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及毛皮加工可行技术指南编制说明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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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环 境 保 护 部 项目名称: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项目统一编号:11.3.1编制单位及成员: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 丁志文、庞晓燕、陈永芳、程正平、刘娜 华南理工大学 陈元彩、罗汉金、王立世 项目管理负责单位及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何连生 技术处项目负责人:许丹宇目 录1任务来源42制定的必要性42.1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技术保障42.2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43指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技术依据43.1编制原则43.2编制方法53.3编制依据53.4指南的使用63.4.1法律定位63.4.2适用
2、范围64主要编制工作过程74.1 资料查阅和调研74.2 指南初稿的完成74.3 征求意见稿的完成75国内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研究概况75.1国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75.2国内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85.2.1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85.2.2相关清洁生产标准96行业技术现状调研情况96.1皮革、毛皮行业概况96.2工艺技术水平96.3 能源、资源和原料消耗水平116.3.1 能源消耗116.3.2 水资源利用率126.3.3 原料皮资源利用率137可行技术的确定原则和评估、筛选方法137.1 评估原则137.2 评估指标体系建立137.2.1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的方法137.2.2评估体系的构成1
3、37.3评估程序157.3.1技术初筛阶段157.3.2技术评估阶段157.4可行技术评估方法158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198.1生产过程污染预防技术198.2加工末端污染治理技术248.2.1 水污染分质预处理技术248.2.2 制革废水综合处理技术268.2.3 固废治理及资源化技术348.2.4 大气污染物净化技术378.2.5 噪声治理技术408.4可行技术408.4.1皮革及毛皮加工过程污染预防技术408.4.2废水治理可行性技术418.4.4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可行性技术438.4.5大气污染物治理可行性技术448.4.6噪声治理可行性技术449可行技术指南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4、449.1环境效益449.2技术经济分析459.2.1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经济分析459.2.2废水治理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经济分析459.2.3固体废弃物利用与治理可行技术4510.实施建议451任务来源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引导污染防治技术发展,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可达性和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等系列技术指导文件。本指南是系列技术指导文件的一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2007 年提出编制任务,主要编制单位包括: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华南
5、理工大学。2制定的必要性2.1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技术保障2009年12月3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制革行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提出制革企业和接受制革废水的各类公共污水处理单位,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基本实现安全处置。中国皮革行业“十二五”规划中,将“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产业;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我国由皮革大国跨入皮革强国行列夯实基础”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在行业目标中,明确提出:废水排放比“十一五”末期减少10%,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减少10%,氨氮排放减少20%,实现固废无害化处理。编制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指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
6、工艺、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和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的意义。2.2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环境污染,实现环保目标,一是要保证污染治理的技术科学、先进、高效;二是要保证治理后的污染源长期、稳定、可靠达标排放。要实现这两个目的,必须切实解决目前无技术可用、有技术不用、技术含量不高、污染治理设施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排污不能稳定达标等突出问题,其核心是要改变目前环境管理缺乏技术支撑的现状,建立符合我国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内的环境保护形势和环境管理各环节相配套的技术管理体系,使企业、环保部门能够方便、快捷地从公开渠道了解污染防治的技术状况、适用范围、效果、环境及经济效益等
