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销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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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销工会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调整指南序 言第一章 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调整概述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相关性分析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的协调第二章 收入的差异及调整第一节 收入差异概述第二节 销售商品收入的差异及调整第三节 劳务收入确认的差异和调整第四节 利息收入的差异及调整第五节 股息、红利、租金收入的差异及调整第六节 其他收入的差异及调整第三章 支出扣除的差异及调整第一节 支出扣除的差异及调整概述第二节 成本差异及调整第三节 职工薪酬差异及调整第四节 期间费用差异及调整第五节 损失的差
2、异及调整第六节 其他扣除项目的差异及调整第四章 资产的差异及调整第一节 资产差异概述第二节 固定资产的差异及调整第三节 生物资产的差异及调整第四节 无形资产的差异及调整第五节 投资资产差异及调整第六节 存货的差异及调整第五章 特殊税务事项的差异及调整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差异及调整第二节 企业重组的差异及调整第三节 弥补亏损的差异及调整第四节 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处理第五节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预售收入的差异及调整第六章 企业会计制度特别规定的差异及调整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收入特别规定的差异及调整第三节 资产特别规定的差异及调整第四节 支出特别规定的差异及调整第五节 准备金特别规定的差异及调
3、整后 记 前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两项核心业务,也是现代税收最基本、最重要的两个方面,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性质,共存于税务行政行为之中。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主体税种之一,同时也是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中最为复杂的的一个税种。特别是我国会计制度和企业所得税制度先后经历了几次重大变革后,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及企业所得税法的调整变化对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何正确解读会计信息,充分理解税法精神,准确把握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厘清二者之间的一致性与差异性,满足会计和税法核算原则要求,降低征纳成本,规避税收风险,助推征纳和谐共赢,已成为我们加强税收征管和提高
4、纳税服务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新课题。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是国税部门优化纳税服务的宗旨。聚财为国,为民收税,是国税部门依法行政的天职。需求决定“市场”,决策源于“目标”。正是基于征纳双方迫切的需求,湖北省国税局组织编写了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调整指南一书。本书根据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立足税收征管的实际,系统地描述了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及纳税调整方法,为征纳双方提供了一个学习、理解税法和会计制度的捷径,对于规范税务管理、防范纳税风险,提高业内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显著的指导意义。阅览全书,可谓案例典型,分析精辟,直指本质,入木三分,政策性强、技术性强、操作性强。古
5、人云以史为鉴可知兴替,以铜为镜可正衣冠。我认为以此书为指南,征纳双方可按图索骥进行差异分析和纳税调整,便捷高效、轻松自如。总体感觉有三个特点:一、中心内容突出,务实创新。该书改变了同类书籍大都以会计准则为基础研究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做法,从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入手,以企业所得税法为主线,以税法要素为研究对象,全面细致地描述了税法与会计的政策性差异,突出两者差异的调整方法,重点明确,切合实际。二、逻辑结构清晰,层次分明。本书对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点按照会计规定、税法规定、差异分析、实务举例、后续管理五个方面进行解析,征纳双方通过“会计规定”、“税法规定”能够掌握税法与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能查找相
6、关的文件;通过“差异分析”、“实务举例”能够正确理解二者之间差异的内容和调整办法;通过“后续管理”能够获取差异管理的措施。全书脉络清楚,层次分明,分析透彻,一目了然。三、表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立足于实务操作,并且将汇算调整事项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系统”中进行验证,回避了深奥的理论探讨,化繁为简。进而将复杂的政策性问题通过系统地比较分析,采取实务举例的形式,直白地表述出来,让会计或税收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同志均能够学会、弄懂和运用,适读人员广泛。与此同时,本书基本涵盖了目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事项,是一本指导纳税人正确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和税务人员加强税收监管的工具书,同时也
7、可以作为其他人员学习会计与税收知识的辅助教材。付梓之际,我备感欣慰,特作序祝贺。同时希望广大读者通过对本书的学习,更好地贯彻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精神,为进一步推动税收事业的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一章会计制度与企业所得税法差异调整概述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相关性分析一、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企业所得税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企业所得税法,仅指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广义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指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
8、管理过程中国家与纳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果没有特别提示,本书使用广义企业所得税法的概念。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企业所得税法和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由于企业所得税涉及各行各业,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无法做到对所有企业、所有经济交易事项的所得税处理逐一进行规定。为此,遵循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特点,结合我国二十多年的税收立法实践,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针对一些具体的操作性问题,研究制定了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具体解
