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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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RuIes of Metrological Testing for Net Quantityof Products in Prepackages with Fixed Content20051009 发布 2006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目 录引言1 范围2 引用文献3 术语和符号3.1 术语3.2 符号4 计量要求4.1 总则4.2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4.3 净含量的计量要求4.3.1 单件实际含量的计量要求4.3.2 平均实际含量的计量要求5 计量检验5.1 总则5.2 测量
2、不确定度5.3 统计与控制准则5.4 检验实施5.4.1 总则5.4.2 确定检验批5.4.3 检索抽样方案5.4.4 抽取样本5.4.5 样本的检验5.5 原始记录与数据处理5.5.1 原始记录5.5.2 数据处理6 结果评定与报告6.1 评定准则6.1.1 标注评定准则6.1.2 净含量评定准则6.2 检验报告附录 随机抽样方法附录 除皮方法附录 以质量(重量)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附录 以体积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附录 以长度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附录 以面积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附录 以计数标注净含量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附录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抽样单格式附录
3、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原始记录格式附录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引言为了规范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87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含量(2004版)和79号国际建议定量包装商品标签内容(1997年版)的要求,制定本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本规则是对JJF1070-20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修订,本规则代替JJF1070-2000。本规则与JJF1070-2000相比,重大技术内容的变化主要有: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87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含量(2004版)要求规定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和检验批的评定准则;提高了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检验的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增加了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检查和评定内容;增加了以面积、计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验方法;增加了抽样单和检验原始记录格式,修改了检验报告格式。本规则是根据国际法制计量组织87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含量(2004版)对JJF1070-2000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该国际建议等效,并对国际建议中没有规定的批量在100件以下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计量要求和检验方法作了补充规定。定量包装商品
5、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1 范围本规则规定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过程的抽样、检验和评价等活动的要求和程序。本规则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本规则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则进行检验。接受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企业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进口、经销的商品。2 引用文献本规则引用下列文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OIML国际建议87号预包装商品含量 2004年版OIML国际建议79号定量包装商品标签内容1997年版GB/T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
6、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使用本规则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3 术语和符号3.1术语3.1.1 预包装商品 products in prepackages销售前预先用包装材料或者包装容器将商品包装好,并有预先确定的量值(或者数量)的商品。3.1.2 定量包装商品 products in prepackages with fixed content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或者计数标注的预包装商品。3.1.3 同种定量包装商品 same kind products in prepackages with fixed conten
7、t由同一生产者生产,品种、标注净含量、包装规格及包装材料均相同的定量包装商品。3.1.4 误导性定量包装 misleading prepackage商品包装的制作、外形、介绍、标记或填充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定量包装。3.1.5 净含量 net quantity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注:不论商品的包装材料,还是任何与该商品包装在一起的其他材料,均不得记为净含量。如方便面中的调料包、叉子等不计为净含量。3.1.6 标注净含量 marked net content由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上明示的商品的净含量。3.1.7 实际含量 actual quantity由质量技术
8、监督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本检验规则通过计量检验确定的定量包装商品实际所包含的量。3.1.8 计量检验 metrology inspection根据抽样方案从整批定量包装商品中抽取有限数量的样品,检验实际含量,并判定该批是否合格的过程。3.1.9 单位商品 unit producer实施计量检验的商品中标注净含量的包装单位。3.1.10 检验批(简称批) inspection lot (also called a “batch”)接受计量检验的,由同一生产者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或者在销售者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3.1.11 批量 batch检验批包
9、含的单位商品数。3.1.12 样本单位 sample unit从检验批抽取用于检验的单位商品。3.1.13 样本 sample样本单位的全体。3.1.14 样本量(也称样本大小) sample size从检验批中抽取,能够提供检查批是否合格的信息基础的定量包装商品的数量。3.1.15 偏差 deviation样本单位的实际含量与其标注净含量之差。3.1.16 平均偏差 average actual quantity各样本单位偏差的算术平均值。3.1.17 平均实际含量 average deviation 样本单位的实际含量的算术平均值.3.1.18 允许短缺量 tolerable inadeq
10、uate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的最大允许量值(或者数量)。3.1.19 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 inadequate prepackage 具有负偏差的单件定量包装商品。 3.1.19.1 T1 类短缺:在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中,实际含量(q)小于标注净含量(Q)与允许短缺量的差,但是不小于标注净含量减去2倍的允许短缺量,称为T1类短缺。 T1 类短缺是指: Q2T q QT3.1.19.2 T 2 类短缺:在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中,实际含量(q)小于标注净含量(Q)与2倍的允许短缺量之差,称T 2 类短缺。T 2 类短缺是指: q Q2T3.1.20 皮重 tare weigh
11、t除去样本单位的内容物后,所有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的重量。3.1.21 总重 total weight指样本单位的皮重和净含量的重量之和。3.2符号 N: 批量n: 样本量(抽样件数)q: 实际含量Q:标注净含量T 允许短缺量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P: 单件皮重 平均皮重 皮重抽样数 皮重标准偏差4 计量要求4.1 总则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注应符合4.2、4.3和4.4所规定的计量要求。4.2 净含量标注的要求4.2.1 单件商品的标注a) 在定量包装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应有正确、清晰的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
