)合同的法律分类1、法定分类(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2023/3/28,10,(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15)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
5、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023/3/28,11,2、学理分类(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义务的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一方的权利正好是另一方的义务,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加工、居间、行纪等均是。,2023/3/28,1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具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有单方承担合同义务的情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存在借用人按照约定使用并按期反还借用物的义务;另一种情况是,一方承担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不承担主要义务,只承担附属义务,双方的义务没
6、有对待关系。,2023/3/28,13,两类合同区别的法律意义包括:A、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B、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C、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2023/3/28,14,(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有偿合同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使对方取得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买卖、保险。租赁、加工、仓储等。无偿合同,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借用等。
7、,2023/3/28,15,有偿与无偿区分的意义,首先在于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此外还包括:(1)对义务的要求程度不同,并进一步导致法律责任轻重的不同。(2)对主体的要求不同。(3)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并进一步形成对善意取得制度的不同影响。(4)有无撤销权不同。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无偿合同原则上是单务合同,但也有例外。,2023/3/28,16,(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成立和生效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诺成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并生效合同。除经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以交付合同的标的物为合同成立要件的,为实践合同。现行合同法中绝大多数合同为诺成合同,实践性
8、合同主要为民间借贷、借用、定金、小件寄存等合同。,2023/3/28,17,(4)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应以一定形式为要件区分的意义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产生意义。要式合同指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约定应当必须采取一定形式的合同(房地产买卖,车辆买卖等)。不要式合同则是法律对形式未作要求而听当事人任意选择的合同。,2023/3/28,18,(5)主合同与从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从关系表现为:发生上的依附性;效力上的从属性;转让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这些也是它的区分意义。主合同,不须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可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如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定金合同
9、对于主债务的合同而言即为从债务。,2023/3/28,19,选择题: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能重合,2023/3/28,20,2、下面的 属于从合同()A、借款合同 B、借用合同C、买卖合同 D、抵押合同,2023/3/28,21,(6)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是否涉及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利益仅仅约束合同当事人本人的,为束己合同;涉他合同指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涉及到定约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合同。合同以束己合同为原则,以涉他合同
10、为例外。如保险合同中,投保人通过投保设定他人为受益人,即为涉他合同。,2023/3/28,22,(7)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法律是否为某种合同确定了一个合同名称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指法律为其确定了特定的名称和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律没有确定一定的名称和相应的具体规则的合同区分的意义适用法律的不同,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2023/3/28,23,选择题:1、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价值2万元的柑橘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
1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2023/3/28,24,2、在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2023/3/28,25,三、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所谓合同的相对性,是指合同仅能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及于第三人。相对性包括三个方面内容:1、主体的相对性任何第三方不能基于合同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主张权利。其次,合同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
12、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及诉讼。,2023/3/28,26,2、内容的相对性首先,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其次,合同当事人只能为自己设定义务,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合同当事人为自己设定的义务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第三,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应当是明确而具体的,不能是不特定的。,2023/3/28,27,3、责任的相对性。第一,违约责任自负,即违约方应对自己的过错造成违约后果承担责任,而不能将责任归于他人;第二,在合同因第三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违约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债务人仅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向任何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2
13、023/3/28,28,四、合同法概述(一)概念: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它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等问题。在性质上属于我国民法的组成部分,并非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2023/3/28,29,(三)我国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1、1981-1987: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2、1987年1993年:1993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决定。3、1994年1999年: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共23章,428条。,202
14、3/3/28,30,(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的内容(1)平等原则:合同法第3条A、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B、机会平等。C、适用合同规则上的平等。,2023/3/28,31,(2)自愿原则: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A、合同订立方面,合同法极大地减少了甚至消除了有关合同法规和规章对当事人的订约自由所施加的限制,允许当事人自由选择订约伙伴。B、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享有的订约自由,尽量减少了政府不必要性的行政干预。合同法并未规定行政机关享有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力,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合同的权力也作出了严格限制,以防止政府机关随意干涉合同当事人的合同自愿。,2023/3/28,32,C
