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邀请招标文件固定单价全套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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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目录155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住宅小区三期第一标段工程21.1建设地点31.1建设规模6幢高层住宅及部分公建和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41.1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附件一72.2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06年7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9月10日。施工总工期:79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联系人:1213.1工程报价方式综合单价
2、法(即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13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1416.1投标担保金额不要求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618.1投标文件份数经济文件一正四副,技术文件一正四副,商务文件一正四副,电子文件(载体为光盘)两套。1720.1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收件人:1824.1第一次开标开始时间:2006年5月28日上午9:00时地点:1931.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定量评标法,详见附件招标评标方法2036.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21标书费用0元22图纸押金2000元套(可退)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工程说明1.1本
3、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细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3招标人联系方式:名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联系人:1.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名称:1.5本招标工程图纸设计单位:太平洋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附件一。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4、投标人合格条件。除4.1款规定的条件外,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4.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2.2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4.2.3.1针对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经理部)核心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至少3人(分管技术、生产及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经理部下设至少包括负责工程施工、安装、技术、质检、物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经营、预算等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对口工作。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素质要求项目经理国家一级项目经理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具有10万m2以上项目经理岗位经验,50岁以下技术副经理高级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具有10万m2以上住宅
5、项目总工程师岗位经验,45岁以下生产副经理具有项目经理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具有10万m2以上项目管理经验,45岁以下安全副经理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安全员资格,具有10万m2以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经验,45岁以下针对项目,为保证各单位工程管理到位,规定土建工长和质检员不少于8人;水暖工长和水暖质检员不少于4人;电气工长和电气质检员不少于4人;资料员不少于3人;安全员不少于4人;试验员不少于2人;预算员不少于2人;测量员不少于2人。以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应专职专责。在工程施工各阶段,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总人数不应少于30人。4.3本招标项目工程采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
6、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招标人不提倡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投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须满足本投标须知第4.1、4.2款要求并提供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的资料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4.4.1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并且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标。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4.2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当签署一份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该协议应经公证处公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3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推举一位联
7、合体主办人,授权其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负责投标及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协调工作。向招标人提交由联合体主办人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该授权委托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4.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均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4.4.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4.6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主办人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4.7除非另有条款规定,本投标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5踏勘现场5.
8、1踏勘现场5.1.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踏勘现场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均由投标人负责。5.1.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1.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
9、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第三章合同专用条款第四章合同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六章图纸第七章工程量清单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2除7.1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生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0、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电子版本。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前来领取澄清文件。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前来签收该澄清文件。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11、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前来领取澄清或修改文件。9.2投标人应于24小时内前来签收该澄清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标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
12、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第一册经济文件、第二册技术文件及第三册商务文件三册组成。11.2第一册经济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书和投标报价两个部分组成11.2.1投标书部分包括(1)投标书(格式参见第八章);(2)投标书附件(格式参见第八章);(3)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八章);(4)承诺书(格式参见第八章);(5)已提交投标担保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扫描件也可,下同);(6)招标
