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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地区工商所服务民族团结促进和谐 调 研 报 告 临夏州东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族地区是指少数民族聚居和多民族杂居的地区。所谓民族地区工商所是指在少数民族自治州、县、乡镇设立的工商所。民族团结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核心。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进步,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发展,不仅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逐步消除各民族间发展差距,彻底解决历史上遗留下的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的必然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正确认识民族团结在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和经济社会持续、稳步、协调、健康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准确把握现阶段民族团结的现状、特点,对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系统性、前瞻性,深
2、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工作措施,不断开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影响。一、县情、所情临夏州东乡县位于甘肃省中部西南面,临夏回族自治州东部,是全国唯一的以东乡族为主体,回、汉、土、藏、哈萨克、撒拉等7个民族共同居住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是国列省扶的重点贫困县。自治县四面环水,中间高突,总面积1510平方公里,海拔17352664米,全县共24个乡镇,总人口27万人,少数民族占88.43%。其中东乡族22.81万人,占总人口的84.14 %;汉族3.1万人,占总人口的11.57 %;回族1.15万人,占总人口的4.25 %;藏族、土族、哈萨克族、撒拉族有99人,占总人口的0.0
3、4 %。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交通不便,干旱少雨,自然条件严酷。东乡县宗教特点明显,概括为“四多”:即多民族、多宗教、多教派门宦、多活动场所。全县有7个民族,信仰有伊斯兰教、佛教(藏传佛教、汉传佛教)和道教,信教群众约有25.8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95.56%。其中,东乡族、回族、撒拉族、哈萨克族全都信仰伊斯兰教。全县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190处,其中清真寺1092处,拱北69处,佛教道教庙宇20处。东乡县工商局下辖锁南、达板、河滩、龙泉、百和6个基层工商所,承担着全县8个集贸市场、16处交易点、1753户个体工商户、241户企业、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锁南、河滩、达板、百和4个工
4、商所地处多民族杂居区,那勒寺、龙泉2个工商所监管区域为东乡族聚居区。工商所共有干部职工37人,约占全局总人数的70%。其中东乡族23人(女性5人),汉族11人,回族2人,土族1人。二、服务民族团结促进和谐工作成效基层工商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监管执法职能的根基,处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沿。近年来,东乡县工商局各工商所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各项业务工作置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大局中去定位,置于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大局中去落实,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稳定
5、与和谐。(一)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近年来,基层工商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上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相结合,提升服务水平、监管能力、维权质量、执法效能,积极服务三农,把抓工作促发展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县情、乡镇情,认真履行职能,为全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一是树立执法理念,加大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各工商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辖区穆斯林群众聚居的特点,加大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力度,为广大穆斯林群众营造了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和促进了各民族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那勒寺工商所所辖1镇3乡,属
6、纯东乡族群众聚居区,宗教氛围浓厚。那勒寺工商所加大市场巡查,对悬挂“清真”标识而销售非清真食品的门店进行了严厉查处,将“清真”食品和非清真食品混放的经营者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立即纠正。这一做法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树立维权理念,强化红盾护农和消费维权。每年春耕伊始,各工商所组织红盾护农宣传队,深入乡镇、农户、田间地头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结合“主麻日”信教群众相对集中的特点,在清真寺门口散发宣传材料,并在礼拜期间通过阿訇、教长做更深入的宣传。通过开展咨询服务、受理消费申诉举报、曝光假劣产品等形式,提高消费者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近两年来共成
7、功调解投诉16起,查处消费侵权案件32起,其中查处假劣化肥146.8吨,为农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三是树立服务理念,强化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各工商所利用宣传栏、墙报、板报等形式,将促进农民增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设立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等内容予以公示。提高服务意识,坚持上门服务、上门走访,宣传个私经济法律法规,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服务,收到了实效。由于受宗教信仰及传统思想的束缚,东乡族妇女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在众人前抛头露面的。当锁南工商所管段人员在走访中得知,辖区汪集集市有一妇女带动几户群众从事洋芋购销且具备一定规模时,工商所干部及时了解经营现状与实际困难,鼓励组建合作社,
8、经过工商所的帮助与指导,最终成功注册了我县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招商引资方面,达板工商所充分发挥达板经济园区的资源优势,多方牵线搭桥,引进签约项目。近几年来,利用兰洽会平台,为我县引进项目资金逾50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四是树立发展理念,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东乡手抓羊肉”是东乡县特有的民族品牌,因其独特的风味,在甘肃成为继“兰州牛肉面”之后的又一地方“名吃”。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经营“东乡手抓”的民营企业达400多家,就业人员近2万人,年产值超过3亿元。为通过品牌化管理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并保护好这一地方品牌,各工商所积极组织协调县内企业、个体户成立了东