15、、合同内容确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D、合同的方式方面,合同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囗头形式和其他方式。即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当事人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也认为合同成立。,2023/3/28,33,E、当事人解除合同方面,允许当事人在订约时约定合同解除权,在合同生效后,如果出现了解除条件,允许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过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F、违约责任方面,合同法充分尊重非违约方在对方违约后所享有的选择补救方式的自由。,2023/3/28,34,(3)公平原则:合同法第5条A、当事人在订立合同
16、时,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标准确定合同权利义务;B、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义务进行价值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C、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应体现公平精神,不能有不公平行为。,2023/3/28,35,(4)诚信原则:合同法第6条A、合同订立阶段应依循诚信原则。B、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C、合同的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D、合同终止后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义务。E、合同的解释应依循诚信原则。,2023/3/28,36,(5)合法原则:合同法第7条A、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B、特殊情况下依据指令性计划和国家订货任务要求订立合
17、同;C、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2023/3/28,37,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是要约和承诺。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2023/3/28,38,(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又称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报价等。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为承诺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
18、,必须接受要约的内容拘束。,2023/3/28,39,2、要约的构成要件(1)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3)须向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只有具备上述五个要件,才能够成有效的要约,并使要约发出后产生应有的约束力。,2023/3/28,40,3、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得意思表示。”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重要性:如果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约,那么对方一经承诺自己就受要约约束;如果视为要约邀请,则有很大的主动权,因为此时对方的答复才是要约,
19、只有经过自己承诺,自己才会受要约的约束,而承诺与否则完全由自己决定。,2023/3/28,41,要约和要约邀请可从如下几方面区分:(1)根据当事人意愿来区分。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其行为是要约或是要约邀请。如订约的建议中提出“须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或标明“仅供参考”等,就表明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要约的约束,因此订约提议只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2)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来区分。提议的内容越具体、详细,越接近于要约;相反,提议的内容很含糊、很抽象,则属于要约邀请。,2023/3/28,42,(3)根据交易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作法区分。如询问商品价格,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而非要约邀请
20、。(4)以法律的明文规定来区分。即法律如果明确规定了何种行为是要约,何种行为是要约邀请,即应依其规定。合同法列举了属于要约邀请的几种情况,即“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品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规定的,视为要约”。,2023/3/28,43,选择题:1、张某欲卖一头牛,他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是否可以?下列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表述正确的有?()A要约是针对特定当事人的,广告是针对不特定当事人的,因此,张某不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只能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邀请B要约既可以针对特定的当事人,也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当事人,张某可以广告的形式发出要约,2023/3/28,44
21、,C要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交给了受要约人D要约邀请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把最终成立合同的权利留给要约人自己,2023/3/28,45,2、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下列哪项不是要约邀请?()A寄送的价目表 B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C投标邀请书 D悬赏广告,2023/3/28,46,4、要约的法律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即要约从何时开始生效。这即关系到要约从何时起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也涉及到约束期限问题。合同法16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达到时间;未指定
22、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达到时间。,2023/3/28,47,(5)要约的存续期间。即要约可在多长时间内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期间问题首先由要约人决定。如要约人未规定,应区分两种情况:A、以口头形式发出要约受要约人立即作出承诺的时刻,才能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如果受要约人没立即作出承诺,要约即失去效力;B、以书面形式应当确定一段合理时间作为要约存续期限。,2023/3/28,48,(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要约或者对其内容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但按照法定情形撤回和撤销的除外。对受约人
23、的拘束力:只有受约人才享有对要约人做出承诺的权利;受约人必须根据要约规定的期限、方式等做出承诺。,2023/3/28,49,5、要约的撤回和撤销(1)要约的撤回: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取消其要约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项要约都是可以撤回的,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便能产生撤回的效力。因为此时要撤回的要约并未生效,也就不会损害受要约人的利益。,2023/3/28,50,(2)要约的撤销要约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之前使要约归于消灭的行为。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第18条)合同法19条规定:
24、A、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它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如注明“本次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2023/3/28,51,6、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约束。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1)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2)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拒绝要约是指受要约人没有接受要约所规定的条件。拒绝方式有多种,即可以明确表示,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答复而拒绝。一旦拒绝,则要约失效。,2023/3/28,52,(3)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25、变更。一旦受要约人对要约实质内容作出限制、更改或扩张,就形成了反要约。如果在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通知中,只是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予以变更,而要约人没有及时表示反对,则此种承诺不应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如果要约人事先声明要约的任何内容都不可改变,则受要约人即使更改要约的非实质性内容,也会产生拒绝要约的效果。,2023/3/28,53,选择题:张某在与李某闲谈的时候,说欲以5000元的价格将钢琴卖给好朋友赵某。李某第二天恰逢赵某便将此事告知,赵某遂携款5000元前去张某家购买,张某予以拒绝。()A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成立 B张某与赵某之间的合同不成立C张某对要约有撤销权 D张某对要约有撤回权,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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