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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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指南1. 概述11.1. 湖北省既有建筑现状11.2. 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11.3. 节能改造技术的原则42.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2.1. 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的确定52.2. 外门窗改造技术72.3. 遮阳系统改造技术92.4. 外墙节能改造技术122.5. 屋顶节能改造技术162.6. 空调系统节能改造202.7. 照明及供电设备节能改造222.8. 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29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313.1. 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的确定313.2. 外门窗节能改造技术313.3. 遮阳系统节能改造技术353.4. 外墙节能改造技术383.5.
2、屋顶节能改造技术424. 附录471.概述1.1. 湖北省既有建筑现状我省属于典型的夏热冬冷地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需求逐年提高。2010年,全省城镇既有民用建筑面积9.46亿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为6.5亿平方米,公共建筑为2.96亿平方米,其中,除了近年来城镇地区新建的约2亿平方米建筑在执行节能标准颁布后新建,大量的存量建筑普遍缺乏节能措施,空调采暖能耗浪费大,室内舒适性较差。初步估算其中具有节能改造价值的建筑大约为1亿平方米,具有巨大的节能改造潜力。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一方面可以提升建筑用能效率,降低建筑用能需求,有效缓解建筑能耗增长压力;另一方面
3、可以提高建筑室内热舒适性,有效改变居住建筑室内夏季过热、冬季过冷的状况,减少室内噪声,更好地惠及民生。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改善民生战略的重要措施。根据湖北省节能“十二五”规划要求,湖北省“十二五”期间,完成15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和45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通过节能改造实现节约5万吨标准煤。1.2. 湖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政策1.2.1. 公共建筑(1)目标任务: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鄂政发201228号)提出十二五期间,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目标:争取武汉市列为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从2012年开始,组织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5
4、0万平方米;在35所高校开展节能改造示范。(2)工作要求:关于加强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鄂建墙20126号)文件要求,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要从制定改造实施方案、科学应用改造技术、加强改造实施管理等关键环节控制,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一)制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各地要根据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下达的“十二五”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任务,在做好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基础上,制订本地区“十二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按照节能改造计划安排,分年度对具有改造价值的高能耗公共建筑开展节能改造示范。重点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医院、宾馆、商场等用能需求高、建筑节能潜力大、节能效益显著的大型
5、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二)科学应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要把握好一次性投资与长期节能效益的关系,项目实施要认真编制改造技术方案,积极采取更换节能门窗、增设外遮阳、改善建筑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以及空调、照明系统等高能耗系统进行节能改造。武汉市要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加快实施与法国合作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项目,积极争取列入国家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探索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经验,为全省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有益经验。(三)加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管理。将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加强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重点加强节能材料、产品的质量管理
6、和改造过程的消防控制,确保节能改造工程质量与安全。加强公共建筑能效测评工作,将建筑能效测评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应按照相关要求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改造后纳入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实现对改造效果的长期监测。1.2.2. 居住建筑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建科201255号)和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2148号)文件,湖北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201223号),明确了改造的目标任务、原则、内容、方式、实施、验收
