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修改版)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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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 号关于印发煤矿二0一四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通知矿属各单位: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我矿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了煤矿二0一四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现下发给各单位,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贯彻学习,并进行考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及格者,要重新学习补考,不熟悉二0一四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职工,不准下井作业。附:煤矿二0一四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二0一四年一月一日(此页无正文)关键词: 印发 *煤矿 矿井灾害预防 处理
2、计划 通知 主办: *煤业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日 目 录目 录3 第一章 总 则6第二章 矿井概况6第一节 井田范围及开拓方式6第二节 矿井地质、瓦斯、水文概况6第三节 矿井通风系统6第四节 矿井抽放系统概况7第五节 矿井排水能力7第三章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原因8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爆炸的原因8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 8第三节 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9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10第五节 可能发生粉尘事故的原因10第六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原因11第四章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地点12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12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12第三节 可
3、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12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12第五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地点12第五章 可能发生几种主要灾害事故的预兆13第一节 煤与瓦斯突出预兆13第二节 突水预兆13第三节 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14第三节 冒顶预兆14第六章 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在灾害事故预防中的职责和任务15第七章 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措施21第一节 一般规定21第二节 预防瓦斯事故的措施22第三节 预防煤尘事故的安全措施25第四节 预防火灾事故的安全措施26第五节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措施28第六节 预防水灾事故的安全措施29第七节 预防顶板事故的安全措施30第八节 预防运输事故的措施32第九节 预防机电
4、事故的措施33第十节 预防雷电措施及停送电措施33第八章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33第一节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33第二节 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单位和人员34第三节 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34第九章 矿井遇到灾害时,灾区人员撤离灾区以及自救措施36第一节 灾区人员撤离及避灾路线36第二节 发生水灾时自救措施及避灾路线37第三节 发生顶板事故的自救措施38第十章 矿井灾害事故处理计划38第一节 瓦斯爆炸(燃烧)事故的处理计划39第二节 火灾事故处理计划40第三节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处理计划40第四节 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40第五节 冒顶事故的处理计划41第六节 运输事故的处理计划42
5、第十一章 矿井重大灾害应变措施42第一节 全矿突然停电42第二节 主要通风机因故突然停止运转的应变措施42第十二章 计划的贯彻和执行要求43第十三章 处理重大灾害事故必须具备资料44第一节 有关处理各种事故的技术资料说明44第二节 事故处理的相关技术资料(附后)54*煤矿二0一四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会审意见审 批 记 录会审主持人:姓 名日 期说 明负责人会 审 单 位技术部安检部调度室通防部机运部经管部综采队机运队掘进队通防队开拓队批准总工程师审批意见第一章 总 则为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提高
6、矿山的抗灾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之规定,我矿由总工程师组织了矿通防部、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运部、供销科、综合部、经管部、保卫科等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编制了2014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以下筒称计划)。主要内容有:(1)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事故预兆及预防措施;(2)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及处理措施。通过贯彻落实本计划,达到防止事故发生及事故发生时有效地控制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害威胁人员的目的,确保矿井2014年度实现安全生产。本计划还明确规定了各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职责和任务,希望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组织学习
