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方圆大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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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高县方圆大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委托单位: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价单位: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 年3月目 录1 总论11.1评价等级及范围11.2环境保护目标21.3评价时段3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42.1工程基本情况42.2工程概况52.3主要环境问题排查63 产业政策与相关规划相容性分析73.1产业政策符合性73.2与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符性73.3与临高县龙波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73.4与临高县沿海开发的相符性分析73.5与临高县博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73.6与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的相容性分析74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94.1营运期交通
2、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94.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95 环境保护措施105.1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05.2环保投资估算106 公众参与116.1公众参与调查形式116.2 环评信息公告116.3 征求公众意见126.4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46.5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77 结论188 联系方式181 总论1.1评价等级及范围1.1.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工程涉及的环境要素特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1)生态环境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进行评价工作等级判断: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2)声环境本项目道路两侧所在功能区属于
3、GB3096-2008规定的2类标准的地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3)水环境临高县金牌港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一类海水水质标准。本工程污水主要为沿线施工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石油类等,污水产生量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社会环境影响分析按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005-96)中的相关要求进行。(4)大气环境该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期道路建设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其排放量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
4、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1.2评价范围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和实践经验,结合拟建道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见表1.1-1。表1.1-1 拟建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览表序号环境要素评 价 范 围 1声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以内区域及其敏感点(居民点等) 2生态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内,以及道路取土场、弃土(渣)场等 3环境空气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 m以内区域及其敏感点 4水环境附近海域 5社会环境道路沿线乡村为重点1.2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拟建道路用地及其周围主要声环境敏感目标见下表1.2-
5、1和图1-2。表1.2-1 沿线主要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及情况表序号路段名称敏感点名称对应里程位置与道路红线距离(m)敏感点概况功能区划相片1方圆大道得禄村K2+120东侧28约105户,525人声环境4a类区2方圆大道敦化村K0+770东侧10约7户,70人声环境4a类区3方圆大道才主村K0+770东侧87约50户,300人声环境2类区4方圆大道附近海域终点以北北侧382-海水环境1类区5方圆大道海防林终点以北北侧100-不受破坏6方圆大道沙坝终点以北北侧153-不受破坏7方圆大道规划中的居住区K2+150西北侧-748户,2286人声环境2类区8方圆大道金沙滩酒店及公寓终点以西西侧建筑面积90
6、00m2声环境2类区注:根据临高县博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得知,敦化村与得禄村分别于道路相距10m和28m,且以上2个村庄均为低于3层的平房,则道路两侧红线以外035m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道路两侧红线35m以外区域执行2类标准。因此,敦化村与得禄村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1.3评价时段根据道路建设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划分为3个时段。(1)营运初期 2014年(2)营运中期 2021年(3)营运远期 2029年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2.1工程基本情况2.1.1项目名
7、称、性质及地点(1)项目名称:临高县方圆大道工程项目。(2)项目性质:城市主干道,新建道路。(3)总投资:13018.11万人民币。(4)项目地点:工程起于在建的金澜大道,终于规划路。(5)建设单位:临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工程内容: 新建城市道路1条,道路总长为2.780km。详见表2.1-1结合城市道路,沿新建道路配套建设给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交通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7)工期安排:工程于2011年3月已开工建设,预计2013年4月竣工,建设期2年。(本项目已在2012年12月竣工)表2.1-1 路网工程道路平面表道路名称走向道路起点道路终点道路长度(m)道路等级
8、红线宽度(m)方圆大道南北与金澜大道相交与龙波湾规划路相交2780城市主干道322.1.3工程建设经济技术指标(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2)设计行车速度:道路设计速度均为60 km/h。(3)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工程数量见表2.1-2。 表2.1-2 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项 目规范值采用值1公路等级城市主干道2设计速度(km/h)603整体式路基宽度(m)324设超高推荐圆曲线半径(m)3005设超高最小圆曲线半径(m)1504006不设超高平曲线最小半径(m)6007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501008停车视距(m)70709最大纵坡推荐值(%)52.60极限值(%)