9、释,税收征管规定、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为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配套制度。从而,形成了企业所得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其规范性文件三个层次的法律制度框架,成为一个体系完备、符合国际惯例、便于操作的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体系。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涉及税收程序、税收处罚、税收争诉的法律规范也是开展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由于制定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机关法律地位不同,其法律级次和法律效力是不同的。二、我国会计制度体系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在企业,会计主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10、金流量,并对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会计制度,就是会计工作所遵循的规则、方法、程序的总称,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会计制度是指全部有关会计工作和会计核算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狭义的会计制度一般只是指会计核算制度。我国会计制度体系非常繁杂,一直处于改革、探索和完善之中。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2000年,国务院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此后,财政部先后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会计准则(包括修订基本准则和1
11、6项具体会计准则、新颁布22项具体会计准则),并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运用指南,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同年,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进行了修订,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在修订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至此,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体系包括以下内容:最高层次,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个层次,会计行政法规,主要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等。第三个层次,会计行政规章,由财政部
12、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人员管理和会计工作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分行业财务制度和特殊业务会计核算办法等。第四个层次,会计规范性文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会计管理工作的规定、办法、规则、通知等。企业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按照现行规定,所有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的中央国有企业、城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部分地方国有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同时,国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旧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考虑到企业
13、的规模、经济性质和会计人员水平等因素,国家允许其他非上市公司继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不包括以下三类小企业: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机构性质的小企业;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安排,我国将全面实施企业会计标准体系,在上市公司和大中型企业范围内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在小型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应废止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等企业会计处理方法。尽管企业会计准则、
14、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还将并存一段时间,但考虑到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广和当前会计标准改革的方向,本书重点研究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调整工作。由于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理念、框架结构、计价方法、核算原则等都充分考虑了税收遵从成本的需要,小企业绝大部分会计要素核算与计价方法采用了税法规定,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因此本书未专门分析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和调整,只是另设一章简要介绍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不同的规定存在的与企业所得税法的差异及调整事项。会计准则又称会计标准,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技术规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有着严密的结构和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会计准
15、则应用指南和解释四个部分组成。一是基本准则,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它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和为尚未有具体准则规范的会计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二是具体准则。我国的具体准则有38项,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和报告类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发生的各项具体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三是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相关条款的细化和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作出的操作性规定,同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了156个会
16、计科目及其主要账务处理,作为准则应用指南的附录,使会计准则更具有可操作性。四是会计准则解释,是随着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就实务中遇到的问题而对准则作出的解答,以便于会计准则体系全面准确地落实。这四项内容即相互独立,又互为关联,构成统一整体。三、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联系(一)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同属经济法范畴会计制度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制定的,用来规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反映的会计管理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本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
