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金岭金矿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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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远市金岭金矿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环评证书:国环评证甲字第2402号二一四年四月济南1 建设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招远市金岭金矿位于招远市金岭镇,属镇办集体企业,建于1971年,总资产5700万元。埠上矿区原设埠上一矿区、埠上二矿区、埠上三矿区、吴家矿区,2008年进行资源整合,整合后矿区范围由15个拐点坐标组成,矿区面积8.3974km,开采标高80-400m,埠上矿区采矿证号为:C3700002011014120105187,有效期至2014年2月3
2、日,生产能力为6.6万t/a。根据2012年底矿山核查报告矿山保有金矿石量,目前矿区剩余服务年限5.7年。金岭金矿选矿厂位于埠上矿区范围内,建于1986年6月,总投资441.8万元,选矿规模为200t/d,选矿工艺划分为破碎筛分、磨矿浮选以及精矿脱水三个部分,碎矿采用常规两段一闭路碎矿工艺流程;磨矿采用一段闭路磨矿;浮选采用一次粗选、二次精选、二次扫选的浮选工艺流程。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侧1km处,尾矿库设计终期总库容为20.8万m,有效库容16.6万m,目前剩余库容16万m,剩余服务年限7.3年。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鲁)FM安许证字201106-0129。招远市金岭金矿于2008年3月委托
3、青岛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编制完成了埠上矿区采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仅包括采矿工程),并获得招远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招环报告表20087号)。由于选矿厂及尾矿库工程建成较早,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且已运行多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招远市金岭金矿委托我院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在收集项目的基础资料和踏勘现场的基础上,我院编制完成了招远市金岭金矿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 项目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九、有色金属”中“1、有色金属现有矿山接替资源勘探开发,紧缺
4、资源的深部及难采矿床开采”,金矿山开采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属于黄金矿山开采项目的配套设施,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属于鼓励类项目。2、环保政策符合性(1)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的符合性根据原山东省环保局鲁环发2007131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本工程建设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1.2-1。表1.2-1 本项目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选 项(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是 否(二)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是 否(三) 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
5、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是 否(四) 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是 否(五) 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是 否(六)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是 否是否存在企业限批情况是 否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选 项(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是 否(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是 否(三)是否是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的有污染的新上项目是 否(四)是否是
6、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的有污水排放的项目是 否(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是 否(六)是否是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的有污水排放的项目是 否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选 项(一)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是 否(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是 否(三)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场建设的县(市、区)是 否(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场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是 否(五)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
7、设区市或县(市、区)是 否由表1.2-1 可以看出,本工程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不属于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不在区域限批范围之内,不违背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有关规定。(2)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文)的符合性见表1.2-2。表1.2-2 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规定要求项目情况一、基本原则(一)建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
8、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本项目为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1.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2.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
9、求。3.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4.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5.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具体可见表1.1-1,项目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要求,也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在金岭金矿埠上矿区内建设,符合要
10、求。(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根据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及关于构建全省环境安全防控体系的实施意见(鲁环发200980号),建设项目环评必须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工作。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
11、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项目评价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章节,按照要求进行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评价等内容,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根据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
12、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满足总量要求,不在饮用水水
13、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对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要限批;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对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要限批;对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的园区要从严审批;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6个月内对该县(市、区)新上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空气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排在最差的前3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对其所在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对污染严重、
14、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实行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对有污水排放的项目要实行流域从严审批。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3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3名的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实行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企业出现1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的,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企业一年内出现2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的,一年内对该企业的新上项目实行从严审批。
15、本项目所在区域和流域不属于限批或从严审批范围;不属于从严审批企业。(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该项目不在南水北调流域范围内。二、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它原则本项目不属于审批原则涉及的重点行业。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号文)要求。1.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招远市金岭金矿选矿厂及尾矿库项目建设单位:招远市金岭金矿建设性质:1986年建成投产,补办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规模:选矿厂原矿石处理规模为66000t/a(200t/d),精矿产量为3300t/a(10t/d);尾矿库设计终期总库容为20.8万m,有效库容16.6万m,目前剩余库容16万m,
16、剩余服务年限7.3年。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4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48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工作制度:采用连续工作制,每年工作330天,每天三班,每班8小时。地理位置:选矿厂位于招远市金岭镇金岭金矿埠上矿区内,选矿厂地理坐标:东经12015101201754;北纬372420372700;尾矿库距离选矿厂向西约1km,位于西埠上村土地。地理位置见图2.1-1。1.4 主要建设内容及经济技术指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选矿厂及尾矿库工程,包括配套的辅助、公用、储运、环保工程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4-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4-2。表1.4-1本项目组
17、成及规模一览表序号名称主要内容技术指标1主体工程选矿厂选矿厂规模200t/d,占地1hm2,工艺流程为破碎二段一闭路,磨矿一段闭路,浮选一粗二精二扫,脱水为二段机械脱水尾矿库尾矿库位于选矿厂西侧约1km处,西埠上村土地,尾矿库剩余库容16104m,剩余服务年限7.3年,等别为五等,库底使用两布一膜铺底,全部进行防渗处理2公用工程给水生产用水为尾矿库回水和矿井涌水,生产用水先储存于供水池中,水池容积1200m,位于选矿厂西南侧;生活用水接自市政供水管网供电由埠上矿区500/35/10kv变电所供电,供电电压10kv,满足供电需求供暖空调取暖办公区选矿厂办公区及职工宿舍依托埠上矿区现有工程3储运工
18、程储存原矿储存于原矿堆放场内;精矿储存于精矿仓,容量80t,储存时间4h运输内部运输:原矿石经推车运至原矿堆场储存,再经汽车运送至破碎车间;外部运输:精矿由自卸汽车运输外售,运输方式外委4环保工程生活污水经厂区旱厕处理,外运用作农肥尾矿水回收系统选矿废水随尾砂排入尾矿库,澄清后上清水除损失外,余者全部通过回水系统返回选矿厂循环使用。废气破碎、筛分等产尘环节设置防尘密闭罩和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固体废物尾矿砂经管道泵送至尾矿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噪声主要噪声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表1.4-2本项目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指标备注一选矿1原矿处理能力
19、万t/a6.62原矿品位g/t33精矿产量万t/a0.334精矿品位g/t605精矿含水率%206选矿回收率%95二尾矿1尾矿产量t/d1902尾矿品位g/t0.183尾矿库占地亩604尾矿库有效容积万m16.65尾矿库汇水面积Km20.056尾矿库剩余服务年限a7.3三供水供电1总用水量m/d16152新水用量m/d4.83回水用量m/d1610.24循环水用量m/d5885电源及电压等级kv0.46供电方式电缆引入7年总耗电量万W210四总图1占地面积亩152建筑面积15603绿化面积1250五定员人481工人人442管理人员人43工作制度三班8小时制六投资及财务经济指标1总投资万元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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