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doc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3.doc(14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矿 名:察布查尔县兴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生产规模:9万吨年编制单位:察布查尔县兴安煤炭限责任公司煤矿技术科编制日期:2009年元月编制负责人:贺 君目录1 总则52 矿井危险性分析113 组织机构及职责134 预防与预警215 应急响应306 信息发布327 后期处置328 保障措施339 培训与演练3610 奖惩3711 附则37附件1:兴安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51附件2:兴安煤矿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65附件3:兴安煤矿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78附件5:兴安煤矿矿井提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09附件6:兴安煤矿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19附件8:兴安煤矿井下水
2、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60附件9:兴安煤矿洪涝灾害及停产撤人专项应急预案180附件10:兴安煤矿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90前 言兴安煤矿应急预案由一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10个专项应急预案(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井下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井下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矿井提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顶板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井下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洪涝灾害及停产撤人专项应急预案、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及兴安煤矿锅炉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组成。经公司和矿评审,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标准要求,符合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矿实际情况,能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现决定正式颁布,于2009年 1月 1日起实施。 批准人:李金栓二00九年 1 月 1 日备案:县煤炭局、安监局、矿技术室。兴安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保证迅速、有序、高效救援行动,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增强我矿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1.2 依据1.2.1 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1)中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
4、标准AQ/T9002-2006);(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4)煤矿安全规程;(5)煤矿安全监察条例;(6)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8)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8号令);1.2.2 新疆省地方政府文件(1)安全生产条例(2)新疆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3)新疆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4)新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1.3.1本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兴安煤矿井下生产、辅助系统及地面工广和生活区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后的应急救援。1.3.2事
5、故类型煤矿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井下火灾、矿井停电、提升事故、顶板事故、运输事故、水害事故、洪涝灾害、地面火灾等。1.3.3事故级别3人以下的人身伤亡事故和一级及以下的非伤亡事故。具体分类如下:1.3.3.1非伤亡事故级别(1)三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非伤亡事故:a) 凡所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小时至4小时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4小时至16小时;b) 通风不良或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使风流中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超过3%;c) 局部瓦斯超限作业或防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粉尘浓度超标作业,不采取措施处理的;d) 按高瓦斯区域管理地点通风无计划停风10分钟以内的;e) 煤与瓦斯突出
6、,其突出煤量在10吨以下;f) 因水灾使一个采掘面停止生产;g) 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至10万无(含10万元)的;h) 提升设备的断股、断绳;主井、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0.5m以内;i) 小型物件滑入井筒;j) 电机车(机动车辆)碰头、追尾、撞车、翻车;k) 锅炉缺水;压风机风缸捣毁;压力容器安全阀失效;l) 溜子拉翻机头或机尾;拉翻绞车;m) 井下透水,影响正常作业的;n)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掘进巷道冒顶长度3m以下、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5m以下、冒顶高度在1m以上;o) 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10000元的;p) 其他认
7、定为性质达到三级非伤亡事故的。(2)二级非伤亡事故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非伤亡事故:a) 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4小时以上但不足16小时或使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停工16小时以上,但不足三昼夜;b) 井下发火封闭采掘工作面;c) 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10吨(含10吨);d) 按高瓦斯区域管理的地点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60分钟(含10分钟)的;e) 因水灾使采区停产;f) 采掘工作面通风不良,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g)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3m(含3m)、冒顶高度在1m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超过5m(含5
8、m)、冒顶高度1m以上;h) 提升设备断绳、飞车;主井、副井提升绞车全速过卷超过0.5m以上的;i) 大型物件坠入井筒;j) 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k) 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的;l) 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至50万元(包括50万元)的;m) 小型压力容器、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n) 有毒、有害气体容器及管路泄露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o) 35kV以上供电系统误停、误送电的;p) 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含10万元)的;q) 矿区内积水较多,东部山洪威胁本区,主、副井、35kV变电所存在进水可能;r) 其他认定性质达到二级非伤亡事故的。(3)一级非伤亡事故凡
9、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非伤亡事故:a) 发生的事故使矿井停工16小时以上或采掘工作面及生产系统停工3昼夜以上;b) 瓦斯煤尘燃烧、爆炸;c)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超过50吨(含50吨);d) 井下发火封闭采区或影响安全生产;e) 水灾使矿井全部或一翼停止生产;f) 采区通风不良,风流瓦斯浓度超限或瓦斯积聚,造成停产;g) 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60分钟及以上的;h) 采煤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冒顶高度1m以上;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超过5m(含5m)、冒顶高度1m以上;巷道冒顶长度超过10m(含10m)、冒顶高度1m以上;i) 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j
10、) 地面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10万元)的;k) 蓄水池出现决堤,大量池水冲向本区;l) 其它认定为性质恶劣的,情节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1.3.3.2伤亡事故的分类a)轻伤事故:指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b)重伤事故:指事故中含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c)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多人事故含轻伤重伤)的事故。1.4 应急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煤矿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4.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矿长总负责,分管矿领导分工负责及有关部
11、门科室领导配合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1.4.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4.4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2 矿井危险性分析2.1 矿井概况新疆察布查尔县兴安煤炭有限责公司位于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东南部阿尔玛勒矿区,行政区划属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管辖,矿井距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80公里
