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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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本)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Zhejiang Huanke Environment Consultancy Co., Ltd.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二O一三年四月1 建设项目概况1.1项目由来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前身为海宁市宝峰热电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更名而得,该公司位于海宁市许村镇孙桥村。根据嘉兴市2007-2020年集中供热与热电联产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宝峰热电承担着向许村镇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的供热任务。现有工程为3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6MW背压机组及1台12MW抽凝机组,公司实施分期建设,二
2、炉二机于2005年8月投入试生产,2006年8月通过了阶段性验收;3号锅炉于2007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09年6月通过了整体性验收。2009年实现发电12509万KWh,供热762633吨。近年来,由于工业企业的不断发展,供热需求的不断增大,公司现有工程锅炉已处于满负荷工况,至2013年,宝峰热电供热区域内的热用户企业的最大热负荷将达到247t/h左右,仅靠宝峰热电现有的装机能力是无法满足的,因此需尽快实施技改扩容。为保障热用户的供热需求,宝峰热电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一炉一机。根据锅炉蒸汽管道需接至原有主蒸汽母管的原则,本期应选用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公司拟投资新建一台75t/h次高温
3、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投产后,宝峰热电供热区域内企业自备小锅炉将全部拆除,由宝峰热电厂集中供热。1.2 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热电联产背压机组技改扩建项目(2)工程性质:技改扩建(3)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宝峰热电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征土地(4)工程投资:本工程计划总投资为6840万元(含脱硝脱硫系统),按上述估算该工程环保投资为4959万元,环保投资约占工程总投资的72.5%。(5)建设内容:表1.2-1 技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已完成建设情况现有工程本期技改总规模锅炉3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
4、用1备)1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4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用1备)汽轮机组1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12MW抽凝汽轮发电机组17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B6+C12+B7表1.2-2 本次技改依托工程及其规模能力情况项目名称依托情况规模能力配套工程燃料运输依托现有工程厂外运输依托公路运输,由汽车经320国道经燃煤运至热电厂经称量后送厂区干煤棚干煤棚依托现有工程设有干煤棚1座,干煤棚尺寸为:干煤棚尺寸为90m30m,可贮煤约12000t。本期需新增干煤棚一座,尺寸为90m25m,可贮煤约10000t供水、化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在厂区附近的盐官下河泰山港取水,设集中制
5、水站,厂内的化水系统为采用阴阳离子交换3套,总出水能力220t/h。循环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冷却水量为1500m3/h的双曲线冷却塔1座,单台流量为1746m3/h的循环水泵共3台,468m3/h的循环水泵1台。石灰石粉仓依托现有工程成品石灰石粉,采用汽车运输进厂,厂内原有两座240m3的石灰石仓。烟气净化系统新增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的脱硫除尘工艺,控制烟气二氧化硫出口浓度50mg/m3,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囱排放口)烟尘浓度20mg/m3。新建锅炉与现有锅炉共用两套脱硫设施,1#和2#炉一套脱硫系统,3#炉和4#新建锅炉共用一套脱硫系统。采用循环流
6、化床锅炉低氮燃烧技术,炉内燃烧温度控制在850900,新建锅炉设置炉后(SCR)脱硝系统,控制烟气氮氧化物出口浓度100mg/m3。同时对原有脱硫系统进行整改,增设炉后湿法脱硫设施,全厂四台锅炉共用两套湿法脱硫装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炉内SNCR脱硝设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 mg/m3。产生的烟气通过一座100m高、出口直径为3.5m的烟囱排放。灰库依托现有灰库利用现有工程的1座900m3的灰库。渣库依托现有现有工程600 m3钢渣库正在建设中,技改项目可依托现有钢渣库。热网新增公司已建成热网约16.5km,本期热网新增供热管线3km。公用工程依托现有雨污水排放系统、生活区、厂内道路、
7、建筑设施、绿化等均依托现有工程。1.3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1.3.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1.3.1.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根据海宁市生态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地许村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1-10481C03),为重点准入区。本项目建成后,将淘汰供热范围内企业自备小锅炉,项目污水全部纳管,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同时本项目建设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及环保准入要求,因此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1.3.1.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该项目烟气采用炉内脱硫+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湿法脱硫+炉后SCR脱硝工艺,产生的烟气通过一座100m高、出口直径为3.5
