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NZS21722003澳洲标准.doc
《ASNZS21722003澳洲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ASNZS21722003澳洲标准.doc(1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澳洲标准许可标题:AS/NZ 2172:2003 家用婴儿床-安全要求被许可人:温清黄日期:2003 年12 月12 日使用条件此电子版许可文件的版权由澳洲国际标准所有或管理此许可只由一人专人使用,文件不可存档, 转移或以其它方式在网上分发如有必要,你可打印此文档供每个许可使用者AS / NZ2172 : 2003 澳洲新西兰标准家用婴儿床-安全要求 澳洲标准AS / NZS 2172 : 2003 此澳洲新西兰合作标准由儿童家俱安全要求CS -003 合作技术委员会共同编写澳洲标准委员会在2003 年9 月19 日认可及新西兰标准委员会在2003 年9 月30 日认可此标准在2003 年11
2、月17 日公布以下为CS -003 参与编写者:澳洲工商会澳洲竟争及消费者委员会澳洲消费者协会澳洲产业集团澳洲零售协会新西兰澳洲商业家俱产业协会财政部竟争和消费者政策分部维多利亚消费事务局澳洲消费者联盟消费者及工作保护部人类服务部(南澳)旅游,种族及贸易事务部维多利亚家俱商协会新西兰家俱协会家俱技术澳洲婴幼儿护理产品协会消费者事务部(新西兰)澳门国军妇女委员会新西兰安全设备测试实验室协会消费都事务及公平交易办公室(塔实曼尼亚)南澳消费者及商业事务办公室消费者保扩代理NSW 公平交易办公室威斯密德,儿童医院标准保持更新标准是变化着的文件,它反映出科学,技术和系统的进步为使其能继续使用,所有的标准
3、都会定期回审,新版本会公布在编纂过程中,会不断修订条款也可能被废弃读者必须要保证他们所使用是的正在使用中的标准,它包含标准公布后所有修订条款 澳洲/新西三标准的具体内答,请参观澳洲标准网站WWW STANDARDS.COM.AU或新西兰网站.STANDARDS.CO. NZ 并请查看在线目录的相关标准.另外,两个组织每年都会公布打印出的所有现使用中的标准的具体内容修订更新废弃的经常列表或通知,澳洲和新西兰标准会提供许多更新选择,这些服务的内容,使用者应与他们各国的国家标准组织联系我们也对在标准中的改进建议表示欢迎,并特别鼓励读者对那些明显的不足或模糊处能立即通知我们不管是对澳洲国际标准还是新西
4、兰国际标准首席执行有意见,请按封皮上标明的地址告知此标准的起草号为DR0006 . AS / NZSZ 1 72 : 2003 前言此澳洲新西兰合作标准由儿童家俱安全要求CS 一003 合作技术委员会共同编写用来代替AS / NZS 2172 : 1995 . 此标准的第一版,AS2172 一1978 在前消费者标准顾问委员会的要求下编写文件经历了几次修订,扩大了范围,加入其它要求及阐明了现存的条款第一版的NZS 5810 是在己签署的BS 1753 : 1977 基础上作为少量修改,1992 年的第二版签署AS 2172 一1991 并再次作少量修订此版包含采用国际及欧洲标准的要求制定此标准