12、位)三部分组成,例如:净含量500克 。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例如:50米;10平方米或100个。b)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表1的规定。c) 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1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和检查方法检查要求检查方法标注净含量的量限计量单位质量 Q1000克g(克)目测 Q1000克 (千克)体积 Q1000毫升mL (ml)(毫升) Q1000毫升L (l)(升)长度Q1毫米m(微米)Q100厘米(毫米)或者(厘米) Q100厘米M(米)面积Q100平方厘
13、米m (平方毫米)或者c(平方厘米)1平方厘米Q100平方分米d(平方分米)Q1平方米(平方米)表2 净含量标注字符高度的要求和检查方法 标注净含量 Q 字符的最小高度(mm)检查方法 Q50g Q50ml 2使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字符高度。 50g Q200g 50mlQ 200ml 3 200gQ1kg200mlQ1000ml 4 Q1kg Q 1L 6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 24.2.2 多件商品的标注 同一包装商品有多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其标注除了应符合单件商品的标注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 同一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
14、,或者标注总净含量。b) 同一包装商品内含有多件不同种类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4.3 净含量的计量要求4.3.1单件实际含量的计量要求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净含量之差不得大于表3规定的允许短缺量。表 3 允许短缺量质量或体积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 (Q) g或ml 允许短缺量(T ) a g或mlQ的百分比g或ml0509501004.51002004.520030093005003500100015100010 0001.510 00
15、015 00015015 00050 0001长度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Q)允许短缺量(T )mQ5m不允许出现短缺量Q5mQ2%面积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Q)允许短缺量(T )全部QQ3%计数定量包装商品标注净含量(Q)允许短缺量(T )Q50不允许出现短缺量Q50Q1% b注:a对于允许短缺量(T ),当Q1kg或Q1L时,T值的0.01g或ml位修约至0.1g或ml;当Q1kg或Q1L时,T值的0.1g或ml位修约至g或ml;b以标注净含量乘以1%,如果出现小数,就把该数进位到下一个紧邻的整数。这个值可能大于1%,但这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商品的个数为整数,不能带有小数。4.3.2 检验
16、批实际含量的计量要求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表4规定的抽样方案进行抽样检验,并符合以下计量要求:样本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等于标注净含量减去样本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s即 (Qs)式中: 样本平均实际含量 = Q标注净含量修正因子 s-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 s=2一个检验批的批量小于或等于10件时,只对每个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进行检验和评定,不作平均实际含量的计算。表4 计量检验抽样方案第一栏第二栏第三栏第四栏检验批量N抽取样本量n样本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s)允许大于1倍小于或者等于2倍允许短缺量(T1 类短缺
17、)的件数允许大于2倍允许短缺量(T 2 类短缺)的件数修正因子=t0.995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s110001150101.028s005199130.848S10100500500.379S 305013200800.295s 50大于32001250.234s 70注1:注:本抽样方案的置信度为99.5%。注2:样本平均实际含量应大于或等于标注净含量减去平均实际含量修正值s即(Qs)式中: 样本平均实际含量 = Q 标注净含量 修正因子s 样本实际含量标准偏差 s=25 计量检验5.1 总则5.1.1 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实施计量监督检验应按照下列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本规则的附录规定了以
18、不同方式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应采用的检验方法。本规则没有规定检验方法的定量包装商品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由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方法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强制性行业标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5.1.2 在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时,应当充分考虑水份变化等因素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产生的影响。对因水分变化等因素导致净含量变化较大的定量包装商品,如面粉、肥皂等商品,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在规定条件下商品净含量的准确性。5.2 测量不确定度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应超过0.2T,其置信水平为95%。其中置信水平与测量仪器和检验方法有关。影响不确定度的因素包括测量仪器的最大允
19、许误差和重复性等计量特性、包装材料的变化,以及由于在液体中不同的固体数量或者温度的变化引起的密度波动等。5.3 统计与控制准则5.3.1控制准则接受或拒绝一个检验批的检验应考虑以下3个因素:a) 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的误差;b) 单件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小于标注净含量减去允许短缺量的商品占检验批的百分比小于2.5 。;c) 检验批中,没有一件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小于标注净含量减去两倍的允许短缺量。5.3.2 I类风险检验的显著水平5.3.2.1 显著水平(这类误差的上限值)为0.005。检验决定在定量包装商品中商品量的平均值按照学生分布(t分布)具有99.5%的单边显著水平:对于
20、Q 即:对于满足 Q的正确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批,其被拒绝的概率不超过0.5%。5.3.2.2 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百分比的检验有如下的显著水平:对于 即:对于包含不超过2.5%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的检验批,其被拒绝的概率不超过5%。5.3.3 II类风险检验的显著水平通过检验至少90%的情况下,可发现如下特性的检验批:a) 净含量的平均值小于(Q)的情形下,这里s是检验批定量包装商品实际含量的样品标准偏差;b) 对于检验批包含9% 的短缺性定量包装商品。5.4 检验实施5.4.1 总则 计量监督检验应执行确定检验批、检索抽样方案、抽取样本、检验样本和评定检验结果等程序。样本的抽取一般应在定量包装商
21、品生产企业或销售商仓库进行。5.4.2确定检验批检验批的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领域的商品。检验批量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a) 在生产或包装现场抽样,由生产企业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一定数量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b) 在生产企业、进口商、批发商、零售商的仓库以及零售现场抽样,批规定为在企业抽样地点现场存在的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全体。5.4.3 检索抽样方案根据批量按表2检索抽样方案,确定样本量和评定样本的指标。5.4.4 抽取样本应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检验批中抽取样本,选择的抽样方法应使每一个单位商品被抽为样本的可能性相等。随机抽样的方法见附录。抽样后应填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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