9、乡手抓品牌管理协会,制定了“东乡手抓”证明商标章程和使用管理规则,并指导进行商标注册。经过努力,“东乡手抓羊肉”于2007年7月正式注册为证明商标,尚属临夏州首例。通过一系列的努力,既实现了农民增收,又保护了地方民族特色传统饮食文化。同时积极帮助涉农企业建立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制定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2009年签订洋芋订单合同12.6万吨。(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近几年,东乡县工商局各工商所高度重视消保维权工作:一是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维护消费者权益;二是运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
10、络“窗口”优势,受理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受理举报各类经济违章违法案件,保证申诉举报渠道的畅通;三是抓好有利载体,即发挥消保维权阵地的作用,诸如创建“消费者放心门店”,开展“红盾维权进村社”活动等。努力做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而且更着重抓好“社会效益”,充分体现新形势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作用和特点,全面树立工商新形象。案例一:2008年春,东乡县董岭乡两个村52户东乡族群众购买了劣质磷肥,龙泉工商所得知后迅速出击,追根寻源,行程300多公里,为两村群众追回退赔款5275元。事后,董岭乡农民赠送了“红盾护农保春耕、打假维权创和谐”锦旗。东乡县政府做出了这样的批示:“县
11、工商局的打假护农行动真正实践了三个代表,贯彻了中央1号文件。各单位、各乡镇要认真学习这种雷厉风行、为民办事的工作作风,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真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案例二:同年11月,河滩镇尕陈家村50户(东乡族25户、回族14户、汉族11户)村民播种的冬油菜提前开花,造成近百亩油菜减产。河滩工商所得知情况后,立即指派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与县农业局取得联系,对种子出苗率及提前开花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经农业部门专业人员鉴定,该种子非冬油菜籽,给农民造成了一定损失。经调解,由经营户全额退还种子款,并赔偿农户损失2000元,受到了各族同胞的好评。(三)尊重民族习俗,促进团结、稳定与和谐尊重
12、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是做好民族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提,面对交通不便、通讯不发达、语言文字障碍、监管服务对象接受文化程度低、民族信仰和习俗差异、自然条件艰苦、监管服务对象点多、面广、分散、零乱等现状和特点,工商所干部必须首先了解民俗风情,在尊重少数民族生活、宗教习惯的前提下开展行政执法和维权工作。任何不尊重少数民族习俗的言行,哪怕是出于开玩笑,也容易刺激乃至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关系,影响民族团结,这已为许多事实证明。因此,尊重和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改善民族关系的重要一环,是关系到正确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的大问题。1、在工作和生活方式、方法上尊重民
13、族习惯由于东乡民族是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有着独特的伊斯兰风俗,在饮食、礼节、禁忌、喜好等方面显得尤为突出。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体现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新来的汉族同志,在上岗前先对伊斯兰饮食、礼节、禁忌、喜好等风俗习惯方面进行了讲述,让他们了解民族风俗及注意事项。如在斋月期间避免在穆斯林面前吸烟和吃喝,在对个体户、企业检查时,如发现户主正在礼拜时则避免打扰,在执法服务中,尽量学习和使用民族语言,避免使用民族忌语等等,通过尊重民族风俗,与各民族相互沟通,拉近了距离,促进了工作发展。2、发挥职能作用,维护民族习惯不受侵害由于民族风俗习惯具有鲜明的民族性,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一经形成,它就
14、被全民族所公认和共同遵守,起着维护和巩固民族共同体的作用。东乡族、回族等伊斯兰民族特殊的饮食文化,决定了对清真食品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因此,只有充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等民族风俗习惯,才能增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信任、和睦相处,才能建立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也才能够维护国家政治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2003年,在临夏地区大量销售的陕西“蒲城方便面”在其外包装上标识有“清真”字样,但实际却为非清真食品,此事件的发生在我县、我州穆斯林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为避免引发宗教问题,造成不稳定因素,我县工商所执法人员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寺管会及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政治上的特殊影响力,会同宗教界人士深入
15、集镇、街道、农户中从宗教方面进行解释说明,并从全县16处市场241户经营户、农户中收缴该方便面8012袋,退赔经济损失2186.6元,及时避免了有可能因宗教信仰引发的社会矛盾的发生。(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一是东乡县工商局和各工商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扎实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首先积极搭建少数民族干部施展才华的舞台,凡在岗学习、赴外地考察学习、挂职锻炼等学习培训机会,县局党组都是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对于思想先进、工作突出、能力出众的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对女性少数民族干部及时选拔任用。6个基层工商所现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7名,其中少数民族干部有16名,4名为女
16、性。其次抓好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三从十不”行为道德规范,教育干部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开展“争先创优”、“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使单位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形成了互相帮助、相互团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氛围。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对开展民族创建活动必要性与重大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牢固树立了“三离不开”的思想。最后从关爱入手,架起民族团结连心桥。通过开展春节团拜会、开斋节慰问、离退休干部座谈,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全局干部不分民族,不论长幼,在困难面前互帮互助,极大地增强了不同民族之间的情感和集体凝聚力。二是以帮扶为重点,推动
17、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年来,我局各工商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结对扶贫活动,按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4户,一般党员干部帮扶2户的标准,自愿与群众“结对子”、“认亲戚”。自2006年以来,工商所干部职工多次深入百和乡康家坪、王家川两所小学和84户东乡各族贫困群众、少生快富家庭进行了扶贫救助活动,累计捐款捐物达38750元。四年来全系统干部职工先后为社会公益事业、拥军助残、抗震救灾等方面捐款4万多元。谱写了一曲扶贫救助、民族团结的颂歌,促进了社会和谐。东乡县工商局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集体”,被州工商局推荐上报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