7、,正确选择、使用先进、高效的技术或装备。编制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不但可以完善我国的环境技术管理体系,而且可以为环境管理、技术部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监督执法、环境标准编制等工作提供技术依据。总之,编制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对于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履行国际公约,完善环境管理技术体系,都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对于指导行业突破发展的环境技术瓶颈,促进行业整体又好又快发展也有重要意义。3指南编制的原则、方法和技术依据3.1编制原则(1)立足我国现状,与国际接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美国、欧盟)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管理体
8、系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发展现状,编制适合我国国情的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全过程管理及综合防治原则。始终体现全过程控制和管理的原则,根据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环境污染治理应尽量从源头控制,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全过程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因地制宜的原则。应考虑区域特性、经济水平以及环境特征,综合考虑技术可行性、成本有效性、可接受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操作性、社会可接受性、可持续性、生态友好性等,确定切实可行的可行技术标准和选择依据。(4)坚持技术筛选和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技术介绍、规范化评估和分类别筛选,为皮革及毛
9、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的选择和应用提供标准和依据。针对特定技术的应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应用保障措施。3.2编制方法根据指南内容,编制工作计划及编制大纲,在国内外资料调研的基础上,完成典型皮革和毛皮加工厂污染防治技术现场考察和书面调研,依据皮革行业专家对调研情况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调研数据、收集资料、筛选和评估可行技术,进而编制指南初稿;根据专家意见和征求意见回馈内容进一步完善补充相关内容,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最后形成报批稿。具体工作步骤为:1)国外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调研。编制组首先调研、分析了发达国家(欧盟、美国)标准体系及有关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参考文件,系统学习了欧盟大型皮革和毛皮加
10、工厂可行技术参考文件,了解了美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标准体系。2)典型单位书面调研。编制组组织开展国内皮革和毛皮加工厂的书面调研工作,书面调研内容包括向主要的皮革和毛皮加工厂发放多份调研表。3)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座谈研讨;4)典型皮革和毛皮加工厂的现场调研。在综合考虑皮革、毛皮加工技术、地域差别、控制技术等因素的基础上,项目组选择了个皮革和毛皮加工厂进行了现场调研,调研内容包括皮革和毛皮制品加工工艺清洁生产水平(生产工艺与设备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污染物末端治理技术现状(大气、污水、噪声、固废)及其投资和运行成本。5)对调研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依靠
11、系统科学的分析方法筛选确定皮革和毛皮加工工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并提出了可行技术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及其污染物排放水平。6)对指南初稿进行反复论证后提出最终研究报告并报批。3.3编制依据对调研和实地调查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整理,根据皮革、毛皮不同工序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情况及其危害程度,考虑多数企业污染防治技术使用现状,在广泛参阅国内外现有政策、规范、标准和有关污染防治技术资料,对主要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了反复的研讨和论证等综合因素的前提下,确定了皮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备选技术。本指南是根据下列有关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标准等制订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9)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10)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1)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2)GB 9078 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3)GB 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4)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5)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6)GB 18599
1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标准(17)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18)HJ/T 127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19)HJ 448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牛轻革)(20)HJ 560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工业(羊革)(21)制革、毛皮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6第38号)(22)QB_T_2262 皮革工业术语3.4指南的使用3.4.1法律定位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是指导性文件,是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物处置和管理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更高的环境管理要求。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具有明显的时限特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需要定期更新。3
