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企业外贸代理风险及其防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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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国有企业外贸代理风险及其防范经济问题探索2007年第11期论国有企业外贸代理风险及其防范杨秀梅(中国矿业大学建工学院,江苏徐州221008)摘要:伴随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外贸代理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外贸代理业的风险也愈来愈大.目前虽针对具体外贸代理案件分析的论文较多.但尚未有系统认识国有企业外贸代理风险的严重性并进而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论文.因而,本文从我国外贸代理产生根源入手,通过对国有企业外贸代理风险,产生风险原因及国有企业愿承担外贸代理风险的动因进行分析,提出系统全面防范国有企业外贸代理风险的有效措施及其重要性.关键词i国有企业;外贸代理;代理风险;风险控制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平稳较
2、快发展,对外开放政策的逐步深入,我国国际贸易保持了近几年快速增长的态势,仅2006年全年中国进出口总额就超过1.7万亿美元,增长20%以上,其中出口9600亿美元左右,进口8100亿美元左右.根据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货物贸易年均增长10%左右,服务贸易预期年均增长20%.当然,伴随而来的是国际贸易面对的不确定因素更多,因此,更需要具有国际贸易知识,掌握国际贸易惯例,信誉佳,融资能力强的专业化队伍,而原国有外贸公司和原计划年代大型物流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恰好在这些方面具有优势,也因此在我国近年国际贸易的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同时也出现了外贸代理案件不断上升,涉案金额不断扩大等一系列
3、直接危害国有企业安全的外贸代理风险.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有效规避风险,以使国有企业外贸代理业健康发展.二,国有企业外贸代理风险的产生所谓外贸代理是指我国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接受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与外国商人办理进出口业务之活动幢l.委托方可分为有外贸经营权和无外贸经营权,以此决定了外贸代理的方式有二种:一种为直接代理,即代理人以有外贸经营权的委托方的名义直接同外商签订进出121合同;另一种为间接代理,即委托人没有外贸经营权或有外贸经营权,但代理人希望以自己名义代理以使进出口贸易额记入自己名下,或应外商要求,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出121合同.而对
4、于间接代理又分为外商不知道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隐名代理和外商知道代理人与委托人关系的半隐名代理.我国外贸代理的产生源于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度.由于在计划经济时代,仅批准少数大型国有外经贸专业公司拥有外贸经营权,使得国内企业外贸业务必须委托具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代理.但发展到市场经济为主导的今天,无论企业的性质,只要符合条件就可申请外贸经营权.所以,虽然现在审批制度依然存在,但门槛已降很低.因此,国有外贸专业公司已失去往日外贸经营权所带来的相对垄断地位.这对一直以来没有形成自己的外贸渠道和产品品牌的国有外贸公司来说,随着自营业务的锐减,外贸代理已成为其发展的主业.同样,在计划经济时代担负着计划划拨权
5、利的物流企业,在市场经济阶段也必须转型,利用其专业的流通渠道,大多把外贸代理作为其发展的主业之一.可以说,以上国有企业是目前大型外贸代理业务中的主力军.之所以一些委托单位已具有外贸经营权或可以申请到外贸经营权,但依然延用外贸代理为其服务,其动因主要有:外贸代理掌握着某些产品的进出口资格或许可证;委托单位缺少外贸经营人员;委托单位实力难以令外商与其签约;委托单位利用外贸代理公司为其融资及分散风险.而国有企业完全可以满足委托单位的以上需求,特别是融资方面更显优势,以自身实力获取的银行授信额度为委托单位作者简介:扬秀梅(1966一),女,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投资咨询师,投资建设项
6、目管理师,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首届国资委青联委员,现就读工程管理专业搏士学位.89进行融资,缓解了委托单位资金紧张的难题,又使自己在代理竞争中,特别是大单代理业务中取得竞争优势.因此,国有企业在需要融资的大单外贸代理业务方面并没有因外贸经营权的逐步放开而萎缩,反而随着我国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发展.但是.由于外贸代理方与委托方签定的代理协议中往往要求代理方对外签约,即以自营的方式承担全部对外合同责任,并进而承担代理项目的融资责任,而代理方向委托方收取的仅仅是代理费用,这就形成了责权利的严重不对称】.只要进出口合同或代理合同中任一个出现问题,代理方都要承担责任,由此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外贸代理风险.