18、集体”,正待命名。三、存在的不足从工商所服务民族团结和促进和谐方面来看,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经济发展,我县工商所辖区呈现出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的大好局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全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发展不平衡,工商部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缺乏针对性和连续性,工商所少数民族干部人员较少、工作能力不高等方面,基层工商所还需做一些努力,更好地促进民族团结,搞好工商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四、今后采取的措施(一)继续抓好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工商所要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当作事关大局的头
19、等大事来抓。所领导班子要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将民族团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民族地区扶持长远规划(至少五年),每年计划帮助1-2家企业、3-4家个体户、5-6家农户,集中力量切实帮助民族地区解决一些实质问题,克服“盲目帮扶”、“帮与不帮一个样”的工作局面,使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同时要客观、科学的制定规划,并不断完善,以此保证民族工作的连续发展,从而更有效地促进民族团结工作蓬勃发展。(二)着重培养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与培养,要着重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民族地区工商所负责人,努力
20、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良,作风上扎实,结构上合理的干部队伍,为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提供坚强可靠的组织保证。要把服务民族团结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使每位干部都能自觉、认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认真研究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水平。同时,要努力营造“汉族干部尊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干部尊重汉族”的浓厚氛围,从而加强各民族干部的团结协作,提高所集体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三)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宗教界人士的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服务民族团结工作中,基层工商所要切实增强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与配合,
21、民族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取得的新成效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求得支持与帮助。我县几乎是一个全民信教的地区,宗教有很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要充分发挥寺管会及宗教教职人员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协调配合,把民族宗教政策、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延伸到村社和宗教活动场所,有效地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支持和培育个体私营经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扶持发展民族地区市场主体是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族地区工商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党的惠农政策,以及国家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法律法规,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服务,搭建多种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以农民为主体的个体经济、民营经济。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在不
22、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放宽个体户、私营企业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各民族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自觉地把引导农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从事商业活动作为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来抓,引导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壮大民族经济实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五)继续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东乡县是一个典型的旱作农业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以上,农业收入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低。因此,要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加大食品安
23、全监管力度,特别是要把清真食品的监管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同时,要大力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加大农产品快速流通,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六)努力创造良好的监管执法条件,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民族地区基层工商所监管区域点多、面广,大部分地区是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加之执法工具有限,很难保证监管不缺位,因此,应在人力、财力、物力配置上给予倾斜,以便更好地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更好地发挥基层工商所的一线作用。 总之,民族地区工商事业要实现顺利、快速发展,就必须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工作,认真研究民族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总结经验,积极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本单位实际,按照省州局、东乡县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服务民族团结促进和谐活动,努力搭建一个让社会各界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工商、理解工商、关心工商、支持工商、宣传工商的平台,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团结稳定的外部环境,推动全系统工商事业不断进步。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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