12、,距伊宁市约90公里。区内简易沥青(砾石)公路四通八达,各村、镇(乡)及牧业点之间有公路便道可通汽车,运输较为方便。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13126;北纬:433304。井田位于伊犁盆地南部的察布查尔山前斜坡带上,地势南高北低,东高西低,为切割强烈的丘陵区,海拔高程一般为+1210+1420m,相对高差210m。区内地表多被第四系覆盖。覆盖层厚度一般为520m。井田为大陆性半干旱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7.9;春季升温快,秋季降温快,夏季月份为68月,气温一般在22.633.5,最高气温达36.7,冬季从11月至次年3月,冷而多雪,平均温度-9.4,最低气温为-43.2;在最冷的12月和
13、1月,雪深1040,最大冻土深度达1米。正常年份降水量为200462,蒸发量为26102890,相对湿度5070。风向主要是东北及西南风,风速通常在29m/s,最大风速可达20.28m/s。克尔碱煤矿矿区井田位于山前低山丘陵地带,地形起伏较大,地貌形态呈南高北低、东高西低之势,井田海拔标高为+1210+1420m,相对高差为210m,井田内沟谷发育,无地表水体;大气降水及融雪水汇集形成暂时性地表水流,向西北排出井田,顺势流入东西部的苏阿苏河和阿尔玛勒河。大气降水补给量有限,不利于形成地下水,井田最低侵蚀基准面标高为+1210m。苏阿苏河位于井田东部边界外500m1200m处,河床基底标高+11
14、70m,平均流量0.41 m3/s,洪峰时最大流量0.63 m3/s。阿尔玛勒河位于井田西南部边界,河床基底标高+1100m,平均流量0.41 m3/s。洪峰时最大流量0.96 m3/s。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根据矿井煤层地质赋存条件和历年来发生的事故统计分析,矿井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可能性。但有可能发生的事故是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井下火灾、水害、矿井停电、提升、运输事故危害巨大,后果严重,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设备、设施损坏,并且易造成次生或衍生事故。如:煤尘爆炸可能会发生多次爆炸,易引发瓦斯爆炸、燃烧,摧毁矿井生产系统;瓦斯爆炸可能引起煤尘爆炸和顶板事故;井下火灾易引起煤尘爆炸、瓦斯爆炸
15、;煤尘扬起甚至发生爆炸。矿井为一通三防、水害事故重点防护单位。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矿井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危险,为容易自然发火矿井,煤层自然发火期36个月,最短煤层自然发火期为26天;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矿井属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型矿井,主要含水层为煤层顶板砂岩与泥页岩,矿井涌水量较小;矿井防治水重点为回采工作面涌水的正常排放、掘进工作面的探放等工作。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3.1.1应急领导小组建立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组 长:李金栓、 曹春阳副组长:姚永录 贺 君 朱满库 徐 军 成 员: 刘书福 耀 杰 张 伍
16、 吴 银 姬学成 赵吉明 梁志伟 马如华 谢太平 谢太权 姬胜国 李碧成 包明熙 秦 勇 肖明忠 王顺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及办公室、成员联系表见附表1。3.1.2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任松木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3.1.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矿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矿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组织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演习;接受公司的指令和调动,指挥、调度矿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社会支援;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上报和应急救
17、援实施情况的汇报。3.2指挥机构和职责3.2.1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兴安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矿 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第一副总指挥,总指挥因故不能行使职责时,由第一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分管副矿长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达调度室(指挥部成员联络表见附表2);负责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根据总指挥指令调度并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参加救援工作;跟踪事故救援情况;根据事故现场基本情况,研究救援计划,并向总指挥提出建议;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情况。3.2.2指挥机构职责3.2.2.1 总指挥职责负责启动
18、应急救援预案;负责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反应行动,在矿总工程师和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与上级应急救援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直接监督检查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3.2.2.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矿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任务;负责向矿长提出应采取的降低事故后果行动的对策及建议;负责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负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其它救援物资、装备以支援现场救援行动。3.2.2.3事故现场副总指挥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和协调,保证现场职工和救援人员应急救援计划的执行;负责控制事故次生和衍生的紧急情况;负责应急救援行动过程中与指挥部副总指挥的联络和
19、协调,并提出建议;负责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3.2.2.4成员单位职责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职责:矿长:是救灾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和相关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作战方案。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作战方案。副矿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4)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作战方案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本矿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
20、行动.(5)技术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协助矿长进行营救和灾害处理;负责准备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完成测量和钻孔定位工作;负责准备必需的图纸和资料。(6)采、掘区队长:负责清点受威胁区域范围人员,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现场的事故范围及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调度室,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7)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按事故报告程序立即将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及有关领导和单位,及时传达矿长命令,通知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
21、井下各地点的人数。(8)机电科科长、保管科科长: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牌号、井下矿灯考勤记录,查清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未持有经签发入井许可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工作制度,并保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9)经营管理中心主任: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根据矿长命令迅速到指定地点。(10)运搬工区区长: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至井上,保证救灾器材及时运到使用地点,满足救灾需要。(11)医疗组组长: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12)通风科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按照矿长命令,负
22、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视主要通风机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13)矿长办公室主任、生活科科长: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4)保卫科科长:负责处理事故抢救和治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3.2.3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指挥部下设10个应急救援小组。事故处理组组长:生产副矿长成员:专业技术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专业科室科长。主要工作: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抢救及恢复生产工作。矿山救护组组长:救护队队长成员:救护队队员主要工作: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参与抢救方案的制
23、定,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通防组组长:通防技术负责人成员:通风科、通风工区、防尘工区全体管理人员主要工作:保证全矿通风系统稳定,监测井下空气成分;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调整与恢复工作。机电组组长:机电副矿长成员:机电科、供电工、运搬工、全体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负责全矿供用电、机电设备的调试、运转、维护等工作;及时将救灾物资送至井下指定地点。 器材供应组 组长:总会计成员:经营管理中心、计划科、财务科、运搬工区全体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按规定装车运至副井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秩序维护组组长:保卫科科长成员:保卫科全体管理人员主要工作:负责地面事故现场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 生产 事故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58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