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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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诸暨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目 录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二)编制依据(三)适用范围(四)工作原则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二)办事机构(三)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三、灾害分级(一)特大水旱灾害(二)重大水旱灾害(三)较大水旱灾害(四)一般水旱灾害四、预防和预警机制(一)监测与检(巡)查(二)预防预警信息(三)预防预警行动(四)预警支持系统五、应急响应(一)I级应急响应行动(二)II级应急响应行动(三)III级应急响应行动(四)IV级应急响应行动(五)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六)信息报送与处理(七)指挥和调度(八)抢险救灾(九)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十)社会动员与参与(十
2、一)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十二)应急结束六、应急保障(一)通信与信息保障(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三)技术保障(四)后勤保障(五)宣传、培训与演练七、善后工作(一)救灾(二)救济救助(三)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四)水毁工程修复(五)环境保护(六)防汛抢险物料补充(七)补偿机制(八)灾后重建(九)防汛防旱工作评估八、附则(一)名词术语定义(二)管理与更新(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四)实施时间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
3、,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诸暨市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供水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2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市级各有关部门支持、指导和督促各地的预防和处置工作。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防汛防旱的行为,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
5、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旱的能力。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市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一)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
6、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防汛防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1、市防指组成市防指指挥由市长担任,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市人武部部长、市水利水电局局长任副指挥。市防指成员由市府办、公安局、人武部、水利水电局、宣传部、农办、农业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局、电信局、气象局、旅游局、开发委、建管局、商贸办、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2、市防指职责在省、绍兴市防指指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组织制订完善防汛防旱预案,制定浦阳江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审核上报大中型水
7、库控运计划。组织开展防汛防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旱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市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部门协调工作。3、成员单位职责市府办:组织召开防汛防旱抗台相关的专题会议,协调部门工作,检查、督促做好落实工作。市公安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处置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市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
8、加抢险救灾;做好驻诸暨市武警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的协调工作;加强对各镇乡、街道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的训练及做好出现险情时的调遣工作;落实橡皮艇、冲锋舟等抢险救灾物资。市水利水电局: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落实有关防汛物资、器材、设备的组织储备、调动和供应。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市农办:负责灾后有关农业政策的制订、新农村村居灾后重建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市发改局:负责协调安排防汛防台工程项目建设,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项目计划。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
9、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情和救灾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市财政局:及时下拨防汛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市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调度落实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提出阻水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负责水毁公路、桥梁抢修工作,以及提供道路通行情况信息。市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
10、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负责干旱期饮用水质的监测。市安监局: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当地镇乡、街道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和防治情况。市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市电信局: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保障防汛抗
11、旱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指挥联络畅通。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市旅游局:负责旅游区、景点防汛防台相关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做好游客及人员的紧急撤离,疏散避险安全工作。市开发委:组织协调开发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市建管局:负责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市商贸办: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防汛抗旱防台相关信息发布,动态
12、报导及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4、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防旱工作。(二)办事机构市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负责防汛防旱日常工作。市防汛办职责:拟订全市防汛防旱的政策、管理制度、办法等;编制全市防汛防旱预案和浦阳江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旱工程设施的管理、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旱工作;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负责市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其他防汛防旱指
13、挥机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三、灾害分级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水旱灾害、重大水旱灾害、较大水旱灾害和一般水旱灾害。(一)特大水旱灾害以下水旱灾害为特大灾害:1、市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将登陆我省并严重影响我市。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已超过150毫米或出现连续暴雨,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3、浦阳江太平桥站水位接近危急水位(保证水位)(14米,吴淞高程,下同),并根据预报
14、将超过危急水位。4、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5、浦阳江干流堤防发生决口,并危及公共安全。6、全市范围内,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710月份连续干旱70天以上。(二)重大水旱灾害以下水旱灾害为重大灾害: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在我省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厦门以北)登陆,严重影响我市。2、全市范围内24小时降雨量达10015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超过200毫米,局部灾害损失严重。4、浦阳江太平桥控制站超过警戒水位12.5米,并持续上涨。5、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大中型
15、水库发生险情。6、全市范围内,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710月份连续干旱50天以上。(三)较大水旱灾害以下水旱灾害为较大灾害: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在福建中部登陆或紧擦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市。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8010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暴雨或大暴雨。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100200毫米,局部出现灾害损失。4、浦阳江太平桥站水位达到警戒水位12.5米。5、小(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小(一)水库发生险情。6、全市范围内,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710月份连续干旱30天以上。
16、(四)一般水旱灾害以下水旱灾害为一般灾害:1、市气象台预报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东径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市影响较小。2、全市范围内24小时平均降雨量达5080毫米,并且市气象台预报未来24小时仍有大雨或暴雨。3、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小时达50100毫米。4、浦阳江干流水位上涨,但均在警戒水位以下。5、小(二)型水库、重要山塘发生险情。6、全市范围内,梅汛期降雨量严重偏少,水库蓄水严重不足,710月份连续干旱20天以上。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一)监测与检(巡)查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实行以查组织、
17、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1、水旱灾害监测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市防指报告供水情况。2、山洪灾害监测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3、水利工程巡查水库(山塘)、三级以上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4、防
18、汛防台检查(1)市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五查”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2)建设、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镇社区、行政村及有关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在汛前组织开展防汛自查和检查。(二)预防预警信息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指。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市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
19、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汛办,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15分钟内报到市防汛办,为市防指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2、工程信息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市防指。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交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市防指准确报告。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水库控制运行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市防指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
20、置险情,同时向市防指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3、洪涝灾情信息(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市防指应收集灾情动态,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和浙江省、绍兴市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办,事后及时对灾情组织核实、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3)各媒
21、体有关灾情报道,应事先向市防指核实。4、旱情信息(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2)市防指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当发生干旱时,各镇乡(街道)每5天向市防指上报一次旱情。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按要求加报。(三)预防预警行动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旱责任人、防汛防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
22、服务组织的建设。(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蓄水工程建设任务,对病险的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
23、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预警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水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2、降雨实时预警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市防指报告,并通报镇乡政府。市防指收到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立即向有关镇乡政府和单位发出警报。镇乡政府和有关单位接到降雨警报后,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预警。3、台风灾害预警气象部门应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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