7、及补资金筹措与使用等内容。政策文件详见附录。(1)目标任务:我省“十二五”期间完成45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任务分年度实施,其中:2012年80万平方米,2013年100万平方米,2014年120万平方米,2015年150万平方米。(2)基本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适用。窗改为主,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政府引导,多方投入。点面结合、重点突破。(3)改造内容:建筑外门窗改造、建筑遮阳节能改造、建筑屋面及外墙保温节能改造。(4)改造方式:集中成片改造、单栋房屋改造和单户居民改造。(5)组织实施:改造项目应综合考虑建筑物寿命、建筑所有权人改造意愿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改造方案应进行优化。
8、改造施工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对改造项目选用的门窗、遮阳系统、保温材料等产品实行工程准入控制,鼓励选择获得国家节能性能标识、列入推广目录的材料及产品。(6)专项验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对改造项目的实施量、工程质量等进行专项验收并出具专项验收报告。(7)资金筹措与使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所需资金主要由受益居民及产权单位投入。中央财政对2012年及以后开工实施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补助,实施综合改造的补助标准为20元/m2;实施单项改造的补助标准分别为:建筑外门窗改造补助6元/m2,建筑外遮阳节能改造补助8元/m2,建筑屋顶及外墙保温节能
9、改造补助6元/m2。各市县的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标准由各地依财力自行规定。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已通过专项验收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改造内容及实际效果进行统计汇总,按时上报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统计报表将作为补助资金拨付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依据。各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在改造任务完成后,对当地补助资金进行清算。1.3. 节能改造技术的原则1.3.1. 公共建筑(1)能改造项目的能耗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且10年之内不会被拆除。政府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应积极进行节能改造。(2)改造类型的确定应因地制宜,围护结构节能
10、改造与机电系统节能改造并重,各项改造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不超过10年。(3)节能改造所使用的外门窗、外遮阳设施、外墙和屋面的保温材料应质量可靠,鼓励选用列入省级推广目录的产品。1.3.2. 居住建筑(1)因地制宜,合理适用。在充分考虑地区气候特点、建筑现状、居民用能特点等因素基础上,确定改造内容及技术路线,优先选择投入少、效益明显的项目进行改造。(2)窗改为主,适当综合。改造内容应以门窗节能改造为主,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实施加装遮阳、屋顶及墙体保温等措施。(3)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改造应根据地区实际与旧城更新、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平改坡、房屋修缮维护、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结合,整合政策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11、(4)政府引导,多方投入。通过中央财政适当奖励、地方财政稳定投入,引导受益居民、产权单位及其他社会资金自愿投资改造,逐步建立稳定、多元的投融资渠道。(5)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在实施单一项目改造同时,应选择积极性高、组织能力强、改造资金落实好的市县,优先安排节能改造任务,实现集中连片的推进效果。可以采取集中改造与分散改造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按照要求自行实施外门窗和遮阳节能改造,经核验后享受补助政策。(6)节能改造所使用的外门窗、外遮阳设施、外墙和屋面的保温材料应质量可靠,鼓励选用列入省级推广目录的产品。2.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1. 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的确定2.1.1.
12、节能诊断与节能改造方案确定的工作流程如下:(1)对于政府投资的节能改造项目,工作流程应符合鄂管发201129号湖北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对于非政府投资的节能改造项目,可采用图2.1所示流程。图2.1 非政府投资项目节能改造方案确定流程图2.1.2. 建筑能耗现状调查包括供暖空调系统能耗调查、照明系统能耗调查和变配电设备能耗调查、生活热水能耗调查(适用于有生活热水需求的节能改造项目),具体如下:(1)供暖空调能耗调查信息包括建筑每年供暖空调的能耗、供暖空调时的室内空气温湿度、二氧化碳浓度、围护结构使用年数及其材料类型、供暖空调系统设备性能参数、使用年数及其工作状况。(2)照
13、明系统能效调查信息包括建筑每年照明能耗、主要功能房间的照度、照明灯具的种类和性能。(3)供配电设备能耗调查信息包括变配电设备的类型、使用年数、供电回路的划分、工作负荷情况。(4)生活热水系统能耗调查信息包括热源设备、系统形式、使用年限、系统年能耗以及能效比,即系统瞬时输出能量与输入能量的比值。2.1.3. 改造项目节能薄弱环节诊断包括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诊断、空调系统能效诊断、照明系统和变配电系统能耗状况诊断以及生活热水系统能耗状况诊断。具体的诊断过程如下:(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诊断根据调查信息确定各类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估算各类围护结构的能耗比例,确定围护结构保温隔热的薄弱环节。(2)空调系
14、统能效诊断根据调查信息确定空调系统的能效比水平。判断空调系统的节能薄弱环节。空调系统的节能薄弱环节通常包括冷热源设备、水泵、空调末端设备、系统的自动调节和控制、管道与设备的保温。(3)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能效状况诊断过程如下:根据调查信息识别照明系统的照度是否达标,实际运行的功率密度水平;识别变配电回路是否适合实际用电情况,是否适合建筑功能变更或扩展要求,变配电设备的能效水平。判断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的节能薄弱环节。(4)生活热水系统能耗状况诊断过程如下:根据调查信息确定生活热水系统的能效比水平。判断生活热水系统的节能薄弱环节。生活热水系统的节能薄弱环节通常包括热源设备、系统的漏损与保温、系统
