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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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1.1.1建设项目背景嘉善县位于浙江省东北部,目前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为外运平湖焚烧和卫生填埋处理。现嘉善县垃圾填埋场库容已接近饱和,随着经济和人口的迅速增长,生活垃圾量逐年增多。为了有效地解决嘉善县生活垃圾的出路,进一步促进区域垃圾处理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出在姚庄镇界泾港村附近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项目已取得了浙江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浙发改办投资2012162号),浙江省住建厅的项目选址审查意见(浙规选审字第2012146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浙土资预2013041号)。1.1.2建
2、设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建设地点:嘉善县姚庄镇界泾港村;表1 项目基本组成表项目名称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单位嘉善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规 模项目单机规模及台数本期规模焚烧炉采用2300吨/天机械炉排炉600吨/天汽轮发电机组112MW汽轮机组配112MW发电机组12MW服务范围服务范围为魏塘、罗星、惠民、西塘、姚庄、大云、干窑、陶庄、天凝九个街道及乡镇。主体工程建设2台处理规模为300吨/天机械炉排炉,配套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主要环保工程概况烟气净化工艺:采用“SNCR+半干法(Ca(OH)2)干法(NaHCO3)活性碳喷射+布袋除尘”组合的
3、烟气净化工艺。 渗滤液等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区内嘉善大成环保有限公司。飞灰处理采用稳定化的处理工艺安全处置。(3)项目性质:新建;(4)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2台处理规模为300吨/天机械炉排炉,配套1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5)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548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87万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22.56%。(6)项目生产工艺1.1.3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相符性(1)项目厂址选择、技术装备、污染物控制、垃圾收集运输和贮存、环境风险、环境防护距离的落实、污染物的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符合环发200882号文要求。(2)根据产
4、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2013.2.16),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要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节省土地资源,鼓励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本项目位于浙
5、江省嘉善县,属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因此选用焚烧处理垃圾,符合该规划要求。(4)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在坚持因地制宜、技术可行、设备可靠、规模适度、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合理选择不同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焚烧处理法产生的热量可用于发电和供热,可最有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容、减量、资源化。在经济相对发达、土地资源紧张、生活垃圾热值满足要求的城镇,可优先发展焚烧处理技术。工艺选择应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焚烧有关技术规范。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该规划要求,同时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5)根据嘉善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在新一轮
6、的县域和中心城区发展中,嘉善县应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县域城乡空间布局,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县域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在嘉善县姚庄镇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场。本项目选址姚庄镇,符合该规划要求。(6)根据嘉善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加快姚庄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改造,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建设符合该规划要求。(7)根据嘉善县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规划期内在姚庄镇丁栅社区西侧新建一处垃圾焚烧厂,基本可以满足处理嘉善县城区城乡生活垃圾的要求。近期要求垃圾焚烧厂的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远期处理能力达到
7、900吨/日。因此项目建设和规模符合该规划要求。(8)根据嘉善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拟建地生态功能区划类别为重点准入区,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为姚庄城镇与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1-30421C03)。主要生态环境功能是对现有工业企业进行产业升级,重新进行产业整合,建立资源节约型生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敏感性高度,生态服务功能为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本项目的建设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公益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利用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不仅节约用于生活垃圾填埋的土地资源,而且可以有效的控制二次污染,并可以对生活垃圾进行综合利用,回收能源用于发电,满足日益发展的城镇建设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环境的要求
8、。因此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现状嘉善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址位于嘉善县姚庄镇界泾港村附近,西面邻祥符荡,其余三面为农田。2.2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状2.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环评期间进行了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各测点SO2、NO2最大一次浓度和日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PM10最大日均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监测结果各测点H2S 、NH3、HCl、Hg等特殊污染因子最大一次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
9、许浓度” ;Pb日均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Cd日均浓度低于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因此项目拟建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尚可。2.2.2水环境质量现状环评期间进行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项目建设地西侧的祥符塘和东侧的新陆家港水质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其中祥符荡水质超标因子是BOD5、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东侧新陆家港水质超标因子是氨氮、石油类,超标原因是可能受区内农业面源的污染。环评期间进行了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界泾港村挥发酚出现超标,怀家浜挥发酚和硝酸盐出现超标,沈思浜总硬度、氨
