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温州市皇甫电气厂房新建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公告66.doc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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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名称: 温州市皇甫电气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 温州市皇甫电气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项目名称温州市皇甫电气有限公司厂房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温州市皇甫电气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文联系人郭先生通讯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南村工业区标准厂房A-41-A1联系电话13868882607传真/邮编325000建设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南村村立项审批部门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03041507164032928363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C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建筑面积(平方米)18371.35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500其中:环保投资(
2、万元)5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一、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温州市皇甫电气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销售家用电动剃须刀的企业。今该企业将在瓯海区梧田街道南村村建设厂房,建筑总面积为18371.35平方米,总用地面积为7654.7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绿化等。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全部由业主自筹解决,达到年产30万套电动剃须刀的生产规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项目应
3、属于“C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类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本项目应属于“K机械、电子” 中“7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中“仅组装的”类项目,因此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报请审查。2、项目规模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瓯海区梧田街道南村村,属新建项目。项目建成后生产电动剃须刀30万套。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总用地面积为7654.73m2,总建筑面积为18371.35m2。建设内容为生产
4、车间、办公室、绿化等。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表见表1-1。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表项目单位数量备注建设用地面积m27654.73建筑占地面积m23349.77总建筑面积m218371.3地上建筑面积m218371.3地下建筑面积m2506人防绿地率%15.3容积率/2.4建筑密度%43.76机动车泊位辆55(地面)3、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拟建一幢6层建筑,项目主入口位于教导路上,一层设为原材料仓库,二层、三层、四层为组装车间,五层为成品仓库,六层设为办公室。4、主要生产设备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2。表1-2 主要设备清单表序号车间设备名称单位数量1装配车间流失线条33手动螺丝刀个
5、15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1-3。表1-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名称单位消耗量备注1剃须刀塑料件t/a30外购2电子元件万个/a30外购3线路板万个/a30外购4电源线万个/a30外购5电池万个/a60外购6吸塑万个/a90外购7彩盒万个/a30外购8包装箱万只/a10外购9五金件万个/a120外购6、公用工程(1)供电本项目由当地电业局统一供电。(2)给排水给水:生活用水由周边的市政供水管网引入。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7、劳动定员及制度项目建成后劳动定员人数30人,实行单班制生产,年生产
6、300天,每天8小时,夜间不生产。项目区内不提供食宿。二、周围环境简况(可附图说明)项目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南村村,项目现状为空地、杂草地,项目东隔慈东路10m为瓯南家园住宅区;项目南现状为空地、杂草地;项目西现状为空地杂草地(规划为道路);项目北隔教导路25m为锦南嘉园住宅区,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四至关系(附现场照片)见下图2-1所示:三、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拟建地现状为空地、杂草地,不存在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锦南嘉园瓯南家园本项目位置杂草地杂草地图2-1 项目厂址所在地四至关系闲置厂房四、环境质量状况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本项目产
7、生的废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输送至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瓯江。为了解瓯江水质现状,引用温州市2013年瓯江干流(杨府山段)水质常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见表4-1。表4-1 2013年杨府山站位常规监测统计结果单位:pH值无量纲,其它未注明均为mg/L站位名称时间指标pH值DOCODMn化学需氧量BOD5氨氮挥发性酚总磷石油类杨府山年均值平均值6.627.986.861.78510.1280.00140.0020.025类标准6-9562041.00.0050.20.05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监测结果表明,杨府山站位监测指标中DO、pH、高锰酸盐指数、BOD5
8、、氨氮等指标均符合类水要求。总体来说,纳污水体瓯江水质符合功能要求,瓯江水质良好。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为了解工程区域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为了解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本环评引用浙江中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1)监测点位:梧田弘禾家园(距本项目220m)(2)监测时间: 2015年09月10日16日连续采样7个有效工作日。(3)监测因子: SO2、NO2、PM10、CO。(4)采样及分析方法:采样及监测分析方法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国家环保局颁布的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措施按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执行。(5)评价方法空气环境质
9、量评价采用单因子质量指数法,其为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实测浓度Ci与评价标准允许值Si之比,为一无量纲数,公式如下:Ii=Ci / Si式中:Ii某评价因子的污染指数;Ci某评价因子的实测浓度,mg/m3;Si某评价因子的环境质量标准值,mg/m3。(6)评价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7)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分析与评价(8)大气环境现状评价结果如下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域大气监测点位大气质量监测指标PM10、NO2、SO2、CO平均浓度均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因此可以认为项目所在地区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区
10、域环境功能要求。3、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根据温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温州市人民政府,2013.5),项目所在地属3类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为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我公司于2015年11月13日对建设项目边界进行了昼间噪声现状监测,监测项目为等效连续A声级LeqdB(A),监测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监测方法,监测仪器采用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 (1)监测布点 布设6个监测点。(2)监测频率监测时间为上午10点左右,测一个昼间代表时段的等效A声级
11、。(3)监测结果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见表4-3,监测点位见图4-1.表4-3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段监测结果dB(A)评价标准dB(A)评价结果项目东侧(1#)昼间56.565达标项目南侧(2#)昼间57.665达标项目西侧(3#)昼间57.265达标项目北侧(4#)昼间55.365达标瓯南家园(5#)昼间52.460达标锦南嘉园(6#)昼间53.660达标根据表4-3可以看出,各监测点位昼间声环境质量背景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敏感点监测点位昼间声环境质量背景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2、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达标。2#4#3#6#2#1#图3-1 噪声监测点位图五、评价适用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见表5-1。表5-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除pH外为mg/L类别pHCODCrBOD5DO石油类TPNH3-N6920450.050.21.0(2)本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属于二类功能区,大气环境中常规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5-2表5-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序号污染因子标准限
13、值1小时平均日最大8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年平均1SO2500g/m3/150g/m360g/m32NO2200g/m3/80g/m340g/m33CO10mg/m3/4mg/m3/4O3200g/m3160g/m3/5PM10/150g/m370g/m36PM2.5/75g/m335g/m3(3)本项目声环境属于3类功能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标准值见表5-3。表5-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类别昼间dB(A)夜间dB(A)3类65552类60502、污染物排放标
14、准(1)废水本项目施工产生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沉淀池内淤泥定期清理,运往市政部门指定消纳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较少,工程现场不设生活设施,施工人员临时住房租用附近民房加以解决,因此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在租用地产生,统一汇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和排放系统。本项目运营期无生废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1996)中的三级标准,温州市中心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相关标准见表5-4、5-5。表5-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
15、位:除pH外为mg/L项目pH值CODBOD5SS石油类氨氮总磷三级标准值695003004002035*8*注*:根据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规定,氨氮纳管排放标准为35mg/L,总磷纳管排放标准为8mg/L。表5-5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单位:除pH为无量纲外,其余均为mg/L项 目pH值CODBOD5SS石油类氨氮总磷二级标准691003030525(30)*3*注: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废气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程土石方挖掘、回填及现场堆放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施工现场运
16、输车辆、部分工程机械作业过程中的扬尘及尾气。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排放标准,见表5-6。表5-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值浓度(mg/m3)排气筒(m)二级非甲烷总烃1201510.04.0颗粒物1203.51.0氮氧化物2400.770.12(3)噪声本项目建设期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见表5-7。表5-7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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