15、的自动调节与控制。2.1.4. 确定节能改造方案之前应对节能改造必要性、预期效果进行评估。评估过程如下:(1)分析能耗诊断出的节能薄弱环节,估算出各个薄弱环节的改造所需经费,改造后节能效果和改造投资回收期。(2)根据项目主体结构剩余寿命、节能改造系统与设备器材的寿命以及估算出的节能改造投资回收期评估节能改造的必要性。当节能改造投资回收期大于项目主体结构剩余寿命或节能改造系统与设备器材的寿命时,没必要进行节能改造。2.1.5. 节能改造所采用的方案应根据节能诊断、评估的结果、初投资情况以及项目单位和改造投资方的意见来确定。2.2. 外门窗改造技术2.2.1. 既有公共建筑外门窗节能改造方式以整窗
16、更换为主。2.2.2. 外门窗节能改造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综合传热系数应不大于3.0W/(m2K)。当采用塑料窗框时,玻璃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3.0W/(m2K);当采用断热铝合金窗框时,玻璃的传热系数不得大于2.4W/(m2K);玻璃的遮阳系数不得小于0.72。常用建筑玻璃的热工与光学性能参数和常用门窗的传热系数见附录1。(2)建筑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其检测方法GB/T7106规定的6级。(3)建议采用内平开窗。当采用外平开窗时,应有牢固窗扇、防脱落的措施。(4)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2.2.3. 外窗改造施工要点如下:(1)
17、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节能改造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照设计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2)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执行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或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3)节能改造材料供应商应有涉及材料生产、施工安装、验收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要求不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4)对于同时进行遮阳改造的情况,窗户的改造应为遮阳改造预留条件。(5)拆换外窗时,应减少对室内装饰的破坏,并做好窗框与墙体间的密封和防水处理。完成拆换后,应恢复所破坏的装修。2.2.4. 外门窗改造的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1)节能改造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
18、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规定。(2)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节能项目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施工记录;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记录。(3) 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除应符合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或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2008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改造后的窗扇应牢固、可靠、横平竖直,旋转试用无异常声响。改造后的窗户抽样检测指标传热系数、隔声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等均应
19、符合节能改造设计要求。2.3. 遮阳系统改造技术2.3.1. 遮阳系统的分类与特点如下:(1)固定式遮阳包括水平或垂直固定外遮阳。固定遮阳的特点是构造简单,但在冬季也会遮挡太阳辐射热进入室内,增加冬季采暖能耗。另外,对于既有建筑改造,其安全性较难控制。(2) 活动式遮阳包括窗外卷帘式百叶或活动织物外遮阳以及中空玻璃内或双层窗之间设置可调节百叶。活动式遮阳的特点是可根据需要遮挡阳光,节能性和调光性均优于固定遮阳,但构造相对复杂,价格较高,并且有使用寿命的问题。另外,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窗外活动卷帘、活动百叶、活动遮阳蓬存在安全性问题。(3) 玻璃贴膜/涂膜即对既有外门窗的玻璃进行贴膜或镀膜处理
20、。玻璃贴膜/涂膜的特点是施工简单,造价较低,可以改善热舒适性。 2.3.2. 在进行遮阳系统改造设计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固定式遮阳材料可选用钢筋混凝土板或硬质PVC。锚固位置和锚固方式应根据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具体情况确定,应确保牢固安全。当采用硬质PVC材料时,其抗风能力应达到建筑遮阳通用要求5级及以上要求。固定遮阳的挑檐宽度应确保外窗综合遮阳系数南向不大于0.4,东西向不大于0.35。(2) 活动遮阳活动外遮阳的形式宜优先采用中空玻璃内置可调节百叶或双层窗之间设置可调节百叶。当采用窗外卷帘式百叶或活动织物外遮阳时,抗风性能应达到建筑遮阳通用要求5级及以上要求。活动外遮阳设计应确保外
21、窗综合遮阳系数南向不大于0.35,东西向不大于0.25。(3) 玻璃贴膜/涂膜玻璃贴膜或涂膜后,外窗综合遮阳系数不大于0.5,可见光透射比不应低于0.4。2.3.3. 遮阳系统节能改造施工要点如下:(1) 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节能改造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照设计文件要求采购和施工。(2) 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执行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2011。(3) 节能改造材料供应商应有涉及材料生产、施工安装、验收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要求不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4) 应充分考虑各分项节能改造之间的配合。(5) 外遮阳应在结合窗户和外墙改造时施工。(6)
22、对于采用内置百叶中空玻璃窗的外窗的遮阳改造,按第2.2.4条要求施工。对于其他方式的遮阳施工,应符合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的相关规定。(7) 玻璃贴膜施工要求除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建筑玻璃隔热膜应区分室内覆贴与室外覆贴,建筑玻璃隔热膜宜覆贴在玻璃室内面,如需覆贴在玻璃室外面时,应采用室外覆贴专用的建筑玻璃隔热膜。 建筑玻璃隔热膜需安全防爆功能时,膜应与窗框相固定。在建筑玻璃隔热膜安装后3天内,不应按压和擦拭玻璃贴膜面。2.3.4. 遮阳系统节能改造的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1)外遮阳工程除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 237-2011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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