17、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因此,通过会计法律制度来规制会计行为是我国会计监管的重要特征,会计制度属于我国经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授权性、指导性特点。我国会计制度作为法规体系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公认会计原则,要求有关企业必须执行,否则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西方公认会计原则在实际执行中主要取决于企业和会计中介机构的职业判断。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在企业所得税征纳上的权利和义务,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会计制度主要是调整国家与相关会计主体在进行会计事项中
18、产生的经济管理关系,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相关方面提供决策信息。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制度同属于经济管理法,会计直接面向并连接整个经济运行,立足于微观层次又影响到宏观领域;税收基于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需要对具体的企业实施征收管理,立足于宏观层次而作用于微观领域,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作用于经济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保证经济组织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达到维护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的目的。(二)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相互影响会计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十分明显的,一方面会计解决的本质问题即正确计算期间收入、费用和利润,而企业所得税在长期的
19、征管实践中认识到广泛采用会计原则计算税金是十分便利的,自然模拟了会计处理的程序和方法。另一方面,在计算期间利润时,企业所得税促进其与会计协调一致,使两者的差异尽可能降低到最低。与此同时,企业所得税对促进会计理论研究和丰富实践运用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因为税法的发布和实施是保证新会计方法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手段,有助于提高会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改善会计实务的连续性。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的相互影响重点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1、企业所得税法大量沿用会计要素的定义和会计方法。事实上,企业所得税法是借助会计技术才得以实施的,并在不断吸收、采取新的会计技术方法的过程中趋向成熟,比如企业所得税的核心概念
20、“所得”就由是由会计理论的核心概念“收益”直接演化而来的。现行企业所得税法中相关概念、原则、方法大量以会计制度的标准为基础,如收入、费用、存货、公允价值、商业目的、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借款费用、货币交易、权责发生制等都是直接引入的会计概念,虽然有些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有所差别,但仍然是建立在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计量的基础之上,可以说,企业所得税是借助了会计理论才得以建立和发展的,并且实践反复证明,会计理论与实践的重大突破,对企业所得税都产生过极大的影响。2、会计核算是企业所得税计征的基础。由于没有独立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之外的税务会计核算体系,税法对应纳税额的计算离不开会计的支持,在企
21、业所得税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中,相关信息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会计核算的结果。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弟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由此可知,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是完全建立在企业会计信息基础之上的,它需要借助于财务会计的基本业务和特殊业务会计利润的核算结果进行调整,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促进了会计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从某种程度上讲,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扩大了会计的业务范围,显示出会计决策和会计核算不可缺少的重要作用,成为推动会计标准、会计方法、会计技
22、术不断改进和发展的主要动力,并激发人们对会计理论的探讨。同时,会计利用税法的影响,不断完善会计概念、原则、方法并借助税法去推广,加快了会计理论和实务的建设。可以认为,企业所得税法的设计与实现以会计制度为基础并随会计制度发展而发展,会计制度受企业所得税法的影响在解决企业所得税法对会计提出的新问题的过程中丰富和发展。二者相互影响,互相促进,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三)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发展趋同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联系更多地表现为两者的趋同。尽管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和会计制度的目标不同,他们之间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但为了降低因差异造成的诸如税收征纳成本增加、税收制度性流失等不利影响,各国政府及相关
23、部门在制度层面为尽可能地缩少企业所得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做出了较大的努力,我国也不例外。一方面,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在税制设计上积极主动地与会计制度协调。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在处理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冲突时,总的原则是通过充分协调,尽可能地减少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冲突,税法与会计处理一致的,税法不另行规定;税法与会计制度必须保持差异的,税法单独作出规定或者授权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作出规定。本着积极协调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的原则,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以前的有些规定进行了修改,以保持与会计制度的一致。比如:与会计准则同样强调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取消了自产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及非生产机构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规定
24、;取消了计税工资的规定;取消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规定;取消了对固定资产残值率下限的规定,这些规定取消后适用会计制度。当然,考虑到企业所得有赖于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硬、管理水平高的会计队伍。税法与会计制度差异存在的客观性和必然性,现行税法仍然保留了一些差异事项,对这些事项的处理应遵循税法优先原则。另一方面,我国会计制度除了遵循国际通行的会计与税收相分离的做法,贯彻会计目的所要求的稳健性原则外,也在寻求与税法的协调。特别是现行会计准则表现为谨慎性作用趋减,并通过修改与税法不一致的有关内容,尽量缩小会计方法的选择范围,规范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的调整方法,简化税款的计算等措施,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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