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煤化工园区热力中心背压机组技改建设可行性分析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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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17.1 建设项目政策符合性17.1.1 国家相关政策符合性建设项目与其他政策符合性分析,见表17.1-1。表17.1-1 产业政策及相关热电联产政策符合性一览表政策文件文件相关规定项目符合情况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本)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本)“鼓励类:第四条、第3款: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建设项目建设2B6MW背式热电联产机组,属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符合。201661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八条 规划建设热电联产应以集中供热为前提,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
2、区,暂不考虑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以工业热负荷为主的工业园区,应尽可能集中规划建设用热工业项目,通过规划建设公用热电联产项目实现集中供热。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且已有(热)电厂可满足或改造后可满足工业项目热力需求,原则上不再重复规划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含企业自备电厂)。除经充分评估论证后确有必要外,限制规划建设仅为单一企业服务的自备热电联产项目。本工程为背压机组,以热定电,符合第九条 合理确定热电联产机组供热范围。鼓励热电联产机组在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扩大供热范围。以热水为供热介质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一般按20公里考虑,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抽凝热电联产机组。以蒸汽为供热
3、介质的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一般按10公里考虑,供热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规划建设其他热源点。本工程所在园区工业热需求较大,项目位于巨野高新化工园区热力中心,符合要求。国务院国发20072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大中型城市优先安排建设大中型热电联产机组,在中小型城镇鼓励建设背压型热电机组或生物质能热电机组。建设项目属背压式热电机组。符合。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产外的燃煤电厂;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建设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不属于严格控制的燃煤电厂;机组配套建设脱硝
4、装置。符合。发改能源20048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燃煤电站项目规划和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除燃用特低硫煤的发电项目要预留脱硫场地外,其它新建、扩建燃煤电站项目均应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所有燃煤电站均要同步建设排放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建设项目均同步配套建设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并安装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山东省地方标准。符合。在北方缺水地区,新建、扩建电厂禁止取用地下水,严格控制使用地表水,鼓励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或其它废水。建设项目生产供水水源采用地表水,不取用地下水。符合。对于有充足、稳定的工业热负荷和采暖负荷的地区,原则上建设背压式机组,必要时配合建设大型抽汽凝汽式
5、机组,按“抽背”联合运行方式供热。区域有稳定的工业热负荷和采暖热负荷,建设项目建设背压式机组。符合。计基础20001268号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应符合:(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2)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热电机组,其热电比年平均应大于100%。建设项目热效率86%、90%,热电比1573%。符合。热电厂、热力网、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应同时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投入使用。热力网建设资金和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不落实的热电厂项目不予审批。项目炉渣及粉煤灰全部综合利用;热力管网建设由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管网建设资金充足。(热力管网单独立项,单
6、独审批,不再本次环评范围之内)国办发20103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在地级市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建设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符合。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重点区域内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重点区域新建、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在地级城市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建设项目厂址不在重点控制区,并建设项目属于热电联产项目。符合。新建、扩建、改建火电厂应根据排放标准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
7、硝设施,重点区域内的火电厂应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安装脱硝设施,其他区域的火电厂应预留烟气脱硝设施空间。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以及水泥厂、火电厂应采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建设项目采用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大于98%,并取消烟气旁路。建设项目同步配套建设脱硝设施,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脱硝效率达到85%以上。建设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综合除尘效率达到99.99%以上,属于高效除尘技术。符合。由上表可以看出,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正本)“鼓励类”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2016617号、计基础20001268号国
8、发20072号和国办发201033号等文件要求。17.1.2 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17.1.2.1 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7.1-2 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符合性分析序号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本项目相关内容是否符合1三、统筹区域环境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1.1(一)明确区域控制重点,实施分区分类管理2.划分重点控制区,山东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日照市建设项目位于菏泽市巨野县,是一般控制区,不是重点控制区。符合1.2(二)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城市建成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禁
9、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城市规划区中的工业用地,属于新建热电联产项目。符合2.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一般控制区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建设项目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符合3.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火电、钢铁烧结机等项目应同步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建设项目采用
10、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采用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除尘,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污染物满足DB37/664-2013及鲁环发201598号排放限值要求。符合2五、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2.1(一)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控制1.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深化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治理。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对不能稳定达标的脱硫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强化对脱硫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建设项目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不建烟气旁路,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脱硫效率为98%。符合2.全面开展氮氧化
11、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火电行业氮氧化物控制。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及脱硝设施建设,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上、投运年限20年内的现役燃煤机组全部配套脱硝设施,脱硝效率达到85%以上,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加强对已建脱硝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脱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建设项目烟气脱硝设施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综合脱硝效率为85%以上。符合2.2(二)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1.深化火电行业烟尘治理燃煤机组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一般控制区按照30毫克/立方米标准,重点控制区按照20毫克/立方米标准,对烟尘排放浓度不能稳定达标的燃煤机组进行高效除尘改造。建设项目采
