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部安全操作规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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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部安全操作规程目 录第一章 员工安全职责3第二章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4第三章 气割安全操作规程6第四章 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8第五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0第六章 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12第七章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18第八章 厂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27第九章 临时用电安全规程36第十章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40第十一章 厂区吊装作业安全规程50第十二章 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58第十三章 厂区断路作业安全规程62第十四章 设备检修安全规程67第十五章 厂区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程72第一章 员工安全职责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是我的责任”的理念。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各项安全操作规
2、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现象。2、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了解岗位存在的各种危害。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如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本岗位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4、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经验的交流和安全技术学习。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材和消防器材。不得无故不用或损坏或送给他人。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对作业过程
3、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协助有关人员落实好整改措施。9、按要求做好所在装置的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做好记录。10、服从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和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11、做好本岗位其他方面的安全工作。第二章 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 从事本工种工作者,应经过专业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定期接受安全教育,方可作业。2、 电焊作业场所应尽可能设置挡光屏蔽,以免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3、 电焊作业点与易燃易爆物相距10米以上,并且焊接现场要配备灭火器。4、电焊机不准放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电焊机应放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氧气瓶,乙炔
4、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5、 严禁在易燃易爆、带压力的设备、容器和管道上或盛有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工作物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切断电源。6、 禁止焊接悬挂在起重机上的工件和设备。7、露天作业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时应停止焊接作业或高空作业;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8、电焊机必须设置单独的电源开关,禁止两台电焊机同时接在一个电源开关上;不准私自拆接电源线,电焊机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9、交流弧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3米,电焊机二次线电缆长度应不大于30米,二次线接头不得超过2个。一二次接线柱处应加防护罩。所有手把导线与地线不准与氧气、乙炔软管混放。10、严禁利用建筑物的金属
5、结构、管道、轨道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起来形成焊接回路。11、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12、接拆电焊机电源线或焊机的修理应由电气保养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拆修。13、焊钳、电焊线应经常检查、保养,发现有损坏应及时修好或更换,电焊机外壳必须设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焊机的保护接零线。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14、焊接过程发现短路现象应先关好焊机,再寻找短路原因,防止焊机烧坏。15、禁止在易燃、易焊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16、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接作业。 第三章 气割安
6、全操作规程1、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2、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戴有色护目镜。3、搬运氧气瓶、乙炔气瓶时,必须装好防振圈,避免碰撞、振动;使用保管中应避免曝晒和火烤。4、在焊割作业场地10m距离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5、焊割工作前必须检查焊割工具性能是否正常,特别应检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是否有效。6、使用氧气时,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阀门。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卧放。7、气瓶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不应小于5m。 气瓶离作业点距离不得少于lOm。8、在禁火区内进行焊割前,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作
7、业。9、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以确保计量准确。10、氧气瓶及压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 11、氧气表和乙炔表冻结时,不准用火烤或锤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12、在容器及舱室内焊割时,要设监护人、通风装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时,应将焊割炬关好,并带出容器。13、高处作业之前,应先检查作业点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桥板是否牢靠。高处作业应扎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伤人。14、氧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102M_Pa,乙炔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031a以上。15、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16、
8、乙炔瓶、氧气瓶、氢气瓶及易燃物品等严禁同车运输。17、在气焊与气割过程中必须注意防火、防爆。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第四章 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 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 3、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钻小工件时,必须
9、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6、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
10、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9、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0、使用剪刀车剪铁皮时,手要离开侧刀口,煎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1、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2、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3、高空行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
