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及财务知识分析概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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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财产罪,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侵犯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类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公共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对象范围,财物不包括人的身体本身,但包括从人的身体上可分离的部分,如血液、假牙。,(1)地下埋藏物、隐藏物、遗忘物、遗失物、漂流物不是无主物。(2)他人非法侵占的财物,也可以成为侵犯财产罪的犯罪对象。,注意,客观方面必须实施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或者非法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少数是特殊主体。皆为自然人犯罪。
2、主观方面是故意,多数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从第263条至276条,共14个条文,共计有12个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一、抢劫罪,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客观方面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1)抢劫的对象是公私财物。,(一)抢劫罪的概念与构成,(2)抢劫罪的手段行为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3)抢劫罪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3、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
3、人。,抢劫特定财物可能构成其他罪。抢劫是双重行为: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注意:,4、主观方面除具有抢劫的故意外,还要求具备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二)抢劫罪的认定1、正确区分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 2、相关罪的认定界限(1)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2)与绑架罪的界限(3)既遂与未遂的界限,(4)在实行聚众“打砸抢”行为过程中,毁坏公私财物的,即使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首要分子也应认定为抢劫罪。,(三)事后抢劫的认定刑法第269条的规定。3个条件:,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2、必须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3、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司法解释,实
4、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情节严重的,也适用本条规定,以抢劫罪论处。,(四)刑事责任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入户抢劫的认定: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入户抢劫”
5、的解释是,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户”应具有以下两个特征:一是功能特征家居生活性。二是场所特征相对隔离性。,2012年11月22日晚21时许,张某、孟某预谋抢手机后,两人窜至一网吧内。张某、孟某先虚构了其朋友被受害人李某杀伤的事件,提出要用李某的手机打给朋友过来指认,并以帮朋友报仇作为威胁,不让李某离开网吧。随后二人以朋友快到了为由,将李某带到附近公交站,张某假装用李某手机打电话称,“凶手已经抓到了”。李某受到惊吓,扔下手机打车赶紧离开了现场。,2009年1月4日晚,被告人钟
6、某与甘某预谋到某村委会盗窃办公电脑,钟某私下将此事告知被告人廖某等人,并商量好盗出后由廖某等人假装抓贼将电脑据为已有。当天21时许,钟某、甘某撬窗进入村委会办公室,将电脑盗出搬至村委会后山时,被告人廖某等三人赶到,用手电筒照射,并喊抓贼,将钟某、甘某吓跑后,三人将电脑据为已有。经鉴定,被盗电脑的价值为5700元。问:各被告人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二、盗窃罪,(一)盗窃罪的概念与构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本罪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犯罪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2、盗窃罪的行为:(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2)多次盗窃;(3)入户盗窃
7、;(4)携带凶器盗窃;(5)扒窃。,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秘密窃取,行为人自以为被害人不知晓。,“多次盗窃”一般是指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1、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二)盗窃罪的认定,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
8、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5、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6、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7、如果是出于盗窃的目的,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定为盗窃罪;如果不顾人畜安危,向供饮用的池塘中投放大量的剧毒药物,或者向堤坝、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水性中投掷大量炸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大损失的,应定投毒罪或爆炸罪;如果是为了偷鱼或挟私报复,向鱼塘内投放大量剧毒药物,严重污染水质,毒
9、死整塘的鱼,使集体的或个人承包的养鱼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损失修重的,应定破坏生产经营罪。,8、盗伐林木的。9、对盗窃珍贵文物的。l0、盗窃墓葬。11、故意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或公文、证件、印章的。l2、盗窃铁路线上行军设备的零件、部件或者铁路线上的器材,危及行车安全,构成犯罪的。l3、窃取支票骗兑现金或者骗购物品的犯罪性质。,14、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16、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非邮电工作人员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
10、,情节严重,并从中窃取少量财物数额较大的。,17、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18、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19、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案情】在某一长途汽车站,张某向周围旅客吹嘘自己会变魔术,且能将10元币变成100元币。路过此地的林某信以为真,遂将自已携带的3000元现金交给张某,让其当场将3000元变成3万元。张某用红纸包着3000元钱,随后“变”来“变”去,趁机调换了红纸包,然后将调换过的红纸包交给林某,让林某10分钟后再打开看。后,张某趁上厕所的机会溜走,林某随后发现红纸包内是餐巾纸,知道受骗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协