8、m的烟囱排放,烟尘的排放浓度小于20mg/m3、控制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50 mg/m3,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工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100 mg/m3。本项目的废水纳管排放,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在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均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类标准。固废主要为炉渣、飞灰、石膏等,送水泥厂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1.3.1.3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次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通过企业“以新带老”改造,做到企业自身总量平
9、衡。本项目污染物总量能得到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宝峰热电全厂总量控制建议值为:COD:8.26t/a;氨氮:0.26t/a;二氧化硫:368.8t/a;氮氧化物:380.14t/a。1.3.1.4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经相应处理后大部分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股份公司污水处理站,由于通过“以新带老”,废水排放量较现有工程有一定的减少,对周边水体基本无影响,周边水环境仍能维持现状。本项目废气采取相应的措施后能做到达标排放,SO2、烟尘和NOx的排放量较现有工程有一定的减少,对当地大气环境具有一定的改善作用。经
10、采用消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基本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类标准,敏感点处的噪声能满足现状。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灰渣和煤泥,正常情况下灰渣可以得到综合利用,其他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总体而言,该项目实施有利用改善当地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1.3.2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3.2.1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本工程在采取清洁生产工艺以后,烟尘、NOx和SO2排放远低于我国燃煤电厂的平均水平,灰渣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其能耗、淡水消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指标基本能达到国内电力行业
11、中属于较先进水平,因此,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1.3.2.2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条件的符合性对照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本项目建设符合各项规划,为集中供热规划中的热源点;项目采用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备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SO2可以内部平衡,NOx可以内部平衡,COD可以内部平衡,氨氮不新增;新建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炉内脱硫+五电场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湿法脱硫+炉后SCR脱硝工艺,综合除尘效率不小于99.9%,脱硫效率大于97%,脱硝效率不小于70%;粉煤灰等固废全部综合利用;大部分废水综合利用,少量废水达标纳管;项目不会产生噪声扰民现象。本项目在选址原则与总
12、体布局、工艺与设备、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措施及各项指标均符合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113号)中相应的指标和准入要求。1.3.2.3现有项目环保要求的符合性浙江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现已形成“3炉2机”的规模,其中的2炉2机于2005年8月投入试生产,2006年8月通过了阶段性验收;3号锅炉于2007年12月投入试生产,2009年6月通过了整体性验收。宝峰热电环评和“三同时”验收执行情况见表3.1-1。目前各项主要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环评审批要求措施落实情况见表3.7-1,验收要求措施落实情况见表3.7-2。本次二期项目实施的同时,宝峰热电拟对原有脱硫系统进行整改,增设炉后湿
13、法脱硫设施,3#炉和4#新建锅炉共用一套脱硫系统,控制烟气二氧化硫出口浓度50mg/m3,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20mg/m3。1#和2#炉一套脱硫系统,控制烟气二氧化硫出口浓度100mg/m3,保证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30mg/m3。采用低氮燃烧+炉内脱硝设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0mg/m3。产生的烟气通过一座100m高、出口直径为3.5m的烟囱排放;部分化学废水中和处理后返回至厂内清水池进行回用。宝峰热电通过“以新带老”等各项整改措施,现有锅炉可以满足环保要求。1.3.2.4公众参与要求的符合性建设单位分别于2010年3月29日4月13日和2010年5月20日6月3日在荡湾村、孙桥村、
14、新益村、许村镇镇政府、庄湾村、永福村等处进行了环保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反对意见。大部分民众则对宝峰热电本项目表示支持,部分民众持中立态度,无人表示反对。所有被调查团体对宝峰热电有限公司环境信誉是满意或基本满意的,除新益村村委外,无被调查单位反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单位对持反对意见的新益村村委会进行的电话回访,新益村位于宝峰热电厂南侧约1.5km处,该村表示,村民普遍对许村镇的环境状况担忧,主要原因是担心废气排放影响身体健康,对本地区任何污染型工业企业的建设都表示反对。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加强环保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如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SCR脱硝+静电
15、除尘器除尘+炉后湿法脱硫的工艺,加强对干煤棚加强防尘设施,采用密闭罐车运输方式等,根据本次环评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对现有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而且本环评认为反对意见缺乏客观性,因此该反对意见本次环评不予以采纳。2011年5月宝峰热电对现有工程的主要噪声源进行整改,将冷却塔东侧加装隔音板,减小冷却塔水淋噪声对东侧厂界噪声的影响;针对现有工程主厂房风机的噪声,企业将一次风机室外部分进行封闭,使风机全部置于主厂房内部,有效地降低了锅炉风机噪声的影响。海宁市环境监测站于2011年7月对宝峰热电现有厂区四侧厂界的噪声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该厂生产设备正常运行,
