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1917— 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可编辑).doc
《NYT1917— 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可编辑).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NYT1917— 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可编辑).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NY_T19172010 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 ICS 65.060B 9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 /T 1917?2010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Mobile discharge facilities for digested sludge and slurry2010-07-08 发布 2010-09-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NY/T 1917?2010前 言 本标准遵照 GB/T 1.1 ? 2 009 给 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农业部沼气产品及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沼气学会
2、、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奔马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福田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景明、王超、方驰、王瑞谦、李云清、林连华、刘耕、丁自立、吴杰民、邢会敏、何 波勇、朱训栋、王建东、唐喜林、李珍运。NY/T 1917?2010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 备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主要参数与基本要求、检验规则、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海拔高度 在 3 500 m 以下,采用定型汽车或农用车底盘,配装定型的柴油机或汽油机,最高时速不超过 60 km/h 的自走 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以下简称抽排设备)。2 规
3、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2828.1 ? 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 AQL 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7258 ? 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9969 ? 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 10395.1 ? 200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 1 部分:总则 GB 10396 ? 200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
4、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13306 ? 1991 标牌 GB 18320 ? 2008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安全技术要求 GB/T 19407 农用拖拉机操纵装置最大操纵力 JB/z0 3011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JB/T 5673 ? 1991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 6712 ? 2004 拖拉 机外观质量要求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 mobile discharge facilities for digested sludg e and slurry 以柴油机或汽油机为行走动力装置,有封
5、闭罐体,通过泵用于沼气池内的沼渣沼液抽排,并能利用自带动力行走的机械设备。3.2 罐体容积 cubage of tank3 抽排设备罐体所允许的最大装载容积,单位为立方米 m 。3.3 抽吸深度 pumping depth 从正常作业罐体底部到沼气池底部的垂直距离,单位为米 m 。3.41NY/T 1917?2010 抽吸距离 pumping distance 抽排设备从正常作业的位置到沼气池边缘的水平距离 ,单位为米 m 。3.5 沼渣沼液浓度 thickness of digested sludge and slurry 沼气原料干物质与沼气池装料总量的百分比,单位为百分率 % 。3.6
6、沼渣沼液抽吸流量 pumping flux of digested sludge and slurry3 抽排设备正常作业时,每分钟抽吸入罐体内的沼渣沼液体积,单位为立方米每分 钟 m / min 。3.7 系统最大真空度 imum vacuum of the syste m 罐体内能产生的最大真空度 压力值 MPa 。4 型号4.1 型号编制方法 型号由设备代号、类别代号、罐体容积、企业代号、设计代号组成,其顺序如下:4.2 设备代号 用沼渣沼液第一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 Z表示。4.3 类别代号 用自走式第一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 Z表示。4.4 罐体有效容积 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最多保留一位小数。
7、4.5 企业代号 用两个大写汉语拼音字母表示,企业可自行定义。4.6 设计代号 用一个或两个大写英文字 母或阿拉伯数字表示,企业可自行定义。4.7 型号编制示例3 ZZ-1.5表示罐体容积 为 1.5 m 的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5 主要参数与基本要求5.1 基本设计参数 见表 1。表 1 基本设计参数项 目指标值型号 ZZ -1. 0 ZZ -1.5 ZZ -2.0 ZZ -3 .0 ZZ -4 .0 ZZ -5 .0 ZZ -6 .0 ZZ -8 .031.0 1.5 2.0 3.0 4.0 5.0 6.0 8 .0罐体容积, m罐体容积偏差率, % 3 3 3 4 4 4 5 5抽吸距
8、离, m 20 20 30 30 30 30 30 302NY/T 1917?2010抽吸深度, m 3 3 4 4 4 4 5 53流量, m /min 025 025 025 025 025 025 040 050抽排料液浓度, % 10 10 10 10 10 10 10 10罐体内残渣率, % 4 4 4 3 3 3 3 35.2-般要求5.2.1 抽排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 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2.2 所有零部件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外购外协零部件应具有制造厂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并经进厂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5.2.3 用紧固件连接的各零件、部件
9、应按要求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重要部位紧固件的紧固力矩应符合产品图样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5.2.4 焊接件应符 合 JB/ ZQ 3011 的规定。5.2.5 抽排设备应具备以下作业功能: a 抽排; b 自走; c 搅拌; d 破碎; e 喷射; f 喷淋。 注: a)、 b)、 c) 为必备功能。5.2.6 抽排设备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环境温度为 0 45 ; b 沼渣沼液 pH 为 5 9 ; c 沼渣沼液浓度 10% ; d 海拔高度 3 500 m 以下。5.3 抽排设备发动机功率5.3.1 海拔高度低于 2 500 m 时,采用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底盘的抽排设备比
10、功率不应小 于 5 .0 kW/t ;采用汽车底盘的抽排设备比功率不允许小 于 6.0 kW/t 。5.3.2海拔高度 2 500 m 3 000 m 时,海拔高度每升 高 100 m ,发动机功率应相应增 加 5% ; 海拔高度高 于 3 000 m 时 ,海拔高度每升 高 100 m ,发动机功率应相应增 加 10% 。 注:比功率为发动机最大净功 率(或 0.9 倍的发动机额定功率或 0.9 倍 的发动机标定功率)与机动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之比。5.4 外观5.4.1 涂漆前的表面质量应符 合 JB/T 6712 的规定。漆膜的颜色或色差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并应不致影响对安全标志的视读
11、。3NY/T 1917?20105.4.2 主要覆盖 件涂层质量应符 合 JB/T 5673 的 规定。5.4.3 各类标志、铭牌和标记的位置应正确、无歪斜、安装牢固或粘贴平整。5.5 整体结构5.5.1 抽排设备不应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5.5.2 抽排设备运转和行驶中发动机、传动系及其他部件不应有异常响声。5.5.3 抽排设备整体外廓尺寸应 符合 GB 1589 的 规定。5.5.4 整车形式采用一体式和配有牵引力的吸运单元式。5.6 操纵机构5.6.1各操纵机构应轻便灵活,松紧适度,各机构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各操纵装置的最大操纵 力应符 合 GB/T 1940 7的规定。5.6
12、.2 所有自动回位的操纵手柄、踏板,在操纵力去除后,应能自动复位。5.7 抽排系统5.7.1 泵装置 a 泵的流量、扬程等性能应满足抽排作业的要求; b 泵能满负荷正常运转,无异响; c 泵体表面最大温升不得超 过 50 ; d 泵应可靠耐用,能一次性持续不停机运转正常不小 于 2h 。5.7.2 管路 a 抽排管路应畅通,操作轻便可靠; b 配备管道长度应符合抽吸距离要求; c 管道接口连接牢固,密封; d 管道长度应大于抽吸距离; c 管道进料口直 径 D 100 mm ,出料口直 径 D 100 mm 。5.7.3液面装置 a 应设置湿示罐体内液面高度的装置; b 应设置报警及防溢装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NYT1917 自走式沼渣沼液抽排设备技术条件可编辑 NYT1917 走式沼渣沼液抽排 设备 技术 条件 编辑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60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