11、同公安人员将张某抓获。,(3)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4)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的,按照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处罚。,注意:,盗窃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3、应正确计算盗窃数额。4、正确认定盗窃既遂与未遂。,失去控制说,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12、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刑事责任,年月日凌晨,某市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有两名男子抬着一个可疑的编织袋。盘查后,警方获悉,该两名男子的编织袋中是其为解嘴馋偷来的余斤葡萄。经过调 查,警方发现这些葡萄是某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院投资万元、历经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这两名男子的盗窃行为令其中的余株试验 链中断,损失无法估量。后该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估价,被偷葡萄的价值被评估为元,但是因为盗窃导致余株葡萄的试验链中断造 成的经济损失为万余元,其中包括研究人员的劳动投入、试验有关的田间投入、试验果的部分被盗造成本年度研究试验整体无结果等损失。,三、诈骗罪,(一)诈骗
13、罪的概念与构成,(二)诈骗罪的认定,(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2011年7月,被告人何某假称借用汽车拉石子,借到手后匆匆转手贱卖。买主王某在明知其收购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二人双双获刑。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一)诈骗罪的概念与构成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1)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2)欺骗行为使
14、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诈骗的实质,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在认识上产生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付财物的义务。,(3)诈骗罪成立要求数额较大。,2、诈骗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害。财产损失是否是被害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所导致的,这是区分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关键。,如:甲出入超市将便宜的照相机与贵重的照相机的价格条形码予以更换,使店员将贵重的照相机以便宜的照相机的
15、价格出售给甲。店员客观上处分了贵重的照相机,由于条形码的更换,店员没有意识到所处分的贵重照相机只收取便宜的照相机价格,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如果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人占有财产不是受骗者认识到的财产,而是其它的财产应构成的是盗窃罪。如乙在超市购物时,偷偷地从一箱方便面取出几袋方便面,并将一个照相机放在方便面的箱子里,后拿着方便面的箱子付款,店员没有发现方便面箱子里的照相机,只收取了一箱方便面的货款。店员没有发现方便面箱子里的照相机,只收取了一箱方便面的货款。,(二)诈骗罪的认定 1、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2、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3、诈骗罪与其他特殊诈骗罪的界限。刑法第192条至第198条规定的集资诈
16、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以及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关于特殊诈骗行为的规定。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处理。,(三)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09年1月1日,张某到王某的商店,张某称要买10条香烟送人,如果别人不要,他就退给王某。王某答应。张某付给王某5000元购烟款拿走了10条烟后回到宾馆,在入
17、住的房间内将从王某商店买到的这100盒烟拆封,将盒内真烟取出,放进在别处购买的伪劣烟,并使用特殊技术将每盒烟重新封好使其外包装完好如初。之后,张某又到王某的商店,称烟未送出去,要求退货。王某收回了张某交给的假烟,并依约定将5000元返还给张某,张某付给王某100元“手续费”。张某后被警察抓获。,四、抢夺罪,(一)概念和构成,(二)认定,(三)刑事责任,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最高法院“两抢意见”。注意267条的规定。,本罪提示:,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18、,(一)概念和构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依照刑法第267条第2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公私财物的,应认定为抢劫罪。理解“携带凶器抢夺”。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认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19、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三)刑事责任,(一)概念和构成 聚众哄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众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或者积极参与聚众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五、聚众哄抢罪,本罪主体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一般参加者,不定罪处罚。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聚众哄抢的特点是,,哄抢人不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靠人多势众取得财物。,(二)刑事责任,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依照刑法第268条的规
20、定,以聚众哄抢罪定罪处罚。,六、侵占罪,(二)认定,(一)侵占罪的概念与特征,(三)侵占罪的刑事责任,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1、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2)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一)侵占罪的概念与特征,侵占罪的实质,“非法占有”且“拒不退还”和“拒不交出”,2、主体是自然人。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非法占为已有。,
21、(二)认定1、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区别 2、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三)侵占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处罚。犯本罪的,告诉的才处理。,侵占罪与盗窃罪,犯罪对象不同;犯罪行为不同;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一)职务侵占罪的概念与构成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七、职务侵占罪,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2、本罪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3、本罪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且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刑法的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
22、除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二)认定,对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以本罪论处。,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就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本单位人员的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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