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邹食药安协委200613号关于印发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为贯彻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邹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邹政办发200626号)各项要求,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编制了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邹平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2006年11月目 录1 组织体系1.1 日常管理机构 1.2 应急指挥机构2 监测与预警体
2、系2.1 监测体系2.2 举报制度2.3 预警体系3 报告与通报体系3.1 报告系统3.2 通报系统4 应急相应体系4.1 事故级别确定4.2 分急相应4.3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4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5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6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相应()4.7 升级与降级4.8 相应终结4.9 应急处置说明5 后期处置 5.1 组织实施5.2 责任追究5.3 监督实施为全面落实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各项规定,确保快速、有序、高效地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
3、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编制本操作手册。1 组织体系11 日常管理机构1.1.1 组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机构。1.1.2 职责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见附件1;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指导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 应急指挥机构1.2.1 组成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家委员会组成。见附件2、3。县重大食品安
4、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邹平县城黄山二路24号,邮编:256200, 电话及传真:4328959。1.2.2 职责1.2.2.1 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包括: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决策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发布事故重要信息;审查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1.2.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相关地区、各相关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向上级部门、政府、应急指挥部及其
5、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1.2.2.3 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在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中确定。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4。1.2.3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联络员、联系人 县政府部门联络员、联系人名单见附件5。 各镇(办)联络员、联系人见附件6。1.3 专家咨询委员会1.3.1 成立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1.3.2 职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
6、建议;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2 监测与预警体系2.1 监测体系2.1.1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1.2 责任内容2.1.2.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及时传递,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2.1.2.2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监管职能,负责监管环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测,并按照邹平县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发布相关信息。2.2 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其它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
7、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县政府各监管部门举报受理电话:见附件7;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举报受理单:见附件8。2.2 预警体系2.2.1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2.2.2 责任内容2.2.2.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关部门报告的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特别严重的可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经调查确认,已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上报政府,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有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和专家通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2.2.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
8、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3 报告与通报体系3.1 报告体系3.1.1制度建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体系。3.1.2 报告内容3.1.2.1 处置前报告报告主体与范围见附件9;报告程序与时限见附件10。3.1.2.2 应急处置期间报告初次报告见附件11;阶段报告见附件12。3.1.2.3 处置后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见附件13)。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报送
9、市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2 通报体系通报范围与程序见附件14;通报方式见附件15。4 应急响应体系4.1 事故级别确定按照邹平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事故分级”进行确定。4.2 分级响应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级)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级)由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I级)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由各县(区)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4.3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4.3.1 确认
10、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确认。4.3.2报告与通报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确认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按规定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构成较重大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3.3 启动县级政府根据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和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启动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4.3.4 处置县级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等应急工作
11、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3.5 上级响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及时指导、监督和协调,协助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按规定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 4.4 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II级)4.4.1 确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报告情况,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做出判断确认。情况许可时,可迅速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4.4.2 报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确认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按规定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进展,向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市相关部门通报
12、情况;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4.4.3 启动市人民政府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和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启动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4.4.4 处置市应急指挥部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等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协调、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专家咨询组等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见附件16)。部署开展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市应急指挥部,并通报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应急
13、指挥机部、事发地(县、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处置机构随时待命,为事故事发生地的县(区)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与财物支持。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召集市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专家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其它相关指挥机构一同协调指挥。指导监控危险源对周边区域的威胁,确定重点保护区。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政府或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4.4.5 上级响应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协助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4.5
14、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4.5.1 确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详细了解各种相关信息,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研究,做出判断与确认。4.5.2 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确认结果,向省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并提出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构成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经省政府同意后,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提出启动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4.5.3 启动省政府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议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成立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省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
15、统一领导和指挥,决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向省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启动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4.5.4 处置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处理和各项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4.6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级)4.6.1国家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涉及我省的级应急响应时,省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区)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全力以赴实施应急处理。4.6.2省人民政府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处理工作进展情况。4.7 升级与降级4.7.1 响应的升级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
16、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情况复杂难以控制,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同意后,由上一级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7.2 响应的降级对事故危害已经消除,且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经启动相应应急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决定,降低响应级别或者解除预警。4.8 响应终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相关危险因素基本消除后,经启动相应事故级别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确认危害和风险确实消除后,向启动相应事故级别的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处理工作的汇总情况,向有关部门提
17、出进一步处理意见和建议,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4.9 应急处置说明4.9.1现场紧急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事故发生地政府或应急指挥部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同意后,由上一级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4.9.2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4.9.3 跨省市、跨领域、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由国家、省应急指挥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重大 食品安全 事故 应急 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5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