5、是为提供主要安全要求的强制权威并给供应商提供功用上的持久稳定及行为标准来符合此标准要求,以便减少对儿童造成伤害或死亡的可能性在此标准中用到的名词标准化是为给附录中所使用的下定义AS / NZSZ 172 : 2003 前页CS 一003 委员会在此标准的版本中把垫子的尺寸特别是垫子的厚度作为重点允许使用可调基座婴儿床在此标准中将尺寸显得更重要 在垫子顶部和顶部最低边或尾端保留一个最小距离非常重要,它能最大减少小孩爬出或掉出婴儿床的危险设计一个可调基座很重要,当基座在上部位置时,垂下边的顶部保持比垫子高出至少250 MM的最小垂直距离,如无势子基座,最低床边床尾的顶边是为使用100MM 厚的垫子
6、垫子超过100 MM 厚,垂直距离相应要增加,以弥补多出厚度可调节床的额外的标贴和标记是用来给父母或照看者加强信息,在婴儿能爬出来前将垫子基座调到较低位置,而且这也是提醒注意垫子的厚度要适当为达到它的目的,标记和标贴要尽可能清晰醒目此产业已对垫子的厚度作过研究并决定垫子最通常的尺寸是130OX69OMM . 澳洲新西兰标准澳洲厂新西兰标准家长婴儿床-安全要求1 范围此标准是婴儿床的安全要求这些包括材料,设计,结构,外观,标签和标贴要求,所有这些对使用婴儿床的儿童的安康非常重要,此标准适用于在家中使用的婴儿床对可折叠婴儿床不适用折叠婴儿床的标准包含在AS NZS 2195但为此标准的部分条款的需
7、要,AS/NZS 2195 中对可折叠床也有包含备注:白天护理,医院及学院对婴儿床的要求在AS NZ 2130 中2参考文件以下文件在此标准中有参考:AS 2281座垫和被褥所用的软细胞聚亚安酯AS NZS 2130 白天护理,医院和学院所使用的婴儿床一安全要求2195 折叠婴儿床 -安全要求4491 木材一木材相关标准的术语AS/NZS ISO8124 玩具安全81241 第一部分:与机械及物理部分相关的安全方面(ISO 8124 一1 : 2000 . MOD )8124. 2 第二部分:易燃性(ISO 8124 一2:1994,MOD)8124. 3 第三部分:特定部分的移动性3 定义为
8、制定此标准,要用到以下定义备注:所有定义运用于全组立婴儿床3 . 1 入口打开一个婴儿床的部件以便能更容易到婴儿床里面(见图1 ) 3 . 2 加固装置入口这是一种用婴儿床的一个部件能使婴儿床更牢固的方法3 . 3 婴孩在一个婴儿床里的婴儿或学步儿童(除非本标准另有说明)3 . 4 婴儿床这是一种产品带有能升起侧边或尾部设计,给婴儿和幼儿睡眠的装置3 . 5 调节边这是婴儿床的一个部件,做如此结核并组成一个能滑动的婴儿床是为了关闭或提供进入途径备注:见3 . 1 条途径的定义3 . 6 调节机械装置一个带引导棒的系统,使用滑轨或其它装置包括停止和插栓,它能使上降边上下滑动并安全闭合或完全开放。
9、3 . 7 栅栏或栅板婴儿床尾部的或侧边的栅栏板或边框(见图1 ) 3 . 8 间隙开口由婴儿床的实木部件围起来3 . 9 垫子基座婴儿床垫子的表面有支撑3 . 10 婴儿床内面婴几床的整个内部包括垫子基座,外部及婴儿床延伸到外面的部分在任何方向达到:3 00 MM . 备注:此条款的原因是当小孩在婴儿床里面时,不能触此的部件不需测试脚轮4 材料4.1 木头所有用到的婴儿床用到的木头将(A)裂片,松节,压痕,木心,或反映木等在AS NZ 4491 中定义的(B)无腐乱和虫蛀.及(C)无有害化学物质,如铜铬砷酸盐备注:1 含水率不超过13 % . 2 木头不能含有化学处理4 . 2 金属所有金属
10、配件,包括螺母,螺帽,螺钉,垫圈要么是防腐材料要么是保护不被腐蚀 4 . 3 毒性要求婴儿床上所有暴露部件必须遵守AS/NZS ISO 8124.3的毒性要求5 结构婴儿床的所有部件必须永久固定或需用工具才能使床部分或完全拆卸因此必须本标准的第9 条要求,利用组立或拆卸系统,此系统拆卸可被在婴儿床内儿童破坏所有接台处必须完全按照本标准9 . 2 条执行6 设计6 . 1 尺寸除9 . 2 条的要求外,也应遵守以下尺寸要求(除在本标准中允许的个,也请见图2 ) ( A )婴儿床的深度一固定基座婴儿床对固定基座婴儿床,垫子基座顶部与婴儿床的最低边尾的垂直距离当入口关闭时,应不少于 600MM (最
