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法律法规 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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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精神科医疗纠纷成为投诉热点之一,而如今对于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处理,也不再局限于卫生部颁发的事故处理办法,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法律法规中也有明确规定。新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员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于精神病患者行为责任能力有不同程度的丧失,精神科医疗纠纷又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精神科护理行为涉及一般法律的广泛内容,同时又有它自身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护士,在提供健康服务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病人权利,保障病人安全,又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该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工作中潜在的法
2、律性问题,认真履行职责,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内 容,一、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三、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四、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五、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六、精神卫生法相关问题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 护士条例,医院评审中护士条例相关条款5.1.2.2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实施护理管理工作。【C】1.按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制定相关制度,实施护理管理工作。2.依法执行护理人员准入管理。【B】符合“C”,并职能部门对护士条例执行及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A】符合“B”,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与成效评价,有持续改进。,一
3、、护士条例,5.3.2 依据护士条例、护士守则、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规范护理行为,保障护理质量规范护理行为,保障护理质量。,一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总理 温家宝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一护士条例,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
4、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一护士条例,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
5、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一护士条例,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一护士条例,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
6、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一护士条例,第十七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一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
7、卫生机构不得允许下列人员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一)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二)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三)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在教学、综合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护士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第十三条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
8、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四条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护士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六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第十七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
9、、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第十九条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1、
10、发现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的;2、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未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或者报告的3、泄露患者隐私的4、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不服从安排参加医疗救护的。护士在执业活动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 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2011年1月10日卫生部卫医管发20114号通知 自2011年4月1日施行),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条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
11、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报告要求第五条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网络在线直报。卫生部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信息系统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设立相应权限的数据库。,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第六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一)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
12、、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二)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医疗机构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报告,按
