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财产资料课件.ppt
《公职人员财产资料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职人员财产资料课件.ppt(3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施行細則及填表說明,一、應申報標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5條、同法施行細則第11條至15條、填表說明),基本資料欄:,一、應填寫公職人員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 分證統一編號(如非本國人,則應填寫國籍與中 華民國居留證號)。二、應填寫申報日(此指查詢財產之基準日,與交件 日不同)。三、應填寫服務機關、職稱及機關地址,如有超過兩 個以上職務均須申報財產者,應逐一填載。,基本資料欄(續):,四、卸(離)職人員、解除代理人員、公職候選人應 另登載戶籍地址及通訊地址。五、應填寫聯絡電話,以利審核財產申報表時聯絡之 用。六、已婚或有未成年(未滿20歲)子女者,應填寫配 偶及子女
2、之年籍資料,並應一併申報配偶及子女 之財產。,財產欄(包括積極及消極財產):,一、土地(本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3項)(一)填載前請先向當地稅捐稽徵所或國稅局調取本 人及配偶之財產總歸戶資料、財產總所得資料(或上網以自然人憑證下載之),並比對手邊土 地所有權狀。如不確定是否有繼承、受贈土地 情事,最好另向地政事務所調取土地登記謄本(亦得上網調取之)。(二)一筆土地有多個地號,則每筆地號均須填載。,財產欄(包括積極及消極財產)(續):,一、土地(本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3項)(三)土地不論地目為何(如道路用地、林地等)、面積大小或價值多寡,均須申報。(四)土地應填載登記或取得之時間或原因,如
3、係申 報日5年內取得,尚應申報實際交易價額,無實 際交易價額者,則申報取得年度之土地公告現 值或市價。,二、建物(本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3 項),(一)登載建物前,亦請先調取公職人員本人及配偶 之財產總歸戶資料、財產總所得資料,並比對 手邊建物所有權狀,如不確定是否有繼承、受 贈事實,亦請另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登記謄 本。(二)建物包括具所有權狀或稅籍資料之房屋及停車 位,亦即包括有稅籍資料之違建在內。(三)已登記之房屋及停車位,建物標示欄應填載建 號;未登記建物則應填具門牌號碼或填載稅籍 號碼,並加註未登記建物。,二、建物(本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3 項)(續),(四)建物及其坐落之土
4、地,應分別填載於建物欄及 土地欄。(五)建物應填載登記或取得之時間或原因,如係申 報日5年內取得,尚應申報實際交易價額或原始 製造價額,無實際交易價額或原始製造價額者,則申報取得年度之房屋課稅現值或市價。,三、汽車(本法第5條第1項第1款、第3項),(一)汽車含大型重型機車。(二)牌照號碼得以引擎號碼或車身號碼代替。(三)汽車所有人之認定,主要以監理機關登記資料 為準(如:他人借用公職人員或其配偶名義買 車仍要申報)。(四)汽車應填載登記或取得之時間或原因,如係申 報日5年內取得,尚應申報實際交易價額或原 始製造價額,無實際交易價額或原始製造價額 者,則以市價申報。,四、存款(本法第5條第1項
5、第2款),(一)包括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儲蓄存款、優惠存款、綜合存款、可轉讓定期存單等,不論新 台幣或外幣存款均屬之。(二)公職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各別存 款總額累計達(含)新台幣100萬元時,即應由公職 人員逐筆申報。(三)外幣(匯)存款須折合為新台幣時,以申報日收盤 匯率計算。(四)公職人員應逐筆查詢(如刷簿、瀏覽定存單、詢問 金融機構人員)每筆存款於申報日之確實餘額。,五、有價證券(本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一)包括股票、存託憑證、認購(售)權證、受益證券及 資產基礎證券、國庫券、債券、基金受益憑證、商業 本票或匯票及其他具財產價值且得為交易客體之證 券。(二)公職
6、人員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各別之各 類有價證券總額累計達(含)新台幣100萬元者,即 應逐筆申報。(三)股票、債券部分,應至開戶證券商之集中保管櫃臺,索取申報日當日之證券集中保管餘額表,以 利登載;至其他有價證券,則應向受託買賣之金融機 構或發行公司查詢。,五、有價證券(續):(四)股票包括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其他未上市(櫃)股票、下市(櫃)股票。(五)申報基準:1、股票:票面價額。2、債券:票面價額。3、基金:以其票面價額計算,無票面價額者,以申報日之單 位淨值計算,無單位淨值者,以原交易價額計算。4、其他有價證券:以票面價額計算,無票面價額者,應填載 申報日之收盤價、成交價或原交
7、易價額。,六、珠寶、古董、字畫及其他具有相當價值之財產(本法第5條第1項第2款),(一)包括珠寶、古董、字畫、礦業權、漁業權、專利 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黃金條塊、黃金存摺、衍生性金融商品、高爾夫球證、會員證、植栽等可 轉讓且具交易價值之權利或財物。(二)每項(件)達新台幣20萬元者,即應申報。(三)價額之計算:有掛牌市價者,填載掛牌市價,無市 價者,登載該項財產已知之交易價額。,七、債權、債務、事業投資(本法第5條第1項第3款、第3項),(一)債務雖屬消極財產,亦應申報。(二)公職人員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各別債權、債 務或事業投資金額達(含)新台幣100萬元者,即應逐 筆申報。(三)債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职人员 财产 资料 课件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33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