11、小)当入口打开时,应不少于 25OMM (最小)( B )婴儿床的深度一可调节婴儿床设计了两个基座的垫子可允许如下:( I )较低位置 对可调节婴儿床,当垫子的基座在较低位置时,垫子基座的顶部与婴儿床侧边尾部的边的最小垂直距离当入口关闭时,应不少于 60OMM (最小). 当入口打开时,应不少于 250MM (最小). (II)上部位置 可调节婴儿床当垫子基座在上部的位置时,垫子基座的顶部与婴儿床一边一端的垂直距离当入口关闭时,应不少于 400MM (最小). 当入口打开时,应不少于 , , 250MM (最小). 嵌入垫子基座改变垫子基座的高度,所有最终高度必须遵从相关最小深度要求相邻栅栏或
12、栅板之间的距离不少于 5OMM (最小)备注:1 为便于看管:栅栏和栅板必须安排好,以便睡在床上的小孩易于看到,这点非常重要空气流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2 为此目的,导引棒不应被视为栅栏(D)垫子与婴儿床边尾任何部件的距离(遵从推荐的在资料页上的尺寸,见11.1条 它的中心位置的水平距离应不少于20MM (最大)备注:1把垫子推到婴儿床的一边或一端垫子另一边与婴儿床相对边的跨度不大于4OMM . 重复此过程如垫子不能被推到一边,量一量两边2.此条款的目的是为如婴儿的脸卡在垫子跟婴儿床一边或端时最大减少儿童窒息的危险3.供应商应将婴儿床及垫子送呈做测试,如11 . 1条所讲的4.如将垫子放入时,
13、在调节边目由移动时不受影啊如自由移动时,调节边也可升起并能让它坐起来但不是栓起来,它可能会被床中的小孩打开(E)可调节边底部与垫子基座的距离在垫子最低位置水平测量时,调节边在关闭位置时应不少于12MM (最小) 不大于3OMM (最大) 备注:此条必须在静态位置做测试(F)调节边的底栏的最低点与地面的距离应不少于50MM(最小)备注:此条的目的是为防止对护理人脚的伤害.(G)当用50磅的力做测试时,一个3OMM的棒子不可通过垫子基座与床边及垫子基座与端部之间的空备注:此条款的目的是为避免超过300 MM的孔隙,使手指嵌入6 .2 立脚处在垫子上的作立脚或踞起脚爬的地方任何结构组成或部分在15O
14、MM 到55OMM 之间备注:1 此条款的目的是为保持婴儿床的最小深度,防止小孩掉出婴儿床2 任何深于5MM 宽于15MM 的表面水平陷入少于75 度时被视为立脚处6 .3 入口加固装置的设计(见9 . 6 条)在调节边升起时,加固装置的任何入口应自动起作用,它应由以下组成(A)两个分开的加固装置的距离最少85OMM 并能同时起作用或(C) 必须要有在两个不同概念上最少两个连续控制动作第二个控制动作必须依赖于第一个动作的完成并保持的系统:或( B )要求最少有两个不同概念上的两个分别但同时起作用的控制系统( D )按结构锁上机械系统,在按附录E 中要求测试时,控制力最小50 磅( E )定位装
