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3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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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报批稿)2013 北京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报批稿) 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 北京国家林业局关于批准发布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林计发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青岛、大连市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有关司局、直属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国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我局组织制定了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并经有关专家会审,现批准发布,自年月
2、日起施行。施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本建设标准由我局负责解释。 国家林业局 年 月 日前 言本标准试行本2003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颁布,于2004年1月1日起试行,至今已近十年期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专业技术的进步,标准所规定的相关内容与指标在一些方面已不能适应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此产生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在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及工程实施等阶段过程中出现较多的问题。经广泛征集林木种苗生产单位、管理部门及相关专家意见,标准批准部门决定对试行本进行修订。本标准共分为九章六十三条。第一章总则,说明了标准制定的目的与适用范围;第二章基本规定,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应该
3、遵守的法律法规、具备的前提条件、坚持的基本原则等进行了规定;第三章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分类与建设用地指标,提出了林木种苗工程的项目分类,并对项目建设的建设用地、土地性质、建筑物占地进行规定;第四章明确规定了林木种质资源库的类型与规模、项目构成、辅助工程、主要设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五章明确规定了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工程建设的任务、类型与规模、项目构成、辅助工程、主要设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六章明确规定了林木采种基地工程建设的任务要求、类型与规模、项目构成、辅助工程、主要设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七章明确规定了林木苗木生产基地工程建设的任务要求、类型与规模、项目构成、育苗生产工程、辅助工程、主要设备
4、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八章明确规定了林木种苗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建设的任务要求、设施分类与规模、设施设备构成、主要设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九章工程建设管理与人员配备,提出了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基本程序、监督与监理、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及工程人员配备的要求。附录一术语,对本标准所涉及的15条术语进行了阐述与定义;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说明是对标准正文各部分编制依据及应用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对应说明。经修订的标准与原标准比较主要有以下变化:一、增加了标准所涉及的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有关术语;二、增加了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相关要求;三、增加了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设施保存库建设的具体内容;四、调整了部
5、分林木采种基地的规模;五、调整了部分项目的构成与主要设施设备;六、增加了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七、调整了林木种苗工程人员配备指标;八、增加了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九、重新核定了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十、取消了效益评价部分,该项内容在工程建设前期的设计文件、竣工验收报告中对项目建设效益进行预评估或评价,执行相关工程建设的要求。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组织制订工作。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负责解释,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邮政编码:100714。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四川省林业
6、调查规划院 参编单位: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吉林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四川省林木种苗站主要起草人:周立江 隗合飞 刘广兵 张周忙 曹昌楷 吴善福 易乃文 于滨丽 王 峰李仁洪 何 静 韩文兵主要审查人:李 智 胡迎端 王宏伟 曾德粱 骆文坚 那少众 肖石海 宁明世 冯德宾 郭树杰 陈孝丑 马建权 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基本规定(2)第三章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分类(3)与建设用地指标(3)第一节 工程项目分类(3)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3)第四章 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建设(4)第一节 任务要求(4)第二节 类型与规模(4)第三节 项目构成(4)第四节 辅助工程(6)第五节 主要设备(7)第六
7、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7)第五章 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工程建设(10)第一节 任务要求(10)第二节 类型与规模(10)第三节 项目构成(10)第四节 辅助工程(12)第五节 主要设备(12)第六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3)第六章 林木采种基地工程建设(16)第一节 任务要求(16)第二节 类型与规模(16)第三节 项目构成(16)第四节 辅助工程(17)第五节 主要设备(17)第六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7)第七章 林木苗木生产基地工程建设(20)第一节 任务要求(20)第二节 类型与规模(20)第三节 项目构成(20)第四节 育苗生产工程(22)第五节 辅助工程(22)第六节 主要设备(23)
8、第七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3)第八章 林木种苗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建设(27)第一节 任务要求(27)第二节 设施分类与规模(27)第三节 设施设备构成(28)第四节 主要设备(28)第五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9)第九章 工程建设管理与人员配备(32)第一节 工程建设管理(32)第二节 工程人员配备(32)附录一 术语(33)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35)附件: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条文说明(70)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项目建设的决策水平,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推动技术进步,特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由国家投资建设的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9、其他投资主体项目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本标准是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在咨询、规划、设计、审批、实施、评估、检查验收等各阶段的重要依据和衡量尺度。第四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除符合本标准外,涉及建筑、道桥、水利、电力等相关建设,均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条文的规定。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五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第六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具备下列前提条件:一、项目建设符合全国林木种苗工程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二、项目建设必须具备与工程性质相
