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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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各工程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做法,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保证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作业指导书。1.2 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1.3本作业指导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2、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和建工集团企业标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规程编制,是以上文件的补充和细化,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第二章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职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经理部两级管理模式,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2.1公司职责(1) 公司技术质量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分别负责本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2) 公司技术质量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3、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经理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3) 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针对技术资料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学习和交流。(4) 公司技术质量部为竣工工程技术资料保存管理部门,定期对工程技术档案按照附录B保存期限进行鉴定,并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列出目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销毁。(5) 负责对各项目经理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2.2项目经理部职责(1) 项目经理部应至少配备一名有上岗证书的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2)
4、 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门用于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计算机和专用软件及必要的资料存储设施。(3)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各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4) 项目经理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5) 项目经理部应明确分包单位资料管理要求。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审查、
5、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2.2.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职责(1) 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集团公司、本公司的各种有关资料管理的规章制度。(2) 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3) 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4) 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5) 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2.2.2技术员职责(1)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6、。(2) 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2.2.3资料员职责(1) 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2) 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3) 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4) 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5) 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6) 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
7、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2.2.4项目其他人员职责(1) 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2) 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第三章 基本形式要求本章对于使用的资料盒、资料封面、资料目录、资料装订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目的是为了整齐划一,体现本企业的特色。3.1资料盒3.1.1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3.1.2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3.2资料封面、目录和
8、备考表3.2.1资料封面(1)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结构“长城杯”或省(市)优及以上工程用浅绿色硬卡纸打印)。(2)竣工档案封面按档案馆要求进行编制。3.2.2资料目录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3.2.2.1卷内总目录(1) 在工程竣工后、阶段验收、优质工程验收前均应编制卷内总目录,规格为A4纸,目录必须打印。(2) 当一册资料中汇集了多种资料时,应编制卷内总目录。卷内总目录应为本册各类资料目录的汇总。(3) 卷内总目录应附于资料封面之后,格式按城建档案卷内目录(
9、样式见附录E)编制。3.2.2.2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1) 类别及属性相同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分别按其类别和属性建立资料管理专项目录。(2) 资料管理专项目录附于对应资料之前,应及时整理填写。工程竣工后,资料管理专项目录作为资料的组成部分进行组卷归档。目录规格为A4纸,在阶段验收、竣工验收、阶段验优检查或分阶段需要检查或核查技术资料时,目录必须打印。(3) 资料管理专项目录格式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中附录C编制。3.2.3备考表每册资料后都应附备考表,规格为A4纸,在资料移交前,按本册资料实际情况填写好备考表,各有关人员签字齐全。样式见附录E。3.3资料的装
10、订3.3.1施工过程中资料也必须分类夹牢(可用黑色小铁夹),每册不宜超过200页,超过200页时要进行分册管理。3.3.2每册资料的装订顺序为:封面-卷内总目录-分目录及对应的资料内容-备考表。3.3.3资料盒内资料不能装得太满,以档案盒装填量的90%为宜。 3.3.4竣工移交的资料,应为三孔棉线装订,封面、卷内目录、备考、内容填写齐全,除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外,各页资料均需连续标注页码,页码位置为右下角。3.4资料的份数要求工程技术资料收集份数,除满足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外,尚需整理一套施工单位留存的技术资料,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按照有关规定整理、装订。留存施工单位的技术资料按照本作业指导书要求整理
11、。第四章 技术资料的存储要求4.1技术资料的存储地点必须能够保证技术资料的安全,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雨条件。4.2技术资料一般要求存放于铁皮柜(或五节柜)中,不允许随意堆放,防止原始资料的丢失和损坏。第五章 工程技术资料组卷内容及要求5.1工程技术资料组卷内容5.1.1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获奖资料等。5.1.2施工单位除对承包范围的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组卷整理外,对部分基建文件和监理文件资料也需认真收集、整理和组卷。各类资料的组卷内容详见(附录B)5.1.3附录B所列内容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1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及国家规范进行整理,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所在地方、建设单位的要求编制,凡附录B所列内容本工程涉及到的,都应进行归类组卷,如卷内不存在附表所列科目时,应在相应位置出具证明材料(说明原因情况)并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盖项目章且入卷归档。5.1.4创国家级奖项工程的资料,除附录所列内容外,还应根据各种奖项的具体要求对基建文件、监理资料、声像资料等进行补充。5.2组卷基本原则5.2.1基建文件、监理资料、竣工图、获奖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5.2.2施工资料按单位工程组卷。根据工程大小和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按不同专业和资料分类
13、进行整理和分卷,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组卷的总体框架均按照附录B的资料顺序根据档案保存的期限不同分别进行组成一卷或多卷。C8类竣工质量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5.3施工资料编制要求5.3.1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定要求,并完成有关各方审查、认可签字后交资料员存档。签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资质。5.3.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要求完成会签与审批程序,并将审批表、会签表附于封面之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方案,还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5.3.3施工物资资料要求5.3.3.1施工物资均应有出场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中应
14、注明物资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出厂(进场)日期、性能指标等,合格证上的内容不得空缺或涂改。5.3.3.2产品标准中对产品的性能指标有检测方法的均应有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国家规范标准中对物资进场有复试要求的均应有复试报告。5.3.3.3施工物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产品性能检测报告与进场复试报告可按以下方式进行整理和汇总:(1)按“一试一证”整理,即一份复式单,附一份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2)按“证试分开”整理,即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为一册,复试单单独成册。按此种方法整理时,复试单资料编号应与质量证明文件资料编号一致。5.3.3.4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规定中需见证取样送试的物资均应有见证取样记录,
15、如复试单中没有“见证”标识,见证记录宜与相应施工物资的复试单对应存放。5.3.3.5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5.3.3.6多个单位工程或部位用同一批材料时,应分别注明主要使用部位,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5.3.4验收记录应完成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归档。 5.4竣工图编制要求5.4.1竣工图需按照有关规范要求进行绘制,逐张加盖、签署竣工图章。具体编制要求、改绘与折叠方法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第8章和附录F;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有关内容。5.4.2
16、竣工图章管理(1)京内工程竣工图章由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2)京外工程,可根据地方相关规定自行刻制竣工图章,并应设专人负责管理。(3)需加盖竣工图章时,由项目技术人员将竣工图送至公司技术质量部印章管理员处进行盖章。第六章 工程技术资料的移交6.1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移交专业分包施工的工程完工后,按照双方约定的组卷要求组卷装订,由其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形成的施工资料进行审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经项目经理部资料员验收合格后,双方技术负责人签字,与项目经理部办理移交手续。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发包工程,分包的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6.2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
17、向建设单位移交项目经理部应按照合同规定要求提前将工程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6.3项目经理部向公司技术质量部移交6.3.1公司所属工程,均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工程资料向公司技术质量部办理移交手续。6.3.2工程技术资料移交内容6.3.2.1移交的工程技术资料内容根据工程情况按附录B所列项目及顺序按保存期限要求进行组卷,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均应包括在内。6.3.2.2移交资料应有详细的资料移交书和移交目录(格式见附录A),纸版和电子版各一份。6.3.2.3京外工程移交的资料应同时满足当地有关资料管理规定。6.3.3工程技术资料移交程序(1)项目经理部完成资料的整理、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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