12、用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设计煤种烟尘排放浓度3mg/m330mg/m3,满足该规划要求。符合17.1.2.2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表17.1-3 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序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项目相关内容是否符合1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1.1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项目建设。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了脱硫脱硝措施符合2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2.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
13、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建设项目通过关停区域内的小锅炉和落后的集中供热锅炉。符合17.1.2.3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表17.1-4 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符合性分析序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本项目相关内容是否符合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幅度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通过关停小锅炉腾出SO2、NOX和烟尘排放量指标1127.42t/a、722.1t/a、129.48t/a,建设项目预测排放SO2、NOX和烟尘63.155t/a、89.16t/a、
14、5.7211t/a,则区域实现减排SO21064.265t/a,NOX632.94t/a、烟尘123.7589t/a。符合1.1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压减煤炭消费总量8300 万吨。其中山东省净削减2000 万吨。建设项目通过关停区域内的小锅炉和落后的集中供热锅炉,实现了煤炭总量替代。符合17.1.2.4 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表17.1-5 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符合性分析序号山东省相关规划本项目相关内容是否符合一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1(一)积极调整能源结构1.1实施煤炭总量控制,力争到
15、2015年年底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历史性转折建设项目燃煤总量实现了等量替代符合1.2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省煤炭主要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建设项目属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符合2(四)加强扬尘综合整治2.1强化煤堆、土堆、沙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电厂、港口的大型煤堆、料堆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扬尘视频监控或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建设项目采用密闭干煤棚,并都设有自动喷淋装置;灰渣可全部综合利用。符合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
16、013-2015年)实施细则本项目相关内容1(一)调整能源结构1.1耗煤建设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到2015年底,力争全省实现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反降”的历史性转折。建设项目燃煤总量实现了减量替代符合1.2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全省煤炭主要用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建设项目属于燃烧效率高且污染集中治理措施到位的燃煤电厂符合1.3加大热电联供,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积极推行“一区一热源”,加强和完善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输送能力建设项目投产后将逐步淘汰供热范围内所有分散燃煤小锅炉,热力管网为新建。符合17.1.2.5 与关于印发能源
17、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506号)符合性分析表17.1-6 与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序号通知内容本项目相关内容是否符合1(三)加大火电、石化和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1.1任务:采用先进高效除尘、脱硫、脱硝技术,实施在役机组综合升级改造,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加强运行监管。建设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除尘,采用低氮燃烧技术SNCR-SCR联合脱硝,污染物满足DB37/664-2013和鲁环发201598号排放限值要求符合2(四)加强分散燃煤治理2.1全面推进民用清洁燃煤供应和燃煤设施清洁改造,逐步
18、减少京津冀地区民用散煤利用量。项目为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企业及周围居民采暖供热,替代分散小锅炉,可减少小企业散用煤量符合2.2制定严格的民用煤炭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加快制定优质散煤、低排放型煤等民用煤炭产品质量的地方标准,对硫分、灰分、挥发分、排放指标等进行更严格的限制,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允许销售和使用。严格按照商品煤暂行管理办法进行比选,在选择合格煤质的前提下,选择对本项目较为经济的煤种。符合3(六)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3.1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东省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得新建燃煤
19、锅炉;其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项目建设2台35t/h及2台75t/h的蒸汽锅炉,替代巨野高新化工园区(南区)的分散的燃煤锅炉。符合3.2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本项目属于集中供热工程,不属于自备燃煤机组符合17.1.2.6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发改能源20142093号)表17.1-7 与关于印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序号行动计划内容本项目相关内容是否符合1二、加强新建机组准入控制1.1严格能效准入门槛:30万千
20、瓦及以上供热机组和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低热值煤发电机组原则上采用超临界参数。对循环流化床低热值煤发电机组,30万千瓦级湿冷、空冷机组设计供电煤耗分别不高于310、327克/千瓦时,60万千瓦级湿冷、空冷机组分别不高于303、320克/千瓦时。本项目不属于控制范围内;本项目不采用低热值煤。符合1.2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含在建和项目已纳入国家火电建设规划的机组)应同步建设先进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不得设置烟气旁路通道。本项目是以供热为主,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采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SNCR-SCR联合脱硝与布袋除尘+湿电除尘工艺,去除效率分别达到98%(50%除尘)
21、、85%与99.99%,项目不设置烟道旁路。符合1.3优化区域煤电布局。严格按照能效、环保准入标准布局新建燃煤发电项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耗煤项目要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属于区域供热项目,属于热电联产项目符合1.4积极发展热电联产:坚持“以热定电”,严格落实热负荷,科学制定热电联产规划,建设高效燃煤热电机组,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对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小锅炉实施替代和限期淘汰。本项目是“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主要为巨野煤化工园区(南区)工业及居民区采暖供热,并同步代替区域内的所有小锅炉符合17.1.2
22、.7山东省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2016-2017 年)行动计划序号行动计划内容本项目相关内容是否符合1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推行集中供热。整合现有分散供热锅炉和小型供热机组,适度建设大型热电联产机组。2017 年底前,所有市、县和工业园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全省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不在大型热源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每个工业园区只保留一个燃煤热源。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型煤或洁净煤。全面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地级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7年,基本完成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自备燃煤电站的天然气替代改造任务。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
23、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锅炉配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脱硫效率不低于98%)、布袋除尘器+湿式电除尘+脱硫附带除尘(除尘效率不低于99.98%)、SNCR-SCR脱硝(脱硝效率不低于75%)。项目锅炉排放烟气SO2、烟尘、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符合22016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达到70%,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单机10万千瓦至30万千瓦燃煤机组达到50%;2016年底前,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分别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W”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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