13、照相关规定执行。,三、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一、特级护理(一)晨间护理:1、整理床单:2次/日(早、晚各一次)2、口腔护理:2次/日(早、晚各一次)3、面部清洁:2次/日(早、晚各一次)4 晚间足部清洁。(二)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三)卧位护理1、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一次/2小时2、必要时协助床上移动。3、压疮预防及护理。(四)排泄护理1、必要时床上使用便器。2、留置尿管护理:2次/日(五)必要时床上温水擦浴1次/23日(六)其它护理:1、必要时协助更衣,床上洗头。2、剪指、趾甲。(七)患者安全管理,二、一级护理(一)晨、晚间护理:1、整理床单:2次/日(早、晚各一次)(生活能自理者
14、1次/日)。2、口腔护理:2次/日(早、晚各一次)(生活不能自理者)。3、面部清洁:2次/日(早、晚各一次)(生活不能自理者)。4、晚间协助足部清洁。(二)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三)卧位护理:1、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一次/2小时。2、必要时协助床上移动。3、压疮预防及护理。(四)排泄护理:1、必要时床上使用便器2、留置尿管护理:2次/日(五)床上温水擦浴1次/23日(六)其它护理:1、必要时协助更衣,床上洗头。2、剪指、趾甲(七)安全管理。,二级护理:A、患者生活部分能够自理。(一)晨、晚间护理:1、整理床单1次/日2、协助面部清洁:1次/日3晚间协助足部清洁。(二)对禁食患者协助进食
15、/水。(三)卧位护理1、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1次/22、协助床上移动(必要时)。3、压疮预防及护理。(四)排泄护理1、必要时协助床上使用便器。2、留置尿管护理2次/日(五)协助擦浴1次/23日。(六)其它护理1、必要时协助更衣。2、协助洗头。3、剪指、趾甲。(七)患者安全管理B、患者生活完全自理(一)整理床单1次/日(二)患者安全管理。,三级护理(一)整理床单1次/日(二)患者安全管理,四、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整理床单位面部清洁和梳头口腔护理会阴护理足部清洁协助患者进食/水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痰 协助患者床上移动,四、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压疮预防及护理失禁护理床上使用便器留置尿管的护理
16、温水擦浴协助更衣床上洗头指/趾甲护理安全管理,四、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九、压疮预防及护理(一)工作目标。预防患者发生压疮;为有压疮的患者实施恰当的护理措施,促进压疮愈合。(二)工作规范要点。1.遵循标准预防、消毒隔离、无菌技术、安全的原则。2.评估和确定患者发生压疮的危险程度,采取预防措施,如定时翻身、气垫减压等。3.对出现压疮的患者,评估压疮的部位、面积、分期、有无感染等,分析导致发生压疮的危险因素并告知患者/家属,进行压疮治疗。4.在护理过程中,如压疮出现红、肿、痛等感染征象时,及时与医师沟通进行处理。5.与患者沟通,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及压疮护理的健康指导。,四、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
17、三)结果标准。1.患者/家属能够知晓压疮的危险因素,对护理措施满意。2.预防压疮的措施到位。3.促进压疮愈合。,五、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一、患者入院护理二、患者出院护理三、生命体征监测技术四、导尿技术五、胃肠减压技术六、鼻饲技术七、灌肠技术八、氧气吸入技术,九、雾化吸入疗法十、血糖监测十一、口服给药技术十二、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技术十三、密闭式静脉输血技术十四、静脉留置针技术十五、静脉血标本的采集技术十六、静脉注射技术,十七、肌内注射技术十八、皮内注射技术十九、皮下注射技术二十、物理降温法二十一、经鼻/口腔吸痰法二十二、经气管插管/气管切开吸痰法二十三、心电监测技术二十四、输液泵/微量注射
18、泵的使用技术,八、氧气吸入技术(一)工作目标。遵医嘱给予患者氧气治疗,改善患者缺氧状态,确保用氧安全。(二)工作规范要点。1.评估患者病情、呼吸状态、缺氧程度、鼻腔情况。2.告知患者安全用氧目的及注意事项,强调不能自行调节氧流量,做好四防,即防震、防火、防热、防油。3.遵医嘱,选择合适的氧疗方法。4.遵医嘱根据病情调节合适的氧流量。5.使用氧气时,应先调节氧流量后应用。停用氧气时,应先拔出导管或面罩,再关闭氧气开关。6.密切观察患者氧气治疗的效果,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十一、口服给药技术(一)工作目标。遵医嘱正确为患者实施口服给药,并观察药物作用。(二)工作规范要点。1.遵循标准预防、安
19、全给药原则。2.评估患者病情、过敏史、用药史、不良反应史。如有疑问应核对无误后方可给药。3.告知患者/家属药物相关注意事项,取得患者配合。4.严格遵循查对制度,了解患者所服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以及某些药物服用的特殊要求。5.协助患者服药,为鼻饲患者给药时,应当将药物研碎溶解后由胃管注入。6.若患者因故暂不能服药,暂不发药,并做好交班。7.对服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患者,服药前应当先测脉搏、心率,注意其节律变化,如脉率低于60次/分钟或者节律不齐时,暂不服用并及时通知医师。8.观察患者服药效果及不良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与医师沟通。,六、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2012年10月26日第十
20、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 第三章 精神障碍的诊断和治疗 第四章 精神障碍的康复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有关医务人员的
21、执业证书;1.违反本法规定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2.违反本法规定,强迫精神障碍患者劳动的;3.违反本法规定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外科手术或者实验性临床医疗的;4.违反本法规定,侵害精神障碍患者的通讯和会见探访者等权利的;5.违反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将非精神障碍患者诊断为精神障碍患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2.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遗弃患者,或者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情形的3.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侵
22、害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4.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人身自由的;5.其他侵害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与约束相关的法律规定约束与隔离的程序规范,第三十七条 约束与隔离的目的 对门、急诊和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暂时采取约束或者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出于以下目的(一)保障患者自身的安全。(二)保护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三)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早日康复。(四)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三十八条 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之前,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应当仔细评估患者的情绪、合作程度、行为表现等,努力劝导患者配合治疗。,第三十九条 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精神科执业医师的医嘱实施约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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