16、厂界西侧居民点昼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6/44.5dB,厂界东侧居民点昼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5.8/48.9dB,满足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原一期项目环评中噪声预测结果,厂界东面的孙桥村昼夜间噪声超标,要求拆迁。2011年5月,企业对厂内高噪声源进行了整改,并委托海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厂界及敏感点噪声进行了监测,根据海环监(2011)第Q0209号监测结果,厂界及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能达标。根据许村镇政府对一期项目环评原预测噪声超标范围内的孙桥村居民的逐户调查,居民均表示不愿意搬迁,并要求企业做好环保治理工作。许村镇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居民签字见附件。同时根据公众参与调查个人表意见,孙桥村居民无人反对
17、本项目建设。1.3.3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3.3.1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宝峰热电位于许村镇,该项目所在地属于热电厂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的要求,详见附件。根据土地证,本工程的用地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的要求。地表水环境属于III类水质,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声环境属于3类区,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宝峰热电为嘉兴市热力规划中的现有热源点,供热范围主要为许村镇区域的热用户,宝峰热电技改扩建后的全厂锅炉容量、发电机组容量与嘉兴市热力规划(20072020)相符。对照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本项目选址符合相应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
18、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1.3.3.2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宝峰热电技改工程为扩建1台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和7MW的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套,符合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07141号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期工程机组热总效率为70.1%,热电比为649%,符合四部委印发的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中要求热电联产总效率平均大于45%、热电比年平均大于100%(50MW以下机组)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未列入规定的
19、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同时浙江省经贸委对本项目进行了受理,编号为电力1008号。宝峰热电采用循环流化床锅炉配背压机组,采用炉内脱硫+五电场高效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炉后SCR脱硝工艺,综合除尘效率达到99.9%,脱硫效率达到97%以上,脱硝效率不低于70%,各项指标均符合浙江省热电联产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113号)中相应的指标和准入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浙江省、地方的产业政策。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符合环评审批的各项要求。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包括SO2
20、、NO2、TSP、PM10等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功能区的要求。(2)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地东侧泥坝河三个水质断面情况基本类似。三个断面除挥发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指标外,其余指标均为类以下,其中氨氮及总磷指标为劣类,泥坝河已呈富营养化污染。本报告认为电厂附近水域水质较差。主要与水域两侧农业面源污染和居民生活污染源有关。(3)声环境质量现状从监测结果来看,经过整改,宝峰热电厂界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根据空气环境评价等级、排气筒高度、当地的风向频率及
21、地形特征,确定本项目的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烟囱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所包括的范围。(2)水环境评价范围由于本项目外排废水接入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因此,水环境评价范围主要考虑本工程位置附近内河水网水质。(3)声环境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200m范围。(4)风险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距离风险源外3km范围。(5)地下水环境根据导则要求,评价范围应包括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以5km为直径的范围。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本项目三废排放源强汇总见表3.1-1。表3.1-1
22、项目三废源强汇总表种类污染物发生量t/a处理方式排放量t/a备注废气SO2设计煤种970.4 炉内脱硫+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湿法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烟气净化处理工艺,控制二氧化硫出口浓度小于50mg/m3,烟尘浓度小于20mg/Nm3.并采用炉后(SCR)脱硝工艺,控制氮氧化物出口浓度小于100mg/m3。47.6 校核煤种1244.2 51.6 烟尘设计煤种12385.9 14.9 校核煤种14489.5 15.2 NOX设计煤种111.9 75.3 校核煤种113.7 76.5 氨/1.7粉尘装卸扬尘-干煤棚防风起尘、喷淋加湿1.32道路扬尘0.2定时清扫、洒水等0.05干煤棚扬尘-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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