7、并认真贯彻执行。第二章 矿井概况第一节 井田范围及开拓方式*矿井采用斜井开拓、胶带运输机运输,综合机械化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第二节 矿井地质、瓦斯、水文概况1、根据矿井地质资料和实际揭露情况显示,该井田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多、煤层厚度不稳定,煤层赋存状况90%为构造软煤。主要采煤层为M4、M9煤层。2、煤层瓦斯含量和透气性系数正在测定,从目前抽放的效果观察属于易抽放煤层。由于2010年矿井瓦斯涌出量鉴定结果未出来,因此2009年度矿井瓦斯绝对瓦斯涌出量为22.5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4.08m3/t。经资质部门鉴定矿井属高瓦斯矿井。煤尘无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类、矿井地温正常。3
8、、矿井预计+1165m水平正常涌水量为30m3/h、最大涌水量为60m3/h。 第三节 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主斜井和副斜井进风,回风斜井回风。风井安装2台型号为FBCDZ NO.18/2110KW防爆对旋轴流式风机, 一台工作, 一台备用,配套电机型号为YBF355S-6,功率为110kw。采煤工作面均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230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和800mm风筒压入式供风和245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和1000mm风筒压入式供风。局部通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采用“三专”供电并安装了“两闭锁”装置,同时风机能自动倒台。矿井采用通风机反转进行反风。目
9、前矿井总风量4350m3/min,风压1.8Kpa,外部漏风144m3/min。井下通风设施完善,通风系统独立、合理。第四节 矿井抽放系统概况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内安装了高、低负压抽放系统。其中低负压抽放系统安装二台型号为2BEC-353型水环式真空泵,功率110KW,抽速60m3/min,一用一备。地面主管路敷设了两趟直径250mm,井下主管路敷设了两趟直径200mm抽放管路,支管直径150mm。高负压抽放系统安装二台型号为2BE1-50型水环式真空泵,功率200KW,抽速165m3/min,一用一备。地面及井下主管路敷设了两趟直径355mm抽放管路,支管直径250mm。实现了高低负压分源抽放,
10、高负压抽放系统主要用于本煤层抽放和掘进工作面消突;低负压抽放系统主要用于采面上隅角抽放及采空区抽放。第五节 矿井排水能力矿井涌水通过自流进入井底水仓,该矿在+1165井底车场新建主副水仓、水泵房,水仓容量为1463m3。在泵房内安设DF85-455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3台。DF455型矿用耐磨多级离心泵3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水泵的吸、排水管二趟为6寸管,一趟工作,一趟备用,排水系统能够满足矿井抗灾能力需要。第六节 2014年采掘布置情况2014年我矿主要采煤工作面为10403、10904综采工作面、10903、10901、11201炮采工作面,主要掘进、开拓工作面为10901上下
11、顺及切眼、20401上顺、20401下顺反掘及切眼、M4煤柱回收联巷;二采区内外水仓、二采区井底水平巷、二采区回风下山反掘、20402上顺、20402上顺底抽巷、20402下顺底抽巷联巷、20401底抽巷、二采区运输下山、二采区回风下山。第三章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原因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积聚和爆炸的原因1、掘进工作面通风不良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2、局部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3、掘进面停风后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4、采掘工作面地质条件突然变化,造成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5、巷道处于无风或微风状态造成瓦斯聚积,遇到火源时;6、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异常,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7、
12、带电检修或因其它原因产生火花,遇到瓦斯浓度达到爆炸范围时;8、采空区及上隅角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9、排放瓦斯期间,瓦斯浓度超限,遇到火源时容易引起爆炸;10、放炮不严格执行放炮制度,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遇到瓦斯浓度超限时;11、作业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未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和汇报等;12、煤层抽放钻孔施工地点通风不良造成瓦斯超限遇到火源时;13、抽放钻场内通风不良造成瓦斯超限遇到火源时;14、放炮时未执行远距离放炮的;15、放炮时警戒不明确的;16、回风流电气设备未断电的; 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原因1、采掘工作面火药爆炸不完全导致发火,由此引起
13、瓦斯及煤尘燃烧,造成火灾;2、井下放炮违反操作规程,如放明炮、糊炮、使用变质炸药、打钻时没有规范操作等引起火灾;3、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使用明火、电焊作业,措施不力或未严格执行措施造成火灾;4、电器设备和线路维修不良,如电缆、开关、变压器、接线盒、电机、电钻等损坏、失爆、过负荷、电流短路等易引起火灾;5、机械转动部位长期缺油,摩擦引起高温发火;6、井口检身制度执行不严,下井人员缺乏安全常识,带烟火下井造成火灾;7、水泵房、变电所等场所使用不防爆灯具、违章进行电气焊工作、使用电炉取暖等造成火灾;8、风筒、电缆、皮带不阻燃,遇到火源燃烧造成火灾;9、皮带与滚筒、皮带架、托辊等部件摩擦起火造成火灾;
14、10、压风排粉施工煤层钻孔时发生火灾;11、巷道冒顶处及老巷、采空区等地点,通过氧化积聚热量产生高温引发火灾;12、在放炮前未将瓦斯释放孔采用注水或黄泥封堵的等;13、打钻时未采用洒水降尘时。第三节 可能发生水灾事故的原因1、开拓巷道穿过灰岩地段时;2、10904综采工作面和10903、10901、11201炮采工作面距离地表较浅,在回采期间采空区跨蹋产生裂隙,暴雨时雨水聚集沿着裂隙灌入采空区发生水灾事故;3、采掘工作面两巷因测量误差或设计煤柱间距不够与采空区掘通引起水灾;4、采掘工作面向前推进时过断层,无探放水措施或误揭断层发生水灾;5、在突水期间,矿井的主排水系统发生严重故障,短期内不能修