10、匹配的优良种质资源、土地资源、土地经营管理权以及通过审批的建设用地指标;三、项目建设有明确的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来源。第七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应在“服务生态建设、提高科技含量、夯实种苗基础、保障种苗供应“的建设方针指导下,坚持以下原则:一、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整体优化。林木种苗工程应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划进行项目布局和实施。二、突出重点、保障基础。种质资源、良种繁育和基础设施建设是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的重点与基础,也是国家支持投入的重点方向。三、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生态经济相结合。根据生态类型、立地条件和生物多样性以及各工程的要求,遵循种苗生产的自然规律,科学确定种
11、苗工程建设类型和建设重点。四、优化现有存量资源,改扩建优先,改扩建与新建相结合,现有林木种苗工程的巩固提高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提高林木种苗工程科技含量,实现种苗质量、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五、立足当前、兼顾长远。以满足各项林业工程建设和城镇绿化工程所需种苗数量和提高种苗质量为基点,科学确定各类型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重点与建设期限。第八条 林木种苗工程建设要注重对优良乡土树种资源的保存收集和繁育,充分利用现有的繁育设施场所和技术手段,开发并推广利用优良乡土树种资源。第九条 林木种苗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城乡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对种苗的需求,坚持优化布局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充分利用原有
12、的种质资源、科研技术、经验成果和基础设施。第三章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分类与建设用地指标第一节 工程项目分类第十条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分为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工程、林木采种基地工程、林木苗木生产基地工程及其林木种苗基础设施等五类。工程项目分类及各类所包括的类型按照表1的规定确定。表1 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分类表类 别 类 型 备注 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 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 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 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 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工程 林木良种繁育中心 林木良种基地 林木采种基地工程 针叶树种采种基地 阔叶树种采种基地 灌木树种采种基地 林木苗木生产基地工程 特大型苗圃建设项目
13、大型苗圃建设项目 中型苗圃建设项目 小型苗圃建设项目 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工程 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 林木种苗加工贮藏 林木种苗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节 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第十一条 建设用地 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建设在国有林地或征用建设用地。第十二条 土地性质 各类林木种苗工程建设用地主要使用林业用地,使用林地建设的种苗生产场所,其土地性质不应发生改变。部分基础配套工程需要在非林业用地上建设,其工程建设前必须取得相应的用地指标,其土地性质以国土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三条 用地指标 各类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用地指标以主管部门对工程设计的审批数控制。第十四条 建筑物占地 除林木种苗基础设施工程及林木
14、种质资源库工程的设施保存库项目外,其它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建筑物用地(不包括温室、大棚)应控制在工程建设用地指标总额的5%以内。第四章 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建设第一节 任务要求第十五条 林木种质资源库是林木良种选育的研发基地,承载着保护林木遗传多样性、选育贮备林木育种基本材料、推进林木良种化进程、确保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任务。林木种质资源库的确定与建设,是林业科学、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现代林业建设的必然要求。第二节 类型与规模第十六条 种质资源库类型 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是种质资源的调查、界定、收集、保存、测定、评价和利用。林木种质资源库分为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林木种质资源异地
15、保存库和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三种类型。一、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建设是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和特定地段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尽可能利用国家和地方建立的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和保护林,主要包括天然物种、植物群落等。二、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应优先结合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良种基地、采种基地进行建设。根据建设目标新建或者以收集区的种质资源(主要包括引种成功的外来树种、珍贵稀有树种、乡土树种的种源、家系、无性系、品种等)为基础进行完善和扩建。三、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是利用低温保存、组织培养等保存技术与设施长期保存林木种子、穗条、根、芽、花粉等种质材料,达到保存林木种质资源的目的。第十七条 种质资源
16、库规模 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根据种质资源保存(收集)点个数、总面积、种质资源收集份数等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其规模划分符合表2规定。表2 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规模划分表类型大 型中 型小 型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资源保存点5处总面积60hm2资源份数300个资源保存点4处总面积4160hm2资源份数200个资源保存点3处总面积1540hm2资源份数100个林木种质资源异地保存库资源收集点5处每处面积30hm2资源份数600个资源收集点4处每处面积1130hm2资源份数300个资源收集点3处每处面积210hm2资源份数100个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总面积2000m2建筑面积1000m2资源份数50
17、000份总面积1500m2建筑面积800m2资源份数20000份总面积1000m2建筑面积500m2资源份数5000份第三节 项目构成第十八条 原地保存库和异地收集保存库的项目构成 林木种质资源原地和异地收集保存库工程项目分为调查与收集工程、扩繁与保护工程、研究与开发工程三个方面。一、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的调查与收集工程项目包括物种和植物群落等天然种质资源调查,具优良和特异性状个体资源的观察、选择与收集。二、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的扩繁与保护工程项目包括资源保护、生境改善、病虫防治、森林防火以及异地保存库需要增加的扩繁圃、收集区、繁育设施、隔离带建设等内容。三、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工程
18、包括对林木种质资源生物学特性、开花结实特性,主要树种生长与环境的关系,以及材质、抗逆性等方面的观察研究,并通过选择测定、杂交育种、基因工程等育种手段开发利用优良林木种质资源。林木种质资源库工程建设的项目构成符合表3规定。表3 林木种质资源原地(异地)保存库项目构成表项目名称林木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库林木种质资源异地收集保存库调查与收集工程种质资源调查种质资源观察与测定种质资源选择与收集扩繁与保护工程隔离带种质资源保护种质资源生境改善种质资源扩繁圃*种质资源收集区*育苗繁殖设施*病虫害防治设施*花粉处理设备*森林防火*研究与开发工程科研、实验设施、设备*主要种质资源观察与测定信息处理系统*注:1.“
19、”为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构成。2.“*”项目不得与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工程中的项目重复配置。第十九条 设施保存库项目构成一、根据保存的技术手段,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分为低温种质保存库、组织培养保存库、超低温保存库以及DNA保存库等。二、低温种质资源库主要由保存种子的冷库和种子入库前处理操作室、种质检测室三部分组成;组织培养保存库一般由保存库、培养库、组培实验室和组培无菌操作室四部分组成;超低温保存库主要设施是液态氮罐和液氮储液塔和种质降温、复温控制设备;DNA保存设施主要有超低温保存、-20的冻干保存和深度低温冰箱等。三、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由调查与收集工程、主体建筑工程、控制系统工程和种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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