13、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2.2投标报价部分包括(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投标总价表;(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8)主要材料价格表;(9)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10)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1)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2)补充清单计价表。(13)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以上(1)-(12)报表格式参照第八章经济文件格式第4节投标报价格式。11.2第二册技术文件即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拟投入的主要施
14、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表等;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描述平面布置(含平面布置图)、工期安排、工程进度(含施工进度网络图、表)等;结合招标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组织目标及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格式参见第八章。(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格式参见第八章)(2)劳动力计划表(格式参见第八章)(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及横道图(格式自定)(4)施工总平面图(格式自定)(5)
15、临时用地表(格式参见第八章)(6)现场电力需求计划表(格式参见第八章)以上六个图表投标人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作为附件装订。11.3第三册商务文件主要包括:(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系联合承包体时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保证、环保体系(如有时)、联合体合作协议和组织分工情况相关文件,对于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国家或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文件;(2)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表(3)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4)主要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岗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5)现场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6、6)投标人近五年内已完类似工程经历(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承包合同等扫描件或复印件)(7)投标人在建工程一览表(8)投标人现阶段和过去五年内有无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的情况报告(9)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本册同时作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招标人对投标文件有格式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实质性响应。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
17、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本工程的合同形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13.3工程量清单13.3.1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进行编制。投标人可根据企业定额或参照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在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组价。招标人鼓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各项工作的消耗量水平、工料机价格水平、各类费用标准、有关费率和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考虑。投标人可以根据各自对本工程的综合预测、自身实力及市场风险因素填报各个项目的单价,并按清单数量计算合价,列入投标报价总额之中。1
18、3.3.2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其中,其它项目清单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等。13.3.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范围对本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进行校核,如发现错漏项或数量偏差应在招投标阶段规定的提交质疑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招标人确认后以补充招标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正。在此时间前如未能提出,则视为对该部分的默认,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本招标范围以内的工程数量不予以调整。13.4报价说明13.4.1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金额。投标报价的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作为投标时计算单价
19、或总价的依据。招标人不接受由于投标人对招标范围的理解存在偏差而导致的任何索赔。13.4.2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3.4.3甲供材料、设备:指本工程招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其明细及价格参见本须知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清单。凡含有甲供材料、设备的清单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除甲供材料、设备的价格只能计取利润和税金外,其它费用正常计价。甲供材料、设备的金额将计入
20、其它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材料设备购置费中。附件二中甲供材料、设备的价格仅为其材料费或设备费,不包括保管费、损耗、辅材等其他费用,请投标人酌情报价(如计取安装费等),即使甲供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与附件二提供的价格不同,结算时也不予调整。13.4.4暂估单价项目:本工程中标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中,部分材料设备招标人需要对其质量及价格进行控制,并对该部分材料提供了暂估的单价,本部分材料设备被称为暂估单价项目。其明细及单价参见本须知附件三暂估单价项目清单,附件三中暂估单价项目的价格仅为其材料费或设备费,不包括保管费、损耗、辅材等其他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暂估材料及设备单价并考虑其他
21、相应的费用进行投标报价,结算时按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并报经招标人同意后的实际材料价格调整相应清单价格,具体结算方式参见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工程项目预结算规定”第十条。13.4.5暂估总价项目:暂估总价项目参见本须知附件四。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下述规定。13.4.5.1暂估总价项目的暂估价款暂计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可以根据暂估总价计取暂估总价项目总包服务费。13.4.5.2总包服务费为固定不变费用,请投标人酌情报价,即使暂估总价项目结算价与暂估总价不同,总包服务费也不予调整。13.4.6指定分包项目:指定分包项目是指招标人需要进行专业承包的项目,但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承包人的服务
22、和配合。招标人给出指定分包项目暂定总价(具体数额见附件五),此项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指定分包项目暂定总价已包含专业承包单位完成指定分包项目所发生的各种实体性和非实体性费用,投标人参考招标人给定的指定分包项目暂定总价计取总包服务费(含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因招标人分包而给投标人造成的利润损失等经济补偿费)。总包服务费为固定不变费用,请投标人酌情报价,即使指定分包项目结算价与指定分包项目暂定总价不同,总包服务费也不予调整。13.4.7其他项目清单部分:只包括招标人部分的材料购置费和投标人部分的总包服务费两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暂估总价及指定分包项目暂定总价计取总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的主要服务内
23、容:13.4.7.1与分包单位签订进场协议,对分包单位负有管理的权力和义务,协调分包单位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交叉配合等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13.4.7.2对分包单位进行施工现场交底,明确分包工程与总包工程相关部分的具体衔接和存在的问题,明确总包的相关管理规定,使分包工程顺利进行。13.4.7.3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向分包单位提供作为总承包单位具有的且与分包工程相关的证件和批件。13.4.7.4按工程进度计划向分包单位提供必要的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13.4.7.5按工程进度计划向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单位的施工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13.4.7.6允许分包单位无偿使用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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