15、复,备用设备排水能力不足,导致水灾;6、全矿井供电发生故障,短期内不能修复,致使井下主排水系统停止运转,导致水灾;7、雨季高峰期,工业广场积水不能及时排出,自井筒灌入井下造成水灾;8、采掘工作面遇富水区,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导致透水事故;9、地表勘探钻孔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形成导水通道;10、地表水通过裂隙导入采掘工作面;11、采掘工作面遭遇溶洞、导水岩溶陷落柱、暗河;12、在施工过程中,未执行“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的采掘工作面。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1、掘进工作面或采煤工作面支护未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采掘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质量达不到标准,遇顶板压力过大、
16、地质构造带或破碎带时;2、锚喷支护巷道,锚、喷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顶板破碎或压力过大时;3、煤巷遇顶板破碎或构造应力带未及时加固,易出现片帮、冒顶;4、采掘工作面顶板破碎,放炮崩倒棚未及时修复时;5、掘进巷道空顶作业,未一次成巷时;6、采掘面过断层、褶曲等采取措施不力时;7、施工交岔巷道、空顶面积较大、应力集中,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材料不合格时;8、采掘工作面大面积空顶和前探支护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9、巷道贯通未按措施要求对巷道加强支护时;10、回采面初次放顶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11、回采面收尾拆除支柱(架梁),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时;12、回采面上、下巷超前支护不符合要求,回采时易造成冒
17、顶;13、回采工作面超高回采,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或落实不好以及贴帮柱缺梁少柱,易造成冒顶;14、工作面支柱维护质量差,不坚持循环注液,支撑力不够,易造成工作面冒顶;15、工作面周期来压时不注意及时加强支护,易造成冒顶;16、失修巷道未及时采取加固措施进行加固的人员行走地点。第五节 可能发生粉尘事故的原因1、各采掘面未实行湿式打眼;2、放炮后未及时洒水、冲洗巷帮或煤壁;3、各转载点未按规定安装喷雾降尘装置,或者未坚持正常使用;4、风速超过规定时,引起粉尘飞扬;5、防尘水幕安装不合格不齐全,或不坚持正常使用;6、喷浆、打钻、开帮时没有正常使用防尘喷雾降尘装置;7、未采用水炮泥,放炮时引起粉尘飞扬;8
18、、煤仓、溜煤眼放空,易引起煤尘飞扬;9、个体防护不到位。第六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原因1、井下斜巷提升(1)斜巷提升制度不完善;(2)斜巷提升安全设施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不坚持正常使用,不按规定内容对提升系统及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及维护保养;(3)绞车工、挂钩工、信号工等特殊工种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就上岗;(4)斜巷运输时司机不熟悉绞车的性能,没有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5)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未用可靠的制动装置将车辆稳住;(6)轨道及其铺设质量达不到标准、同一运输线路使用不同型号的钢轨、轨道在使用期间未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修;(7)以上特殊工种人员的责任心不强;(8)未严格执行“行
19、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2、机电设备安装、拆卸、检修采掘工作面及主运输皮带、刮板输送机等设备的安装、拆卸及检修没有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或措施执行不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都容易发生机电设备安装、拆卸及检修事故。3、主、副斜井提升运输(1)主、副斜井各种自动保险装置可靠性差,或者出现信号丢失现象等;(2)维修人员水平业务素质不高或责任心不强,不能在日常检查中及时查出提升系统的故障;(3)提升系统损坏零件不及时更换;(4)各种规章制度不齐全,各项管理不到位;(5)绞车司机操作不熟练,关键时刻不能及时处理突发事故;(6)在各岔道重车卸物,阻车器损坏或不正常使用阻车器等原因;(7)采用人力运
20、输时,巷道内积水未采取防滑措施;(8)大倾角巷道施工时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倒措施。4、人力推车时(1)1人1次推2辆(含2辆)以上矿车;(2)推车时,间距不足;(3)推车时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及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员没有发出警号;(4)在巷道坡度大于7时采用人力推车。第四章 可能发生主要灾害事故的地点第一节 可能发生瓦斯事故的地点10904综采工作面上隅角、10903、10901.11201炮采工作面上隅角等煤巷掘进头和回风流,各个煤巷掘进头和回风流;密闭口、打钻地点、盲巷内都是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易发生瓦斯事故。第二节 可能发生火灾事故的地点井下各机电硐室、中央变电所、主斜井、运输上山
21、;采掘面打钻地点;采掘工作面放炮地点;采掘面皮带运输段以及地面压风房、充灯房、维修房、井口检身房、主、副井口;巷道冒落处及老巷、采空区等地点。第三节 可能发生突水事故的地点采掘工作面在回采和掘进期间与临近老巷、采空区贯通可能出现突水事故;各采掘工作面突遇断层或距断层间距达不到安全岩柱要求尺寸而出现突水;掘进工作面在采取探放水措施时执行不力或不按措施严格执行也易发生突水事故。第四节 可能发生冒顶事故的地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各失修巷道、大跨度锚喷交岔点、大倾角施工巷道、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和硐室等地点。第五节 可能发生其它灾害事故的地点各采掘工作面斜巷提升及M4煤层车场的材料上山、采掘面皮带巷、运输上
22、山、轨道上山、巷道内淤泥积水地段、副斜井以及副斜井交岔巷道。第五章 可能发生几种主要灾害事故的预兆第一节 煤与瓦斯突出预兆1、有声预兆(1)响煤炮。由于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采掘方法、瓦斯大小及煤质特征等的不同,所以预兆声音的大小、间隔时间、在煤体深处发出的响声种类也不同,有的象炒豆似的劈劈叭叭声,有的象鞭炮声,有的象机枪连射声,有的似跑车一样的闷雷声、嘈杂声、沙沙声、嗡嗡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2)压力突然增大。发生突出前,因压力突然增大,支架会出现嘎嘎响、劈裂折断声、煤岩壁会开裂,打钻时会喷煤、喷瓦斯等。2、无声预兆(1)煤层结构构造方面表现为: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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