9、710凸型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18005000极限最小半径(m)120011凹型竖曲线一般最小半径(m)15004000极限最小半径(m)100012竖曲线最小长度(m)5012513最小坡长(m)17019014汽车荷载等级城市A级1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g2.2工程概况2.2.1道路已施工情况2013年1月,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已建成,项目周边和道路终点处土方未进行遮盖,水土流失和扬尘较为严重。2.2.2路线起讫点、走向本项目路线起终点:本工程起点于金澜大道与金龙大道交叉处,终点至龙波湾规划路,道路呈南北走向。2.2.3预测的交通量(1)预测特征年根据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10、(试行)规定,预测年限取决于道路竣工投入营运后第1年、第7年和第15年。本工程计划于2013年建成通车,预测特征年为2014年、2021年和2029年的交通量。(2)远景交通量组成预测特征年定为2014年、2021年和2029年。根据可研报告提供的交通量,预测详见表2.2-1。 表2.2-1 拟建路段交通量预测表 (单位:辆/小时) 交通量道路名称2014年2021年2029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方圆大道100850432881656650432642.2.4建设标准与规模根据初步设计,拟建道路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建设,均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度为32m,为新建道路
11、。2.3主要环境问题排查经现场调查,项目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就擅自动工建设,违反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且目前已完工,则道路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见表2.5-1。表2.3-1 道路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序号存在问题整改措施预计整改效果1弃土场遮挡与铺盖,存在水土流失和扬尘较大的现象 及时进行弃土场的遮盖与围挡,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现象弃土场结束已进行了土地平整,现已进行房地产建设,整改效果良好2道路终点处,水土流失较为严重,对附近海域、海防林和沙坝水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未进行整改3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敦化村和得禄村,营运期均未采取隔声和降噪措施由于距离较近,且噪声预测结果超
12、标,只靠绿化降噪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应采取声屏障和安装隔声窗等其他措施未进行整改4施工期运输道路采用拟建道路,运输过程中未进行物料和土方遮盖,造成物料、土方洒落应进行遮盖,并在完工后进行路面清理已进行路面清理,整改效果良好3 产业政策与相关规划相容性分析3.1产业政策符合性临高县方圆大道工程项目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则工程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要求。3.2与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符性临高县方圆大道工程项目为新建道路,目前,项目建设用地已完成了用地预审。根据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3、本项目拟建道路选线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林地和沙坝等(见图5-1),占地用地性质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分别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公路用地,且没有涉及国家明令禁止占用用地的问题,与该规划是不相违背的。3.3与临高县龙波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符性根据了解得知,龙波湾规划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但该规划已通过了临高县建设局的批复,龙波湾区内用地在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已规划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则该规划与临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是相符的。本项目属于临高县龙波湾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交通规划中的城市主干道(详见图5-2),与该规划是相符的。3.4与临高县沿海开发的相符性分析根据临
14、高县沿海开发示意图可看出,临高县沿海地区规划开发临高角风景名胜区、金牌港经济开发区和马袅湾国际旅游社区等。本项目文澜江东侧,起点与金澜大道相交,终点与临高角风景名胜区暨滨海旅游度假区龙波湾片区(西区)中的规划道路相交,在该示意图中已体现,为该区域与外界相互连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则与临高县沿海开发是相符的(详见图5-3)。3.5与临高县博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临高县博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可看出,本项目主要占用该规划中的旅游建设用地、草本园地、林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和一般耕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和沙坝;占用林地的,应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占地与临高县
15、博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不符,建设单位应对项目用地性质进行土地调整,将其调整为公路用地即可与该规划相符。(详见图5-4)3.6与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的相容性分析根据临高县龙波湾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中对规划实施中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特别是要控制滨海旅游地产对海岸带环境的影响,提出了明确规定:大潮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最少的距离,建议至少100米的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平均大潮高潮位线的距离约为300m,且不占用沿海防护林,因此,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不相抵触。(详见图5-5)4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4.1营运期
16、交通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根据方圆大道2014年、2021年和2029年交通量(车流量)的预测值,预测各噪声敏感点在2014年、2021年和2029年时受到的拟建道路噪声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分析, 2014年,拟建道路两侧昼间、夜间在305m范围内,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昼间达标距离为0m,夜间达标距离为10m);且305m范围外也能达到2类标准(昼夜间达标距离为10m)。2021年,拟建道路两侧昼间、夜间在305m范围内,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昼间达标距离为0m,夜间达标距离为20m);且305m范围外也能达到2类标准(昼间达标距离为20m,夜间达标距离为30m)
17、。(详见图6-96-12)由于敦化村距离道路红线约10m,因此,噪声预测值超标。2029年,拟建道路两侧昼间、夜间在305m范围内,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昼间达标距离为10m,夜间达标距离为20m);道路红线 305m范围外昼间能达到2类标准(昼间达标距离为30m,夜间达标距离为40m),夜间噪声预测值略有超标。由于本项目与敦化村和得禄村的距离分别为10m和28m,且该村庄均为平房,低于3层建筑,则道路两侧红线以外035m以内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道路两侧红线35m以外区域执行2类标准,所以,应加强该区域的绿化,种植绿化隔离带能有效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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