11、4、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5、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第五章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要自觉遵守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2、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完好。3、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不准用手触及,一律视为带电对待。4、电气设备不准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状态下、切断电源、取下熔断器、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经验明却无电压方可工作。5、在总配电盘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应验明无电压,
12、并悬挂接地线。6、临时工作中断后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实已经断开,并验明无电压,落实安全措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7、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工具、零件,以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8、进行电气设备维修时应做好记录,完工后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送电。9、低压设备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办理危险性作业审批手续,设专人监护,带安全帽,穿工作服、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板上进行,在邻电作业严禁使用锉刀、刚尺等进行工作。10、动力配电箱的刀闸开关不允许带负荷操作。11、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带电装卸熔断器时要带防护眼镜盒绝缘手套,必要
13、时站在绝缘板上用绝缘工具进行作业。12、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并符合标准。带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13、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14、电气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及时用绝缘胶布进行包扎。15、动力配电箱、配电盘、开关、变压器等各种电气设备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潮湿和其他影响操作的物件。16、使用梯子时必须有人扶梯,并应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17、使用电动工具时要装设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进行操作。18、使用喷灯时油量打气要适当,不得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禁火区使用喷灯时应办理“动火证”。19、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作业时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使用36
14、V及以下电动工具进行作业。20、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严禁用水灭火。可用干粉或1211灭火器进行灭火。21、在进入其他车间作业时,应遵守有关单位和车间的有关规定,防爆区域的电气设备应按照防火防爆等规定进行安装操作。第六章 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1、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职工要自觉遵守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2、维护人员要熟悉掌握所管辖的设备、仪表、仪器、工具的构造性能安全操作规定等知识。3、工作前必须穿戴安全保护用品,进入现场时不要和运转件、高温件接触,上下楼梯注意踏好扶稳。4、现场作业必须有监护人,进入要害区、危险区、重点防火部位作业,必须遵
15、守有关制度。5、强电作业时,必须和电气人员一起协作进行。6、拆装自动控制回路电器设备前,必须进行放电验电,确认无误方可作业。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的执行其安全操作规程,所有电动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装置必须安全可靠,检修时不得随意拆除、破坏。电气线路及各种原件要定期检修、检验。8、电器设备检修必须严格的执行检修挂牌制度,修前挂牌,修后挂牌,任何人没征得挂牌人同意不得擅自合闸。9、电动设备使用完毕,操作人员离开现场时要切断电源或及时拆除。10、各种设备使用完毕后,没有特殊情况应恢复原状,原来的性能。11、现场校验用的砝码在搬运、储存、使用时必须小心,避免碰撞。12、在控制盘内作业,严禁带入杂物
16、,禁止动用其他设备,禁止触及其他运行的电器元件,并保持盘内清洁。13、在盘内及其他场合使用电烙铁时,需将烙铁放在支架上,禁止靠近仪表和地板,用完及时拔掉电源。14、高空作业必须配备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用品,使用高登和梯子时必须放稳支牢,限跨拉杆必须安全有效,并设有监护人,禁止上、下同时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将工具和零件放在工具袋内。15、各工种作业前必须与中控室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毕要及时通知中控室。16、进入检修场地作业时,必须走安全通道,禁止跨越设备和进入危险区域。17、各处场所一般不使用临时线,必要使用时要及时拆除,容器内要使用照明时必须使用36伏以下低压灯。18、
17、各种场地不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各处存放的消防器材没有紧急情况下不得擅自试放和损坏。19、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20、在尘、毒作业场所,须了解尘毒的性质和对人体的危害,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21、进入塔、槽等罐内作业应按罐内作业安全规定执行。22、非专责管理的设备,不得随意开停。23、仪表工工作前需仔细检查所有使用工具和仪表以及设备性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工作。24、检修仪表时事前要检查各类安全设施是否良好,否则不能开始检修。25、现场作业需要停表或停送电时必须与操作人员联系,得到允许方可进行。电气操作由电气专业
18、人员按制度执行。26、仪表检修时,应将设备余压、余料泄尽,切断水、电气及物料来源,降至常温,并悬挂“禁止合闸”及“现在检修”标志,必要时要有专人监护,取下保险。27、仪表及其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28、任何仪表和设备,在未证实有无电之前均应按有电对待。凡尚未弄清楚接线端的接线情况时,都应以高压电源对待。29、仪表、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的导线不得有破损、漏电情况。30、仪表电源开关与照明或动力电源开关不得共用,在防爆场所必须选用防爆开关。31、仪表及其附属设备,送电前应检查电源、电压的等级是否与仪表要求相符合,然后检查绝缘情况,确认接线正确、接触良好后,方可送电。32、在仪表和电气设备上严禁放置
19、导体和磁性物品。33、供电后的变压器的任何端子严禁触动。34、严禁带电拆装仪表,须带电作业时,由现场工作人员与有关部门或人员联系后,确认安全可靠方可开始送电。35、对现场的仪表,中间接线盒、分线箱,要做好防水、防潮、防冻、防腐工作,以保证仪表安全运行。36、所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气设备等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严禁用导线不加插头直接插入插座。37、电气设备的电压应符合要求。如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先切断电源,再通知检修。非专业人员不得任意触动。38、一切仪表不经车间设备员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其工作条件(差压、压力或温度范围等)。工作范围改变后,须告知设备员备案,并在技术档案中明确记载。39、在蒸汽系统
20、进行工作时,应防止烫伤和仪表过热。与氧气、乙炔接触或在附近工作时,严禁油脂、烟火。40、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现场周围必须加设必要的防护隔热设施,以防灼伤或烫伤。41、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堆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42、检修或排除故障时,须与岗位的主操作人联系,并研究安全措施,密切配合。对重要环节,联锁控制系统危及停车者,须与车间和调度联系后方可进行工作。43、处理自动控制系统故障时,其联锁部分须经操作人切除联锁,将调节器由“自动”切至“手动”,然后将变送器运算单元、记录仪和报警单元停电、停气,但不得将调节器停电、停气,以保证“手动”正常工作。44、若确定故障是出自调节器或执行机构本身,按前
21、项规定的程序处理完毕,即让操作工进行现场手动操作,然后进行故障排除。45、维修人员必须对工艺流程、自动系统、检测系统的组成及结构清楚,端子号与图纸全部相符,方可进行处理。故障处理前要做好安全准备,重大故障排除必须经班长或车间值班人员批准,并研究好方案,方可施工。46、正常维修或进入控制盘时,必须精心操作,轻拿轻放,轻推轻拉,不得碰掉任何导线、插头或任何仪表部件。正常开车时严禁敲击,防止联锁、按钮或继电器接点动作发生故障。47、拆装仪表对各种带压、带料管线、阀门处理时,必须关掉仪表阀门放掉压力,卸尽物料以后方能拆装,拆装时均应该在侧面。处理现场问题时,所有管线应该按有压对待。48、如发现仪表运行
22、异常,尚未查出原因时,仪表又自行恢复工作,必须查出原因方可使用,否则禁用。若该表直接威胁生产,又不能停表,要与生产总调度联系。49、交接班记录要求字迹工整,写明事情的起因、结果、时间、处理的方法。问题没解决不可下班,应与下班人员一起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尽快通知负责人。50、工具、资料交接清楚不得损坏、丢失。第七章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
23、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30871-2014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3.1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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