14、.4.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我国以原皮(牛皮、羊皮、猪皮、水貂)为原料,采用铬鞣剂鞣制工艺的制革、毛皮加工企业和集中加工区,采用其他鞣剂和鞣制工艺的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和集中加工区的污染防治技术可参照执行。4主要编制工作过程4.1 资料查阅和调研(1)收集国内外有关指南编制的资料;检索国内外最新发布的相关技术指南,对有关的内容进行翻译学习,消化吸收;对编制的指南及内容进行研究,确定指南编写大纲。(2)2011年5月至2012年9月,编制组开展国内皮革、毛皮加工企业的书面调研和现场调研工作。调研对象的选择是在综合原辅材料(猪皮革、羊皮革、牛皮革)、工艺过程(原皮保藏、脱毛、脱脂、鞣质等)、地域差别
15、(南方、北方、沿海城市)、清洁生产技术(毛皮回收、少硫和无硫脱毛、无石灰脱灰等)、污染控制技术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调研采取现场考察、座谈、发调查表相结合方式。调研内容包括皮革与毛皮加工工艺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末端治理技术现状及其投资和运行成本等。(3)每次实地调研均由指南编制小组成员及1-2名行业专家参加,对调研的数据进行质疑、筛选和核定后,作为指南编制的依据。4.2 指南初稿的完成(1)在对调研资料、文献资料、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于2012年7月编制完成了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讨论稿)。(2)2012年7月-2013年4月,
16、项目编制组通过咨询与讨论会、电话、邮件等咨询方式向环保部门、制革及毛皮加工企业、行业技术专家征询了意见,根据有关专家对指南讨论稿的意见,修改形成了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初稿)。4.3 征求意见稿的完成(1)2013年5月-2013年9月,由北京环科院组织专家对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初稿)进行了审查,专家对指南(初稿)的格式、技术内容、相关数据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2)2013年10月,依据有关专家意见,进行重点案例调研,修改初稿,编制起草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修改形成了皮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5国内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研究概况
17、5.1国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最佳可行技术是发达国家核心环境管理制度的技术依据,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环境管理产生实质成效的技术保障。美国的环境管理体系由环境法规、技术政策及环境标准三个部分组成。环境技术政策是美国环境技术管理的核心,对成熟的、经济可行的、经过示范验证的环境技术以环境技术政策的形式发布,指导污染治理企业的技术应用。至今已制定了121种法规,涉及水、气、渣、声、有毒物、自然保护等,形成了一个严格的全方位防污染法规。美国已制定56个行业(涵盖450个子行业)基于最佳可行技术的污染物排放指南。欧盟BAT体系覆盖范围广,目前欧盟已制定30多个行业最佳可行技术参考文件,欧盟BAT参考文件包含能
18、源、金属加工制造、矿石、化工、废物管理、纺织、造纸和食品工业等部门,其中包括皮革行业BAT参考文件。欧盟分别在2003年和2009年发布了皮革行业的综合污染预防及控制(IPPC)文件,文件详细描述了各类工业生产的工艺,存在的环境问题,问题产生的环节,原因及控制措施,除一般的技术控制措施外,特别给出了在目前条件下不同工艺,不同控制技术下的最佳可行技术,并且给出通过应用这种技术可能达到的污染物排放量和资源消耗量水平。对比2003年前和2009年IPPC文件,产生1t原料皮所产生的污染物总量发现,CODCr、BOD5、铬、氮和挥发性有机物(VOC)均有大幅度的下降。欧盟最佳可行技术指南中也提出宜采用
19、分类处理的要求,即将含硫化物和含铬废水单独预处理后,再与其它废水混合后集中处理。在欧洲国家,制革厂通常将污水排至大的污水处理厂,这些污水处理厂由市政部门经营或者由几家制革厂联合经营,很少有制革厂将生产污水直接排放至地表水的水系中,大多数制革厂先将生产污水进行预处理和生化处理后再排入下水道中。制革过程产生的特征污染物Cr和S2-对活性污泥有毒性作用,会影响后续综合废水处理效果,增加处理难度。为此,在欧洲,大多数制革及毛皮加工厂使用的三价铬被循环利用,剩余部分进入铬鞣废水单独处理,经过碱化沉淀形成氢氧化铬,作为废水废料残渣掩埋掉。对皮革等行业中有害物质的限用,欧盟也发布了的一系列的法规,如76/7
20、69/EEC 指令、RoHS 指令和REACH法规。76/769/EEC 指令是欧共体(欧盟前身)于1976 年颁布的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理事会指令,该指令是所涉范围最广的物质限用政策,每年都进行修订,同时衍生出许多修正案及其它限于特定工业或特定用途的物质限用指令。欧盟立法制定的关于限制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REACH法规是指研究化学物质及其安全使用的新共同体条例(EC 1907/2006)。它涉及化学物质的登记、评价、授权与限
21、制等内容。该法律于2007年6月1日生效。它要求化学品制造商与进口商收集能达到安全使用目的的物质相关性质的资料,并在由赫尔辛基地区的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管理的中央数据库中登记。2007年起,REACH条款将在11年内被逐步采用。2009年IPPC文件新增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REACH法规)。该法规要求化学品制造商和出口商整合他们所持有化学物质的信息,并将这些关于化学品及其安全使用的信息提供给皮革业者。由于REACH法规对化学品不仅有应用性能方面的严格要求,也包含毒性、诱变、致癌、遗传、神经、过敏和免疫等方面的严格要求,这就要求制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者必须树立起绿色生产
22、、绿色营销的思想,使制革化学品及其中间体的生产更精细化,生产的化学品更绿色化。REACH法规的实施会促使制革企业进行技术改革和产业调整,从而加快清洁化制革的脚步。5.2国内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5.2.1国家标准制修订情况原国家环保总局曾在1983年和1988年先后颁布了制革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549-1983)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皮革工业)(GB8978-1988)。这两个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指标相对宽松。1996年,由全国统一的废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代替了GB3549-1983和GB8978-1988。制革毛皮加工行业污染物有CODcr、BOD5、氨氮、铬、硫化物、悬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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