15、置必须不能被在婴儿床内的小孩触此备注:此条的目的是加固装置如此设计以便小孩不能打开装置6 . 4 调节引导调节边机械的引导必须遵从以下:(A)引导必须设计及加固,能使调节边能自由上下移动(B )每个引导必须紧紧加固在婴儿床两边端的框架上,如有可能,也可加固在垫子基座附近的水平中间位置备注:为防止掉下,穿过支架的引导棒要跟锁螺母或其它能被认为能紧紧加固到支架上保留装置相配6 .5 底部护栏边上及端头底部护栏的面不应高于垫子基座的上部面6 .6 脚轮或滑轮当有脚轮或滑轮时,应遵从以下一条:(1)两个脚轮(2)两个滑轮(3)两个有闸的脚轮及两个滑轮(4)两个脚轮其干最少有两个有闸6.7突出及阻碍突出
16、不能超过5MM.不能挂上衣物,除非设计如此(见图3标明的明显突出标记X ) 备注:1 .6 7条的目的是为确保床里面无突出,如小孩摔倒或滚到突出上面时,它可能伤害到小孩(特别是头部 26 . 7 的另一目的是为确保小孩的衣物不会被挂到并造成可能的勒住伤害6 .8尖边或锐角除非在组起时被垫子盖住或不能被触此,边突出或锐点必须遵从以下:(A)床内的垫子基座上无超过l00MM 的突出,在附件A 中有规定直径95MM突出物可碰到,除非他们的半径超过2MM 高不超过5MM.B )床里面项部的边95MM直径突出物可触此要根据图4要求,至少有2 MM半径或斜切,见附录A . 6 8条中突出物包含:带有及不带
17、有垫子;两个位置的基座及打开和关上位置C )基座上的1 00MM 以上的小配件,如活页,支架,挂物架必须无粘附物,锐点,及锐边隐藏锐点和锐边要根据AS /NZS ISO 8124.1 做测试D)无端头开口的管状物E )木质部分要求斜切,产品上面的除外备注:此条的目的是确保如小孩摔倒或滚到突出上,床内不可有可能伤害小孩的突出7 含玩具的婴儿床跟玩具组在一起的婴儿床,玩具必须遵从AS NZS ISO 8124.1 ;AS/NSZ 8124.2 及AS/NZS ISO 8124.3. 8 装饰变换不可用于婴儿床内部备注:此条的目的是为最大减少小孩将变换物的部件弄下并吸入,吞下或放在嘴里和鼻子上的危险
18、9 安全及外观要求9 . 1 概述在此条中指定的测试必须要在同一个婴儿床上进行并按以下顺序:9.2,9.3,9.4,9.5,9.6,9.7,9.8,及9.29 . 2 卡入危害测试当按除去附件A 做测试时,所有婴儿床内的孔和间隙应( A )必须能容一个直径5OMM 的球形物通过,但不允许一个直径95MM 的球形物通过( B )能容一个直径12MM 的柱形探棒进入,但不能容许一个直径3OMM 的球形物通过容一个直径5MM 的柱形探捧进入最少1 OMM ,除非另有规足允许探棒任意转动至少20MM . 此测试应在调节边在打开和关上位置及基座在两个位置时进行备注:1 运用此条款的目的,且将基座也包含在
19、内是为确保小孩不能伸出并够到可触及与胳膊等距的任何危害性的间隙2 .9 .1 条在按测试顺序完成了重新测试,以确保婴儿床在做完9.3 条,9.4 条,9.5 条,9.6 条,9.7 条,9. 8 条和9.9 条测试后能达到此条的要求9 .3 撞击测试按附录B 做测试时,床不会损坏或永久变形,它的任何螺丝,固定装置或半组立的连接点之间不会变松,在测试中入口仍是关闭的9.4 强度测试根据附录C 做测试时,护栏,护板或角栏不会断,永久变形或连接坏掉任何部件不可断工,调节边也不可轻易打开9.5 调节边承重测试根据附录D 做测试时,底部栅栏须无断裂或开裂,连接点或入口固定装置完好9.6 入固定装置的耐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ASNZS21722003 澳洲 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85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