10、氮出现超标,庙浜挥发酚、CODMn和氨氮出现超标,其余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标准的要求。2.2.3声环境质量现状经声环境现状监测,项目建设地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2.2.4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经监测项目拟建地土壤环境未受到明显污染,监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三级标准。2.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空气评价范围为以烟囱为源点半径2.5公里的圆形区域;地表水评价范围为厂界西侧的祥符荡和东侧的新陆家港,同时分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地下水调查范围为厂区周围及敏感点;噪声评价范围为
11、厂界外200米;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厂界外1公里;环境风险评价范围是距源点不低于3公里的范围。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三废”污染物排放情况表2 工程“三废”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汇总表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削减量(t/a)排放量(t/a)备注废气SO2439.6351.6987.9180m烟囱排放烟尘2088020859.1220.88NOX313.6156.8156.8HCl/37.12CO/52.24二噁英/1.0510-7Hg(kg/a)/7.31Pb(kg/a)/79.44Cd(kg/a)/3.66H2S1.371.3090.061全封闭、负压抽风N
12、H329.227.761.44无组织粉尘1082废水废水量54800054800排入嘉善大成环保有限公司CODCr27.421.925.48NH3-N1.921.10.82固 体废弃物灰渣25904259040综合利用、填埋和安全处置污泥3003000厂内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3230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3.2.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表3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敏感点分布序号敏感点名称方位距离厂界距离(m)户数(户)人口(人)所属乡镇/行政村1界泾港村溇上*E/68267姚庄镇/界泾港村2界泾港村新陆家港*NE295/305.72367姚庄镇/界泾港村3界泾港村E345139488
13、姚庄镇/界泾港村4怀家浜S45873257姚庄镇/界泾港村5沈思浜、茜墩、东浜、西浜W900262 940西塘镇/茜墩村6庙浜NW1500127434西塘镇/茜墩村7丁栅社区NE1500234453姚庄镇/丁栅社区8清水兜、张安村、新开河SE1400154479姚庄镇/界泾港村9界泾港村(谢家浜、俞姚浜、宋家湾)SE3707965姚庄镇/界泾港村10费家村、油车港北SW700248935西塘镇/金明村11陆家港NNE4002367姚庄镇/界泾港村12桥头、南风浜、北港NNW1200206770姚庄镇/北港村13河滩、库浜SW200095316西塘镇/金明村14金家浜S80086289姚庄镇/界
14、泾港村15唐家浜SES200049175西塘镇/东汇村16后村SE260066265西塘镇/东汇村17储家汇、东汇、竹小湾S2300172670西塘镇/东汇村18荻沼NWN2700188674西塘镇/荻沼村19俞家兜、杨家溇、南港NW2600191687西塘镇/荻沼村20东厅、西河家浜ENE250095369姚庄镇/丁栅村*界泾港村溇上全部列入拆迁范围,新陆家港拆迁前距离东北厂界295m,拆迁完成后距离厂界305.7m。3.2.2水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建地西面的祥符荡水域和评价区内的地下水水质,同时分析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影响。本项目位于太浦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南侧,距离太浦河取水口约4.6公里,距
15、离太浦河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3.0公里,距离二级饮用水保护区约2.6公里,距离饮用水准保护区1.5公里,项目拟建地与太浦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对位置见下图。3.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3.3.1环境空气预测评价结果(1)小时最大浓度预测结果:正常工况SO2和NO2小时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及叠加背景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CO小时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HCl最大一次浓度贡献值及叠加背景值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本项目排放的烟
16、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2)日均浓度预测结果:正常工况SO2、NO2、CO、PM10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以及重金属Pb、Hg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HCl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Cd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及叠加背景值低于前南斯拉夫环境标准,本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3)年平均预测浓度预测结果:SO2、NO2、PM10以及重金属Pb、Cd和Hg年平均浓度最大值占二级标准份额均很小,二噁英年平均浓度预测结果低于日本环境标准0.6pg/m3。本项
17、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不大。(4)对敏感点的预测结果,正常工况SO2、NO2、PM10、CO、HCl及重金属Pb、Cd和Hg对敏感点最大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5)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环发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项目需考虑环境风险评价结论,提出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距离垃圾库)。根据嘉善县政府承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将在本项目建成投运前拆迁完成,届时环境防护距离可以得到保证。3.3.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环评中要求冷却塔排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排污水基本回用,本项目建
18、成投产后产生的职工生活污水与垃圾渗滤液、部分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经处理后达进管标准后纳入区内污水管网,进嘉善大成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的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项目污水经自行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区内污水处理厂,项目垃圾渗滤收集池和飞灰库采用防渗处理,因此在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不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生产用水取自祥符荡,职工生活用水则来自自来水管网,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在设计中对收集垃圾渗滤液的滤液池、飞灰库及固化车间等按照处置危险废物的防渗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确保不污染地下水。3.3.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噪声预测结果表明,在采取本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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