7、国有企业对于大宗货物的代理,特别是客户长期滚动代理业务及利用国有企业追求高贸易额的心理而产生的借权经营,挂靠经营,融资代理等不可控因素更多,风险就更大.三,外贸代理风险的表现形式按外贸代理风险产生根源可分为四种:外商风险,委托人风险,外商和委托人联手造成的风险,自身风险.归结起来划分为内部因素风险,外部因素风险.具体表现形式为合同违约,信用风险,合同欺诈等几个方面.(一)外部因素产生的合同违约:1,因进出口合同条款不清导致外商与委托方产生纠纷的风险,如支付方式,交货地点等的分歧.2,因外商与委托人任一方或双方在进出口合同执行过程中违约的风险,如延期交货,品质不符.3.委托人对代理合同的违约给代
8、理人造成的风险,如延期付款.(二)内部因素产生的合同违约风险1.向没有信用或信用差的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是最大的风险,因为从代理合同签定之时就已经埋下了风险的隐患.2.超越代理合同权限而受到委托人追索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3.内部管理流程漏洞而导致的风险,如财务与业务的配合,物权监管等.4.对进出口合同和代理合同的签约和履行缺乏严谨性,导致承担不应由自己承担的或自己根本无法承担的风险.5.内部员工的不当行为,如与委托人勾结等使代理人承担风险,这也属于合同欺诈的范围.(三)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不可控因素致使合同预期目标不能实现或出现无法承担的损失时,不愿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义
9、务,而将损失转90嫁代理人的风险,如有的进口委托人在签定合同后发现进口商品市场价格大跌时,以进口保证金做损失底线,超过此限拒不执行委托合同,而将风险全部转嫁给代理商.(四)合同欺诈以蓄意诈骗为目的而签定进出口合同或代理合同,以实施骗钱,骗货,骗贷行为的属于合同欺诈,如常见的许可证诈骗,骗取物权后的银行抵押贷款逃逸等.欺诈方包括委托方,外商或两者联手.目前代理方式是欺诈风险的高发领域,国有企业更是其下手的主要目标,由此给国有企业造成的损失远比合同违约要大得多.四,国有企业愿承担外贸代理风险的动因1.国有企业的风险管理措施足以减少和规避代理风险.2.与风险相比,收益更大,足以抵消风险带来的损失.3
10、.任务压力,迫不得已,而只顾眼前,不计后果.4.风险意识淡漠,只见收益,漠视风险.5.没有建立风险防范控制系统,仅凭决策者个人好恶或为个人利益而不顾企业利益.6,个别决策者的好大喜功.以企业做大就是做强的谬论,而全然不顾隐名代理的风险,一味追求贸易额的增加.五,国有企业防范外贸代理风险的有效措施正是以上原因,使国有企业在外贸代理业务中较其他代理企业,有能力也更愿意承担高风险的代理业务,也因此更应重视对代理风险的预测和控制.为此,建议国有企业应建立风险控制及预警系统和法律保障及善后处理系统.成立由具体业务部门,储运部门,财务部门,主管公司领导联合组成的风险控制和预警系统;由业务部门,法律部门,公
11、司领导成员组成的法律保障和善后处理系统.制订每个系统内部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及两个系统有效衔接的风险控制,预警,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对于大单代理中的常规风险,建议可按以下程序操作1.委托主体的资格准入制.由法律保障及善后处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委托人资格,对于委托期限长,金额大的委托主体要做动态资信评估.杜绝资信不佳或大大超越委托人能力的外贸代理,以从源头回避风险.审核内容包括资信调查,营业执照真实性及是否年检等.2.代理项目效益评估.风险控制及预警系统应分析包括自己,委托方,外商在内的各方履约能力,潜在风险,估计代理收益,对比承担的风险,做出是否代理的决策.对于做出代理决策,但风险出现的概率相对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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